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个性化对课程设置的要求

个性化对课程设置的要求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孔子在课程设置方面没有革命性的变化,基本上仍以六艺为教学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对课程设置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受到布鲁纳的影响。课程设置,国家教育部固然应该有统一的指导性要求,但是应该“统而不死”,应该处理好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首先,个性化教育要求在课程设置方面创设一个“民主”的环境。课程设置应该有利于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在课程设置上适当减少必修课的比例,增设选修课、活动课内容。

第一节 个性化对课程设置的要求

一、课程设置的原则

1.社会需要的原则

课程设置受意识形态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随着时代的发展,课程设置也在不断演化。奴隶社会生产力低下,受教育者只有贵族子弟,目的在于把他们培养成为奴隶社会的统治者。我国商代学校开设了祭祀、军事、乐舞和文字学科,周代学校则开设了礼、乐、射、御、书、数6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于奴隶与封建社会交接之际,出现了私人办学现象。孔子(前551~前479)首先打破“学在官府”的体制,兴办私学,给沉寂的上古教育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然而,孔子在课程设置方面没有革命性的变化,基本上仍以六艺为教学内容。《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封建社会教育对象扩大,但还是囿于少数人。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活中的科技含量不大,在课程设置方面,以人文学科为主。汉朝把五经,即《易》、《诗》、《书》、《礼》和《春秋》定为全国通用教材。到了唐朝,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除了“五经”以外,增设了自然科学类内容,如算经、医经、律经等。宋朝加强了人文类课程,增加了《四书》作为教材。欧洲的中世纪课程设置受宗教和神学的支配,在课程设置方面废止世俗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宗教道德教育,宗教教义为公共必修课。20世纪开始,自然科学的身价日益提高,在课程设置方面,理科课程也占了上风。二战以后,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主要表现在科学技术以及这方面人才的竞争。因而,人们在心态上“重理轻文”,在学科课程上也有所反映。20世纪末期,人们发现现代人不仅需要良好的科学技术素质,还要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文理并重,方能培养出理想的现代人。因而,在课程设计方面重视人文学科这个问题又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目前,我国实施素质教育,这本身就是时代的要求。只有实施素质教育,才能提高全民素质,才能实现复兴中华的伟业。我国目前的现代化课程设计,相应增加了人文学科的分量,同时新增了信息技术的教育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中已经把信息技术课列入必修课内容。

2.身心发展的原则

美国的布鲁纳1960年出版了《教育过程》一书,提出了一个假说:“任何科学都能够用在智育上,是正确的方式,有效地教给任何发展阶段的儿童。”布鲁纳的理论一度风靡世界。许多国家依据布鲁纳的理论编辑教科书,设置一些讲授“尖端知识”的课程,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各国教育家一度纷纷向布鲁纳的结构理论发难。有人指责说:“对小孩子能教相对性原理吗?”原因何在,在于课程内容与设置未能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长期以来,我国对课程设置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受到布鲁纳的影响。目前,我国教育部门已经充分重视课程内容的改革与课程设置,许多学校也做了有益的探索。幼儿期是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期,因而许多有条件的地区小学就开设外语课。而上海部分小学则作了大胆尝试;小学一年级不开数学课,增加母语与外语的教学力度。

3.统而不死的原则

课程设置,国家教育部固然应该有统一的指导性要求,但是应该“统而不死”,应该处理好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中国地大人多,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往往有不同的情况,统得过死,就难免脱离客观实际,就难以提高教学效益。我国长期以来统一有余,灵活不足。据1990年中央教科所的一次调查,文科教材与本地经济文化相适应的仅为24.4%,不相适应的为72.6%。所谓不相适应,即高于或低于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近些年来,增加课程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成为我国课程改革着重解决的问题之一。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如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规划了多套教材,供学校自由选用,在国家统一实行的课程计划中增加了地方安排课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编辑出版了乡土教材。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把统一性和多样性结合起来。

当然,俄、法、日、韩等国家也长期地存在统得过死的现象。可是目前,上述国家已经减少统一的教学课目,增加选修课和地方管理课程的权限。俄罗斯1993年制定的基础教学计划,全国集中统一的必修课仅占73.68%,而选修课和个人兴趣课程达到了26.32%。我国近年来课程改革的力度也在加大。目前,构建了中央、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并已进行了先期试验,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个性化教育对课程设置的要求

个性,通常指个人整个稳定的、独特的心理面貌。个性特征是个人身上经常表现出来的本质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系统,包括气质、性格、能力、智力等成分。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是目前教育工作的迫切任务。

我们的近邻前苏联和日本,在这方面觉醒较早。1986年,前苏联国家教育委员会发表的《普通中等教育构想(草案)》认为,“要把教育转化成个性发展的机制”。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1985年6月到1987年8月提出了4次咨询报告。第一次咨询报告中提到:日本的教育,“过多地培养了死记硬背为中心的缺乏主见和创造力的,没有个性的单一规格的人才。”第二次咨询报告指出:“初中教育必须让学生更深地掌握基础的、共同的内容,同时推进适应每一个学生的个性教育。”

个性化教育对课程设置的要求是什么呢?

首先,个性化教育要求在课程设置方面创设一个“民主”的环境。所谓民主的环境,指教师教学的环境与学生学习的环境。课程设置应该有利于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教师在教好必修课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设计校级课程,以便在教学领域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爱好与特长。学生应该在学好必修课的同时,根据特长与爱好,选择选修课与劳技课、社会实践课等,使自己的思想、智慧有一方广大的天空。目前,我国已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在课程上实行民主管理,实行中央、地方、学校三级管理体制。在课程设置上适当减少必修课的比例,增设选修课、活动课内容。学生对活动课、选修课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因而,兴趣、爱好受到了保护,特长会得以充分发挥。从某种意义上讲,活动、选修课是培养个性的温床。

其次,学校开设的劳技课、社会实践课,也是培养学生个性的极好形式。劳动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类自身。“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哲学的根本观点,是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学生从事一些必要的劳动,掌握一些劳动技术,有利于良好人格的形成或完善。1981年11月召开的第38届国际教育大会展开了讨论,讨论结果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未来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38届国际教育大会通过的建议书提出:“在学校教育中增加生产劳动的内容,可以促进学生的体力、感情、智力和道德方面的平衡发展,可以使他们懂得不同种类的工作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并教育他们提高自己本领的同时,尊重劳动人民,为促进各国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时曾打过一个比方: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必须亲口尝一尝。开设社会实践课,让学生体验生活,才能求得“真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