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 处理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系列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怎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系列关系,是当前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这不仅是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也是办好学校的迫切需要。本文试就当前亟待解决的下述三个方面的关系问题进行探讨。
正确处理发展规模与提高质量的关系
经过20世纪末高校的大发展,我国已成为高等教育大国,适龄青年入学率达23%以上,高等教育规模已居世界第一。但随着规模的迅速扩大,办学条件的改善却远远滞后。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599万人,是1998年招生108万的5.5倍。过去按两三千学生规模设计的学校现在学生超过万人,过去按万人规模设计的大学现在容纳四五万学生,教师、教室、宿舍、食堂、阅览室、实验室等软硬件都明显跟不上。与美国相比,美国有近4000所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近1700万[1],我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909所[2],在校学生却有1885万多。在师资、校舍、设备、管理等条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扩招,对不少学校来说,如何进一步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值得十分关注。因此,中央要求当前高等教育发展要注重提高质量,在办好一流大学的同时,要大面积地提高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
毋庸讳言的一个重要事实是,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承担这一重任的主要是地方高校,重点大学也有规模的扩张,但幅度相对不大。因此大批地方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任务尤为艰巨。多数地方高校本身底子薄,合并升格的新建院校占地方本科普通院校的绝大部分,由中等职业学校升格而成的高等职业学院占高职高专院校的大部分。由于历史传承不足,不少学校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向一些重点大学看齐,致使培养人才出现了同质化的问题。另外由于办学历史、学校所处的地域、经济、各地政府教育投入等方面的差异,也使得地方高校的发展其本身的差异也大。因此,地方高校在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规范方面的任务十分艰巨。从总体上来看,有相当数量的地方高校还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占95%比重的地方高校,在总的高等教育投入中只占57%,预算类经费和其他方面经费也都比较少[3]。地方教育财政拨款很有限,即使是中部地区,不少省属高校政府拨款的生均经费只有3000多元,达不到平均的培养成本,西部欠发达地区不少高校就更困难了。在本身办学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地方高校又承担了高校规模扩展的重任,使其陷入了规模扩展和办学资源紧张的矛盾,教育质量和人才质量难以保证,学校的专业和课程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不协调,过分重视学术型、理论型人才培养,人才与就业市场信息不畅,大学生就业意识普遍薄弱,就业期望与现实不符。这些都是地方高校发展道路上所面临的难题。
然而地方高校要转变到中央要求提高质量的方针上来,有些学校思想准备仍旧不足,更需警醒。当务之急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思路。应当看到,办学条件不足,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将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能使地方高校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地方高校在服务中求生存、在贡献中求发展的办学方略就会出现问题。
随着人口规模的趋稳和人口出生率的减少,适龄入学人数将呈递减之势,未来的生源大战已悄然出现。虽然这种大战没有硝烟,但竞争将会日益激烈。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有的高校合并,有的甚至停办,就是这种趋势的必然结果。也可以说,这些国家高校的今天,也就是我们有些高校的明天。有的认为,只有多招生,才能多收学费,才能改善办学条件。但这是一个误区,是一个恶性循环。因为学生越招得多,办学条件越是跟不上,人才培养质量越下降,越是缺乏竞争力。因此,一定要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对于地方高校而言,当前首先要考虑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从而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正确处理学术自由与管理规范失度的关系
学术自由是办大学的基本理念,是发展和繁荣科学技术事业的根本。这是古今中外高等教育发展史所证明了的。“学术自由”的理念最早由德国柏林大学创始人洪堡提出,他认为教育就要为人们创造自由地研究、自由地学习的条件。他的新人文主义精神在大学教育中的体现就是学术自由精神,即研究自由、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精神。这种学术自由精神一度成为大学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斯坦福大学的校训即是“让自由之风劲吹”。国外许多著名大学骄傲的不是学校出了几届总统,而是培养了多少学术大师,这种自豪感鲜明地体现出了学术自由的风气,体现出了国外大学的大学精神。直到今天,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美国的“常青藤联盟”等大学,都是大学崇尚学术自由的典范。于我国而言,最为典型的是蔡元培先生办北大期间在《致〈公言报〉函并附答林琴南君函》中提出的“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4],这使北大富有生气,成为现代中国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的策源地。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贯彻“双百”方针,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高等教育领域,总的说来还存在不少问题,不能令人满意。最突出的表现是原创性的科研成果少,培养的拔尖创新人才少。钱学森院士曾当面向温家宝总理谈及教育问题时说:“现在中国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东西,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这是很大的问题。”[5]钱院士与温总理的交谈应当说高屋建瓴,一针见血。出现这样的问题,与大学目前缺乏自由的学术空气和土壤有着很大的关系。
为什么提倡“双百”方针,而不能很好地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大学出现真正的学术自由空气和土壤?最根本的原因是大一统管理思想的影响广泛而长远,消除这种影响尚需时日。可以看出,今天仍有一些高等教育管理的条条框框违背学术研究的客观规律,扼杀学校的学术自由空气和师生的创造才华。比如鼓励教师、学生出专著、写论文,本是一件很好的事,彻底打破了“文革”时期万马齐喑的局面,但后来发展到评教授、副教授、讲师一定要写多少著作、论文才算完成工作量,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硕士、博士要完成多少论文才能准予答辩,特别是有的重点大学还规定博士生要在SCI、EI、ISTP三大检索中发表多少篇论文才可获得博士论文答辩资格。我们不是一般地反对这种数量的要求,而是主张这种数量主要是师生自主努力的结果,而不是自上而下强迫的结果。加之高校管理行政化色彩较浓,甚至有的地方政府把高校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单位,从而使这种管理上的失度更加严重,助长了高校学术浮躁之风,以致有的为完成既定工作量,东拼西凑,粗制滥造,甚至不惜抄袭、剽窃,学术腐败之风愈演愈烈。还有些高校学术建设追求“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最终伤害的是真正的学术自由,妨碍了学术成果创新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混淆学术与政治的界限,这也是制约学术自由的一大障碍。早在20世纪60年代,周扬同志曾经提出,科研无禁区,宣传有纪律,是很有道理的。只要是学术问题,对科学研究而言,应当是没有禁区的。也就是说,只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任何问题都是可以研究探讨的,但要宣传必须遵守宣传纪律。现在这方面情况有了好转,然而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间。学者们反映,学术界只要涉及所谓“敏感”问题,不少学者往往止步不前。试想,胡福明先生阐述马克思主义基本论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也得冲破重重阻力才予以发表,学术自由与政治“敏感”的角力可见一斑。
当今国内外有识之士无不对大学学术自由问题关注备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很值得我们思考。丘成桐先生在《我们该建怎样的大学》一文中强调,“学术自由乃是高等教育实现其目标的前提,没有学术自由,什么都办不了”。他指出,建立学术自由就是“建立一个环境,使创造性的思维变得可能”。“只有容许学术自由,学者的知性品格才能受到尊重及保护”。[6]蔡元培先生任校长时的北京大学,以及后来的西南联大,就是这方面的典范。正如冯友兰先生在其所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纪念碑铭》中所肯定的,“联合大学以其兼容并包之精神,转移社会一时之风气,内树学术自由之规范,外获民主堡垒之称号,违千夫之诺诺,作一士之谔谔”。因此,作为学术殿堂的大学必须要有思想上的解放、学术上的自由。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是要的,但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现在的问题是有些管得过死,而有些活得不够。
正确处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关系
高等学校自主办学与政府宏观管理的关系问题,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政府与高等学校双方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双方基点具有不一致性。一方面,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少同志认为高校办学自主权已经都放给了高校;另一方面,不少高校同志却又觉得在自身办学过程中仍旧感到缺乏自主权,处处感到掣肘。实际上,这是长期以来在不断解决而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
高校拥有办学自主权,既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体现。正如美国学者赫钦斯所讲:“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7]自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并明确规定了高校享有六个方面的权限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一直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旋律。多数高校认为在校内机构设置、基本建设、后勤管理、人才引进等方面比以前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在这方面应该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为什么还有不少学校的同志感到还缺乏自主权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其一,在有些方面虽然放了权,但放得不够。高校在招生、专业设置、财务、教学管理和文凭发放等方面还受着诸多不合理的制约。譬如,在招生方面,高校无法直接面向社会和考生,更无权制定适宜于本校的招生规定;现行高考制度中的“统考不统录”也使高校无法在生源好的省份扩大招生,人为地降低了招生质量;自主招生的比例和范围都很有限,而且可以自主招生的42所高校中绝大部分是教育部所属的重点高校等。又如,在专业设置上,目前除少数试点学校有自主设置专业的权限外,高校必须严格地在教育部颁布的全国统一的专业目录中选择设置新专业,而且专业的数量每年也很有限。这不利于高校新学科、新专业的及时设置,限制了高校办学新增长点的形成。
其二,也是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设有的许多统一的标准和条件已经成为“指挥棒”,尤其是一些上水平、上台阶的方面,如博士点、硕士点授予权,品牌专业、精品课程以及各种各样的“基地”评选等,都有硬指标要求,但目前学校存在分类不清、办学方向趋同等现象,因此许多学校自觉不自觉地争走办研究型大学的“独木桥”,办高水平大学的“指挥棒”,无形中织成了一个网,笼罩在自己的头顶上,所以感到处处受束缚和压抑。
如何理顺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无论是中央政府直接管理高校,还是地方政府管理高校,在管理方面有四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政府仅是宏观管理,一般不直接干预高校内部事务,赋予高校办学较大的自主权,有利于高校充分发挥办学积极性,使学校真正面向社会办学。集权与分权追求平衡、趋向同一。二是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不是人治,而是法治。三是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大多数情况下体现在服务与被服务方面。政府通过为高校拨款、提供资料和各种重要信息,为高校预测发展、规划事业提供指导与服务。四是政府对高校的监督和质量控制大多通过社会中介组织进行。
以上这些,我们都可以借鉴参考。在当前特别要强调进一步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能放权的要尽量放权;要加强对大学的分类指导,制定各种指导、评估标准时,区别对待,鼓励不同类型的学校办出个性,办出特色,而不是一刀切。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越来越由社会的边缘转向社会的中心,大学的自主权是有限而不是无限的,它是政府、高校和市场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现实地受到多种社会因素的制约。但在当前,加大政府对高校的放权仍然是主要的方面。
◎参考文献
[1]杨福家.一流大学的内涵与启示[EB/OL].http://epaper.rmzxb.com.cn/2008/20080623/t20080623_197234.htm.
[2]杨科正.地市政府在地市普通高校发展中的责任与义务[J].中国高等教育研究,2008(2).72.
[3]唐景莉,陶媛.中小型高校:特色是制胜之宝[N].中国教育报,2005-07-20.
[4]中国现代文学史参考资料(第1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9:66.
[5]李斌.亲切的交谈——温家宝看望季羡林、钱学森侧记[EB/OL].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7/30/content_3287444.htm.
[6]丘成桐.我们该建怎样的大学[N].北京晚报,2009-03-26.
[7][美]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31.
(原载《地方高校发展与评估》2009年第4期,与邓传德、孙超合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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