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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等教育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研究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高25岁至64岁在业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率先在全国形成与国家、上海科技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支柱产业对接,科技、教育、经济互动的高校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联盟体系。率先在全国完成教育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重构,实现以高等教育中央与地方两级管理、地方统筹为主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目标的政府管理、服务创新体系。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校董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及确立其首长地位的制度安排;明确校长办

上海高等教育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研究

课题组

一、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

(一)主要理念

创新驱动、卓越公平、引领发展、改革突破、开放辐射。

以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为起点,思考依靠什么人办学、办什么样的高等院校、需要什么样的政府和公共管理体制为核心理念和主线。

以教育创新驱动引导,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追求高等教育卓越与公平为目标,以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载体,从高等教育发展方式转变入手,重点推进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促进上海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上海高等教育服务长三角和服务全国的步伐,加快上海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步伐,使上海高等教育成为人的个性与全面发展、文化引领、经济调整和社会转型的主要策源地。

(二)战略总目标

建设高等教育创新支撑发展的知识创新枢纽城市:探索充满生气活力、文化兼容并包、人才脱颖而出、知识支撑发展、内涵建设和谐、聚散功能凸显,多样型、特色型、开放型、具有国际都市圈特征的新型区域高等教育体系。

(三)战略分目标

1﹒高等教育在校生及城市人力资源规模目标

(1)高水平的高等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在校生占18岁至22岁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比超过100%)。

(2)提高25岁至64岁在业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争取在2012年,赶上韩国,接近日本;2020年,达到14年,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3)提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5岁至64岁在业人口比重。2012年,超过韩国平均水平,缩短与汉城的差距,2020年,进入国际都市圈先进行列。

(4)提高大学在校生占总人口比例。2012年大学在校生总规模90万人,接近国际大都市大学在校生占总人口5%至8%的平均水平。2020年大学在校生总规模100万人,大学在校生占总人口比例约为8%,进入国际都市圈先进行列。

(5)提高外国留学生在校生占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的比例。由目前4万人,提高至2012年的6万人(约8%)、2020年的10万人(约17%),缩短与伦敦的差距,进入国际都市圈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目标

培养造就一批在教育、科技、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国际竞争力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科学家、领军人物、学术大师、杰出专家;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国际活动能力的创新、创造、创业人才;培养造就成千上万具有劳动者、服务者、建设者素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3﹒院校、学科质量水平发展目标

5至8所特色院校率先进入国际前列(前20名);4至6所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进入亚洲同类院校前列(前10名);一批特色、名牌技职院校取得国内领先地位;一批创新型、创业型、产业型、服务型和社区型新型院校不断产生和转型;5至1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学科专业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在国家重点学科数量、水平方面缩短与北京的距离;校校均有一个及以上在全国或行业及同类院校中领先或独有的特色学科专业。

4﹒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目标(四个率先)

率先在全国形成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师能力提升体系为重点,院校功能分类、层次衔接和纵横相通体制重构为内涵的新型高等教育体系。

率先在全国形成与国家、上海科技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支柱产业对接,科技、教育、经济互动的高校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联盟体系。

率先在全国形成以推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为主要内涵的现代大学制度和以公办、民办、混合所有制与中外合作办学体制并举为内容的院校创新体系。

率先在全国完成教育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重构,实现以高等教育中央与地方两级管理、地方统筹为主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目标的政府管理、服务创新体系。

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思路与举措

(一)主要思路(四个转变)

从偏重教育的自身发展、功利倾向向以人的发展为本的教育本原、内在价值观转变,发掘人的创造、创新和创业能力。

从偏重教育的硬实力即器物、物质内容向注重教育的软实力即制度精神内容的转变,从偏重发展大楼向发展大师、大任(使命、责任)、大爱转变。

从偏重教育的外延资源扩张发展路径选择向依赖质量、结构、效益的内涵提升式方向转变。

从偏重教育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向教育主动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发展的方向转变。

(二)主要举措(八项计划)

1﹒重构高等教育体系计划

形成高校功能分类(学术型、专业型、技职型)、层次衔接(专科、本科、研究生)、纵横相通(学籍、学分、课程互认、互通)的新型高等教育体系。

2﹒超常人才培育(冲击诺贝尔)计划

各领域领军人物、学术大师、杰出专家智优人才发现、推荐、因材施教、前沿锻炼、进入国际主流的系统计划。

3﹒院校规划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计划,(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院校分类规划与发展体系

培育特色院校,提升研究型大学,重组行业院校,探索技、职院校体系(公、民办体系),试验独立学院(混合所有制),扶持社区学院。

布局设置新兴学科专业,发展基础学科专业,推进学科专业复合交叉,调整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薄弱学科专业,逐步淘汰需求长期不足的学科专业。

4﹒大学生自主创新发展计划

大学生“三助”及全面参加学校管理制度;大学生街道社区社工制度;大学生城、乡基层组织锻炼培养制度(乡官、村官、区官、街官);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大学生出国游学制度。

5﹒高校教师自主创新发展计划

教师国内外进修、访问学者制度;教师队伍来源多元化;教师刚、柔性流动(学校间、研究机构、企业正式聘任、顶岗兼职)制度。

6﹒高校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计划

围绕大飞机、载人航天、新能源、生物及医药工程、电子信息、金融工程等国家、地区战略重大项目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产学研联合攻关联盟,由市长、副市长牵头搭建院校联盟平台;支持所有高等院校与所在区县共同创建大学科技园、以学校特色学科专业为核心的学校科技创新一条街或三区联动园区;支持所有高等院校结合学科、专业向全国各省区辐射研究生培养和科研合作基地;成立由政府资助、学校成立的大学生研发与创业基金,吸引企业参与,搭建大学生自主招标、主动参与科研活动和项目的渠道、平台。

7﹒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计划

建立大学生提升国际专业交流能力为目标的留学、游学体制:出台政策推进体制内国内、国外两段式办学模式改革,尤其是上海市急需的12类高端人才;扩大通过校际交流、合作办学等渠道出国留学比例和受益面;建立多方筹资的大学生出国游学基金。建立提升教师国际化能力为目标访问讲学、进修体制及相应的基金,尤其是国家战略和上海市急需的人才科研项目,制定相应的规划;组织中华文化、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音乐、戏剧、海事、海洋等上海优势、特色学科专业领域与企业合作,产学研结合,开拓国际市场,出国办学;鼓励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向合作科研方向发展转型;改革发展有利于吸引外国留学生来沪学习的制度、环境,加快发展与释放上海高等教育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能力。

8﹒现代大学制度推进计划

以公办体制为突破,加快探索公办、民办、混合所有制、中外合作办学等各类体制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公办院校的现代大学制度主要是建立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以党委领导、校长办学、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体制为目标,组建实质性的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由所属部委、地方行政机构、校党委、行政、教师、学生、社会机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能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推荐校长人选、监督重大决策执行。

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校董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及确立其首长地位的制度安排;明确校长办学的职权利及其首席职业管理者的制度安排;明确教授会学术管理的自主独立及其在行政决策中特殊地位的制度安排。

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制度保障(八项体制制度)

(一)重构高等教育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

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重构。从管制型政府高度集中、直接管理、微观控制权利配置向服务型政府规划(政策)引导、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为主要职能的转变。以政府公权力重新配置为核心,探索形成社会、政府、学校、中介组织共同参与的公共管理体制;即管学、办学、评学、参与办学既制约又互补的治理结构;使教育改革发展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利益基础。

公共教育政策科学、民主化。组建上海高等教育评议会和上海高等教育科学决策战略专家委员会;配套完善公共教育政策咨询、跟踪、监测一体化制度;加强政府重大公共教育政策的社会调查、决策论证和公众听政制度建设。

(二)创建公办、民办、混合所有、中外合作并举的多元办学体制

公办学校探索改制成民办独立学院和股份制办学等多种办学体制。民办学校鼓励社会组织以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参与办学;以学校法人财产权性质为基础,以办学经费、办学收入是否用于教育、是否纳税为标准,明确区分非营利与营利性学校两类民办教育机构;政府以办学补贴、奖学经费形式购买民办公共教育服务、分担民办公共教育成本的制度安排;两类学校分别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经济主管部门分类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探索相对独立的独立学院、与具有中国法人地位高校合作的国外名校分校等多种办学模式。

(三)改革人才培养体制

主要针对人才培养目标偏差、素质教育未完全落实和创新、创业、创造型人才的培养体制模式问题。

建立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德育和公民教育体系及培养体制模式改革体系:学校、社区、家庭社工服务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体验教育体制;学生为主体、覆盖全体学生的勤工助管、助教、助研体制;学生创业教育及实践激励体制;学生综合评价、学校自主招生,统考、联考、报名入学并举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四)改革高等教育人事制度

以建立教师发展为本的教师人事制度为目标。主要解决改革依靠谁、解放改革主体发展动力的问题。建立教师定期培训和出国进修制度。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实行教师定期培训、访问学者制度,建立教师定期出国进修和企业单位轮岗实践制度,来源结构逐步实行国内外公开招聘和企业、科研骨干直接充实教师队伍和流动制度。建立公办学校教师对口支持民办学校和与其定期交流制度。

(五)改革高等教育公共财政体制

改革形成具有公共治理模式特点的教育投融资体制。将政府财政拨款体制改为投融资体制模式;组建上海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系政府委托,教委、发改委、财政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组成,专职专家参与的第三方拨款委员会组织;建立合理的分类拨款模式,建立、健全拨款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将政府直接配置经费体制改为通过拨款委员会间接配置经费体制;将政府办学检查考核功能缺位改为建立绩效考核体制;建立、健全涵盖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绩效等分类管理的办学标准、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加强对办学绩效考核问责;逐步加强社会评价和公开审计活动;探索建立学校办学成本核算制度。

制定地方创制性教育投资、教育捐赠法或法规。以减、免、退税等各种手段,促进、激励更多社会资源进入教育、参与办学;建立学校发展基金;建立教育基金上市募集制度。

(六)形成院校与经济社会互动发展机制

建立以社会需求引导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院校与经济社会引领、互动发展机制。其中核心问题是转变院校发展模式,即由自我发展为价值观的脱离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循环发展模式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发展模式转变。

以社会需求引导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院校与经济社会引领、互动发展机制的制度设计,分类形成高等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战略组织联盟或利益共同体。学术型(研究型)大学与中央政府的相关行政部门形成战略组织联盟或利益共同体,以政府战略需求为导向,形成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为主要特征的社会需求引导机制;专业型(以产业、区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高等院校,以全国行业和区域(上海、长三角城市)的战略需求为导向,形成行业性、产业性、区域性为主要特征的社会需求引导机制,与行业集团、产业集团、区域社会组织形成战略组织联盟或利益共同体;技职型(高职高专)院校,以企事业单位、社区的战略需求为导向,形成企业、事业、社区为主要特征的社会需求引导机制,与企业、事业、社区单位组织形成战略组织联盟或利益共同体。

(七)建立院校行业与社会评估制度

探索高等院校自我管理、绩效标准、分类评估、行业约束的评估制度。培育教育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建立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各类院校委员会等行业或专业组织,对机构准入、制定学科专业标准、实行行业自律与自我制约。政府主要作用是实施分类管理,建立管理规范与标准平台。由各类院校自愿建立院校委员会等行业或专业组织,自愿参加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评估。社会评估则由各社会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实施。

(八)长三角高等教育一体化体制构建

促进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有机融合、和谐发展,探索上海高等教育与长三角地区高等教育一体化的体制,使之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拓展上海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新空间、新渠道。

区域内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别通报各自辖区内的高等教育发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联动化和高等教育多样化;在联席会议制度下,组建区域教育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区域内教育机构的评估与考核;组建各级各类校(院)长联盟,提升区域内学校负责人的整体学校管理水平和能力;建立教育资源共享的体制和机制,实现区域内学生就学、就业等无阻碍流动;构建教师资源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试行教师有序流动、进出自由、相互聘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课题承担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负责人:谢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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