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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必须辅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使我国工程造价领域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法》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工程从业者资格证件,严禁出卖、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具体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建设工程从业者资格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造价人员的工作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专业特点和能力要求,不但对其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要求较高,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必须辅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使我国工程造价领域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广义的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法律、法令、条规、规则、规定、决议、决定、命令等。狭义的法律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律主要具体表现形式。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才称法律。


我国的法律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叫法律关系,任何法律关系均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当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履行某一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不同类别的法律,可以分为不同类别的法律责任,一般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经济法律责任四种。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为法人。法人具备的四个条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

1)建筑法

《建筑法》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安装活动。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建筑法》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①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②建筑工程从业者资格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人员,要通过国家任职资格考试、考核,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颁发资格证书。


建设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包括: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企业或单位。以上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a.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b.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c.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的从业人员包括:建筑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建设工程从业者资格证件,严禁出卖、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具体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建设工程从业者资格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③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

《建筑法》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承发包的模式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工程如何发包,即采用直接委托还是招标,招标投标是目前实现建设工程承发包关系的主要途径;二是采取何种合同类型,即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等;三是工程如何“分标”,即采用总承包还是分项承包等。以下主要简单介绍承发包模式的第三方面内容:

a.平行承发包: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或施工单位,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若干个承包商承包同一工程的不同分项,各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分项承包合同。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

b.设计或施工总分包: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是业主将全部设计或施工的任务发包给一个设计单位或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任务的一部分再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形成一个设计主合同或一个施工主合同以及若干个分包合同的结构模式。

c.设计施工一揽子承包: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交钥匙工程”、项目总承包。业主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一系列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公司,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达到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适用于简单、明确的常规性工程和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业建筑工程。国际上实力雄厚的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司更是从一条龙服务中直接获得项目。

d.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指业主将项目设计和施工主要部分发包给专门从事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单位,再由他分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厂家,并对他们进行项目管理。

e.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总承包: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总承包指业主与一个由若干个设计单位或由若干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签约,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设计、施工联合体。联合体资质以其成员中资质最低者为准。一般联合体对外要有一明确的代表,业主与这个代表签订承包合同,这个代表即联合体内部的负责人,负责承包合同的履行。


业主选择联合体时应综合考虑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技术、管理、经验、财务及信誉等,同时应加强联合体内部的相互协调。


④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所谓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各地区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在限额上略有不同,江苏省辖区内下列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其他建设工程项目鼓励实施监理。

a.大、中型工程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b.重要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c.高层建筑、三幢以上(含三幢)成片住宅或单体2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项目;

d.国有、集体资产参与投资的且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和2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e.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⑤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制度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各参与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包括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还明确规定了对于损害赔偿的期限、责任范围和法律后果等。


⑥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设职工以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建筑法》第36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⑦担保制度

担保,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得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护措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⑧保险制度

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经济制度。危险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和法律责任危险三种。


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机器保险等种类。


⑨代理制度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一般分为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三种。在建筑业活动中,主要发生的是委托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而进行的“代理”活动,称为无权代理。

2)合同法

《合同法》中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或者根据合同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确定合同生效和失效。若合同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包括全面适当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状况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意见分歧称为合同争议。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3)招标投标法

我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各地区根据情况可以制定更为详细的标准,如江苏省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标准为:

a.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b.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c.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d.总投资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招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人的主持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中标人。

4)价格法

《价格法》中的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只有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我国的价格管理机构是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经营者享有如下权利:a.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b.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c.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d.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②经营者违规行为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行为:a.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b.除降价处理鲜活、季节性、积压商品外,为排挤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侵害国家权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c.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d.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诈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e.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


③政府的定价行为

a.政府定价的商品:对下列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a)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b)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c)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d)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e)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b.定价目录: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或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订、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c.定价依据

政府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思。

5)土地管理法


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是指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以及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②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定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③建设用地

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和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外,任何单位的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即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原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a.基本农田;b.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0公顷的;c.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主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6)标准化法

标准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其中,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7)保险法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赔偿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即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即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指其财产和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8)税法

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件后,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要按照有关法规,设置和保管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和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即比例税率、累计税率和定额税率。

根据征税对象区分,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五类。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思考与练习

一、单选题

1.预算定额是按照(  )编制的。

A.行业平均水平

B.社会平均水平

C.行业平均先进水平

D.社会平均先进水平

2.最能反映一个项目准确工程量的图纸是(  )

A.规划设计图

B.初步设计图

C.施工设计图

D.竣工图

3.一个建设项目往往包含多项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工程效益的单项工程,一个单项工程又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这体现了工程造价的(  )特点。

A.个别性

B.差异性

C.层次性

D.动态性

4.顶棚涂料工程属于下列哪种工程:(  )

A.分部工程

B.分项工程

C.单位工程

D.单项工程

5.预算定额是由(  )组织编制、审批并颁发执行。

A.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

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C.国家技术管理局

D.以上均可

6.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是(  )

A.概算指标

B.概算定额

C.预算定额

D.施工定额

7.某大学实训楼装修属于下列哪个层次的工程(  )

A.单项工程

B.单位工程

C.分部工程

D.分项工程

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包括(  )

A.工程排污费

B.环境保护费

C.临时设施费

D.安全施工费

9.建设工程费中的税金是指(  )

A.营业税、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

B.营业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教育费附加

C.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D.营业税、教育费附加

10.组成分部工程的元素是(  )

A.单项工程

B.建设项目

C.单位工程

D.分项工程

11.工程项目建设的正确顺序是(  )

A.设计、决策、施工

B.决策、施工、设计

C.决策、设计、施工

D.设计、施工、决策

12.标准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其中,国家鼓励积极采用(  )。

A.国家标准

B.国际标准

C.行业标准

D.企业标准

1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工程排污费属于(  )

A.直接工程费

B.现场管理费

C.规费

D.措施费

1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属于(  )

A.定额直接费

B.临时设施费

C.其他项目费

D.措施费

15.项目部公车的汽油费属于下列哪项费用(  )

A.企业管理费

B.规费

C.措施费

D.其他项目费


二、多选题

1.以下费用中,属于措施费的有(  )。

A.工具用具使用费

B.脚手架费

C.施工排水、降水费

D.材料运输费

E.环境保护费

2.下列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有(  )。

A.某企业出资600万新建厂房

B.某大学出资220万元进行实训楼扩建

C.某房地产公司施工单体1600m2的住宅工程项目

D.某小区三幢住宅楼精装

E.红十字会出资30万改建老年活动中心

3.下列属于定额特点的是(  )

A.动态性

B.法令性

C.时效性

D.实践性

E.个别性

4.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价款或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  )。

A.工程数量

B.评标规则

C.工程质量

D.解决争议的方法

E.履行人员的情况

5.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  )和(  )两个阶段。

A.公告

B.邀请

C.承诺

D.公示

E.要约

6.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状况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意见分歧称为合同争议。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  )。

A.和解

B.诉讼

C.调解

D.上诉

E.仲裁

7.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  )

A.人工费

B.企业管理费

C.措施费

D.材料费

E.施工机械使用费

8.按照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可以把建设工程定额分为(  )

A.施工定额

B.预算定额

C.概算定额

D.工期定额

E.机械台班定额

F.投资估算指标

9.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下面费用中(  )属于规费的项目。

A.税金

B.工会经费

C.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D.住房公积金

E.工程排污费

10.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包括(  )和(  )原则。

A.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B.双方共赢

C.诚实信用

D.按习惯交易

E.不损害第三方利益


三、简答题

1.用自己的话论述预算定额的作用。

2.预算定额的时效性和稳定性是否矛盾?举例说明。

3.谈谈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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