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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庞德唐诗英译本

时间:2022-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洪业认为无法将其嵌入英文的步格和韵律中。韦恩伯格则认为汉语诗歌与英语诗歌中差异显著,因此平行结构无法翻译。关于英语文学的接纳能力,本文将从两位译者所译的唐诗对英语文学所产生的影响来论述。在英语文学界,庞德是公认的汉诗翻译大家。而庞德所取得的成就与他在诗歌翻译过程中对于汉语诗歌形式上的关注有很大的关系。可以说庞德的名声与唐诗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英语文学的接纳能力_西方平行原则与中国古诗翻译研究

对于唐诗翻译,时常有学者从可读性、英语读者能否接纳、或者英语语言规范的角度来分析将诗歌中平行结构移植过去是否可行。不仅中国学者提出过这样的疑问,那些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文学界的学者们也有同样的观点。之前,当在第四章阐述平行结构的翻译策略的时候,曾经引用过洪业以及韦恩伯格的论点。洪业认为无法将其嵌入英文的步格和韵律中。(1952:13)韦恩伯格则认为汉语诗歌与英语诗歌中差异显著,因此平行结构无法翻译。(1987:5)针对此类看法,论文在第四章提出可以创造性地改造英诗的形式,适当程度地打破语法规范,采用诸如将唐诗韵律形式植入英诗韵律之中的方法,或者减少虚词以突出意象的手段来改变英诗从而保留唐诗的形式特征。

而这样做的依据一方面建立在第三章所论述的可行性基础之上,另一方面也建立在唐诗英译在英语界所取得的实证效果上。关于英语文学的接纳能力,本文将从两位译者所译的唐诗对英语文学所产生的影响来论述。这部分论述涉及的第一个人物便是庞德。

在英语文学界,庞德是公认的汉诗翻译大家。他所译著的《神州集》取得了极佳的效果,众人赞誉纷至沓来,并且还开辟了美国诗歌的新形式—意象派诗歌。而庞德所取得的成就与他在诗歌翻译过程中对于汉语诗歌形式上的关注有很大的关系。庞德译本所取得的巨大成功让他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在成功翻译了唐诗之后他的诗歌却接连遭受滑铁卢。直到他仿照唐诗写成了《诗章》,这本作品才又让人们感觉惊艳。可以说庞德的名声与唐诗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而让庞德成名的“意象派”作品其实恰恰是庞德将唐诗的词语平行结构介绍到英文诗歌的诗歌形式移植。可见,至少在庞德的身上,将汉语诗歌“嵌入”到英文诗歌中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成功的。

庞德之外,在此部分还会谈及王红公(Kenneth Rexroth)的唐诗英译以及英诗创作。他也在翻译唐诗的过程中受到唐诗影响,并在诗作中运用唐诗中对仗的手法来进行英诗创作,而且赢得人们的赞誉。

5.3.1 庞德诗译本的诗歌改革效应

据说庞德在读到费诺罗萨的手稿时非常兴奋,尽管他并不懂中文,但是从费诺罗萨对唐诗的注释和解释他看到了诗歌的新出路。有文学评论家在评述庞德对汉语古诗的感受时,认为,庞德看到了意象的所在。中国的语言特点让庞德对意象的痴迷有了实在的根据,汉语的表意字让庞德甚至可以拆字释义。正是因为他对意象的浓厚兴趣,庞德译歌时特别注重诗歌的视觉效果。正是因为对视觉效果的重视,在进行唐诗英译时,庞德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文本的意象和句法结构。

汉语古诗的这种意象呈现在唐诗中尤其明显。例如唐诗《枫桥夜泊》中写道“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这一对句中便有六个意象成分—“月”、“乌”、“霜”、“枫”、“火”、和“愁”。通过对句中平行结构的连接,六个意象便勾画出一暗夜江景。汉语的意合特点使得这些意象构成并置,且不用多余的连接词。然而通常为了照顾英文的语法规范,译者需要借用逻辑联系将这些意象串联起来,而后才能够形成便于理解的英文诗句。这种意合的句法形式给了庞德极其丰富的画面感,正好与庞德关注视觉效果的创作想法不谋而合。因此庞德不但自己创作的时候会写出打破语法规范的诗句,在翻译中国古诗时,他也有意模仿原文本的句法特点,省略了一些诸如冠词、介词的虚词,使译诗中“保留了汉诗原诗的本意的模糊性。” (赵毅衡,2003:221-223)他在翻译李白的《送友人》时,将其中的“浮云游子衣,落日故人情”译为

Mind like a floating wide cloud,

Sunset like the parting gold acquaintance.(赵毅衡,2003:223)

庞德英译唐诗的时候所使用的方法被齐所尔姆(Lawrence Chisolm)称作脱体法(disembodiment),即省略了冠词、连接词甚至在英语语法中极为重要的动词,以求达到意象并置的效果。意象在译诗里无逻辑的组合却产生了奇妙的效果,不但冲击了传统英文诗歌的范式,而且冲击了英语语法的极限。在《神州集》中,庞德所译的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之六曾有这样诗句:

惊沙乱海日,

飞雪迷胡天。

Surprised,Desert turmoil,Sea sun.

Flying snow bewilders the barbarian heaven.

这两个诗句在费诺罗萨的手稿上有着正确的注解,但是庞译却没有遵循费诺罗萨的正确注释。而是根据自己对意象的偏好,特立独行,采取意象并置的手法,把“惊沙乱海日”拆分成“惊”、“沙乱”、“海日”三个景象,因此我们才看到了庞德的译本中所呈现的“Surprised”、“Desert turmoil”和“Sea sun”。

尽管庞德没有尊重费诺罗萨的注释,但他却尊重了费诺罗萨所提出的翻译策略。费诺罗萨认为可以在不影响译本可理解性的前提下适当减少一些小品词,因此庞德就将这些意象并列构成诗行,并不用任何连接词。英文诗歌的传统中并没有此类句法,庞德的译法抛开了传统诗歌形式的限制,为英诗提供了新的语言组织方式和诗歌风格。在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之十四中,庞德采用了相同的手法再一次突出了意象并置这一概念:

荒城空大漠,

边邑无遗堵。

Desolate castle,the sky,the wide desert,

There is no wall left to this village.

这两个诗句的翻译方法也是采用了脱体法,将其中的逻辑连词等虚词弃置,让“荒城空大漠”以“荒城” (desolate castle)、“空” (the sky)和“大漠” (the wide desert)的方法组合在一起。这个诗句绝不是一个合乎语法规范的英语语句,但是尽管缺少了语法规范这些意象组合起来却完全不难读懂。城、天空和沙漠均有大的感觉,这些相似的形象并置起来更加凸显了诗歌中所要强调的空旷之感。

这样的翻译在庞德的译文中不算少数,在译李白诗句“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浇愁愁更愁”时,庞德写出下面的译文:

Drawing sword,cut it into water,water again flows.

Raise cup,quench sorrow,sorrow again sorrow.(Pound,1915:30)

这两个诗句几乎没有语法规则可言,虽然有谓语动词但却没有主语,虽然有多个动词但却没有动作之间的逻辑联系。

庞德的翻译手法取得了奇特的效果,以至于有人认为中国诗歌很是奇特。但是,庞德奇特的译法不但没有遭到排斥,反而很好地被英美文学所吸纳。正如同庞德本人通过翻译古诗而获得各界的赞誉一样,他所掀起的意象派诗歌也随之蓬勃兴起。带着中国诗歌的特色,意象派诗歌改革突破了英语诗歌的传统形式,给美国诗歌带来不断的惊喜。唐诗在美国文学研究的兴盛也和庞德的带动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杜甫、李白、王维和寒山以及其他唐代诗人的作品受到了英语诗歌研究者的关注,对中国唐朝诗歌的研究开始了一个小高潮。

如果庞德译诗的方法指示用于翻译,或许可以理解为人们对译本异域特征的容忍。然而庞德还将这样的方法运用到诗歌写作中。例如庞德所写的诗歌《地铁车站》 (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

The apparition of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black bough.

如果从语法角度来分析,这一诗歌与上面的译例没有太大的区别。同样没有明确的主语,缺乏必要的连词,通过这样的方法实现了意象的并置,并且如同唐诗一样有种模糊的美感与绵绵不绝的味道在其中。赵毅衡评价庞德译诗和作诗时认为“美国现代诗日益倾向于明快简练的风格,是受中国诗的影响,肇始于庞德开创的意象主义的新诗运动。” (赵毅衡,2003:221)庞德翻译的中国诗是意象化的诗,译诗的意象组合方式对美国现代诗的创作技巧产生了深刻影响,可见空间“象思维”在译诗意象组合中的重要意义。

在又一次为庞德赢得巨大赞誉的《诗章》中,庞德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Rain;empty river;a voyage,

Fire from frozen cloud,heavy rain in the twilight

Under the cabin roof was one lantern.

The reeds are heavy;bent;

And the bamboos speak as if weeping.

诗歌开篇的两个诗行充满了唐诗中意象并置的诗句,短语和单词没有任何逻辑关联词就这样构成了一个诗句。但就是这样“奇特”的诗句,让读者喜爱,让庞德从一个成功的唐诗译者转变成为著名意象派诗歌创作者。同时在庞德的带动下,一批意象派诗人推动了英诗的发展,而一些曾经被人忽视的诗歌重见天日,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其中一位便是早期意象派的创始人休姆(T.E.Hulme)的诗歌便在意象派的洪流中放出光彩,他的诗歌《日落》 (The Sunset)中的一些诗句与庞德诗句一样充分显示了对英语语法的背离:

A coryphee,covetous of applause,

Loth to eave the stage,

With final diablerie,poises high her toe,

Displays scarlet lingerie of carmin’d clouds,

Amid the hostile murmurs of the stalls.

这首诗歌中,诗人没有用到一个连词来串连这一串的动作和情感,而是如同汉语句读一样用逗号将动作隔离,利用出现的先后顺序来表明动作和情感的发生过程。诗歌中由于缺乏关联词,反而突出了动作以及情感本身。一连串的身体和内心活动成为了诗歌中凸显的元素,从“covetous”、“loth”、“diablerie”、“poise”到“display”每一个词都冲击着读者的感官。消除了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却让读者能够更加直接地感受这些意象。

如果说庞德和休姆都是意象派的弄潮儿,那么一直被读者忽视,却突然之间大放光彩的要数威廉·卡洛斯·威廉(William Carlos William)。他的诗歌写在意象派崛起之前多年,但并未吸引人的注意。从意象派兴起之后,一首《红色手推车》(The Red Wheelbarrow)让他广获赞美。诗歌原文如下:

so much depends

upon

a red wheel

barrow

glazed with rain

water

beside the white

chickens

威廉的这首诗要早于意象派的兴起,由于写作时诗歌潮流还是传统的维多利亚浪漫主义诗歌流行的时期,这一迥异的诗歌形式并没有引起多少波澜。但是随着庞德译诗以及庞德诗作的极大成功,人们重新发掘了这首诗歌的精妙,惊叹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有人写出了这么富有情趣的作品。很多人都对该诗做过分析和批评,诗歌的特点也有人做过详尽的点评。而在本文,如果将这首诗与唐诗中常常出现的意象并置作比较,二者是何其类似。而且从句法角度而言,这首诗歌无疑是极其反英语语法传统的。没有主语,没有逻辑关系连词,意义看起来可以允许多种解释。人们能够读懂它,但却总是能体会到其中意义的模糊性。从声音层面上来看,诗歌中的偶数诗行节奏相同,奇数诗行节奏相同,具有一定的声音平行结构特点。并且奇数诗行的词语数目相同,偶数诗行的词语数目相同,类似于唐诗中对诗行中字数的严格要求。虽然诗歌整体不具有整齐划一的结构特征,但是按照奇数诗行和偶数诗行分别来看,却又达到了词语数目以及音节、节奏三个层面上的对仗。

庞德译本中的意象手法,即并置(juxtaposition),是典型的将唐诗语言组织手法移植到英文中的案例。而庞德的译诗和创作成功也为英诗打破传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庞德的特色翻译,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保存唐诗中的形式特点。并且从译本所取得的效果上看,受到了英语文学的接受,也受到了读者的喜爱。

如果说非英语为母语的译者无法知道何种情况下,破坏英文的语法却又同时能够保证译本的可读性,那么庞德、休姆等人已经作出了表率。而对于常常担心唐诗英译保存形式特征能否为英语读者所接受,庞德的翻译同样给出了启示:英语的接纳能力要超乎我们的想象。诸如唐诗的声音、词语和句法的平行结构,如果不尝试移植到英语诗歌中就放弃是很可惜的,因为这等同放弃了唐诗中形式上的一大特色。不妨像庞德一样放手一试,让英语读者了解并且领会唐诗这种英语读者眼中或许有些“怪异”的诗歌中的特色美感。

5.3.2 唐诗英译对英语诗人的影响

在诗歌创作中,深受唐诗形式影响的人不算少数。抛开庞德不算,钟玲(1986)曾研究过简·何斯菲尔(Jane Hersfield)的诗歌创作受到了王红公所译的杜甫诗文影响,诗歌中语言简练,节奏感强,每个诗行均不超过五个音节,颇有杜甫律诗的风格。在赵毅衡(2003:241-242)中统计了施耐德诗歌中的语言特征发现,“他的英语句法不是很像英语,反而接近中国古典诗的现代译文。施耐德在自己写诗的时候常常出现受到汉语影响的诗句:全诗无定冠词,只有二个不定冠词,二个谓语动词,最后三行连主语都没有。……并且这些诗歌不是一些玩笑之作,而是美国当代的优秀诗歌作品”。但是,施耐德的英语却能够保持流畅自然,说明受到唐诗影响的英语诗歌尽管语法有诸多不规范的地方,但是并不影响整体的可读性。也帮助译者验证了,不仅在翻译中,而且在创作中,英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偏离语法规范。此外,赵毅衡的研究还表明宾纳受到唐诗形式特征影响曾经以一种“有形式”的八行体写作英文诗歌。(2003:221)

在本部分,我们谨以王红公作为案例来进行分析。王红公是旧金山诗学中心的创立人之一,他不但译诗,写诗,而且还著有诸多评议作品。对于英语语言的变化,他有过这样的感慨:美国诗歌的语言已经不像印欧语了。……中国诗,是这种变化的基本推动力。(Rexroth,1970:146)在他的评论中,他坦诚杜甫对他产生的巨大影响无可替代。王红公曾说只要是有见识的人都会承认杜甫是伟大的诗人,并且他的伟大跨越了语言(1968:90)在杜甫的影响下,王红公不但在诗歌体裁上常常表现出中国文化特色,而且语言形式上也务求简练,更加直观的是他的诗歌从形式上就反映出唐诗中多重的平行结构。在1987年出版的《王红公短篇诗集》中有诸多诗篇均体现出上述的特征,本部分先以《石锁仙女座 胸中有星云》 (Andromeda Chained to Her Rock The Great Nebula in Her Heart)中的两个诗节为例来剖析王红公诗歌创作中的唐诗色彩。该诗歌有四个诗歌段落,在此节选其一。

I

The ache

The heart is never well

The incurable pain

The iron warp of time

The shrinking web of life

The grey unquiet ocean

Under uninhabited fog

The roar which always begins

And is never still

Which nothing will ever stop

In the grey

In the white

In the bitter throat

Against the concave wall

The little pile of soiled bones

Nails will never glitter

Brain will never ooze

Gulf will no longer open

O heart

O charred heart

O broken eye

这一段诗文中多处出现了唐诗中特有,但英诗中少有的丰富的平行结构,以及诸多语法不规则现象。诗歌在开篇处用了一连串的形容词与名词的搭配,形成了意象的叠加。如果进一步审视会发现“the shrinking web of life”与“the iron warp of time”这两句与唐诗极其相似,声音上“life”与“time”有着共同的内韵/ai/;词语上,二者也形成了对仗;句法上都采用了相同的名词 - 介词 - 名词的方式构成了名词词组。同是这篇诗歌中的第四段诗文如下:

IV

Eyes in moss

Salt in mouth

Stone in heart

An owl rings the changes of silence

Torn head

Crow’s wings

Black eyeballs

Poison seeps through the parabolic sand

The rock on fire

Ice falls towards the sun

The hurled axe

Lost in the future

Of an automatic and anonymous dream

此段中与上一段有较多相似的地方,几乎也是在诗段开始,就出现了平行的诗句。“Eyes in moss/Salt in mouth/Stone in heart”这三个诗行都是由名词 - 介词 - 名词构成的状语,其中首两行还在词尾构成了韵。王红公这一诗篇通篇的特点是句子简练,意象鲜明,采用了意象叠加的创作手法。

王红公在语言意义上也借鉴了中国古诗,在诗歌《车轮滚动》 (The Wheel Revolves)中他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Snows of a thousand winters

Melt in the sun of one summer (Rexroth,1987:20)

诗句中采用了数字“千”与“一”之间的对比,这样的方式在英文诗歌中并不常见,倒是唐诗中“千”与“万”经常用来表达数目众多或无限的意义,例如在“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中所体现的数字的虚数概念。

此外,王红公的诗歌题目中有时也有着浓厚的中国味道,例如题目为《阴阳》(Yin and Yang)的诗歌:

The flowers are back in their places,

The birds back in their usual trees.

The winter star set in the ocean.

The summer stars rise from the mountains.

The air is filled with atoms of quicksilver. (Rexroth,1987:23)

并且这首诗歌与上面所举的例子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对音韵的注重,对词语和句法平行的关注。

总体而言,王红公在创作过程中受到了唐诗较大的影响,在诗歌形式上临摹了唐诗的特征。与庞德相同,他用自己的诗歌说明了唐诗的形式特征是可以融入英语诗歌中的。或许有些形式特征在英语诗歌惯例看来是独特的、罕见的,可二者并非不可调和。庞德和王红公对于译者的启示无疑是巨大的,译者透过他们的诗歌译作和创作能够看到将唐诗形式特征在英译本中得以体现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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