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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政府引导化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首先是一种政府行为,因而政府的重要地位更突出。甚至可以说,政治是南博会的生命线,中国与东盟各国政治关系的健康发展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成功举办最坚强的后盾。因此,除了加大地方财政对南博会的倾斜投入,中央政府也要给予大力的扶持援助,以增强中国—东盟博览会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

第十三章 政府引导化
——健全会展产业管理体制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改革开放后,国内会展业是在政府直接出面办展推动下发展起来的,行政化色彩很浓,“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是这种模式的高度概括和反映。会展行政化,导致政府在发展会展业中存在“越位”、“错位”、“虚位”等现象,导致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错位”,导致会展企业举办会展与政府举办会展的市场竞争不公平性,不利于会展企业作为会展市场主体的培育,还容易导致会展“政治工程”、会展“形象工程”的产生。政府应当明确自身定位,转变会展职能,选择适当时机从具体的组展活动中退出来,由“主导”、“主办”转变为引导、服务,把精力主要集中到制定相关的会展产业政策、支持会展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会展产业软硬环境上来。

一、准确定位政府在发展会展业中的职能

在承办南博会、发展会展业过程中,各级政府的作用是贯穿其中的。尤其是在中近期,由于广西会展产业发展还很不完善,更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由于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首先是一种政府行为,因而政府的重要地位更突出。并且,与一般的经济发展相比,政府的会展产业发展职能也有其特殊性——承担“桥梁”责任。政府在发展会展产业中的角色应当是“裁判员”、“服务员”,主要履行“桥梁”、公共物品供给、市场失效弥补、政策引导等职能。

(一)“桥梁”职能

在举办发展南博会过程中,政府要做沟通中国和东盟十国的“桥梁”。这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和任务。

政府在南博会中的“桥梁”职能,首先是由南博会的“桥梁”性质所决定的。南博会本身是一座“桥梁”,是一个“平台”。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定位明确提出,要进口与出口相结合,以进口为特色,做东盟商品进入中国的桥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走出去”为特色,做中国企业投资东盟的平台。政府在进口与出口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这两个“结合部”上,是大有可为的,而且也是必须可为的,政府必须做好进口与出口、“引进来”与“走出去”过程中的各种沟通、协调工作,架起一座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桥梁。

其次,南博会本身就是“政府的事”。我国著名东盟事商务专家许宁宁指出:“南博会是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的经济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后者的积极配合有利于南博会的成功举办,这就需要中央及有关部门更多支持南博会”。只有政府重视了,才能更好地落实南博会的办会方针,充分发挥南博会的“桥梁”作用。

第三,从政治高度来看,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一种经济外交手段,政治对其生命力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中国的政治稳定性、东盟各国与中国的国际政治关系,直接影响到南博会的“四个结合”——进口与出口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展销推介与专题论坛相结合、经贸活动与文化交流相结合。甚至可以说,政治是南博会的生命线,中国与东盟各国政治关系的健康发展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成功举办最坚强的后盾。因此,举办、发展南博会,必须重视中国政府与东盟各国政府间的友好往来,切实做好政府间的各项沟通与协调工作,争取得到东盟10国政府的大力支持。

关于政府在南博会中的“桥梁”作用,我国商务部于2004年3月15日发出的《关于抓紧做好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政府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参与博览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支持手段”;“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本地区旅游部门做好地区旅游整体形象展示和旅游线路、产品推介、有实力的相关参展参会工作”;“北京、天津……广西、云南省(自治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广泛组织动员本地区、本行业的优秀企业、优质商品和优质客商参展参会”。

(二)公共物品供给职能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一项服务全国、服务东盟、面向世界的综合性、国际性博览会,是我国政府为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而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举办南博会,对于全面深化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发出的《关于抓紧做好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单位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博览会这一平台,积极促进出口,合理组织进口,扩大利用外资,加快‘走出去’步伐,全面深化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努力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2005年中国与东盟双边年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的目标。”

基于南博会的重要性,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在广西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动员大会上号召: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举全区之力,把南博会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他提出,办好南博会,要做到“五个一流”:我们一定要不负重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以一流的投资贸易场所、一流的会展场馆设施、一流的安全保障措施、一流的高效优质服务、一流的城市人居环境,确保南博会的顺利举办和圆满成功,在国内外树起南博会的品牌。

从2003年10月8日提出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到2004年11月3日举行,这中间仅有短短的不足13个月的时间。要实现“五个一流”的重任,没有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尤其是财力投入,是绝对无法胜任的。

从国内举办一些大型会展来看,前期投入是巨大的。云南省1999年办世博览,共投入183.6亿元用于全省的机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和昆明城区的改造。2002年,海南省仅是动工兴建博鳌亚洲论坛的永久性工程总投资则超过50亿元。

广西要把南博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各方面的总投入会在数百亿元以上。这对于后发展的广西来说,依靠社会投入是有限的,政府责无旁贷。正如许宁宁所说的:“拿在海南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为例,……中央及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否则难以达到现在的知名度。”

因此,除了加大地方财政对南博会的倾斜投入,中央政府也要给予大力的扶持援助,以增强中国—东盟博览会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

(三)市场失效弥补职能

广西发展会展经济是近年来的事情,会展市场发育不成熟,会展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的规范、引导和调节,才能避免会展市场可能出现的种种失效问题,从而促进会展业的健康发展。

1.政府应对广西会展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作出选择,承担宏观调控责任

需要制定科学的会展产业发展目标和会展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决定广西会展产业的基本发展方向以及发展布局。

2.制定促进会展产业发展的政策方针,承担市场培育责任

广西会展市场目前还很不成熟,最突出的是会展市场主体少,市场发展程度低,会展市场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都严重不足。如何创造一种有效供给和需求的会展市场发育环境,是当前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应制定、出台鼓励公司、企业参与投资会展业的政策,引导企业在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方面开展竞争;制定鼓励企业、客商参展参会的优惠政策,激活会展市场需求。从而把会展蛋糕做大起来,使广西会展市场成规模、成气候。

3.加强对会展市场秩序的约束管理,承担维护监督责任

为了确保会展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必须正确处理、理顺各种市场关系,明确规定会展市场有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政府必须制定会展行业标准,对会展服务设施、会展服务质量、会展场所安全等进行规范,承担起会展行业标准化的领导和推动工作。政府必须加强对会展市场的过程监督管理,对发展当中存在、出现的问题加以矫正,不断调整和完善原有的政策法规,并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会展市场的正常秩序,打出各种非法行为。政府还要强化行业自律,强调业主自我约束和管理,通过建立、发展会展行业协会,不断改进会展企业与参展企业、客商及政府等各方的关系,促进会展业的顺利发展。

二、健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三级管理体制

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主办单位是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的经济主管部门,承办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三者共同对南博会实施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与之相对应的三级管理体制,才能促进南博会的健康发展,产生预期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管理体制的内涵

管理体制是指推动管理活动进行的管理机制、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等诸方面的统一。管理体制所涉及的问题包括用何种形式把整个管理活动组织起来,与这种组织形式相适应,应该建立哪些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应该具有哪些责任和权力,以及应该制定什么规章、制度,采用什么方法和程序来实施管理等。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它既反映经济基础的现状,又予经济基础的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并经过经济基础进一步影响生产力。

一个国家、地区或部门的管理体制受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性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自然条件、社会化程度等。举办、发展中国—东盟博览会,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深入分析诸种影响因素,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东盟博览会性质的具体模式,以促进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中国—东盟博览会管理体制的现状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11国政府共同主办的国际性博览会,在筹建短短的几个月时里,已成立多个不同层次的管理机构。

1.中国—东盟博览会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为了办好每年一度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04年初成立了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常设工作机构——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博览局对外称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南宁市作为举办城市,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2004年7月15日,中国—东盟博览会正式成立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宣部、外交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新闻办、贸促会等14家单位为组委会成员单位。

中国—东盟博览会各级管理机构的建立,加强了政府对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领导、组织,为办好博览会提供了一定的组织保障和政府服务保障。

2.中国—东盟博览会机构设置简评

中国—东盟博览会各级管理机构的成立,适应了博览会举办和发展的需要,加强了组织和领导,对于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时间紧、涉及面广、任务重,目前博览会的管理体制更多的是出于服务首届博览会而设立的,从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长远发展来说,仍有一些地方需要加以完善。

专栏13-1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机构设置和职能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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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当代广西》2004年第4期。

3.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尚未体现出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共同主办的性质

目前组委会的成员单位有14个,全为中国政府的有关部门,而东盟十国政府没有参加,不利于与东盟各国的沟通和协调。

4.中国—东盟博览会常设工作机构的职能部门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发展

作为常设机构的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目前内设综合协调处、招商展务处、发展宣传处、经营开发处、对外联络处、财务会计处等6个处。它们是按职能设置的,没有体现出区域市场细分的特征,没有在国内和东盟各国设立区域市场开发机构,诸如博览会北京办事处、博览会新加坡联络处等。从长远发展来说,不利于国内和东盟各国会展市场的开拓。

5.中国—东盟博览会尚未实行市场化运作

博览会目前还没有成立市场运作的组织机构——公司,市场运作“缺腿”。博览局发挥的是政府的职能,难以发挥企业的职能,不利于市场化筹集博览会的资金,不利于市场化经营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各种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专栏13-2 爱知世博会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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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0年世博会:创新与发展——2003/2004年上海发展报告》。

(三)健全中国—东盟博览会三级管理体制的理论构想

中国—东盟博览会作为由11国政府共同主办的国际性展会,应当健全11国政府间高层协商对话决策机制;应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博览会的商业性展览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同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政治目标、经济目标、文化目标、国家利益统筹起来,促进各国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在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实现利益最大化。

1.建立健全中国—东盟博览会11国政府间协商决策机构制

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作为博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争取东盟十国政府的参与,发展各国商务部部长、副部长为副主任委员。这样更有利于树立组委会的权威性,更有利于协调中国—东盟博览会所涉及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的事务,也更符合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区域性、国际性特征。

组委会可设立以下一些职能:决定、处理博览会所涉及到的国家层面上的各种事务;审定、批准每年度的博览会方案;组委会中方领导小组宏观协调指导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博览会的重大事项。

2.成立市场运作机构——中国—东盟博览会集团公司

目的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全面开展各种招商展览活动。

从昆明世博会、广东九运会的市场运作来看,他们都成立了公司,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云南省总结了国内外举办大型活动的经验,采用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筹办世博会。在组织机构上,组成了昆明世博会组委会,其职责主要是统筹举办世博会的重大事项,负责对国际展览局和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的联系等工作。云南省政府为筹办世博会专门成立了云南省园艺博览局,考虑到筹建世博会的市场运作和世博园今后的经营管理,同时还组建了云南省园艺博览集团有限公司。这两个机构,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个班子,具体负责世博园的建设工作。在筹建期间,主要是省园艺博览局发挥政府的职能,在世博会之后,则主要是园艺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发挥公司的职能。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既发挥了我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又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对世博会的筹办和世博园的会后利用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3.成立区域性市场开发机构

可根据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区域市场特征,逐步建立中国—东盟博览会北京办事处、广东办事处、东部办事处、西部办事处,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泰国办事处、新加坡办事处等。目的是为了分区、分片强化市场开拓与渗透能力,加强与上述重点市场或区域的业务联系。

上述办事处实行分片负责原则。比如,北京办事处负责北京周边地区和东北三省的市场开拓;广东办事处主要负责广东和港澳台地区的市场开拓;东部办事处设在上海,负责东部沿海地区的市场开拓;泰国办事处主要负责泰国及其周边几个国家的市场开拓等。

在增设上述机构的情况下,可对广西博览局原设的6个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对其职能进行重组整合。

根据上述思路,中国—东盟博览会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想如图1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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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1 中国—东盟博览会管理体制设计构想

专栏13-3 博鳌亚洲论坛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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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特区展望》2003年第10期。

(四)健全中国—东盟博览会三级管理体制的意义

健全中国—东盟博览会三级管理体制,对于更好地落实博览会的政府职能,包括“桥梁”职能、市场失效弥补职能、市场服务职能等,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对博览会的理解和支持,深化自由贸易区的经贸合作,达成博览会的预期使命和目的,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和作用。

1.有利于理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国际政治关系,提升东盟10国参与、支持博览会的热情和主动性

东盟各国政府部门成为博览会组委会的成员单位,可以增进各国的交流、沟通和对话,更能直接了解东盟各国对举办南博会的期望、要求和建议,从而为合作办好南博会奠定政治基础和思想保证。

2.有利于发掘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的各种新机遇,及时发现、解决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区域市场细分,建立直接面向各区域市场的派出机构、办事处,可以更深入、直接地了解各国、各地区的合作资源、合作意向以及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从而更有针对性地优化中国—东盟博览会运作方案,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三、逐步规范广西会展行业管理

广西会展业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行业管理规章和制度十分不健全,必须随着各地会展业的崛起,规范会展业的“游戏”规则,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引导。建议中近期在自治区旅游局下设置会展活动专门管理机构——会展处或会展科;制定出台会展登记、备案制度,从直接行政审批制向间接协调的登记、备案制转型;尽快制定地方性会展业行业标准;把会展业纳入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之中。

(一)调查摸清全自治区会展业“家底”

调查研究是做出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应当深入调查,大量掌握广西会展行业现状的第一手材料,摸清会展业的“家底”。这是加强会展行业管理重要的第一步。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调查研究:

(1)广西会展资源拥有情况及其分布;

(2)广西会展市场的规模水平及其发育程度;

(3)广西会展业管理的集中度以及会展管理主体的素质水平;

(4)我国及广西有关会展行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健全性和落实情况;

(5)广西会展业的优势与劣势;

(6)广西会展业的机遇与威胁;

(7)国外、国外会展业管理的经验与借鉴。

(二)设立专门的会展业管理机构

会展作为一项社会活动,应随着其规模和影响的扩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增强,而加强政府对其的管理和指导。

在国外,会展业管理一般纳入旅游业的管理机制之下。如日本国家旅游机构——国际观光振兴会(JNTO)为官方指定负责商务会议、奖励旅游的机构,并下设日本会议局(JCB);韩国观光公社(KNTO)设立了会议司;新加坡旅游发展局也设立了新加坡会议局(SCB);香港会议局也是设置在香港旅游发展局之下的,专门负责促进香港的会展活动。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国家级会展业管理机构,广西可根据会展业发展的需要,在自治区旅游局之下设置会展处或会展科,加强对全自治区会展业的统一管理和专业化服务。

(三)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契机,及时制定广西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中国—东盟博览会落户广西,不但极大地提升了广西的国际知名度,也给广西会展业带来了巨大商机,会展经济将日益成为广西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根据广西会展业迅速发展壮大的新形势,制定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其纳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

1.科学规划布局会展场馆,合理开发会展资源

会展业的发展规模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会展场馆过多或过少,均不利于会展业的健康发展。从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地会展业的发展方向,力求特色化、专业化,避免会展场馆低层次重复建设。

2.合理定位广西会展业的目标和任务

会展业发展要从广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出发,与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有机结合,满足广西各地会议、展览、展销供求的现实要求。要加强会展业软硬件及相关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不断提高广西会展经济的服务水平,与国际接轨。

在对会展市场进行科学分析预测和规划的基础上,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自治区外经贸委、建设厅、旅游局、贸促会等单位共同制定广西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尽快制定广西会展业服务标准

在会展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会展行业管理走向规范化,都制订有一套完善的会展服务标准体系,用之指导和约束会展市场行为。如英国每年都用这种标准来评价他们国家的会展业服务质量、水平和竞争力。

在广西全国性、国际性展会日益增多的发展趋势下,加强会展行业标准建设日益迫切。2004年5月第十四届全国书市在广西桂林举行,展销会取得了较好效果,它首创民族出版物展馆和“永不落幕”的全国书市网,出版物订货码洋10多亿元,团购订货码洋1300多万元,均创历届书市新高。但美中之不足的是,书市服务跟不上,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宾馆服务等环节均存在“盲点”,出现一些客商展品丢失、对住宿安排不满意等不良现象。从中可管窥加强会展服务标准化建设之重要性。

应从会展等级划分、会展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客户信誉、展会效益等方面,建立、健全会展业行业标准,做好落实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会展业的诚信建设。从而不断提高广西会展业的整体服务质量,树立广西会展业良好的国际形象。

配合会展行业标准的推行,还应组织开展会展行业统计工作,为评价会展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五)做好会展行业管理转型的各项工作

当前,全国上下对会展行业管理实行的都是行政审批制度,广西也不例外。这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一种反映,同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这种审批制存在诸多局限性。首先是多头审批,政出多门,可能导致同类同档会展在同一时段举办,引发恶性竞争,影响市场秩序。其次,会展审批存在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审批效率低,会使一些时效性强、有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展会丧失市场良机。再次,行政审批往往以种种名目收取费用,从而加重举办单位的经济负担。

我国从2004年7月1日起实行《行政许可法》,必然要求对会展行业的行政审批制实行改革,由目前实行的对会展主办单位资格的认定和展览项目的审批向登记制和备案制转型,最终实现从直接审批行政式的管理到以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协调管理的根本转变。为此,必须做好各项转型工作。

1.制定会展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东莞市2002年11月取消会展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但由于相应的监督措施跟不上,管理滞后,产生了举办会展混乱无序的突出问题,导致当地会展业出现了恶性竞争现象——一种现象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这里的工业展刚刚闭幕,那边的工业博览会又在剪彩;还有一种现象是“我方唱罢我登场”,同一个镇区、同一类会展,每年举办多次,同一个主角忙了这场忙那场。针对这种会展管理转型不完善的问题,东莞市制定了《东莞市商品展览展销会事后监管暂行办法》。广西制定会展管理制度,应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同时注意“一放就乱”的问题。

专栏13-4 广州市举办展销会管理条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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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会展年鉴》(2003)。

2.做好会展行业管理转型、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发动教育工作

一项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改革,其对社会大众是有益的,但也会使少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会展行业行政审批审度改革会触及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遇到阻力和其他一些问题。诸如,担心取消审批会导致管理失控;沿用审批代替管理;对事后监管措施重视和落实不够等。应组织有关部门学习行政许可法以及我国关于发展会展业的政策精神,提高对会展行业管理转型的认识。

四、成立广西会展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自律性组织,在我国,它具有半官方性质。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是发展会展业重要的经验总结和成功的管理模式。行业协会在制定行规、进行行业间的协调和管理、对展览业进行资质评估、加强信息交流和调研、促进会展市场的透明度、进行专业人才培训、提高展览会的组织水平和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一)协会的一般职能和作用

协会是一种自律性社会组织,在西方,被定义为“有共同利益的个体的组织”。它是人们为了相互的利益和目的走到一起的必然结果。

协会是各种活动的孵化器,这也是协会产生和存在的目的所在。在西方发达国家,协会的职能较多,主要有:

(1)建立行业标准;

(2)影响立法/行政事务;

(3)改善劳资关系;

(4)通过出版物构建行业知识体系;

(5)通过统计方法对行业/职业加以界定;

(6)利用集团折扣获得更大的购买权力;

(7)传达综合信息;

(8)创建并保持社会关系;

(9)参与公共服务型活动;

(10)收集统计数据并开展研究;

(11)拓展会员的职业培训;

(12)提供教育和培训;

(13)提供团体旅游的机会;

(14)创建良好的公共关系;

(15)处理行业/职业的法律事务;

(16)明确并界定共同利益;

(17)为娱乐、网络和单纯的相互作用提供机会。

展览经济发达的国家,行业自律协会比较健全。英国展览业设有多个行业自律协会,如展览组织者协会(AEO)、展览服务商协会(BECA)、展览场地协会(EVA)等。它们制定完善的会员企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的展览服务标准体系和组展商、服务商、参展商、参观商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对严重违反者取消会员资格,维护各方面的利益,从而保证了英国展览活动的良好运行。

我国行业协会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发展的,到1996年有全国性行业210个。在会展行业,近年全国各地也先后成立了许多协会,包括北京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广东会议展览业协会、山东国际展览业协会、湖南展览业协会等。

(二)关于组建广西会展行业协会

会展行业协会是在会展企业发展到一定数量、会展市场达到一定规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是加强会展行业自律与管理的客观需要。随着广西会展业的迅速发展,应把筹建会展行业协会提到议事日程,作为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广西会展业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

组建自治区级会展行业协会,有助于理顺会展业管理体制。在国外,会展业的管理主要依靠行业行为自身的自律机制和自律规范,政府的介入一般体现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国际大型展会的协助招揽上。目前广西会展业依然维持计划经济形成的展会审批制、展览公司资格认定制,尚未与市场接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这一缺陷造成会展业在统计、研究、管理、交流、培训等多方面的欠缺。

组建广西会展行业协会,有助于加强对全自治区会展行业的管理。协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审核行业准入资格资质、监督会员单位合法经营等,可以促进会展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建立行业协会,还可以跨越部门界限、所有制界限,把分属不同部门的以及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会展企业联系起来,克服政府行业管理分散性所产生的各种失效问题,有利于促进会展行业的统筹、协调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办展和无序竞争的现象。

组建会展协会,还有助于增强广西会展业民间自治功能,改进自我服务。协会通过履行提供信息、咨询、交流、调研、培训、沟通、展销等职能,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可以提升民间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促进会展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建议在适当时机,政府及时介入,由自治区政府部门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展览会议公司、部分涉展企业参加的会展协会,性质为半官方机构。待广西会展市场发育成熟后,行政因素淡出,发展成为真正意义的专业协会。

五、为会展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会展产业政策对会展产业发展起到引导、规范和保护的作用,是会展产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可以创造会展市场供给与需求,营造竞争、开放、有序的会展市场环境,扶持、保护会展产业的健康发展。应制定、完善以下几方面的会展产业政策:

(一)会展市场化政策

会展市场化是相对于会展行政化而言的,主要强调会展企业、中介组织等在会展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摆正政府在发展会展中的角色,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并在会展经济政策中予以明确。

从历史和现状来看,政府组织主办会展一直是我国展览活动的主要形式。在改革开放之初,外商来华展览是我国会展的最初形式,当时政府部门直接出面组织企业参加展出。后来便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政府直接组展与招商,甚至成为一种政治任务,或当作当地的“形象展示会”。当前实行的会展行政审批管理体制,还使得会展举办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导致拥有行政权力的部门更有可能拿到主办权,而其他市场主体不易取得,从而助长行政办展的倾向,抑制专业展览公司的成长。这种行政性办展行为,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不相适应的,会阻碍会展市场的发育。

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为会展业的市场化创造了制度基础,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按WTO规则开展管理活动,则直接推动了会展业市场化的进程。我国会展业从过去政府办展为主向以专业会展公司或行业协会为主的根本转变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发展趋势,广西各级地方政府应当转变职能,逐步退出直接办展的角色,把各种会展主办权交给企业、社会,由前台主角转为幕后支持,停止直接参与展览的越位、错位行为。对此,在制定会展经济政策时,应对政府在会展业发展中的作用作出规定。主要是:

(1)政府出面组织、参与展会的场合。诸如,带有强烈政治意义、纯粹展示社会主义建议成就的展览会由政府出面主办;何种性质或场合的展会可以由哪一级别的政府领导人出席开幕式等。

(2)政府在引导、扶持会展业发展中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在会展市场化运作中,政府应当承哪些具体职能。诸如“铺路搭桥”、“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失效”等。

(二)会展市场准入政策

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关于市场主体资格、资质认证的制度,是一种行业约束机制。目前我国会展市场准入制度尚未健全。根据现行的展览管理办法,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的工贸公司、外贸公司、协会、商会、中国贸促会及其行业分会和地方分会、地方政府或省市级外贸主管部门、展览场馆、境外展览机构等都能举办展览会。这种体制下既有行政干预、计划管理的弊端,又有行业管理的缺位,管理上政出多门、本位主义,导致多头办展、重复办展、恶性竞争,导致会展资源的分散浪费、行业秩序的混乱。

广西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地方性会展市场准入政策。一是建立展览会组织者资质评定体系,用资质取代资格,形成多层次的市场主体体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二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和市场化运作,减少政府直接举办会展行为,由市场实现其功能性的商业性会展。三是减少行政审批和收费,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会展业,发展会展业市场主体。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做好政府职能转化工作,切实把会展管理职能转到为会展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为会展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这样就可以防止会展“政治工程”的出现,真正发挥会展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的积极作用。

(三)会展企业扶持政策

从总的来说,广西会展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会展产业化程度低。如成功举办多届的南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其员工只有40~50人;南宁市政府出资500万元成立的南宁大地飞歌传播有限公司,其经营2002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赞助收入和门票销售收入合计2700多万元,收支基本持平,盈余很少。在广西会展业刚刚起步的时候,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中国加入WTO后,服务贸易壁垒逐步被拆除,近年一批国际知名的会展企业先后进入中国会展市场,包括德国汉诺威展览公司、慕尼黑国际展览公司、杜塞尔多夫展览公司以及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等。面对差距与竞争,对于“弱质”的本地会展企业,必须“扶上马、送一程”,尽快出台一些扶持政策。

1.财政扶持政策

从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财政扶持资金,对新的会展项目投入、会展设施建设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如南宁市由政府出资组建了南宁大地飞歌传播有限公司等国有独资会展企业。

2.税收扶持政策

在确保公平合理、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制定适当的会展业税收扶持政策,通过税种、税目、税率、附加或减免等税收杠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会展企业的发展。2004年5月,南宁市出台了为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而改造宾馆的税费减免措施,规定该市进行改造的宾馆可享受减免房产税、宾馆管道燃气安装的优惠政策。减免房产税的范围限于宾馆的办公用房、经营旅店业的客户和公共设施。减免的重点对象为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分布在管道燃气主干网附近的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宾馆在新安装管道燃气工程时,将享受减免30%~50%的工程建设费的优惠政策。到6月份,提出减免税费的宾馆34家。

3.信贷扶持政策

鼓励金融部门放宽信贷条件,以低息、贴息贷款等方式,向会展企业提供信贷资金,保障会展企业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4.其他扶持政策

包括政府对会展企业举办的展会进行积极推介、对会展企业举办的出国展给予外贸补贴等。在国外,这方面有许多成功经验。美国商务部对美国国内举办的展览会就采用审核认证制度和协助邀请国际购买商等方式给予支持和赞助。每三年一届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办的工程机械展览会(CONEXPO),在得到美国商务部的审核认证后由商务部派了专员向中国推介该展。此外,由于商务部和主办单位联合对中国参展商和专业观众发出的邀请函在美国驻华大使馆有很高的信誉度,因此持此邀请函办理赴美签证的获签率很高。目前该展览会的中国参展商和观众人数仅次于加拿大居第二位。

(四)会展国际合作政策

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政策。中国加入WTO,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经济、金融、科技全球化的深入,使得广西可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会展业的国际化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东盟博览会其实就是中国加强与东盟各国合作的结晶。

发展广西会展业,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把利用外部有利条件和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引进外资、会展专业人才、国外先进的办展经验,整合广西的会展资源,推动会展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加快完善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政策体系,包括面向东盟10国和其他国家的办展优惠待遇、建立中国—东盟博览会海外媒体联盟的政策框架、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国际间金融、信息、技术、物流合作政策等,以便为博览会创造快速、高效、实惠的合作平台,吸引更多东盟客商、企业的参展。还应制订来桂办展办会的优惠办法以及来桂投资兴办会展企业的优惠措施,吸引国外会展公司到广西开拓会展市场与业务,增进广西与国际会展业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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