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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发式教学的思想内涵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启发式教学强调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必须是始终把学生置于学习的主体地位上。注重学法指导是启发式教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启发式教学过程是学生积极主动展开智力活动的过程。重视学生学习的情绪体验是启发式教学的又一基本特征。启发式教学的内容和特征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其中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是启发式教学思想的核心,启发式教学思想的其他内容和特征实际上都是由此生和引发出来的。

第一节 启发式教学的思想内涵

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启发式教学一般认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一切教学活动都必须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出发点,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积极思维,通过自己的活动达到生动活泼的发展。这是因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学生的发展归根结底必须依赖其自身的主观努力。一切外在的影响因素只有转化为学生的内在需要,引起学生强烈追求和主动进取时,才能发挥出其对学生身心素质的巨大塑造力。

当然,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是意味着要排斥教师的主导作用,恰恰相反,启发式教学恰恰需要坚持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结合。在启发式教学看来,教师发挥主导作用同样也是教育教学内在的必然要求,教师不发挥主导作用,也就不成其为教育教学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样也就无从体现了。但是,启发式教学强调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必须是始终把学生置于学习的主体地位上。这也就是要求教师的主导作用必须在“引导”上下功夫,施教主动,贵在引导,妙在开窍。教师的引导要立足于使学生在迫切要求的心理状态下自己思考、自己理解、自己消化、自己吸收,从而达到“自奋其力、自致其知”,这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落脚点。教师的引导还要立足于培养和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不仅教师要树立学生是学习主体的观念,学生自己也要意识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教师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全面地认识自己、正确地评价自己、主动地调控自己,从而增强学生的自我意识,强化学生的自我主体感,并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教育能力,这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方向和根本目的。

二、传授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

启发式教学法是被中外各国的教学实践证明了的一种既可以使学生获得系统知识,同时又能充分发展他们智能的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法为什么能够把传授知识和发展智能有机统一起来呢?这是因为知识和智能两者有统一的内在基础。一方面,知识本身就有思维价值和智力价值,它是开发智力的“激素”,是形成能力的“媒介”。智能的发展只能是在知识的学习中进行的,离开具体知识的学习,智力活动和能力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能徒托空言。另一方面,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也必须依赖一定的智能基础,发挥智能对获得知识具有正迁移作用。尽管如此,却不能由此得出在教学中传授知识和发展智能是自然同步进行的。实际上,无论是通过掌握知识去发展智力,还是通过发展智能去掌握知识,都不是自发地进行的。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相互作用,齐头并进,只有在启发式教学中才能顺利地实现。这是因为启发式教学自觉地把学生看作认识活动的主体,在教学全过程中,教师不是以教为主,而是以指导为主,不是重在传授知识,而是重在对学生激发思,指导思,发展思,训练思,培养思,使学生在展开充分的生动活泼的思维活动中实现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的有机统一。

三、教会学生学会学习

“启发”从词义上看就包括教师“启”和学生“发”两方面的内容,它生动又深刻地反映和揭示了教学活动的双边性以及教法与学法的统一性。注重学法指导是启发式教学的一个重要特征。那么,启发式教学在其实施过程中是怎样进行学法指导的呢?

(一)传授知识更传授方法

在启发式教学当中,教师传授知识,不是停留在讲清楚知识上,而是在讲清知识基础上,揭示出规律,指出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学习方法。与此同时,它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好讲授的内容,同时还要掌握好教师讲授的思路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二)侧重学习过程本身的教学

启发式教学过程是学生积极主动展开智力活动的过程。这不仅旨在获得正确的答案和结论,更重要的是提供给学生一种自我探索、自我思考、自我创造和自我表现的实际机会,使学生能进行学习的自我体验。这种学习上的自我体验是极其宝贵的,它能使学生意识到自我力量的存在,从而有效增强学生的自我意识并提高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三)教法改革与学法指导同时进行

“启”要求对教师教法进行改造,“发”要求对学生学法进行指导。启发式教学要求我们把教法改革与学法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使之彼此协调,相互促进;一方面要把教法建立在研究学法和学情的基础上,以提高教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努力在探索和选用先进的科学的教法中,引导学生掌握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实践证明,无论是脱离教法改革的学法指导,还是忽视学法指导的教法改革,都难于收到预期的效果。

(四)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相结合

教学活动是以人的整体的心理活动为基础的,学生的学习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一种综合活动,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者在学习中是同时发生、交互作用的。它们共同组成学生学习心理的两个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对整个教学过程施予重大影响。为此,启发式教学在重视学生智力因素的同时,非常注重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使教学不仅深入学生的认知领域,还深入他们的情感领域。重视学生学习的情绪体验是启发式教学的又一基本特征。这一特征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启发式教学把学生看成是认识活动的主体,要求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以形成亲切、民主、融洽、和谐的教学气氛,使学生精神振奋地、生气勃勃地、活泼愉快地参与到教学之中。教学民主直接、深刻地反映了启发式教学的精神实质,它是师生有效地相互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教学任务并实现“教学相长”的重要保证。没有民主,师生之间缺乏真诚的交流和合作,也就谈不上启发式教学了。

2.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兴趣

启发式教学被认为是一种激励型的教学,在启发式教学中,教师常常通过列举典型,说明意义,明确目的,使学生感到有学习和探求的需要,从而提高学习自觉性并增强学习责任感。通过设置疑问,创设悬念,造成知识冲突等,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做到正象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那样:“学生带着一种高涨的激励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面前展开的真理感到惊奇和震惊;在学习中意识和感觉到自己的智慧力量,体验到创造的乐观,为人的智慧和意志的伟大感到骄傲。”事实上,启发式教学之所以能发挥高度的情绪和意志以及学生的精神需要,使学生能深刻地体验到惊奇、欢乐、自豪、赞叹。

启发式教学的内容和特征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其中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是启发式教学思想的核心,启发式教学思想的其他内容和特征实际上都是由此生和引发出来的。启发式教学思想比较完整地阐明和揭示了教学中的各对主要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知识与能力的关系、教法与学法的关系、智力因素与非智因素的关系。它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精神,反映了事物矛盾转化的规律。它无可置疑地成为当代教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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