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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观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的缺陷是忽视了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对个体发展的共同影响,因而不可能形成对个体发展影响因素的全面的、科学的认识。因此,在个体发展中具有决定作用的是环境,而作为特殊环境的学校教育,在个体发展中具有主导作用。在我国出版的《教育学》著作中,“二因素论”首先出现在巴拉诺夫的《教育学》一书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界又提出了影响个体发展的“四因素论”、“五因素论”、“综合因素论”和“多因素论”。

(一)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观

1.单因素论

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和教育决定论等观点都属于单因素论。

遗传决定论主要强调人性中的自然性具有决定作用,它对人的个体行为有影响,而且能够决定人的一生。在这一派中,有的强调个体天生具有素质上的差别,有上、中、下之分,每个人受教育的程度正是受到这种先天素质的限制。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上帝造人的时候使人分别含有三种不同的金属,一种人含有金质,属于最高贵者,应该接受高级教育,成为哲学王,即统治者;一种人含有银质,他们接受的教育主要是使其成为武士;一种人含有铁质,这些人不需要接受太多的教育,只要能服从、会从事各种生产劳动就可以了。[4]另一派强调人性的生物性因素,或者强调生物性因素的区别决定个体后天的发展,或者强调生物性中的某一个方面决定个体后天的发展。例如,美国生物社会学家威尔逊提出的“基因决定论”。他认为,“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社会和人的各方面,都确实服从它的隐蔽的主人——基因,各种最高的冲动都可以还原为生物学行为”。[5]主张环境决定论或者教育决定论的学者,并不否认人性中自然性的存在。在他们看来,人的自然性并不是在出生时就已经定型,而是具有可塑性,而且人们之间的自然性并没有多大的差异。这一点,正如我国的孔子所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也就是说,决定人的差异的不是自然性,而是后天的环境和教育。

这些观点或者是从遗传的方面,或者是从环境或教育的方面论述了该因素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有其一定的意义和价值。主要的缺陷是忽视了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对个体发展的共同影响,因而不可能形成对个体发展影响因素的全面的、科学的认识。

2.三因素论

“三因素论”主要来自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其主要观点是:个体发展受到遗传、环境、教育等三个方面的影响。这些因素在个体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同,其中,遗传是个体发展的基础,它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但是遗传对个体发展不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如果没有环境的作用,遗传提供的基础就不可能实现,人也不可能成为人。因此,在个体发展中具有决定作用的是环境,而作为特殊环境的学校教育,在个体发展中具有主导作用。

“三因素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被“引进”以后就成为我国教育学界一种公认的观点,这种地位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初。这种观点之所以在我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被公认的地位,除了历史原因以外,主要是因为它对原有的观点进行了改造,并更全面地论述了影响人发展因素的组成及其相互关系。具体来说,三因素论“把带有一定宿命论色彩的遗传决定论中对遗传作用的认识,改造成人的发展的物质基础,体现了唯物主义精神;在环境因素中,突出了社会环境的作用,摆脱了部分生物化的倾向;对教育的作用,则强调了它在人的发展中的定向、加速和强化的主导作用”。[6]

当然,这一理论也存在诸多不足。苏联在20世纪70年代出版的巴拉诺夫的《教育学》一书中就对这些不足进行了批评,我国在70年代末也有学者开始批评这一理论。有关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7]第一,忽视人的内因和主观能动性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将内因、个体主观能动性作为影响人的发展的独立因素。例如,有学者指出:“环境和教育确实在一定条件下起决定作用,教育的主导作用也必须肯定。但是对于学生的成长,环境和教育始终是外因,人的身心内部矛盾的对立统一才是内因。内因是根据,事物发展归根到底是由它来决定的。”“环境和教育对学生的影响,都要经过学生的思考作用,加以改造、制作,消化吸收,绝不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上去理解,消极被动地去吸收。”因此要重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第二,“三因素论”本身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强调环境在人的发展中起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又批评“环境决定论”;一方面强调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又把教育看做是影响人发展的外因,并认为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事物的内部。第三,“三因素论”在论述各种因素的作用时,还存在着孤立地、静止地、简单化地看问题的缺陷。

3.二因素论

在我国出版的《教育学》著作中,“二因素论”首先出现在巴拉诺夫的《教育学》一书中。其后,在1984年出版的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编写的《教育学》一书中也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二因素论”把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分为两类:一类是生物因素,包括遗传素质、不属于遗传素质的某些生理特点、健康状况等;一类是社会因素,包括学生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

4.多因素论与综合因素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界又提出了影响个体发展的“四因素论”、“五因素论”、“综合因素论”和“多因素论”。例如,有研究者认为,“三因素论”只分析了儿童身心发展的外因,而任何事物的发展,决定因素是内因,因此人的主观心理因素应被列入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因素之中,这就形成了“四因素论”。还有研究者认为,在“四因素”以外,还应该加上“反馈调节”,因为调节是控制儿童个性发展的重要方面,这就是“五因素论”。[8]

“四因素论”、“五因素论”一经提出,就被诸多研究者质疑,并提出了“综合因素论”和“多因素论”。“综合因素论”的主要观点是: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进行不同的分析:物质的、精神的;内部的、外部的;自然的、社会的;生理的、心理的;客观的、主观的;等等。各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完整的整体而对人的发展产生影响。总而言之,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从整体上看,乃是多系统、多层次的、错综复杂、明暗相间的。[9]“多因素论”的主要观点包括: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是多种类、多层次的,可以分解为多重因素,主要有遗传、环境、信息刺激、教育、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及文化传统、时代特征等广阔的背景条件。[10]

5.二层次三因素论

在吸收其他因素论的合理思想和科学材料的同时,在对三因素论中反映的思想方法问题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有研究者提出了“二层次三因素论”。“二层次三因素论”认为:“要想进一步认识影响人发展的因素问题,不能只在因素分类标准及数量的增减上做文章,而必须突破静态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抓住人的发展的特殊性,用动态的、系统的、辩证的思维方式重新认识因素的结构及其在人的发展的全过程中的变化模式。”[11]“对影响人的发展因素的分类首先不应该以因素本身的性质为依据,而应以对人的发展的影响性质为依据。”[12]

“二层次三因素论”主要是指把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分为两个层次,即对个体发展的潜在可能的影响因素(可能性因素)和对个体发展从潜在的可能影响转化为现实产生影响的因素(现实性因素)。在两层次中共含有三大类的影响因素。在可能性层次中,可分为个体自身条件(包括先天和后天,后天指在每一个阶段发展主要已达到的身心发展水平)与环境条件。现实性因素是指发展主体所进行的各种类型的活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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