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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发展的对策思考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统计,2008年被教育部认定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有315所,当年10月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其中4所获得批准;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22所,有15所申请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其中12所在2011年初获得批准。现在,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的“五年过渡期”就要结束了,独立学院将向何处去?

六、独立学院发展的对策思考

2008年2月,教育部以“26号令”的方式发布了规定:“本办法施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前设立的独立学院,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办学条件,完成有关工作。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基本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由独立学院提出考察验收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验收,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26号令”的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作价,无形资产的作价,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无形资产占办学总投入的比例由合作办学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约定,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2009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编报《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按照这一方案,现有的独立学院就像站在一个“十字路口”,面临着三种实际的选择:越过路口向前走,是继续办独立学院;向右拐,是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向左拐,是终止办学并入“母体”高校或其他学校。无论走哪条路,都要经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察验收。

据统计,2008年被教育部认定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有315所,当年10月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其中4所获得批准;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22所,有15所申请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其中12所在2011年初获得批准。现在,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的“五年过渡期”就要结束了,独立学院将向何处去?大家都在思考、观望和关注。

另一方面,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在“办学体制改革”中提出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纲要》提出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要实现毛入学率达到40%的目标,也就是说,到21世纪中期,我国将进入普及高等教育阶段,这是社会进步的不可逆转的趋势。对我国来说,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是必然趋势。因此,对现今已具有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更要倍加珍惜,从保护、扶持、引导的角度出发,正视独立学院产生的客观背景,剖析独立学院面临的现实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核心要素,用“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改革精神,为独立学院的整顿和发展创造一个长治久安的办学环境,真正体现教育部提出的“积极扶持、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

综合理论工作者的研究和实际工作者的建议,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和逐步解决独立学院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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