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德国学前教育的背景与发展

德国学前教育的背景与发展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的学前教育源远流长。自福禄培尔之后,学前教育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发展起来,学前儿童的教育也逐渐走上正轨。受苏联影响,东德的学前教育是公立教育制度的一部分,全托式学前教育机构较为普遍。由于联邦德国的幼儿教育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范围,因此,国家并不要求每个儿童在入小学前一定要进幼儿园。面对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联邦教育和科学部积极采取措施。

德国的学前教育源远流长。文艺复兴之前,德国学前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家庭教育,母亲在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自福禄培尔1837年在勃兰根堡开办第一所学前儿童教育机构,并于1840年将其正式命名为幼儿园后,德国成为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的发源地。20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政府对学前儿童的教育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也逐渐走上正轨,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

福禄培尔之前,德国的幼儿教育设施基本上是贫民救济性质。1837年,福禄培尔在勃兰根堡设立学前儿童教育机构,1840年正式将其命名为幼儿园,这成为世界上第一所真正的幼儿教育机构,标志着幼儿教育进入了新的阶段。福禄培尔极力倡导重视学前教育。他认为家庭和母亲虽然在学前教育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许多母亲一方面没有充分的时间教育子女,另一方面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训练,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学前教育,需要成立一种既不同于家庭,也不同于学校的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福禄培尔的办园主张是“以自我教育为主的直观教学的设施”。他认为,幼儿与学龄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不同,因此,幼儿园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幼儿园教育的主要目标不在于儿童能学到多少知识,而在于顺应儿童的活动本能和兴趣需要,帮助儿童自由发展。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对儿童放任自流,而是指教师、父母或其他照看人员应该为儿童提供发展的条件和空间,运用正确而有效的手段,促进儿童身心发展。在幼儿园的工作中,福禄培尔为幼儿设计了许多适合他们完成的作业,主要有绘画、纸工、拼图等,还包括一些劳动,例如,初步的自我照顾和照料植物等。另外,福禄培尔为幼儿设计了一套进行游戏和作业的教具,称为恩物(Gabe)。它们是根据自然界的法则、性质、形状等,用简易物体制作,作为幼儿了解自然、认识自然的初步训练工具。

除了包括游戏、唱歌、恩物以及作业的幼儿教育体系外,为了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与任务,福禄培尔还设计了一整套幼儿园课程。他把课程分为四大领域,即宗教与宗教教学、自然常识与数学教育、语言与语言教育、艺术与艺术教育,课程内容十分丰富。自福禄培尔之后,学前教育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发展起来,学前儿童的教育也逐渐走上正轨。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废除君主制,建立魏玛共和国。魏玛共和国按民主的原则对教育进行了改革,强调德国的所有儿童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使儿童在身体、精神和社会方面成为有才能的人。同时决定设立儿童公共保护机构——儿童保护局,负责监督和指导民间儿童福利事业。按照1924年的《儿童福利法》第四条的规定,儿童保护局还承担给婴幼儿、学龄儿童等提供福利设施的任务,既开办公立幼儿园,同时鼓励民间慈善团体和宗教团体开办私立幼儿教育机构。其结果是,公立幼儿园发展迟缓,私立幼儿园受到广泛支持。据1930年的统计结果显示,私立幼儿园(包括保育所)发展到8 000所之多,入园儿童数达50万,而公立幼儿园才开设了50所。由此不难看出,当时人们对公立和私立两种幼儿园教育设施所持的不同的心态。

1933年,德国进入纳粹统治时期。法西斯政府建立中央集权的学校管理制度,各类幼儿教育机构被强迫进行“种族教育”,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一分为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受苏联影响,东德的学前教育是公立教育制度的一部分,全托式学前教育机构较为普遍。西德则秉承了魏玛共和国时期的传统,恢复了一些福禄培尔式半日制幼儿园。

1945年监督委员会的第一号法令中,废除了1934—1945年纳粹政权的各项教育政策,改为地方分权制,教育上的各种重大问题都归各州自行处理。幼儿教育也由各州自己制订发展计划并加以实施。由于联邦德国的幼儿教育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范围,因此,国家并不要求每个儿童在入小学前一定要进幼儿园。此外,幼儿园不归教育行政部门管辖,而由私人、教会、社会团体和福利组织开办,因而各州幼儿教育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以1970年为例,全国3~5岁儿童的平均入园率为33%,其中,巴登—符腾堡州3~5岁儿童入园率已达53%,而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州同年龄儿童的入园率只有10%。到1974年,联邦德国3~5岁儿童的入园率已超过50%,巴登—符腾堡州已超过90%,居各州之冠。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各国尤其是美国的影响下,联邦德国的幼儿教育得到了重视,发展更为迅速。1980年,联邦德国3~5岁儿童的平均入园率已达65%,但政府仍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入园率。尽管德国的幼儿教育有着较悠久的历史,但同欧洲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联邦德国的幼儿教育就显得比较落后了。面对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联邦教育和科学部积极采取措施。1990年德国统一后,政府颁布《儿童与青少年福利法》,规定:幼儿园是为儿童提供教育和保育并帮助其发展成为有责任感的社会公民的机构,其课程与服务项目应在教育上和组织上适应儿童和家庭的需要。1993年,联邦议会要求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幼儿教育设施。1996年,3~6岁儿童入园获得法律保障,儿童入园率大大提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