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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高校科研管理体制考察报告

时间:2022-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澳大利亚方面由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组织。例如,近年来,澳大利亚政府公布了打击恐怖组织、老年待遇与社会保障、投资安全等特殊研究项目需求。澳大利亚的高校每年都出版一个综合性的学校年度报告。澳大利亚的高校多数将研究生的科研纳入科研管理与创新办公室管理,并十分重视研究生科研队伍在学校整体科研目标实施中的作用。澳大利亚现有69个研究机构和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研究中心,年均预算为1.230万澳元,已承担5.400项合作研究项目。
澳大利亚高校科研管理体制考察报告_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通鉴(2001—2010)下册

杜 鹏

2005年8月14日至8月21日,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首批“中澳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交流项目(China-Australia Middle Manager Program,CHAMMP)考察团”,对澳大利亚的3所大学进行了友好访问和交流。澳大利亚方面由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组织。访问考察的主要任务是考察和交流澳大利亚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科研计划管理制定、技术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项目与经费申请、重点科研项目确定和科研业绩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政策与管理经验,并就上述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交流。

一、科研计划制订与管理

澳大利亚有关高校的科研项目一般来自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工业和对工业界或政府部门的咨询。澳大利亚政府或州政府不定期地公布国家层面上重点鼓励和支持的研究领域或课题,成为政府项目公告,包括重大重点项目、特殊基金、国家安全等涉及国家重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这些鼓励和支持的重点项目选题取决于世界科技发展要求、国际形势要求和国家经济安全科技需要。例如,近年来,澳大利亚政府公布了打击恐怖组织、老年待遇与社会保障、投资安全等特殊研究项目需求。各个学校根据自身的优势基础,针对国家科技需求,选择申报项目。

基金项目强调基础研究的突破与创新,工业界的项目强调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效益。学校科技管理与创新办公室及时向科技人员公布政府科技项目需求公告,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申报。另一方面,许可科技人员自由申报自己偏爱的或任选的方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科技人员通过与社会企业界、工业界的广泛交流和信息收集,开展与企业的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从工业界取得项目经费或科技咨询经费。任何项目均采取签署合同的方式开展,在规定的时问内完成所计划的研究内容。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项目的开展和完成质量。

澳大利亚的大学科技计划原则上5年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的制定,制定过程由学校统一组织,由校董事会、领导、教授代表酝酿讨论,内容包括教学、招生规模、资金筹集、科研经费、论文获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就科学技术研究而言,规划目标一般是5年内使科研经费增加一倍,即5年内科研经费翻一番,平均每年增长15%左右。这种增长目标应该说还是实事求是的。目标制定后,学校将采取竞争激励机制和教师科研任务要求进行贯彻实施,确保计划任务的完成。

澳大利亚的高校每年都出版一个综合性的学校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过去一年学校的教学、科研、对外服务、财务、基本建设、国际交流等详细情况总结,向全社会公开。这对于学校政务公开,使广大教职工、学生了解学校整体运行情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值得借鉴和参考。同时,高校在年初发布下一年度学校各项工作的计划与任务目标,包括科研工作的任务与目标等。

例如,墨尔本大学2005年的研究与培训计划任务中,从学校整体任务、科研目标、科研与科研培训任务、科研管理政策、科研与科研培训策略与质量保证措施、学术队伍建设目标与任务、研究培训任务分解、科研经费目标与任务及其采取的策略和保证措施、对外合作与伙伴建立的任务规划及其目标和保障措施,知识产权与创新的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规划,明确提出了各项任务的目标和要求。这种年度规划和任务要求在每年的开始,就以印刷稿的形式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对外也公开。澳大利亚的高校多数将研究生的科研纳入科研管理与创新办公室管理,并十分重视研究生科研队伍在学校整体科研目标实施中的作用。

二、科研政策与政府投入

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培训和研究与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并得到经济发展的有力推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和研究的重点已逐步转向先进制造技术和高附加值的服务性行业。社会要求大学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劳动力的技能训练和再培训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功能已经延至社会,并具有三个核心功能:研究、教学和服务社会。三者之间紧密联系并相互增强。研究成果的市场化以及研究机构与企业的联系成为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澳大利亚(包括新西兰)的研究人员主要集中在大学内,占60%以上。来自企业的研究人员略高于20%,而来自政府机构的研究人员的比例不到10%。这一点完全不同于美国(80%以上的研究人员集中于企业内,而高等学校的研究人员只占12%左右),也不同于多数欧洲国家(来自企业的研究人员占所有研究人员的比例在40%~65%,高等学校的研究人员占25%~40%)。

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在10年间(2001—2011年)投入80亿澳元,以提高澳大利亚的竞争力。这一计划的目标包括:创造新思想、鼓励研究成果的应用、保持和发展科学与技术的竞争力。联邦政府鼓励在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建设世界级的研究中心,同时调整联邦政府资源的配置,集中政府投入用于国家优先研究领域。联邦政府同时鼓励研究机构增强与企业的联系,这一点很像我国政府目前提倡的产学研联盟。联邦政府还不断增加在健康和医学领域的研究经费,进一步促进生活质量的提高。联邦政府计划到2010年,公共财政用于研发的投入达到GDP的2%,2020年达到GDP的3%;而2002—2003财政年度的研发投入为GDP的1.62%。

澳大利业同样强调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与企业的合作,鼓励和加强合作的创新机制与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研发园(R&D Parks)。这与我国的科技园区十分相似。但是,我们访问的La Trobe大学,其理念上与我们存在较大的差别。La Trobe大学强调对大学科技成果的孵化作用,而完全不考虑它们的盈亏情况。

二是联邦政府设立科学与工业组织的合作研究基金,提供访问研究基金和奖学金等,以促进学校与企业的交流。

三是设立与企业的联络办公室,与学术研究机构、大学的研究管理办公室共同工作,并制定市场化过程的共同协作。

四是与企业合作设立博士后奖学金。

澳大利亚现有69个研究机构和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研究中心(CRC),年均预算为1.230万澳元,已承担5.400项合作研究项目。

澳大利亚的合作研究中心覆盖以下六个主要工业领域:制造技术(11个)、信息通信技术(10个)、煤炭和能源(8个)、农业和农业制造(15个)、环境与旅游(17个)、医学科学与技术(8个)。

自2000年起合作研究中心已完成294项许可证协议和72项技术成果转化协议,2002—2003年已取得220项澳大利亚专利、406项海外专利,在澳大利亚实施了78项专利,在海外实施了25项专利。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也采取积极步骤支持和促进大学与公共基金研究机构、私营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研究组织之间的研究合作。

三、科研项目申报及管理

经过考察调研,我们发现澳大利亚的科技创新体制与中国的情况类似,即大部分的科研投入来自政府,而由企业及民间组织设立的基金非常有限。这一点与美国拥有众多的基金机构很不相同。因而澳大利亚的高校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申报及管理中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与中国的高校情况非常相似。尽管如此,所访问的三所大学的一些做法仍然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La Trobe大学的David de Vaus教授针对课题申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指出科研管理部门要根据高校自身特点,结合国家战略目标,明确学校重点发展的研究领域。在高校中科研人员申报项目多属于小规模兴趣驱动、自由探索类型。这种类型往往导致项目较小、缺乏积累、资金不足、成果影响力小,项目完成的质量往往依赖于研究人员的个人情况。结合国家重点发展的研究领域申报的科研项目往往能够直接得到来自政府基金的资助以及各种合作支持。一般情况下,项目都有长期的积累及较好的研究团队、基础条件好、资金充足、影响力大。但是,科学研究主要依靠研究人员的兴趣及热情,我们必须重视研究人员的创造性,否则很难产生创新性成果。因此,在实际的科研管理中明智的做法是扬长避短,综合考虑上述两种类型的优势,做好规划及遴选,加强监督,重视国家研究目标及政策,科学指导,建立完善的科研成果质量评价体系及激励机制,在科研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努力提高申报项目的立项率以及科研投入的产出。

在项目经费管理上,澳洲大学的研究工作十分重视研究项目的获取,尤其重视政府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大学研究管理职能部门重点负责合同管理及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经费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与中国高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最大的区别在于:第一,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立项论证过程中提出的预算方案执行,没有进入预算的开支禁止报销。第二,进入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与项目主持人个人经济收入无关,做到真正的专款专用

四、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措施

澳洲政府对于大学的科研工作的评价主要基于“获得的研究资助情况、研究生人数、出版情况”等,各项指标各有权重。按照这些评价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政府投入及研究生招生指标。这种机制形成的指挥棒也直接影响高校内部的资源分配,校方也将制定本校的发展目标,并在形成任务后分解到各个学院。各个学院或系主任根据学校安排的任务,组织力量完成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分配,并形成职工的聘任合同目标任务及年收入标准。这种评价机制在高校管理层形成激烈的竞争意识。

教师根据合同任务书在该聘期内可以宽松地工作,可不创造科研业绩。但只要今后还想续签合约或晋升更高职位,他们就必须争创更多的业绩。澳洲大学基本没有设置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个人年收入与研究工作业绩不直接挂钩。此外,澳洲高校内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评价普遍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

在知识产权的管理方面,发达国家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已经形成制度化,澳洲大学也不例外。考察交流计划虽然没有安排知识产权问题,但各高校都涉及了。主要特点就是澳洲高校比较注重知识产权的全过程管理。如项目启动时,参与人员即需与学校签订知识产权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尤其是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知识产权关系得到高校重视,给人以深刻印象。

五、关于科研成果的转化

在澳大利亚期间,代表团访问了墨尔本地区3所不同类型的大学,即拉筹伯大学(La Trobe University),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和墨尔本大学。三所大学的历史和学术地位不同,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各具特色。

拉筹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为科技园。由于其校园地处城市郊区,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拉筹伯大学的科技园建设了为中、小型科技公司孵化所需要的硬件基础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条件,吸引和培育了多家企业入住科技园。

皇家理工学院地处城市中心,不具备建设科技园的地理优势。但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快速发展。它们的主要措施是与知名企业联合建立研究中心,承担企业的研发任务。另外,通过专利的转让、授权使用以及建立股份公司等形式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墨尔本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为实现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学校从成果转化中获得更高的收益,此校成立了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公司。公司直接由学校主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指导。学校从文化理念、经费支持等多方位支持与鼓励教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学校设有培育科技企业的“种子基金”,鼓励教师创业。从它们的实践经验看,中老年教师对创立企业的兴趣不高,而年轻教师有较高热情。在管理机制方面,墨尔本大学把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整体考虑。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科学研究主要由学校的研究与创新部门主管,而知识产权的认定,保护以及商业化开发主要由学校的风险投资公司承担。

总体上讲,推动高校科技成果的商业化是澳大利亚政府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未来大学获得发展经费的重要渠道。值得借鉴的经验是澳大利亚大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非按照一个模式进行。根据不同大学的特点可采用不同的方式,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做法是特别值得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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