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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剿匪”与“造匪”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匪”之所由滋生,“匪”势之所由涨大,“匪”之所以不可以武力剿灭,前已述及。陶师在1932年7月4日《申报·时评》上发表了《三论“剿匪”与“造匪”》一文,进一步阐明实行“澄清政治、安定民生”的现实状况和现实意义。

四、三论“剿匪”与“造匪”

“匪”之所由滋生,“匪”势之所由涨大,“匪”之所以不可以武力剿灭,前已述及。那么,真正“剿匪”之道究竟何在?陶师回答:“澄清政治,安定民生。”

陶师在1932年7月4日《申报·时评》上发表了《三论“剿匪”与“造匪”》一文,进一步阐明实行“澄清政治、安定民生”的现实状况和现实意义。

蒋介石国民政府,从“四一二”反革命政变至此,不过五年。从与共产党的合作一变而为屠杀共产党人,五年以后的情况如何呢?是政治之纷乱与腐败,其最大之症结为贪污、为不廉洁。从政人员清廉者实如凤毛麟角。上自政府要员,下至地方警察,大多唯知私利是竞,公私不分,对人民搜刮榨压,至为惨毒;卖官,贿赂公行,病民祸国;鸦片公卖,税局黑暗;一入官门者,即成富翁。陶师批评说:“官愈肥而民愈瘦,一家笑而万家哭,此种黑暗政治殆为旷古所罕见。故今日而言澄清政治,其最先之要着,即为彻底肃清贪官污吏,建设廉洁政治。杀一贪官污吏,实胜于动员一师‘剿匪’军队。整饰一师之军纪,不欠饷,严加训练,使其自身先不匪化,则又胜于动员十万‘剿匪’大军。盖今日之事,与其积极‘剿匪’,毋宁消极不‘造匪’。而惩治贪污、整饰军纪,正即所以杜绝‘匪’之来源也。”(Ⅺ,480)

‘匪’之所由滋生及其势之所由扩大,实由生活之逼迫。今日农村之破产,农民生计之艰难已达极巅。所以,不安定民生,决无以绝“匪”滋生之根源;而要安定民生,又必以解决农村问题为首着。陶行知评论说:“今日之所谓‘匪’者,与其谓为由于共党政治主张之煸惑,毋宁谓为由于政治之压迫与生计之驱使。政治如不改革,民生如不安定,则虽无共党煸惑,紊乱终不可免。历史上之黄巢、李自成、张献忠,以至袁世凯时代白朗之乱,即其例证。故今日‘剿匪’为扬汤止沸,澄清政治安定民生,乃为釜底抽薪。”(Ⅺ,480)这一段话,是陶师综三论之最后之结论。

综观陶行知发表的“三论”,我们可以得到几个重要的结论:

第一,“匪”之滋生,为由于政治不良,与人民大众生活之穷蹙。举国之“匪”,皆黑暗政治所造成,所剿之“匪”,都是我劳苦之同胞、饥寒交迫求生不得之良民。故造“匪”者是黑暗政治,剿“匪”者是政府,则“匪”不可以剿而绝,唯有改革政治、安定民生、才能绝“匪”滋生之源。

第二,政治如不清明,民生如不安定,则虽十次武力围剿,亦必无功。陶师认为“此为定理、绝无可疑”。

第三,真正“剿匪”之道,在于“澄清政治、安定民生”。澄清政治最先要着为彻底肃清贪官污吏,建设廉洁政治。陶师所说:“杀一贪官污吏,实胜于动员一师‘剿匪’军队。整饰一师之军纪……使其自身先不匪化,则又胜于动员十万‘剿匪’大军。”(Ⅺ,486)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第四,陶师说:“所谓‘匪’者,即扰害地方鱼肉良民之意。”(Ⅺ,474)这是衡量匪的标准。根据这个标准来衡量,究竟谁是真正的名符其实的匪呢?是贪官杂军,他们是匪,又是“匪”之制造者。陶师说:“‘匪’而应剿,则此辈‘造匪’者,固独不应先为剿灭乎?然而今日事实上,则‘窃国者侯,窃钩者诛’。此又吾人所大惑不解者也。”(Ⅺ,475)

陶师为普天下之劳苦大众鸣不平,为他们讨个公正的说法。

第五,俗话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天理不容,这天理就是普天下的劳苦大众之理。人类历史的发展是由占人类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来推动和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广大劳苦大众最高利益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在经历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建立了工农红军,创建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以后又转移到陕甘宁边区,最后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这样,才把真正的匪消灭掉,从源头上消灭了“造匪者”。陶行知说:“今日‘剿匪’为扬汤止沸,澄清政治安定民生,乃为釜底抽薪。”这是陶师深邃的政治智慧,使他能够如此断言。后来,历史证实了,只有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制度,才能澄清政治、安定民生,这就是新中国的成立,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别无他路可走。这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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