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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化妆品值人体测定法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日晒红斑也称为紫外线红斑,主要是日光中UVB诱发的一种皮肤红斑反应,因此,防晒化妆品的SPF值也经常代表对UVB的防护效果指标。目前,人体法测定防晒品的SPF值是国际统一的技术模式。标准品SPF值的测试结果也应位于估计范围之内。SPF标准样品 标准防晒品由固定的标准配方配制而成,在SPF测定中起到方法学对照作用。在测定产品的SPF值的同一天时必须同时测定一种防晒标准品。涂抹样品、紫外线曝光和判定MED值时所采用的体位应保持一致。

SPF值是日光防护系数(sun protection factors)的缩写,它是防晒化妆品保护皮肤避免日晒红斑的一种性能指标。所谓日晒红斑也称为紫外线红斑,主要是日光中UVB诱发的一种皮肤红斑反应,因此,防晒化妆品的SPF值也经常代表对UVB的防护效果指标。目前,人体法测定防晒品的SPF值是国际统一的技术模式。

(1)SPF值测定过程中的概念

①紫外辐射:在SPF测定中被光生物学家和皮肤病学家认可的紫外线波段为:UVC,200~290nm;UVB,290~320nm;UVA,320~400nm。

②最小红斑量(minimal erythema dose,MED):MED在紫外线照射后16~24h后,在照射部位出现清晰可辨的红斑(边界清晰并覆盖大部分照射区域)所需要的最低紫外照射剂量(J/m2)或最短时间(s)。

③SPF值:SPF值由下式表示:

使用防晒化妆品防护皮肤的MED(MEDp)未防护皮肤的MED(MEDu

SPF=

(16-1)

(2)测定方法简述 国际SPF试验方法是一种利用已知输出性能的氙灯日光模拟器所进行的实验室方法。为了测定SPF值,需在试验志愿者皮肤上用紫外线照射出一系列递增的迟发性皮肤点状红斑反应。试验部位限于后背腰部和肩线之间。

受试者背部皮肤至少应分三区:第一区直接用紫外线照射;第二区涂抹测试样品后进行照射;第三区涂抹SPF标准对照品后进行照射。照射时紫外线的剂量依次递增,被照射皮肤由于表浅血管扩张而产生不同程度的迟发性红斑反应。照射后16~24h由经过培训的评价人员判断。

受试者正常皮肤的MED、测试样品保护所保护皮肤的MED必须在同一受试者并在同一天判断。在一次试验中,同一受试者皮肤上可进行多个产品的测试。

单个受试者的SPF值就是上述两个MED的比值(MEDp/MEDu)。所有受试者的个体SPF值保留一位小数,求其算术平均数即为该测试产品的SPF值。每次试验中至少保证10个以上的受试者出现有效结果,受试者人数不得超过20人。

上述SPF均值的可信限(95%可信区间)应位于SPF均值的17%范围之内(标准差应小于SPF1均值的17%)。根据测试产品配方所估计的SPF值大小,每次试验应选用适当高的SPF值或低SPF值标准品。标准品SPF值的测试结果也应位于估计范围之内。

(3)受试者的选择

①受试者的皮肤类型:按照Fitzpatrick皮肤分型方法,参加SPF试验的所有受试者的皮肤类型或皮肤光型应属于I、Ⅱ、Ⅲ型。

②受试者参加试验的频率:为了保证受试者参加一次试验后所引起的皮肤晒黑或色素沉着有足够的时间消褪,受试者参加两次SPF试验的间隔时间应为2个月以上。

③受试者的数量:每次SPF试验至少应有10例有效结果,最大不超过20例。

选择了适合的受试者,在测试前24h、涂样品后等待时间内以及曝光后24h,受试者应当避免任何形式的紫外线接触。

(4)试验面积 后背是试验规定的解剖学部位。试验部位应在肩胛线和腰部之间画出边界。骨骼突起或其他不平部位应设法避免。

(5)紫外辐射光源 所使用的人工光源必须是氙弧灯日光模拟器并配有过滤系统,紫外辐射光源的要求主要应考虑以下四方面因素:

①紫外辐射的性质:紫外日光模拟器应发射连续光谱,在紫外区域没有间隙或波峰。光源输出在整个光束截面上应稳定、均一(对单束光源尤其重要)。

②总辐照度(紫外线、可见光、近红外线):当光源的总辐照度过高时,受试者被照射的皮肤可能会有热感甚至痛感。因此,在SPF试验之前应明确所使用光源最大辐照度(紫外线、可见光、近红外线)。

③光束的均一性:当大光束紫外光源被分隔成数束在不同照射部位上同时曝光时,光束的强度应尽可能均一。在辐照平面上,任何一点的最小光束辐照度不应低于最大辐照度的10%。

④紫外日光模拟器光源输出的维持和监测:每一试验部位在紫外曝光之前应使用经紫外日光模拟器光源输出分光光度计校验过的辐照计进行检查。

(6)SPF标准样品 标准防晒品由固定的标准配方配制而成,在SPF测定中起到方法学对照作用。在测定产品的SPF值的同一天时必须同时测定一种防晒标准品。防晒标准品主要有四种类型:P1、P2、P3、P4,相应的防晒标准值为4、13、15、4。

每次SPF试验至少使用一种标准品。使用低SPF值还是高SPF值的标准品取决于待测产品预计的SPF值。在样品预计值小于20情况下,可选用任何一种标准品;如果样品的预计值等于或大于20,则需要选用P2或P3作为标准品。

如果在一次试验中选用了高SPF值标准品,则不需要再用低SPF值标准品,即使试验所测样品中含有低SPF值产品也是如此。

(7)测试样品的涂抹剂量和方法 测定样品的使用量和涂抹的均一性对试验结果的误差有很大影响,因此遵守下列试验条款非常重要。

①室温条件:涂抹样品、紫外照射和MED观察均应在稳定的室内环境中进行,室温应维持在18~26℃之间。

②样品涂抹方式:

a. 涂抹样品之前,应使用干燥棉纱清洁皮肤;

b. 涂抹样品部位应使用皮肤记号笔标出边界,或使用不吸收材料制作的模板;

c. 样品涂抹面积应在30~60cm2之间;

d. 用于测定MEDu的皮肤和涂抹样品用于测定MEDp的皮肤应尽量靠近,但间距至少为1cm;

e. 背部皮肤上涂抹样品和标准品的部位应随机分布以减少因不同部位皮肤的解剖学变异而引起的系统误差。

③样品用量:测试样品和标准品的涂抹用量应为(2±2.5%)mg/cm2

④移样方式:对于液体类、乳液类、膏霜类和喷雾类产品,为了使样品均匀覆盖测试部位的皮肤,可用注射器或加样器将称出的样品分15滴或30滴(30cm2或60cm2)加在整个部位,然后戴上指套稍用压力将样品均匀涂抹。对于粉剂型产品,可使用药匙或手指将样品的分量以网格方式散布在受试部位皮肤上,轻叩样品并将其均匀涂抹。

⑤样品干燥时间(涂抹样品后曝光前等待时间):样品涂抹之后应等待15~30min,然后进行一系列紫外线剂量的照射。

(8)紫外线照射 提前打开开关预热仪器10min以上,待仪器稳定后即可使用。在照射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几点:

①受试者体位:受试者可采用坐位或前倾位(粉质类产品只能采取前倾位)。涂抹样品、紫外线曝光和判定MED值时所采用的体位应保持一致。

②紫外线曝光剂量的递增幅度:对于未涂样品皮肤,紫外线照射剂量范围的中心可选用受试者皮肤预测的MED值或估计的MED值。以此值为中心,至少应包括五个曝光部位进行曝光,五点的曝光剂量按推荐的12%或25%呈几何递增;对于涂抹样品保护的皮肤,紫外线照射剂量范围的中心点可用未涂样品皮肤的预测MED值乘以产品估计的SPF值。同样,以此值为中心,至少应包括五个曝光部位进行曝光,五点的曝光剂量按推荐的12%或25%呈几何递增。

③去除样品:紫外线曝光之后,可使用棉纱浸沾卸妆水等轻轻擦去标准品和测试样品。

(9)MED评价程序 未保护皮肤、样品保护皮肤和标准保护皮肤的MED值应在同一天读取。

①MED值的读取时间:应在皮肤红斑形成的高峰期即紫外线曝光后16~24h间读取。

②MED值读取方法:用肉眼判断MED值。

③数据排除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舍弃试验数据:五个曝光部位均未出现红斑;五个曝光部位的红斑反应不随曝光剂量依次递增而出现随机缺失;五个曝光部位均出现红斑。

当上述情况发生在未保护皮肤或标准品保护皮肤上时,该受试者的所有数据均应舍弃。当上述情况仅发生在样品保护皮肤上时,该样品的试验数据应舍弃,而受试者的其他试验数据仍可选用。当一次试验中有多达5例(不含5例)以上的数据被舍弃时,该试验应被视作无效。

④MED值的表达:MED值应以能量单位(J/m2或mJ/cm2)或时间单位(s)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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