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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中的灾害及安全防护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场所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操作者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危险因素繁多,因此极易造成各种灾害事故,且其表现形式多样,其中高处坠落、倒塌、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是最主要的事故形式。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3608—83)中规定,凡在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可分为四级:2~5m时为一级;5~15m时为二级;15~30m时为三级;30m以上为特级。高处坠落指人从高处跌落下来所造成的事故。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场所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1)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①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②无防护的楼层、楼面周边;

③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④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⑤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2)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建筑物未安装完成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以及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也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3)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要一手攀,一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往往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4)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操作者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混凝土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5)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都属于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时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等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而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1)从事故高处作业的人员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或酒后从事高处作业,易发生从高处坠落的事故。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情绪不好、注意力不集中等造成失误而从高处坠落。

(3)高处作业时违犯操作规程造成坠落。

(4)防护措施不当、安全装置失灵或质量不好等造成坠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贫血病、癫痫病、神经病或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凡4m高以上的在施工工程,首层应设3~6m宽安全网,在施工层与首层之间每隔四层设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除此以外,在施工层处还要支一道3m宽安全网或立网,立网应高出建筑物1m以上。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25—85的要求。

(3)施工中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坚固、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每层要绑护身栏;施工层脚手板必须铺严,架子上不准留单跳板、探头板。

(4)凡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入口,必须搭设板棚或网席棚,棚宽应大于出入口,棚长应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低层时为3~5m,高层时为6~10m。

(5)在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设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或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2m以上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6)凡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或具有危险性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的要求。

(7)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时,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8)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天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9)施工用梯子要坚固,踏步高30~40cm,与地面角度为60~70度,底脚要有防滑措施,顶部捆扎牢固。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10)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不准穿高跟鞋、拖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坐运料吊篮上下。

倒塌灾害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造过程中或投入使用期间发生的倒塌并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

(1)基础发生沉陷或不均匀下沉,引起房屋倒塌。可能的原因是: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准确或过于简单,地基软弱或产生了滑坡

(2)地质构造变化,产生滑坡,房屋随之倒塌。可能的原因是:房屋地质为斜向构造,在多种外在因素影响下,产生滑坡。

(3)墙、柱裂缝、倾斜失稳等引起房屋破坏。可能的原因是:房屋结构布置不合理,计算上发生错误,结构强度、刚度严重不足;砂浆、混凝土标号低于设计标号要求,材料没有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低劣;地震及其他外力作用等。

(4)楼盖、屋盖悬跳板(阳台、雨棚、挑檐等、坍塌。可能的原因是:设计失误,施工荷载过大;施工质量低劣;施工方法不当或支撑不符合要求;地震及其他外力作用等。

防止倒塌的关键是提高房屋的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增强房屋的刚度和整体性,提高房屋抗变形能力。

(1)认真做好设计。

(2)坚持正常施工程序。

(3)做好材料、构件的质量检验工作。

(4)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

(5)楼屋盖、悬挑构件施工时应加强支撑,支撑不得过早拆除。

物体打击是指落下物对人体造成的伤害。防止物体打击首先应防止物体下落,同时应采取一定措施,以防一旦不慎物体下落时会伤害到人。

预防物体打击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戴安全帽时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的要求。

(2)每一施工层的脚手板必须铺严,脚手板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20cm,走道板要绑护身栏和挡脚板。

(3)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增设预防物体打击的隔离层。

(4)任何人都不准从高处向外抛投物件,应消除各种物品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的可能隐患。

(5)清理建筑物内的渣土、垃圾,必须搭设垃圾道或利用电梯井将渣土清出,严禁随意抛下。

(6)吊运构件、大模板、钢筋及其他物件时,要严格遵守起重作业的有关规定。

建筑施工中所涉及的施工机械很多,而机械伤害也是较为常见的建筑施工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可分为机械工具伤害和起重伤害。

机械工具伤害是指施工现场使用中小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作业时,防护不完善或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工伤事故。

防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

(6)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前,有关技术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1)起重吊装的大多数作业都必须由专业起重安装人员完成,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作,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3)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4)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塔式起重机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捆绑。

(5)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6)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人员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在建筑施工现场,由于存在能燃烧的物质、助燃的氧气或氧化剂以及能使可能物质燃烧的着火源等危险因素,因此,若有不慎就会造成火灾。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有以下几个特点。使之比一般厂矿企业更应注意防火工作。

(1)临时用火多,地点变化频繁且环境复杂。

(2)用电量大,临时用电线路纵横交错。

(3)施工现场内易燃、可燃材料多。

(4)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多。

(5)施工现场缺少消防水源和通道。

(6)修缮工程大多是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场地狭小,隐蔽部位多,缺乏图纸资料。

由此可将建筑施工现场的起火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电气线路短路或接触电阻过大引起易燃、可燃材料起火。

(2)熬炼沥青不慎起火。

(3)使用喷灯、电焊作业不慎引起火灾。

(4)焊割时溅出的高温火花及灼热物体,掉在易燃、可燃材料上引起火灾。

(5)因吸烟不慎、石灰受潮发热、木屑自燃等原因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应贯彻“防火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搞好建筑施工的防火安全。施工现场的消防设计,要根据其工程性质、特点、施工条件,采用分区防范,设置防火隔离、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通道及其他有关防火措施。

任何一个建筑施工工地都有电动机具和电气设备,因此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建筑施工工地的条件是较为恶劣的,例如存在风吹、雨淋、日晒、水溅、沙尘等不利影响,加之工地上机动车辆的运行的机械设备的应用等,极易发生对电气设备的撞击和振动,这些因素都容易导致电气故障的发生。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往往受雨淋、水溅,使皮肤潮湿而导致人体阻抗下降,并且这些人员中大多数为非电气人员,缺乏用电安全知识,同时,工地的供电线路又属临时性线路,大部分为架空或明敷线路,因此很容易造成电击事故。

(1)临时性强,供电负荷级别较低,保护装置往往不齐全,配电设施规范性较差。

(2)电力工具多,供电网三相负荷不平衡。

(3)电压不稳。

(4)供电条件差。

(5)供电线路拆装频繁。

(1)吊车及施工机械压、碰高压线路。

(2)施工机具、材料触及带电体。

(3)小型及手持式电动工具漏电。

(4)跨步电压造成触电。水泵电机漏电或其胶质电缆线绝缘损坏,在潮湿或积水区域形成对人员的跨步电压触电。

(5)安全距离不足造成触电。

(6)管理制度不严或违章操作造成触电。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中有人为了图方便,不用插头,而在配电箱内乱接电线,还可能有人在宿舍私自拉接电线照明,甚至烧水等,这些违反规定的行为极易造成触电事故。

(3)工地未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或者无有效的安全保护系统。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从而造成工地用电混乱,极易造成误操作,并且在触电时,安全保护系统未能起可靠的安全保护效果。

(4)电气设备安装不合格,甚至安装错误,当人身接触带电部分时,就会造成触电事故。如电线架设高度不符合安全要求,架空线乱拉、乱扯,有的还将电线拴在金属脚手架上,导线的接头使用老化的绝缘胶带包裹,以及电气设备没有做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等,一旦漏电就会发生严重触电事故。

(5)电气设备缺乏正常检修和维护,出现电气绝缘老化,导线裸露,胶盖刀闸胶木破损,插座盖子损坏等。如不及时检修,一旦触及,将造成严重后果。

(6)其他偶然因素,如电力线被外力作用而刮断,导线接地而引起跨步电压,当人走近该地区时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应根据不同保护对象,对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侵入波采取适当的防护安全措施。

(1)避雷针 避雷针是用来保护工业与民用高层建筑的屋外配电装置。其原理是利用避雷针的尖端放电而将云层上的电荷直接引入大地,从而避免设备和建筑物遭受雷击可能性。由此可见,避雷针实际上是引雷针,它将雷电引向自己并导入大地,从而保护被保护物免遭雷击。

(2)避雷带、避雷网 避雷带、避雷网是在建筑上沿屋角、屋脊、檐角和屋檐等易受雷击部位敷设的金属网格并与避雷短针连接,其工作原理与避雷针相同。主要用于保护高大的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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