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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的和教学评价的功能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目的的功能是指教育目的对实际的教育活动所具有的作用。教育目的为教育活动指明方向,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要确保教育目的的实现,就应注意依据教育目的不断分析评价教育过程的发展状况和结果,适时作出恰当判断。教育目的的上述功能,统一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之中,相互联系、综合体现。

二、教育目的的功能

教育目的的功能是指教育目的对实际的教育活动所具有的作用。教育目的为教育活动指明方向,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其具体的功能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教育活动的定向功能

教育目的为教育对象指明了发展方向,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教育目的及其所具有的层次性,不仅含有对整体教育活动努力方向的指向性和结果要求,而且还含有对具体教育活动的具体规定性。它指示给教育的不仅有“为谁(哪个社会、哪个阶层)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这样未来的方向,而且还包括实现教育实际问题解决的具体路径。具体体现为:一是对教育的社会性质的定向作用,对教育“为谁培养人”具有明确的规定;二是对人的培养的定向作用,使教育依循这样的规定,不仅能改变人的自然的盲目的发展性,而且还能对人的不符合教育目的要求的发展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发展与预定的方向相一致,符合教育目的的规定,产生社会所需要的新的品质;三是对课程选择及其建设的定向作用,它对选择什么样的内容、选择何种水平的教育内容,对内容如何进行取舍等具有决定性作用;四是对教学方向的定向作用,除了要培养学生能力和技能方面的教学定向外,还有对培养思想品德方面的价值定向作用,使教师知道自己所要教的最重要的是什么。正因为教育目的的定向功能,教育活动才有所依循,避免其社会性质和发展方向上的失误。事实上,任何社会为满足自身发展需要,总是首先确定相应的教育目的,引导教育发展的方向,以便从根本上确保教育的社会性质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倾向性。

(二)对教育活动的调控功能

一定的教育目的,是一定社会根据自身或人的发展需要对教育活动进行调节、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以便达到其自身发展的目的。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调控主要借助以下方式来进行。

一是通过确定价值的方式来进行调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对教育价值取向的把握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既是社会的需要,也受社会所制约,社会在利用教育来满足自身或人的发展需要时,无不赋予它特有的价值取向。因此,教育目的总是体现为带有一定价值实现的要求,并成为衡量教育价值的内在根据,进而调控实际的教育活动,使其对价值不可违背。

二是通过制订标准的方式进行调控。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影响,往往通过制订具体的标准和规范来实现。这些标准和规范具有调控作用,直接影响着教育者对教育内容或教学方式的选择。

三是通过建立目标的方式来进行调控。教育目的向实践转化的过程中,会衍生出系列的短期、中期或长期的目标。正是这样一些目标,铺开了教育目的可以实现的行走(操作)路线,具体调节和控制教育的各种活动。

就调节控制的对象而言,既包括对教育工作者教育观念、教育行为的调控,也含有对受教育者的调控。一方面,体现为对学生的外部调控。由于教育目的本身含有对学生成长的期望和要求,因此教育者对学生不符合教育目的的行为总是予以引导或纠正,把学生的发展纳入预定的方向中去。另一方面,体现为学生的自我控制。这是因为当受教育者意识到教育目的对自身未来成长的意义和要求时,往往能增强他在教育活动中不断完善自身的努力程度,把合乎教育目的的发展作为努力方向,主动发展和规划自己。总之,教育目的含有的各种内在规定性,对整个教育过程具有很强的调控功能。

(三)对教育活动的评价功能

教育目的既为教育活动指明了方向,又为检查和评价教育活动的质量提供了衡量尺度和根本标准。无论是过程性评价还是终结性评价,都必须以教育目的为根本依据。同时,教育目的只有具体体现在学校教育的各个评价体系之中,才能切实发挥其导向和调控功能。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评价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对价值变异情况的判断与评价。社会中个人、群体、社会各层次之间存在的利益、需要、目的等方面的矛盾与冲突,常常导致教育上的冲突。这就使得教育活动的进行,总是面临多种多样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目的的影响和干扰,并不是事先已被赋予了明确的目的或多层次目标就能保证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的。这种影响和干扰虽不能马上取代已经正式确定的教育目的,但有时却容易在实践上导致教育活动的方向模糊不清,甚至使其被赋予了另外一种价值取向。现行倡导的素质教育,有的就已被赋予了片面升学的价值取向。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不坚持用所确立的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进行衡量评价,就不能意识到教育活动价值的变异,也难以使其得到有力的纠正。二是对教育效果的评价。依据教育目的确立的各层级的教育目标,一般都是根据具体教育问题提出的,它不仅是具体教育活动可操作可实现的目标,而且是评价具体教育活动效果的直接依据。运用这样的标准来评价具体的教育活动过程,可判断出过程的得失、质量的高低、目的实现的程度等。总之,教育是一个多因素参与的社会活动,复杂多样的社会因素总是对教育及其过程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要确保教育目的的实现,就应注意依据教育目的不断分析评价教育过程的发展状况和结果,适时作出恰当判断。只有注意发挥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评价功能,才能更好地从根本上把握教育活动的进行。

教育目的的上述功能,统一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之中,相互联系、综合体现。定向功能是伴随评价功能和调控功能而发挥的,没有评价和调控功能,定向功能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调控功能的发挥需要以定向功能和评价功能作为依据;评价功能的发挥也离不开对定向功能的凭借。在现实教育中,应重视和发挥教育目的的这些功能,对其合理地把握,在于对教育目的理解的深刻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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