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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类型结构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教育类型的认识也是对教育发展史的认识。本能的训练是动物界类似教育的本能在人类教育中的某种反映。就此而言,学校教育可谓当之无愧的代表。这一分类是以教育实体的产生作为非形式化和形式化教育的划分依据的;以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为标志,将形式化教育分为非制度化教育和制度化教育两类;同时,又根据教育实体的结构化及其社会权威的合法化程度,将制度化教育分为非正规教育与正规教育。

一、教育的类型结构

类型就是事实的不同形态,涵盖、包容和标定着一种事实的全部内容,不同的类型即事实的不同的存在样式或形式。对教育类型的认识也是对教育发展史的认识。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教育事实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

(一)本能训练性教育、适应性教育与进取性教育

教育是随着人的产生而产生的。在人的主体能力的历史生成过程中,教育也经历着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按照人的主体能力的生成和增强,教育形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本能训练性教育、适应性教育和进取性教育。

本能的训练是动物界类似教育的本能在人类教育中的某种反映。现代教育理论认为,一方面,人类之所以能够产生教育现象,是因为人类具备特别的生物学基础,即人类在生理构造上的未特定化和人类在脱离动物界以前所获得的一种类似教育的本能。每一种动物的生理构造都是适应于该种动物特定的生活环境的,如蝙蝠的声纳定位系统、墨鱼特殊的逃生系统等。然而,人在生理构造上却没有这种专门化,婴儿出生时只有最基本最初级的生命活动机能,如吃喝拉撒等,却没有任何生存技能。人在生理构造上的这种未确定化赋予了人的可塑性,也为教育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另一方面,人的潜意识中的教育意向——也就是在漫长生物进化史上赋予动物界的一种类似教育的本能——也为教育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种潜在的教育意向,很难想象原始社会的教育是如何实现从无到有的。法国社会学家勒图尔诺曾举出大量例证说明:动物尤其是略为高等的动物,完全同人一样,生来就有一种由遗传而得到的潜在的教育,其效果见诸个体的发展过程。人脱离动物界的同时,也秉承了这种类似教育的本能。在我们意识的深处,这种类似教育的本能依然存在,并作为人类教育中最低的然而又是最基本的层次表现出来,如婴儿的进食训练就既是一种带有文化特征的人类教育,又与生物的本能密切联系。

适应性教育是指人通过自发的活动达到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的目的的活动。人们在参与这些活动时,往往并不存在某个明确的发展目标,而且也没有自觉意识到活动本身的发展意义。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这种适应性教育的活动。例如,儿童自发的游戏活动就是一种适应性教育,它模仿成人的生产、生活乃至战争,不仅可以锻炼儿童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而且可以提高儿童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在现代社会中,儿童要随成人一起按时起床、按时吃饭、按时就寝等,也是一种适应性教育,它使儿童获得了适应社会生活节奏的能力。特别是在现代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工作和生活环境的迁移成为一种常态,适应性教育在成人世界中也随处可见,古语所说的“入乡随俗”、“入境随俗”是这种适应性教育的最好写照。

进取性教育指人对某种发展目标的自觉的、积极的追求的活动。就此而言,学校教育可谓当之无愧的代表。学校教育的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表明了这是一种具有高度自觉性和高度进取性的教育形态。但进取性教育并不仅限于学校教育,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大量此类教育,如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就有许多进取性教育的因素。我国古代的孟母“断织劝学”就是要劝诫孟轲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以便将来成就功名的;现代社会家庭教育中的“早教”也是以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某种能力或素质为目的的;现代社会政府对公民进行的法律、政治和公德教育,也是一种自觉的、目的明确的进取性教育;等等。

上述三种形态的教育是随着人的主体能力的历史生成而依次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的主体能力还处在历史生成的初级阶段,适应性教育在人的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教育与社会生活、生产融为一体,人类教育行为的自觉水平很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人的主体能力的增强,教育的进取性因素逐步占据主导地位,而适应性却相应降低。然而,教育形态的这种历史演变却并不是简单的一种高级形态对一种低级形态的取代,而是一种合理地包含低级形态的高级形态逐步替代了简单的低级形态,以致最后形成了复杂的教育现象。从历史角度看,现存的教育是一种高级形态的教育,它不仅包括了进取性的教育成分,也含有本能的训练和适应性的教育成分,构成了多层次的、复杂的教育现象。

(二)非形式化教育与形式化教育、非制度化教育与制度化教育、非正规教育与正规教育

此种分类方法的依据是教育的组织形式。这一分类是以教育实体的产生作为非形式化和形式化教育的划分依据的;以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为标志,将形式化教育分为非制度化教育和制度化教育两类;同时,又根据教育实体的结构化及其社会权威的合法化程度,将制度化教育分为非正规教育与正规教育(见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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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教育组织形式的演变

O—原始教育;A—形式化教育;A—非形式化教育;B—制度化教育;B—非制度化教育;C—正规教育;C—非正规教育

从教育组织形式的演变来看,原始教育最初是未分化的,教育与原始社会生活和生产是融于一体的。我们将这种没有专门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也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没有融生活和生产于一体的教育称为非形式化教育。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出现,原始教育逐步产生了分化,拥有专门的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固定的活动场所的专门教育机构——学校开始出现,即形式化教育已经形成。至奴隶社会,学校作为独立的教育实体已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据相关典籍记载,我国古代西周时期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学校体系。《礼记·学记》中记载:“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吕思勉也在《先秦史》中指出:“古代社会,有平民贵族之等级,其教育亦因之而异。贵族教育,又有大学与小学之分。贵族之小学与平民之学校,皆仅授以日用之知识技艺,及当时所谓为人之道,绝不足语于学术。大学则本为宗教之府,教中之古籍,及高深之哲学在焉。然实用之学,亦无所有,而必求之于官守。”[1]同时,非形式化教育在古代社会中仍然大量存在,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产生着不可或缺的影响。《礼记·内则》曰:“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这是当时儿童十岁之前在家庭接受教育的情况。在原始教育分化成形式化教育和非形式化教育之后的一个相当长历史时期中,学校教育都是采用学徒式的个别教育形式。

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变革,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成为一种时代的必然。显然,效率低下的个别教育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时代的需求,这种矛盾迫使以个别教育方式为主要教学形式的古代学校教育发生巨大变革,形式化教育发生了新的变化,即表现为现代学校教育体系的制度化教育的诞生。教育的制度化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育实体内部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权威和权力结构的形成,这个权力结构具体保障“标准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二是教育系统作为整个社会权力结构的一部分而结构化。另外,形式化教育在分化出制度化教育形态的同时,也保留了那些仍保持个别教育方式的形式化教育形态,这里我们称之为“非制度化教育”。这样,制度化教育与非制度化教育就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两个各具功能且相互不可替代的教育组成部分。

制度化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其中一部分教育实体被赋予合法化且强制性的权威,形成了所谓的正规教育。比如,只有正规教育的证书才被政府和社会承认等。与此同时,社会又不断向教育系统提出许多新的要求,因此,在正规教育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非正规教育在不断发展,成为对正规教育的有益补充部分,并不断为正规教育系统所吸收,如广播电视大学和各类非学历的成人学校和补习班等。

(三)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

从教育系统赖以运行的空间特性看,可以将教育形态划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类型。顾名思义,家庭教育是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教育活动;学校教育是指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的教育活动;社会教育是指在广泛的社会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教育活动。这三种教育形态各有特点,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在教育实践中彼此影响,在现代教育理论中构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构成人员之间的持续不断的教育和影响活动。它既包括家庭成员之间自觉的或非自觉的、经验的或意识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多重水平上的影响,又包括家庭的社会背景、家庭的生活方式和家庭环境因素对其成员产生的影响。狭义的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年长者在家庭中自觉地、有意识地对子女进行的教育。无论是在古代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家庭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单位,都承担了大量的教育任务,发挥了重要的教育作用。特别是在当今的学校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的时候,家庭教育更为人们所看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甚至出现了“家庭学校”(Home School)这种新兴的教育形式。家庭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形态,有自身的优越性,如范围的广泛性、强烈的感染性、特殊的权威性、天然的连续性、特有的继承性、内容的丰富性、形式和方法的灵活多样性、教育影响的持久性等。但家庭教育也存在一些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如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具有差异性,导致家庭教育不平衡;家长所具有的知识、经验、能力、技能的深度和广度总是有限的;家庭成员之间的道德面貌、文化素养和教育能力也常常不一致、不平衡,而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社会和儿童是不断发展的,不同年龄的少年儿童的要求是复杂多样的,家长特别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往往缺乏教育经验;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时,往往容易感情用事、操之过急,不能达到理想的家庭教育效果。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学校是一种特定的、正式的社会组织。学校教育是社会通过学校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所施加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以使受教育者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作为一种教育形态,学校教育有其自身的优越性,如它有专门的教育机构,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教师,有比较充裕的教育经费,有精心设计、安排的课程教学计划,有专门的评价机制,等等。正因为有这些特征,学校教育成为现代社会中主导性的教育形态。但是,自从学校产生以来,特别是自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形成以来,思想家们对学校教育的批评就从未中止过。因为,“制度化”首先就意味着一系列“标准操作规范”的建立,这套规程限制了社会组织在不同行动中作出选择的自由。如此,制度化的学校教育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两个副作用:僵化和保守。而且,现代学校教育是以班级授课制作为基本教学组织形式的,注重集体化、社会化、同步化、标准化,因此,它在大大提高教学效率、为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受教育者个性的发展。

社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形态,也是自古有之。从广义上讲,社会教育是指社会生活中一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教育的广义概念等同于教育的广义概念,二者是完全相同的关系。狭义的社会教育是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外的一切社会文化机构以及有关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对社会成员(学生和人民群众)所进行的教育。它是一种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延续和补充。本章讨论的是狭义的社会教育。社会教育也有自身的特点,如社会教育是受教育者自愿、自主选择参加的教育活动,社会教育的范围可宽可窄,具有很强的伸缩性,社会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社会教育的效果持久巩固,等等。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教育形态各有优缺点。因此,如何融合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突出各自的优势和长处,增加各自的教育力度,从而形成教育合力,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发展,是一个值得当代教育理论和实践深入探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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