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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研究的方法论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跨文化研究和其他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都有着共同的方法论基础,但它也有着一些特有的问题,值得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者重视、了解和掌握,以保证跨文化研究的科学性。跨文化研究是通过比较,区分心理与教育现象的文化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研究形式。这将有利于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可比性和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应当指出,上述提高跨文化研究可比性的方法在实际的跨文化研究中往往需要综合运用,以提高跨文化研究的可比性程度。

虽然文化研究和其他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都有着共同的方法论基础,但它也有着一些特有的问题,值得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者重视、了解和掌握,以保证跨文化研究的科学性

一、跨文化研究的两种策略

跨文化研究的一个基本的方法论问题,就是研究的重点是放在某种心理现象或教育现象的跨文化普遍性上,还是放在该心理现象或教育现象的跨文化特殊性上。如果研究的重点在普遍性上,那么这个研究采用的是文化普遍性策略(etic strategy)。这种策略关注整个人类对世界的理解、他们行为思想的共同规则和对事件的解释,并以它作为跨文化比较的基础,运用一种文化的指标和概念来分析另一种文化背景的心理问题。如果研究的重点在特殊性上,那么这个研究采用的就是文化特殊性策略(emic strategy)。这种策略关注某一特定文化中的人对世界的共同理解、他们行为和思想的共同规则和对事件的解释,并以本地文化中的概念和理论框架为依据,采用本地惯用的方法、工具和研究材料,探讨某种心理与教育现象在本地文化中的具体特征和表现。一般来说,人类学家强调文化的独特性,因而多采用“文化特殊性策略”;而跨文化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者则注重确认不同文化中的普遍的行为现象,因而更常用“文化普遍性策略”。

一般来说,跨文化研究的文化普遍性策略和文化特殊性策略各有其优越性和局限性。文化普遍性策略可以把握研究现象的普遍性和规律性,但往往会忽视该现象的文化特殊性和具体表现;而文化特殊性策略能够把握某现象的文化特殊性和具体表现,但却不能通过比较揭示该现象的跨文化普遍性和规律性。最好的办法是把这两种策略整合起来,形成获得式文化普遍性策略(deriv edetic strategy)。这种策略既没有丧失文化普遍性策略的普遍性特征,又不会损害文化特殊性策略的本地特征。这种策略的获得需要以前两种策略为基础,在不同文化背景和种族中采用文化特殊性策略和文化普遍性策略,再把两种策略在不同文化背景中获得的结果加以比较,从中找出共同的特征和可比较的特征,最后得到获得式文化普遍性策略。如对中美两国儿童的数学能力进行考察,我们可以采用统一的数学能力测验考察儿童数学能力的差异,并对其社会文化环境因素进行考察。此时,统一的测验遵循的是文化普遍性策略,而对社会文化环境因素的考察则遵循文化特殊性策略。

二、文化差异的确认

跨文化研究是通过比较,区分心理与教育现象的文化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研究形式。文化的特殊性实质上就是文化差异(cultural difference)。

跨文化研究中文化差异的确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研究者应特别注意,当观察到两个或多个群体之间有某些差异时,不能简单地将这种差异归结为群体间在文化上而非其他变量上的差异。也就是说,研究者在考察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中的成员的某种心理特征或行为表现时,不能因为发现同一文化组内成员间无显著差异,而不同文化组间存在显著差异,就认为存在文化差异。因为这种差异不一定就是群体间在文化变量上的差异造成的,而可能是其他无关变量带来的,例如年龄、种族、社会地位等,这些变量都可能混入文化变量,造成结果的差异。

确认文化差异的方法之一是采用严格的实验设计,分离控制无关变量。当然,即使在控制了大部分明显的无关变量时,仍需注意是否已经控制了所有的无关变量,因为可能混入文化变量的无关变量很多而且关系复杂,我们对于其中的一些变量可能还不完全了解或知之甚少,无法进行测量,因而分离或控制的方法也不能够完全排除无关变量对确认文化差异的可能影响。

三、跨文化可比性

在跨文化研究中有一种广泛应用于考察文化差异问题的方法,即考察不同文化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价值的心理学与教育学概念和资料,并将其与心理学、教育学理论联系起来,这种比较方法的中心问题是跨文化的可比性。文化的对等性(即从不同的文化中收集到的数据资料及其处理方法应具有文化的等值性)是可比性的必要前提。马尔帕斯和布汀格(Malpass & Poortinga,1980)曾区分出三种文化等值性,即:(1)机能等值(function equivalence),指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对同一问题的行为反应表现出相同的心理机能;(2)概念等值(conception equivalence),指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对特定刺激的意义有共同的理解;(3)测量等值measurement equivalence),指从不同文化背景中所获得的数据资料所反映的特征显示出可比性。在进行跨文化研究时,应努力满足跨文化可比性要求的有关必要条件,如所研究现象的对等性、分类系统的机能对等性、所选样本的可比性、测验的可比性、任务的可比性、人物的可比性、程序处理的可比性、动机的可比性和语言的可比性等。这些条件也是评价跨文化研究方法的重要标准。

在跨文化研究过程中,因为文化差异的客观存在,要做到完全意义上的跨文化可比性和文化上的绝对对等性是不可能的。为此,我们需要在跨文化研究中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尽可能达到可比性的要求。一般而言,提高跨文化研究可比性程度的方法有:(1)使指标、研究项目和任务多样化。这种多样化能够提高研究的信度,并且通过比较被试在不同指标和研究任务上的操作情况来把握研究项目和任务的可比性。(2)采用现场研究。有研究表明,在自然的生活、工作环境中研究被试,被试的反应将更加真实,并有助于提高被试动机的跨文化可比性。(3)训练本地研究助手和翻译。在每一个被试取样点,都应当在当地挑选适当的助手和翻译,如当地的研究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并加以一定的培训。吸收经过训练的当地研究助手和翻译等一同参加研究,将会提高跨文化研究的语言可比性、动机可比性以及行为现象的机能等值性等等。(4)在解释研究结果时,不只是采用一个外在的标准,而应把所有各组被试的研究结果也作为标准,并参照被试当地的文化背景和种族的有关材料来作出合理的解释。这将有利于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可比性和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应当指出,上述提高跨文化研究可比性的方法在实际的跨文化研究中往往需要综合运用,以提高跨文化研究的可比性程度。总之,在跨文化研究中,如果要保证跨文化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就必须保证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种族中都同样有效。因此,研究者在跨文化研究中必须特别注意那些可能影响不同文化间可比性的变量。

四、文化公平性

跨文化研究中的另一个方法论问题是文化公平性问题。文化公平性(cultural fair)是指研究的问题对所有不同社会文化中的成员而言,都是适当和理解一致的,所有题目的难易程度对所有不同文化的成员而言,也都是公平的。心理与教育科学的跨文化研究中,经常使用心理与教育测验,为提高文化公平性,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如下:

首先就是文化障碍(注9-2),文化障碍的主要表现是语言障碍,由于多数测验均依赖口头表达和文字描述,例如,比奈智力测验、艾森克个性测验等。当这些测验用于其他文化的被试时,往往需要准确的语言翻译。对于这种文字的翻译问题虽可以通过正反两次翻译来解决(即先将原版测验翻译成所测被试文化中通用的文字,然后让被试文化中精通原版语言的人再把这个译版测验翻译回原版的语言,最后将其与原版对照修改),但是,由于有的文化根本没有文字,或者有的文化虽然有文字,但会使用者只是极少数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因此对于依靠文字的测验来说,这种文字上的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注9-2:文化障碍(cultural obstacle):由于个体的文化背景不同,因而个体对另一种文化的现象进行理解时也会存在困难,无法理解或体会这种现象在特定文化背景中的真正含义。

其次,心理与教育测验的编制虽然依据一定的心理学和测量学的理论,但无论是智力测验、人格测验,还是成就测验,其理论和内容都存在着显著的文化偏向。即使是有较好的预测效度、被公认为比较理想的文化公平测验的瑞文推理测验,在应用中也发现其存在文化偏向问题。因为该测验是运用各种抽象图形编制而成的,要求被试抽象出图形中的关系,但是对于文盲、受教育较少的被试或某些文化中的个体,由于他们接触抽象的几何图形的机会较少,因而在测验成绩上可能低于受教育程度较高或经常接触图形的文化中的个体。这反映了瑞文推理测验中仍然包含有一定的文化因素,如被试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环境等。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心理与教育研究者发现,在跨文化研究中实现绝对的文化公平是不可能的。因为个体的一切心理行为及其表现都渗透着文化的影响。排除了文化因素,测验就缺乏了具体的内容,因而就不能测量任何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绝对的文化公平测验是不可能的。当然,对于不同性质的测验,其文化公平程度也是不同的,例如智力测验的文化公平性较人格测验的文化公平性程度要高。

跨文化研究(尤其是跨文化的心理与教育测验)的文化障碍和文化偏向是较难避免的问题。因此,研究者应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文化障碍和文化偏向的影响,具体的方法为:(1)在选择测验工具时,应根据研究需要选用图形测验及其他文化公平性程度高的测验,以减少不必要的文化障碍;(2)在测验的编制与修订上应注意文化问题,尤其是修订异质文化的测验,不仅要运用翻译技术,而且要综合运用项目反应理论和内部结构一致性(注9-3)等方法检验,使其内容适合所要应用的文化中的个体经验与习惯;(3)在施测程序方面,要严格控制施测环境与程序,排除无关变量的干扰,保证测验结果的可比性;(4)在测验结果的解释上,要结合文化背景进行解释,不可以用一种文化中的常模去解释另一种文化中的个体的测验结果;(5)在现场研究中应用测验方法可能比应用实验室研究方法更为有利。

注9-3:内部结构一致性(internal consistency):衡量测验信度的指标之一,只是构成测验的每个项目和总体测查目标是否一致的检验,所有项目都对整个测验做出贡献,即项目间同质度较高。

五、跨文化研究的抽样

跨文化研究的特点,是比较和分析各种不同民族的资料,因此在跨文化研究过程中,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选取符合统计学抽样标准的样本。

1.被试的选取 跨文化研究中的抽样,首先涉及抽样同质性的问题。在实际的研究中,抽样过程往往要受到许多不可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所以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难度较大。在跨文化研究中,保证不同文化间的抽样同质性是十分重要的。但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种族间人口统计学上的特征可能有很大的差异,因而抽样同质性的实现也有相当的困难。为此,研究者应尽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减少抽样代表性对研究结果的可能影响。例如,运用实验法时最好选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这样既可以获得某一文化中的被试的整体情况,又可以避免抽样偏差混入文化差异。假如选取儿童或老年人作为被试,则他们都具有特异性,因为儿童被试的特征不稳定,而老年人被试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又过多。即使是采用年龄配对抽样的方法,也可能受成熟、个别差异等因素的影响。选取成年人被试也同样存在着上述这些问题。因此,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是比较适宜的。

2.民族或文化样本选取 如果运用心理人类学方法,还会涉及民族或文化样本选取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合理的方法,最好是先有一个包括全世界古今中外的民族清单或大全,然后以这个清单或大全为总体进行随机抽样,抽出所需要的样本。但是,在实际的跨文化研究抽样中,这个清单或大全并不容易做到真正的完整,不可能囊括世界上古今中外的一切民族,更有甚者,有时抽取出来的样本民族也许只知其名,而实际上并无可利用的民族材料。当前,在运用心理人类学方法进行跨文化研究中,常根据《民族志图表》(Murdock,1962)进行随机抽样。因为《民族志图表》在一定程度上给跨文化研究者提供了合理的抽样群体,而且表中所列的样本民族都可以找到比较完整详实的民族志资料。因此,跨文化研究者可以把民族当做总体并从中随机抽出他所需要的样本进行研究。

总之,在跨文化研究中一般采用随机抽样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有时使用大样本,有时则按照明确规定的标准严格选取相对较小的样本。究竟采取哪种抽样方法,要根据研究的目的、经费、时间等具体情况而定。

六、跨文化研究的局限性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跨文化研究摆脱了某一特定的文化和种族的局限,使研究的范围更为广阔和更接近于自然实际,而这种自然实际的复杂性和文化、种族的多样性也给跨文化研究的实施带来了困难,使跨文化研究在应用中存在着局限性。

1.从方法论上讲,跨文化研究中,难以绝对保证研究对象的可比性和研究材料与工具的文化公平性。我们知道,可比性的前提是文化上的对等性,即从不同文化中收集的数据资料及其处理方法应具有文化的等值性。而这种等值性在实际的跨文化研究中是难以做到的,甚至是不可能做到绝对等值的,而只能是大致或者类似的等值,这势必要影响研究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尽管跨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避免文化偏见对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的干扰,而且常常在世界范围内将各种差异很大的文化作各种比较,但却不能说运用跨文化研究方法就能够避免文化偏见或种族中心主义。因为任何研究材料和工具都不可避免地会打上文化的“烙印”,而不带某一文化或种族“烙印”的研究材料和工具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此,要达到同等的“公平”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在跨文化研究中将文化偏见降低至最低限度。也正是由于不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在客观上要选取条件完全相等的被试也是难以做到的。

2.跨文化研究样本的选取由于受到现有资料的限制、文化来源的影响以及文化单位大小的限制,使得跨文化研究难以简单比较,统计差异也难以解释。此外,文化资料的客观性、准确程度以及分类标准的客观性等也常难以保证。这些问题都有待于研究者加以重视和解决。

3.多数跨文化研究花费高、代价大,组织和实施费时、费力。

当然,跨文化研究虽然在方法论上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妨碍跨文化研究的进行。心理与教育科学的跨文化研究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研究者们也正在努力解决上述问题,使跨文化研究从理论到方法进一步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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