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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特征与实践策略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入分析中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模式特征及其形成背景,有助于我们对中国高职校企合作有更深的理解,进而破解校企合作的难题。近年来,中国高职教育有较大发展,开展了校企合作的多种实践,探索出多种不同的校企合作形式。根据校企合作中企业和学校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的不同,有人将其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特征与实践策略

叶小明 朱雪梅

在中国高职教育大发展的近十年中,中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理论与实践都面临诸多尚未解决的难题,校企合作开展进程举步维艰,职业院校的一腔热情遭遇的却是企业的冷漠和不配合。校企合作缺乏有效机制,企业缺乏动力,仅凭学校的一腔热情是无法大范围地推广和长期维持的。是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缺乏责任感、觉悟和眼光吗?造成这种普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究竟是什么?深入分析中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模式特征及其形成背景,有助于我们对中国高职校企合作有更深的理解,进而破解校企合作的难题。

一、中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与具体形式

1.中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学校本位模式

依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的关系,以及学校与企业地位和角色的不同,我们可以把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分为内生于学校、以学校为主的学校本位模式和内生于企业、以企业为主的企业本位模式。从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国际比较来看,企业本位校企合作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校企合作的对象为企业或生产部门的学徒,企业或生产部门为实施校企合作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企业内专设有培训机构且企业内培训比重远远大于学校教学的比重,其代表主要有德国的“双元培训制”、英国的工读交替式培训和日本的产学合作。学校本位校企合作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在校企合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上,坚持以学校计划组织为基础,学校从培养学生的现实出发,教师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寻找适当的企业雇主,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可能提供的相应的生产实践培训场所等,开展与企业的合作,其代表主要有美国的合作教育计划和苏联的学校—基础企业培训计划。

在中国,以学校为本位的职业教育体系中,学校本位主义自然延伸至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形成了以学校为本位的校企合作模式。在过去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职业教育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以职业学校为实践主体,以规模扩张为主要特征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在这种发展模式中,企业将自身定位于教育体系之外,缺乏参与教育的意识和热情。近年来面对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质量的种种质疑,高职院校开始内部觉醒,寻求校企合作之路。在校企合作的关系上,高职院校积极主动地承担着主要的合作责任,企业消极被动地扮演配合学校教育的角色,属于以学校为本位的校企合作模式。

2.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

近年来,中国高职教育有较大发展,开展了校企合作的多种实践,探索出多种不同的校企合作形式。根据校企合作中企业和学校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的不同,有人将其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企业配合”模式。

在“企业配合”模式中,由学校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并承担大部分培养任务;企业处于“配合”的辅助地位,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条件或协助完成部分(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培养任务。目前,我国多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大都采用这种合作模式。

(2)“校企联合培养”模式。

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下,高职人才培养实行校企联合,共同培养人才,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研究和制订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这种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部分高等学校中进行试点,部分高职院校也参加了试点工作。

(3)“校企实体合作型”模式。

在“校企实体合作型”模式中,企业对教育实行全方位的整体参与、深层参与,管理上实行一体化管理,如采取学校中建企业、企业中建学校、校企共建企业等实体合作形式,或企业以设备、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多种形式向高职院校注入股份,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过程和学校人才培养,并分享办学效益。

3.中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模式特征

在以上“企业配合”、“校企联合培养”、“校企实体合作型”等不同的模式中,以学校为本位是它们的共同特征,不同的是企业参与程度和形式。不论学者或实践者将合作形式冠以怎样的名称,如“零距离对接式”、“捆绑式”、“产学研一体式”、“三对准、四贯通式”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特点,那就是仍然都归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虽然也有人在实践中总结出“以企业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的校企合作模式,按照企业人才需求和人才标准,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织实施,但仍摆脱不了以学校为本位的事实,学校依旧承担着主要的培养责任,主动寻求着校企合作。

(1)学校承担主要责任和主导作用。

为提高教学质量,使培养的人才更符合企业的需要,高职院校改变以往“关门办学”的做法,开始拉近与市场需求的距离,改革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做出种种努力以寻求与企业的合作。高职院校对于校企合作的热情从我国高职教育的实践和研究中不断出现的诸如“订单式”、“捆绑式”、“零距离”等新名词中就可见一斑。在这种校企合作模式中,学校作为对学生负责的教学机构,承担了更大的责任,通过适应学校本位的特点创建有利于技术培养的实训条件。

(2)企业在政策鼓励下积极参与。

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动在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而主动寻求与学校合作培养人才的企业少之又少,多数合作也只停留在订单培养、项目支持、实践基地建设和员工培训等方面,极少有企业全面介入人才培养过程。这种状况的扭转必须要有政府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如深圳市宝安区政府2009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校企合作的多项政策,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对区级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的规范和给予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所在企业补贴的制度。政策一出台,很多企业主动找上门,要求共建“企业校区”,切实解决了本地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中“校热企冷”的难题。

二、中国高职教育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

我国开展工业化与现代化的进程不过一个半世纪。虽然近代中国的工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工业文明的物质基础也基本具备,然而,由于文化的积累与改变是渐进的,与工业化的物质文明相伴的精神文明不可能如物质积累一样在短时期内建立,于是中国出现了种种缺乏工业文明的现象,如不尊重社会分工带来的不同职业差异、不重视技术专长和技术创新精神等。中国企业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只对能立即带来利益的成熟技术感兴趣,缺乏参与教育的理念与传统。中国大多数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高等职业院校的责任和义务,导致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只停留在单纯选择人才的层面,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人才的培养,被动地参与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同时,企业接受高职学生实习会产生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学生的不规范操作还会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因此许多企业不愿意接收学生实习。此外,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无力或不愿意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学校本位校企合作的开展举步维艰。

2.高职院校寻求合作的能力匮乏

如前所述,目前的校企合作,大多是学校求生存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被迫之举,远未形成与之相配的专业、课程、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系统机制,有些院校师资层次不高、科研能力较弱、人才培养水平低下,在寻求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毫无优势,出现“一头热”的现象。虽然高职院校近年来做出了改革的探索,但自身人才培养的实力仍然不强,缺乏吸引企业参与合作的显著优势。这主要体现在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仍有脱节、课程开发多数还不能适应职业岗位需求、教师素质和技能不能跟上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等。只有在高职院校本身具备较高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时,才能够吸引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但现实中高职院校内真正具备较高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能指导学生实训的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能参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教师更少,服务的能力与水平都不足以广泛吸引企业参与。

3.政府支持校企合作的力度不够

在中国现有国情下,政府应是职业教育的强力推动者。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缺位,政府更应该出台一系列的鼓励和惩罚措施,积极推进校企合作的进行。而在实践中,虽然从国务院到教育部乃至地方教育部门,都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发展实践,但还没有对校企合作体系进行很好的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长期以来,中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对于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既没有政策上的优惠,也缺乏利益上的激励,企业与学校的合作完全是一种出于自身利益的自发行为。

首先,没有出台校企合作中对企业的奖惩机制,缺乏对校企合作中企业权责划分的立法,尤其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利益保护不足,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调。

其次,缺乏校企合作平台与协调管理机构。没有政府的统筹,高职院校各行其是,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没有实现区域共享,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在这种先天不足的现实情况下,虽然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实践形式上有所突破,但仍难以赢得主动,真正要调动企业积极性,必须有政府的支持和制度的保障。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企业参与是在国家法律条文的规定下得以实施和完善的,职业教育比较发达的澳大利亚、日本等国都对企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制定清晰的制度条文,而在中国推行校企合作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缺乏政府支持和制度保障是其关键原因。

三、实践出路:推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策略及其院校实践

以学校为主导是中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特点,也是问题的根源所在,推进校企合作实践必须考虑这一独特性,也必须克服由此带来的弊端。推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必须从改革学校教育入手,增强为行业企业服务的能力,提高对企业的吸引力,建立合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同时还必须借助政府政策的外力推动,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本文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校企合作实践为例,探索高职校企合作的实践出路。

1.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

质量是高职发展的源动力,也是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要想与企业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学校必须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对企业的吸引力。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并践行“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业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始终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在全校范围内倡导“着眼于学生整个职业生涯,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学校坚持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之路,结合专业特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面向生产、管理、建设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在许多高职院校还在不顾一切地追求规模化发展的时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早已将发展的战略调整为稳定规模、充实内涵,通过学校内涵与教育质量的提升扩大学校的影响力,以自身的实力和较高的服务水平吸引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打破现有轻工行业的局限性,紧贴生活产业发展,积极为广东先导产业发展服务,专业设置中与生活产业直接相关的专业49个,其中26个专业与轻工行业相对应,23个专业与现代服务业相对应。

2.依托行业,服务企业,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中国缺乏企业参与教育的传统与机制。如何才能保持校企合作长久、稳固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靠企业家的远见卓识或人脉关系,这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其双向互动合作的保障机制应包括两点:一是建立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关系,并制定相关政策;二是建立校企双方均参与的管理协调机构,保证校企之间的及时沟通,协调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依托政府、紧靠行业、服务企业等多种途径,在共建技术服务机构、共建培训机构、“筑巢引凤”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等方面与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形成了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并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3.夯实基础,工学结合,增强校企合作的教育实效

(1)结合专业特点,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采用“场地换资源”的方式,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建立了低成本、高效率、可持续发展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根据不同专业类别的需要,工科类专业建立“校内教学工厂”,文科类专业建立“校内教学公司”,艺术设计等创意类专业建立“创意工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引进企业参与并按企业化运作,具有生产、教学、实训、培训、考证、科研、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使学生在真实项目中得到锻炼,切实提高了职业技能。学校共引进20家企业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并联合1000多家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创造了良好的师生实践条件。

(2)更新培养思路,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职业教育办出特色的有力保证,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内培外引,专兼结合”。一是内部培养。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教师,特别是刚分配来校的青年教师到实践基地顶岗实习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明文规定教师近五年中要有两年的企业工作经验,并鼓励教师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加快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二是外部引进。聘请行业专家和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主要承担实践课教学,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

(3)针对专业特点,创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为推进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积极进行教学管理机制改革,通过灵活的教学运行方式,实行弹性教学计划管理,不断适应工学结合教学新要求。通过深度的校企融合,学校对每个专业都进行岗位技能分析,设置了3~5门核心课程,课程内容都以工作过程为主线,遵守行业规范,实现了课证融通,完成了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订,进一步推行了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改革,专业核心课程的实训达到了生产性实训要求。通过此类教学模式改革,使专业培养更适应市场需要,实现了学校教育与企业学习的良好结合,并以此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校企合作的质量反映了高职教育的质量,正是由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高质量开展,才带来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较高的办学质量。近年来,学校已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得到了教育专家的高度认可。第三方机构——麦可思公司——对学校2009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就业情况的调研数据显示,2009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的就业率与专业对口率都高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年薪资高于全省高职院校平均水平217元。较高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也为学校赢取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第一志愿上线率和录取分数连续五年超过二本B线,得到了企业、学生及同行的高度认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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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熊荣生.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存问题分析[J].教育与职业,2008(5).

[4]徐国庆.职业教育原理[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文章来源:《现代教育管理》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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