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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的绩效评价研究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课程绩效评价”实质上就是“课程评价”范畴和“绩效”范畴的融合,简而言之,就是运用绩效的观点来指导的课程评价。学生——无疑是我们课程绩效评价的核心,无论是从课程评价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绩效的角度出发都是这样。教师作为课程的引导者与实施者,直接关乎课程实施的效果。因此对于教师的评价也是课程绩效评价所不能或缺的。

课程的绩效评价研究

江汉大学教育学院 程 锐

一、绩效的含义

“绩效”(Performance)这个概念原本出自管理学领域,它指的是企业或组织所“期望的结果,是组织为实现其目标而展现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出”。利用绩效指标和绩效技术来开展个体或组织评价,是目前企业界所普遍采用的方法。

绩效技术同样也可以被应用到教育领域,我们可以利用绩效技术和绩效指标来对课程教学展开评价。

为了便于后面的深入探讨,我们首先需要对“绩效”的内涵进行分析。

从目前来看,人们对绩效的界定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绩效是“结果”,一种认为绩效是“行为”;还有一种则认为绩效应该将个人的“素质”和“潜能”(或是胜任力Competence、)也包含在内。

持“绩效是结果”的观点的人认为,绩效是工作所达到的结果,是一个人的工作成绩的记录。与之相关的概念有:职责(Accountabilities),关键结果领域(Key Result Areas),结果(Results),责任、任务以及事物(Duties,Tasks and Activities),目的(Objectives),目标(Goals or Targets),生产量(Outputs),关键成功因素(Critical Success Factors)等等。

坎贝尔(Campbell)等人则认为:“绩效是行为,应该与结果区分开,因为结果会受到系统因素的影响。”他们同时指出:尽管绩效是行为,但并不包含所有的行为。只有那些个体自己能够控制的与组织目标相关的行为才是绩效。

此后,越来越多的企业与组织又将个人的素质与潜能(或是胜任力)列入了绩效评价的范围之内,对绩效的研究也不再局限于对于员工过去的反映,而是更加关注员工的潜在能力,更加重视素质、潜能与高绩效之间的关系。

我们认为:如果单纯把绩效理解为“结果”或者“行为”,显然都会忽略掉某些重要的信息(比如过程控制或实际工作效果方面的信息),从而导致我们的评价结果的片面性;所以我们必须综合考察结果和行为,把“绩效”看做是“结果”与“行为”的统一体才行。并且,出于对未来发展的考虑,我们还要顾及对个人素质或潜能发展的评价,因而可以认为:结果+行为+素质或潜能的发展=绩效

二、课程、课程评价与课程绩效评价

“课程”同样也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有人认为课程即教学科目,也有人认为课程是有计划的教学活动,还有人认为课程是学习结果或学习经验。

从普遍意义上来看,大多数人心目中的“课程”概念都是一个多维建构。他们会将教学材料、教学过程、教学结果等都归结于一个广义的课程概念。因而课程的绩效评价也应该涵盖这些方面。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绩效评价都是针对人而言的,对于教学材料等物质的评价,最终都可以转化为对其使用者的绩效评价。

“课程绩效评价”实质上就是“课程评价”范畴和“绩效”范畴的融合,简而言之,就是运用绩效的观点来指导的课程评价。

通过对泰勒、克隆巴赫等人的课程评价理论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几条共性:

①他们都承认课程评价是一个过程

②这个过程的任务是搜集证据

③搜集证据的目的是为了进行课程的价值判断(不管这个判断是为教育方案的决策服务,还是确定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际达到教育目标的程度)

④他们都主张不能仅仅依靠测验和考试来描述教育结果,而应该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和方式

结合绩效的观点,我们可以认为课程绩效评价就是通过系统的搜集与课程相关的“人”在结果、行为、素质或潜能的发展等方面的证据,并对这些证据加以解释从而对课程作出全面价值判断的过程。

值得说明的一点是:我们认为绩效包含的是“素质或潜能的发展”而不是素质或潜能。这实际上是以动态的观点来看待绩效的。因为,课程绩效必然要通过课程的实施即教学这个过程来体现,无论是“行为”还是“结果”都是如此,素质和潜能也不能例外。

此外,单纯的在某个时间点上,我们也并不能断言个人的素质或潜能与课程的实施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它们可以是从其他的途径获得或形成的;而只有在课程实施前与课程实施后的个人素质或潜能的变化和发展才有可能是课程的绩效,因此才有“素质或潜能的发展”这一表述。

进一步来看,“素质或潜能的发展”似乎也应该归于“结果”绩效的范畴,但是为什么我们把它单独抽出来呢?因为,我们所说的结果通常是指“课程目标的实现情况”,换句话来说就是“任务绩效”;而素质或潜能的发展虽然也是课程实施的一种结果,但它们却没有为课程目标所规定,因而属于“周边绩效”,为了表明这两种绩效的差别,我们才把“素质或潜能的发展”单独提出来作为绩效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素质或潜能的发展可能还会对今后的学习或工作起到帮助,属于一种额外的绩效;每个人所获得的这种额外绩效很可能还不一样,因而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是有重要意义的。

三、课程绩效评价的对象

前面我们阐明了课程绩效评价的对象应该是与课程相关的“人”,即课程的参与者或实施者;一般而言,这主要涵盖了三类人:

第一类人是学习者,即课程的实施对象,他们也是其他课程评价方法的主要评价对象;第二类人是教师,即课程的引导者或实施者;第三类人是教育决策者,主要指教学管理人员,他们能够对课程的开展起到促进或阻碍作用,因而也是我们课程绩效评价的重要对象。

1.学生

学生——无疑是我们课程绩效评价的核心,无论是从课程评价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绩效的角度出发都是这样。学生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的学习,根据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过程,促进学生更好的发展。对于学生评价我们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对学生的评价不能仅仅局限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行为,或者说是任务绩效(比如学生知识水平的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等),而且要顾及学生素质或潜能的发展水平的提高,即周边绩效(包括学生对于学科认识的加深、其元认知能力的提高等)。

二是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工具和手段收集信息。不仅要考查学生最终学习的结果或产出,而且要考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三是在评价过程中要考虑到学生的个别差异。

2.教师

教师作为课程的引导者与实施者,直接关乎课程实施的效果。而且对于课程的建设和改革(比如教学大纲的确立、教材内容的选择、课程标准的制定等),教师的意见都是我们最为重要的信息来源。因此对于教师的评价也是课程绩效评价所不能或缺的。

对于教师的评价,我们也是从教师绩效的三个组成部分来进行的。即:教学成果评价、教学行为评价、个人素质或潜能的发展评价。

教师的教学成果就是学生的绩效,因此对于教师的教学成果评价实际上就是对学生的绩效评价。

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评价,应将评价的焦点集中于教师自身的行为表现,试图在建立优秀的教师教学行为模式的基础上,以理想化的教学行为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标准。

而对于教师素质或潜能发展的评价,主要关注的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心理、态度、能力、思想、知识以及技能水平等的发展和提升。

3.教育决策者

教育决策者通常指的就是教学管理人员,他们肩负课程的开发、实施、决策和价值判断等工作。他们的专业素质、情感态度以及价值取向等都会对课程产生重大的影响,因而也是我们课程绩效评价的重要对象。对他们的绩效评价同样也应该从绩效的三个组成部分来进行。

首先是成果评价。教育决策的成果通常会反映为教学实施的效果,这种效果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反映为学生的绩效;另一方面则反映为教师的绩效。更为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教育决策的成果表现为教师绩效和学生绩效的增量。

因为教育决策并不能直接决定教学的效果,而是要间接作用到教师和学生身上去影响教学效果。同样的决策对于不同的教师和学生而言,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绩效水平,因此评判教育决策的成果,应该从它对于教师绩效和学生绩效的促进或者阻碍方面去考虑,因而表现为教师绩效和学生绩效的增量。

对于教育决策的行为评价比较复杂,它反映的是教育决策者的行政能力;而对于教育决策者素质或潜力发展的评价,则同样应从心理、态度、能力、思想、知识与技能水平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判。

参考文献

[1]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2][美]泰勒著.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施良方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3]陈玉琨.教育评价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4]丁朝蓬.新课程评价的理念与方法.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5]李雁冰.课程评价论.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6]付亚和,许玉林.绩效管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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