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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一般情况下,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为基准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当法律法规变化引起工程价款调整时,首先确定基准日,再根据基准日和相关规定发布的时间判断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即由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期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合同价款调增时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时予以调减。

1)合同价款调整依据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基准日的确定

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一般情况下,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为基准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3)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当法律法规变化引起工程价款调整时,首先确定基准日,再根据基准日和相关规定发布的时间判断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在基准日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例3.1】某工程开标日期为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1日某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印发××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中明确地方教育费附加调至2%,试分析结算时工程价款是否应该调整。

【分析】首先确定基准日: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开标日期即为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2月11日,推算基准日为2014年1月14日。

其次判断是否调整工程价款:相关规定颁布的时间是2014年2月1日,该规定在本工程基准日之后发布,在结算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中的税金金额。

4)工程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是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的,则应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即由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期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合同价款调增时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时予以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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