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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还是演化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布坎南说宪法就是规则的规则,就是原规则。可以进行讨论和对比,至少到现在,我基本上可以把儒家的主张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解释。举个例子,像美国宪法,到底是构造的还是自发演进的?

十一、经济学对政治制度与文化的研究:构造还是演化?

问:儒家文化研究现在一般属哲学领域,史学家经常讲中国历史中政治制度的利弊得失,经济学家对儒学的研究和对政治结构的研究是否会比他们更好?您的观点是设计的强一些,还是演化强一些?

答:这是两个问题,是吧?第一个问题是:经济学家要不要介入这样的研究中?应该这样讲,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这是在它的研究视野范围内,因为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是制度,包括了各种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全包括在内。经济学家已经研究政治制度很长时间了,比如投票悖论、公共选择理论、集体行动的逻辑,研究的就是政治制度,他们把经济学这套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用在了对政治制度的研究上。这样的研究,像阿罗、布坎南和奥尔森,都已经做过了。经济学家并不满足于此,他们觉得制度中的一些所谓无形的制度,或者又叫非正式约束,非常重要,所以经济学家对文化传统、对宗教都有涉猎,比如像诺斯,他后来非常注意意识形态、非正式约束和文化传统的研究。再进一步,经济学家对基本的宪政原则有所关注,这个就更有传统了,像哈耶克的《自由宪章》是涉及宪政的,他讨论了大量的宪政问题,也包括像美国的宪法问题,等等。

布坎南干脆就把自己一本书的书名叫作《宪政经济学》,他研究的是最基础的基本原则,哈耶克称为“一般原则”。布坎南说宪法就是规则的规则,就是原规则。应该说,在经济学的现有研究范围之内,早已进行了对政治制度的研究,但没有走得很远。其实这个边界在哪儿,愿意研究到哪儿,就研究到哪儿,甚至可以研究不是经济学领域内的东西,不要限定在经济学范围内。到现在为止,我讲的课叫“对儒学的经济学解释”,这还是用经济学的方法,但有一天,我可能要走出去,我有时会知道经济学没用了,我用别的方法。但是我现在觉得经济学有用,那么我就用它。可以进行讨论和对比,至少到现在,我基本上可以把儒家的主张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解释。我能理解,儒家的这些主张到底有什么样的含义。

你的第二个问题,自发演进,还是所谓构造主义,或者叫作构成主义,其实这两者之间也不要截然分开。关于这方面,我过去也有些讨论。举个例子,像美国宪法,到底是构造的还是自发演进的?我有一个说法,只要所提的方案是竞争性方案,就是自发演进的。对我们来讲,今后中国的发展路径,我们肯定是要形成新的文化传统,这是第一步,没有新的文化传统,就没有以此为基础的新的宪政原则。没有新的宪政原则,怎么会有中国的宪政民主呢?这是不可能有的,但是首先我们必须有新的文化传统。中国最可悲的是,近代以来把自己的文化传统给丢掉了,这是世界各国没有做的事情,中国做了。可是,没有关系,我们现在可以重建。但是重建谈何容易!重建不是一个短期的事情,它肯定需要数代人的努力。对我来讲,我就是在做这样的努力,我今天给大家讲课,我就会对这些宪政原则做更深入的研究,提出我的更细密、更准确的宪政原则,我一个一个地做,这就是我做的贡献。但你说我是构造的吗?我不是。我是诸多竞争的新的文化传统中的一个。到底最后它能不能被接受,我并不知道。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是自发演进秩序中的一部分。这不矛盾。

但是倒过来讲,哪天我写的这个东西大家都觉得好,大家把我写的东西当成宪政框架了,那么也可以呀。那它是构造的呢,还是演进的呢?我记得有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一个词,好像叫演进理性之类的。所以我觉得不要拘泥于两者之间的对立,太对立了,就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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