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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与原则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指标体系是实现评估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进行评估的前提和依据,它同时提供了进行价值判断的统一尺度,在评估中占有核心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认识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客观、可行,是评估成败的关键之一。评估指标体系的可行性,一般是指评估对象之间的可比性、评估指标体系的可测性以及评估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评估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决定着能否把评估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开展。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与原则

1.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概念

理解绩效评估体系的概念必须首先理清若干相关的概念,主要包括评估目标、评估指标、指标权重、评估标准等。

(1)评估目标是指根据评估的目的,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判断。一般来说,评估目标总具有某种程度的原则性、抽象性和笼统性,很难直接进行评估,这就需要将评估目标具体化。

(2)指标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计划中规定达到的目标”。在我们的评估中,指标是将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抽象性的评估目标逐级分解,使之最终成为具体的、行为化的和可测的诸分目标,这些经分解后可测的分目标,即称为指标。或者说,指标就是具体化了的目标。指标是由目标决定的,不存在没有目标的指标,离开了目标,指标就没有意义了。指标又决定了目标能否得到具体的落实,没有指标的目标是无法认识和实现的。目标反映全貌,指标反映局部。目标总是比较稳定,不轻易变动的指标就可以在反映目标的前提下,根据时间、空间和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变动。目标和指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目标可能是比他大的管理系统目标中的一个指标,一个指标也可能是它所包含的子系统的一个目标。将对评估对象的价值判断目标转化为对评估对象的构成要素的价值判断指标,这实际上就是对目标进行了分解,直到末级指标具有直接可测性或达到其他分级标准,所有这样的指标全体,叫做目标的指标系统。这个指标系统是由若干层次结构一定的指标集合所构成的。

(3)权重是表示指标在指标集合中的重要程度。在一个指标集合中,每一指标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我们用权重表示指标在指标集合中的重要程度,一个指标对应一个权重,每一个指标集合对应一个权重集合。目标的评估指标系统对映了确定的评估指标的权重系统。

(4)评估标准指标是对评估对象的某一部分或要素的价值判断,因此每一个指标一定有一个与之对应的价值判断的标准,也就是对评估要素进行价值判断的准则或尺度,这就是指标的评估标准。这样,每一指标集合均有与之对应的评估标准集合,评估指标系统也就有了与之对应的评价标准系统。

因此,评估指标体系由反映评估目标整体的评估指标系统,以及与之对应的指标权重系统和指标评估标准系统所构成的整体。由于指标是由目标逐级分解得到的,所以指标体系是一个具有分级的模块结构的指标集合、或者是具有树形结构的指标集合。每一个指标集,都是由若干个子集组成的,每一个子集又是由更小的子集或称子子集组成的,直至最后一级,不能再分解的指标,称为末级指标。评估目标通常称为零级指标,以下逐级分别称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等等,直至末级指标。这种具有分级的模块式结构的指标体系,有一个明显的优点,就是在仅对目标的某一个方面如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估时,只需取出相应的一个模块即子集,就构成了相应的指标体系,而不必另外重新设计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实现评估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进行评估的前提和依据,它同时提供了进行价值判断的统一尺度,在评估中占有核心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认识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客观、可行,是评估成败的关键之一。

2.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置原则

以人为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评估的原则,集中体现了评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它既具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又蕴含人们的主观意志,是开展评估活动必须遵从的基本准则。除此之外,应注重五个具体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又称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指标应该符合客观规律,要有客观的尺度,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评估结果。指标设计得是否科学,决定了评估工作能否科学、客观、准确地进行。尽管评估指标的量化比较复杂,但它对评估指标体系的有效实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应尽量使用量化指标。这样才能使指标体系做到评估标准客观、符合实际,从而较准确地反映出被评对象的真实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2)方向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应具有突出的导向作用,方向性原则就是要求指标体系应体现正确的教育方向,使评估工作能正确地发挥导向功能。正确的方向,首先是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要遵循学生管理工作自身的发展规律,做到五个结合:学生管理工作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因材施教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3)整体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作为一个系统,应保持自身的整体性,并且尽量体现所应达到的目标。指标是目标一个方面的规定,指标并不就是目标,目标存在于指标的总和之中。指标的整体性原则本质上要求指标体系内的各条指标能在它们的相互配合中,在它们的总和中实现目标。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舍弃那些反映评估对象实质的指标,因为这些指标能够深刻的、系统的评估出学生管理工作实际的水平。因此,学生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作为由若干个指标所构成的集合,要能够反映出各方面情况,做到综合、全面、系统。

(4)独立性原则

在确保评估指标体系整体性原则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各项指标之间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即在同一级别的各项指标,不能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不能相互重叠。由于管理工作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反映管理工作的各种属性和特征的指标之间也必然会有一定的交叉和覆盖,即各项评估指标之间必然是相关的。但是,为了能准确、客观的判断管理工作的社会价值,这种交叉和覆盖的面不宜过大,即指标之间的相关性不宜很强,或说基本上不具有相关性,尤其不能使这条指标的属性包含了另外一项指标,这就是指标独立性的含义。如果指标不独立,实际上相当于不适当地加大了某些指标的权重,这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5)可行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的可行性,一般是指评估对象之间的可比性、评估指标体系的可测性以及评估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评估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决定着能否把评估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开展。可行性原则,要求从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即从制定评估方案、确定评估对象、建立评估指标体系、选择评估的方法、对评估信息的统计、分析以及对评估结果的运用,都要从实际出发,从“可行”的角度来组织评估工作。指标的可测性,是指所设置的末级指标必须直接可测,否则必须把它分解为下一级指标,直至可直接测评为止。可操作原则是指评估指标体系应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即结构不太复杂,末级指标数不宜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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