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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自身建设中的道德规范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职业的这一特点表明,教师对待自身的道德要求比其他的职业道德要求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必须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紧迫感,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落实教育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局面,更好地增强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功能。

第五节 教师在自身建设中的道德规范

教师的工作任务是教书育人,教师不仅要用自己的学识去教人,而且要用自己的品质和理想情操去影响人;不仅要通过语言去传播知识,更重要的是要用自己的心灵和行为去塑造学生的品格。教师对学生灵魂的塑造,除了在课堂上进行正面的思想品德教育、传授知识外,关键在于以身立教。学生从教师身上,直接感受到真理的启迪,学生基本道德信念的形成以及道德理论的升华,都是在教师的指导和影响下实现的。所以说,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职业的这一特点表明,教师对待自身的道德要求比其他的职业道德要求更高。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就是教师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标准。

一、依法执教

(一)依法执教的意义

1.依法执教是强化教育社会功能所必需的

教育的产生是由于社会的需要,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当代,实现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科学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高低已成为一个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把现代化建设纳入依靠科学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是当代各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一致选择。教育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因为没有良好的教育,就谈不上高水平的科学技术和高素质的劳动队伍,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将受到严重阻碍。所以,世界各国无不注重教育地位,采取各种措施发展教育,强化教育的社会功能。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教育的社会功能有了前所未有的认识,为了更好地强化和实现教育的社会功能,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强国,我国已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调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把教育视为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要求各级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必须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紧迫感,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落实教育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局面,更好地增强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功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当代急剧变化的世界竞争中,我国的教育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解决我国在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和工作,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进行教育立法,加强依法治教,以法制来确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保证教育社会功能的实现。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已不仅仅是一个教育者,而是教育内部的一个重要的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2.依法执教是普及义务教育所必需的

义务教育事关一个国家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所以,普及义务教育,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成为当今各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各国都注意用法制来加以推进。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综合国力提高和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开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制定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多年来,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阻力。一部分人对义务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重视,没有认识到义务教育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及自身素质提高的重要意义,把它当做可抓可不抓的事,致使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有名无实,得不到必要的人、财、物的投入。还有很多人法制观念淡漠,只承认接受义务教育是自身的权利,却不承认是应尽的义务。而有些教师也对此认识模糊,认为学生来不来上学是他自己的事,因而,使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辍学现象难以控制。此外,一些单位和个人招用童工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严重影响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速度和质量。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仍需加强教育法制,同时也需要教师依法执教。

3.依法执教是教育规范化、有序化所必需的

现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对人才数量和规格的新要求,社会对教育功能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期待与追求,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推动了教育立法的发展。无论是教育管理还是教育活动,无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无论是教育发展还是教育投入,无论是学校(及教师)的责任义务还是家庭社会的责任义务等等,法律的规范作用和调节作用都在不断加强。复杂的教育运行过程要实现规范化、有序化,必须以法律法规来加以强化,加以保证。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不可忽视依法治教;对于一个教师来说,则必须坚持依法执教。虽然说教育的规范化、有序化不只是教师的问题,但教师的工作始终伴随教育的全过程,是教育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和控制者,如果教师没有依法执教意识,不依法执教,要使教育达到规范化、有序化是根本不可能的。

4.依法执教是保证教育人道化所必需的

教育人道化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在教育目标上不仅要考虑社会需要的满足,也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实现人性的发展和完善;在学习条件和环境上,改变恶劣的或不合理的学习条件或环境,为学生创造和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在教育机构中,自觉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受教育者提供人道化的保护和援助,采取措施,防止或惩治教育中对人的虐待和侵害;在教育过程中,尊重学生主体和人格,对学生的身心给予真切的关心和爱护,避免各种形式的非人道的心罚、体罚……总之,教育人道化的实质即人性化的教育。

教育人道化是人类历史上教育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随着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教育的人道化更为世人所瞩目。在当代,它已成为现代教育的一种文化精神,广泛渗透到教育及教育过程的一切关系中。实行教育的人道化,不仅成为现代教育思想的一个主要特征,而且成为当代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人们深深地感到,教育领域中的人道保证和维护,只有教育内部的伦理性提倡和约束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执法意识,通过法律来保护教育人道性的实现。

教师作为教育过程的直接参与者,自然与教育人道化的实现有着密切关系。通常情况下,教育的人道化程度都是在教师与学生的共同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在当今教育人道化已被教育法律法规加以保护的情况下,强调教师依法执教,对于实现教育人道化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现实教育中,那种非人道的态度和行为还时常出现,如污辱学生人格,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挖苦、讽刺学生,都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加强依法治教,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依法执教的要求

法治国家,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具体到教育领域,就是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这一目标对我国广大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简言之,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依法执教。依法执教的具体要求在前面章节中已做了充分叙述,在此,对依法执教的内容加以说明。

依法执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我们行动的指南。一个教师应该立德为本,以德立教,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理论基础,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就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每个教师不但要自己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肩负着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历史重任。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处在重要时期,在迎接新的历史挑战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困难,会出现各种矛盾和新的情况。教师要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辨别是非、分析问题的能力。在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条件下,我们不能不看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蔓延,一部分人迷失了前进的方向,动摇甚至失去了坚定的信念,人生观发生严重扭曲。在这种形势下,坚定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尤为重要。

总之,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其核心地位,坚定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是教师道德素质最根本的思想基础。

第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积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党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党在教育领域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必须同师德原理结合起来,使教师逐步养成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品质。国家的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实现该时期的基本路线和基本任务,而对教育工作者所提出的总的指导方针。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做了如下的表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表述,明确了我国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是我国在新时期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也是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总的指导方针。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行素质教育的关键也是教师。教育思想、方针的贯彻,一代新人的培养,归根到底要依靠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对教师队伍的素质要求更高了,既要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又要在教育手段、方法上有所创新和突破。教师不但应当懂得教育科学理论,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并形成自己工作所需要的知识结构,而且要具有综合运用知识,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的本领。

第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奉公守法的模范。遵纪守法是社会向人们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履行的义务。无论对于维护社会和集体应有的正常秩序,还是就个人在这个社会生活中应有的位置和作用来讲,可以说,遵纪守法都是做人的基本准则。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形成了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骨干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其中,《教育法》为我们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教师法》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法律,它的实施,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重大意义。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教。

二、爱岗敬业

(一)爱岗敬业的意义

1.爱岗敬业是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的基础

在目前我国将教育作为现代化事业的基础工程的情况下,保持具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应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

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包括社会对教师工作意义的切实认同,国家的政策导向,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的加强等。当然,最重要的一环是教师个体的职业道德修养。只有当所有教师培育或发展起自己的爱岗敬业精神,任劳任怨,奉献和忠诚于教书育人的大业时,教师队伍才有可靠的保障。

当教师自主选择育人这一职业并具备了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精神时,他就会对教育工作的社会意义有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就会对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有更自觉、更主动的认识,就会将师德原则、师德规范自觉内化于心,刻意持守并最终达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与此同时,教师也就能够发现、发掘教育工作所特有的乐趣,享受培育人才的幸福体验。此时,任何不义之利、不当之欲的引诱,任何社会“潮流”的冲击,都不能消解和动摇教师坚定的教育信念和追求。所以说,教师的爱岗敬业是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的基础。

应该指出的是,教师队伍在爱岗敬业精神基础上的稳定是一种开放式的、高层次的稳定。爱岗敬业从一个侧面可以反映出教师的高素质。有了爱岗敬业精神,教师就能自觉地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使自身素质合乎职业活动的要求,不断完善自己,发展自己。因此,建立在爱岗敬业精神基础上的稳定是发展性的稳定,完全不同于呆滞的形式化的稳定。

2.爱岗敬业是乐教勤业的动力源

爱岗敬业精神是教师自觉承担社会和国家所规定的教师义务的体现,有了这种精神,教师就能把这种平凡而且艰苦的劳动当成光荣而充满趣味的工作来对待。换句话说,爱岗敬业精神是教师乐教勤业的巨大激励力量。

爱岗敬业精神是教师乐教勤业的动力源。当岗位职责成为教师积极情感的对象而不是一种捆缚或约束时,当教育事业的发展成为教师的精神寄托而不是无关于己的身外之事时,当学校教育工作的发展、国家教育事业的兴旺已经和自己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时,“爱岗敬业”就从一种道德准则或道德规范转变成了教师个人的道德理想,进而必然构成教师的行为表现。

在爱岗敬业的道德价值观和道德理想的支配下,教师自然不会把教育活动视为一种苦差事,他会因自己的道德理想的体现或实现而感到兴奋、感到骄傲、感到幸福。同样,在这样一种精神的支配下,教师也不会视平凡的工作平凡,不会视琐碎的工作琐碎,而会认真对待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小事,于细微处显精神,于小事上下工夫,在简单却又伟大的教育工作中体验人生价值实现的满足。

假如没有爱岗敬业的精神追求,假如教师走上三尺讲台只是出于功利性的目的,或者是出于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那么,很难想象教师能忍受得了教育工作的单调、乏味和清苦,更难以想象教师能够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或拥有充实、富足的生活体验。在这种情况下,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就会成为人在面对各种矛盾冲突时的价值选择,原因只在于,这样的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没有也不可能有进取向上、恪尽职守、积极奉献的内在动力支持。前面我们在论及师德修养的道德境界时,曾申明这样的观点,即爱岗敬业是乐教勤业的基础,乐教勤业是爱岗敬业的进一步延伸和超越性发展,此种观点对爱岗敬业的动力机制作用也是一个较好的说明。

在爱岗敬业精神的推动下,教师“乐教”的情感体验和“勤业”的行为表现,就会模糊生活与工作的界限,内外一致,表里如一,时时处处以教育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就会模糊个人利益的得失,以他人利益、集体利益为重,主动、自觉、创造性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全面履行教育义务。所以,师德修养的关键一环,就是培育爱岗敬业精神。说它关键,是因为它既是师德的核心和基础,又是促进教师不断完善的动力源泉。

3.爱岗敬业才能在岗位上有所作为

教师在岗位上能否完成教育任务,能否取得工作成就以及取得成就的大小,决定于诸多因素,例如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包括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工作气氛)、家长和社会的支持与配合、自己的学识修养等。当然,教师能否做到爱岗敬业也是决定他工作绩效的主要因素之一。更明确地说,只有爱岗敬业的教师才能够在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这是因为,爱岗敬业的不懈追求能够为教师正确处理和解决教育过程中的诸多矛盾打下良好的基础或提供必要的前提。

第一,只有爱岗敬业,教师才能获得对自己职业职责履行的内在自觉。教师能否自觉接受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人民的旨意,能否遵循各种教师规范(包括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直接关系到教育活动的成败,关系到工作成就的高低。反言之,如果教师谋求在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首先必须接受教师规范,并以此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第二,只有爱岗敬业,教师才能促进自我的不断完善。教育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对教师的素质有很高、很严格的要求。可能任何人都能成为一名教师,但并非任何人都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教师应该有丰富的学识、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心理素养……这些素质要求主要是依靠教师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完善来达到。那么,教师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动力来自何方?来自教师对教育活动的客观要求与自身素质水平之间矛盾的深刻认识,来自解决这一矛盾的不懈追求,来自深层次的爱岗敬业精神。有了爱岗敬业的精神,教师就能够对自身素质水平有一个理性认识,并使之与教育事业、教育工作的客观要求不断接近,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更好地完成教育任务提供保证。假如教师缺乏敬业精神,很难想象他会在完善自我智能结构、道德素养方面有自觉的努力,因为他不会有这方面的需要。如果说不断完善自我是教师在工作上有所作为的基础,那么,爱岗敬业就是基础的基础。

第三,爱岗敬业能帮助教师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矛盾,提高工作效率。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劳动。教师要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处理千差万别的矛盾冲突,这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必备前提。教师要想取得工作成就,必须有社会的理解、同事的支持、家长的配合、学生的自觉努力,而爱岗敬业精神在这些方面大有助益。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可以感染家长,在家长心目中树立威信,使家长和自己的沟通更加顺畅无阻;可以感染学生,在学生心目中树立进取向上、勤奋努力的榜样,让学生主动、自觉地按照自己导引的方向发展成长;爱岗敬业精神也可以博得社会各方面的敬重和支持,使之为教师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理解教师的劳动价值,支持和配合教师的工作。这一切,无疑将有助于教师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并不断发展教育成果。

(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乐于从教

人民教师能否满怀爱国激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义务心,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将直接关系到祖国的兴旺发达和繁荣富强以至前途命运。因此,肩负着这个神圣历史使命的人民教师,应当热爱教育,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自己培养一代新人的光荣职责。

教师的劳动是艰辛的,同时,教师所从事的事业又是意义深远的。没有教师辛勤的付出,就没有人才的茁壮成长,就不能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对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把教师从事的艰苦劳动和这种艰苦劳动对于祖国美好未来的意义联系起来,就能感到教师为此付出的劳动是值得的,就会感到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和自豪,从而培养起热爱本职工作的感情。而有了这样热爱本职工作的深厚感情作内在的基础,就会有克服困难的力量,就能在劳动的艰辛中体验无穷的乐趣,苦在其中,也乐在其中。

所以说,真正要在教育事业上有所作为,真正当好一名合格乃至出色的教师,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热爱教师职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培养起对本职工作的深厚感情。也就是说,一个教师应当热爱教育,树立无私奉献的远大师德理想。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

教师的本职工作或基本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因此,教书育人也就成了“爱岗敬业”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道德义务。能否自觉承担这一道德义务,完成育人大业,是衡量师德修养高下优劣的重要标准。

在教书育人这一基本职责中,教书只有工具价值而无目的价值,或者说,教书只是一种手段,是育人的手段,而不是目的,育人是教书的目的之所在。因此,如果把“教书育人”作为一个师德规范或具体的师德要求来对待,追求的重心应放在“育人”上。甚至可以这样说,教师的基本职责是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人才,是育人,教书只是实现这一目的、履行自身职责所不能不选的手段。据此而言,如果我们以“教书匠”自居,淡忘育人这一中心目标,就是本末倒置,就不可能切实履行教师义务。

教师既教书又育人相对于单纯教书来说,意味着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这一点在“教书育人”的师德原则阐述中已有说明。教师的爱岗敬业,实际上是对“教书育人”职责的肯定和认可,所以要体现爱岗敬业,必须从教书育人的要求出发,注意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用优秀的文化成果教育学生,影响学生,保证他们全面、健康地发展。

3.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教育过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教师肩上的担子非常沉重、任务十分艰巨。这就要求教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着力雕塑学生的心灵,引导学生自我发展,勤奋努力,做到诲人不倦。“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道德导向一方面要求教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培养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兢兢业业,勤奋好学;另一方面要求教师执著追求教育目的的全面实现,以高度的奉献精神对待自己的利益得失和工作苦累,以不知疲惫的精神状态直面繁重的教育任务。同时,“诲人不倦”还要求教师正确理解和对待学生在发展中的错误、缺点和反复,培养学生时表现出充分的耐心和坚强的毅力;正确理解和处理教育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和困难,百折不挠地肩负起培育“四有”新人的历史使命,而不是一遇挫折,遭受一点打击,碰到一点难题便自暴自弃,灰心沮丧,退避畏缩。

4.认真工作,不敷衍塞责

培养和造就人不像制造一种物质产品那样有严格的“工序”规定,教育是教师以高尚健全的人格影响人的活动。因而,教师职业没有也不可能有严格清晰的职责划分,每一个教育者都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负责,为民族和国家的未来负责。因此,每一个教育者都应当认真对待学校的全部工作,认真对待每一名学生,认真对待每一个哪怕是“细枝末节”的活动,不搪塞推脱,不敷衍塞责,不马虎了事,团结集体、精诚合作,共同做好教育工作。教坛无小事,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通过大是大非问题的处理来体现,而往往是于“小事”上显风格,于细微处见精神。教师在具体细致甚至琐碎繁杂的事务上的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可以更全面、更深刻地反映其是否敬业,是否热爱本职工作。

5.勤奋钻研,科学施教

爱岗尽责的一个基本要求,或爱岗敬业精神的一个主要表现是教师勤奋钻研,科学施教。教育活动有其客观规律,能否认识、理解和正确运用教育规律,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效率。一个爱岗敬业的教师,不会满足于仅仅依靠经验教育人,他会着力总结教育规律,发现真理,并按照教育规律的要求科学施教;无论是备课、上课,还是批改作业、管理班级,他都会将自己的教育行为置于科学认识的明察之下,在教育规律限定的范围内科学地规划、组织、实施,因材施教。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教师的敬业不单是对本职工作有一个积极的态度问题,而且包含着探索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追求最优教育效果的主体性要求。换句话说,教师的敬业作为一种道德选择,体现着动机与效果统一的综合追求。

6.淡泊名利,育人为乐

由于教育工作清贫却又艰苦,从业者奉献多而获取少,所以,在公私义利关系方面最能检验和体现教师的敬业精神。毫无疑问,那些不求闻达、不慕名利、不谋富贵、甘为人梯、乐教勤业的教师具有崇高而伟大的敬业精神。相反,那些一事当前“私”字当头、斤斤计较、只关心个人名利得失、不肯奉献只问索取的人,是没有资格谈论什么“敬业”精神的。

应该强调的是,在现代社会中,爱岗尽责的师德规范不是要求为人师者“净尽人欲”,而是要人们通过辛勤的教育劳动谋取合理正当的利益满足。反而观之,教育是关乎他人幸福、民族和国家利益的大事业,在它面前,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当然是最重要的。

所以,要求教师淡泊名利,以教育人才为乐,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教师以追名逐利为乐趣,那么,教育目的就无法实现,教育事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三、廉洁从教

廉洁即清廉、洁白之意,与贪污相对,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被视为“国之大维”“仕者之德”和“人生大纲”。廉洁从教是对教师品行和作风方面的道德要求,是教师高尚情操的具体体现。

(一)廉洁从教的意义

1.廉洁从教是社会择师的首要人格条件

教育的产生发展是社会的需要,并受社会制约。而社会的发展,总是要求教育不仅要培养具有一定科学知识的人来促进社会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还要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人来保持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满足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需要的新一代社会成员离不开教师的培养。因此,任何社会为培养人而选择教师时,不仅注重学识才能,而且更加注重是否具有良好的仁德。德性劣败者,不能为人师。社会不仅这样选择教师,而且一贯地这样要求教师,监督教师,“察之师德败坏,诛而逐之,甚而处之”。之所以这样,是由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教师作为培养人的专门工作者,其品德操行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性和对学生的熏染性。教师的品德操行除了仁爱、真诚,还包括公正廉洁,在历代社会的发展中,“为师不廉,就是品行不端,品行不端,何以匡正人伦?”所以,廉洁公正是社会择师的首要人格条件。

不廉洁是污染社会的毒素,它侵蚀社会健康肌体,败坏纲纪和社会风气。“为人不廉,人格不洁;为官不廉,不会有社会公正;为师不廉,不仅人格不洁,没有公正,而且会消磨学子廉耻之心,后生无廉耻,社会何以为继!”因此,社会择师首要的人格条件是能在物欲面前节持操守,有不坠青云之志。好的品德要靠良好品德的人来培养,廉耻之心要靠廉洁之举来熏陶。所以,廉洁从教才能在人格上具有当任人师的资格,为师不廉就不能当教师。

2.廉洁从教是为师立教的根本

立教即立身于教育岗位,并能在教育岗位有效开展教育。教师劳动是一种示范性劳动,在一定意义上这种示范是教师人格的示范。教师言行上的任何不检点,人格上的任何不完善,都会严重地影响教师的声望和威信,进而影响教师教育教学的效果。因此,为师立教当看重养德修身、为人师表,特别是廉洁方面,这是为师立教的根本。这主要是因为:

首先,只有廉洁,教师的人格才具有可信性。人格具有多种含义,这里所说的教师人格,是指教师在伦理意义方面为人的资格。它是对教师在社会工作和生活中道德尊严、做人资格和为人道德品质的总称。教师人格的好坏优劣决定着学生在道德上,为人上对他的信赖程度。教师人格的可信性,是他一切教育工作得以有效展开的基础。从这一意义上说,教师的人格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其教育力量是任何教科书、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无法代替的。廉洁是教师良好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具备廉洁公正的为师品格,其人格才具有可信性,其教育也才具有可信性。

其次,只有廉洁,教师才具有道德上的感召力。为师执教,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不仅要教之以事,还要育之以德。学生心灵的塑造和陶冶,需要教师言行一致并且体现真、善、美的情操,这其中也包括廉洁从教、公正清明的品格。这样才能使教师的言行具有良好的道德感召力,成为学生学习做人的楷模。没有公正清明、廉洁从教的品格,执教育人就不具有道德感召力,因为廉洁才能名节清,名节清而风气正,风气正而品行高尚,品行高尚自然会产生一种鞭策鼓励人心向善的力量。廉洁执教所产生的道德感召力,能深刻地影响学生的道德情感和精神世界,使他们能敬佩这种高尚的品格并默默地进行着思想和行为的自我策励、自我修养。可见,廉洁从教是为师立教富有道德感召力的重要前提条件。

最后,只有廉洁,教师才能保持教育公正性。教育公正是指在教育活动中,教师要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全体合作者。其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每名学生,是教育公正最基本的要求。实现教育的公正性,教师是关键。没有公正执教的教师,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教育的公正性。实现教育的公正性,教师要有公正执教的品格。为教公正与廉洁从教是密切联系的,不廉则不正,廉洁从教是保持教育公正的前提。也就是说,要做到教育公正,首先要从廉洁开始。

3.廉洁从教是“树人”的根本人格条件

树人即指培养人的渐进而长期的过程,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即是此意。同时,也指培养学生、教会学生做人,做一个真正的人,有道德的人。为师“树人”,教人求真、求善、求美,能否廉洁公正至关重要。

教师“树人”固然需要以知识的雨露去滋润,但同时也要注意以良好的人格情操去陶冶。树人(培养学生)之德,教师不仅应具备良好的知识条件,还应具备良好的人格条件。如果这方面乏弱或缺失,则难以树人之德。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智慧要靠智慧来培植,良心要靠良心来熏陶一样,树立学生高尚的品格必须以教师自身的高尚品格来感染。而为人清廉公正是一切美德的基础。只有当教师自己的言行正直而高尚时,他所持守的道德观念才能深入到学生的心灵中去,并逐渐支配学生的思想和感情。

4.廉洁从教是培养学生良好情操的活的源泉

情操即指坚定不移的情感和操守。在伦理学上,情操主要是指人们对道德所怀有的道德情感的操守。不同的人,情操存在着差异。教育是培养良好情操的重要途径,教师执教廉洁,是培养学生良好情操的活的源泉。也就是说,教师为师廉洁公正,才有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情操。

只有廉洁公正的教师才会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感。有许多事实证明,廉洁公正的教师才会无私地热爱学生,不贪图什么,也不索求什么,他们对学生的关爱之情只是自然而然的情感流露。学生在这种伟大而无私的爱的情感氛围中不断受陶冶和感染,从而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感。

5.廉洁从教是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是非观念的重要因素

廉与不廉反映的是一种道德是非观念。教师廉洁从教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是非观念。

中小学生正处在道德是非观念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他们虽然已有了一定的是非观念,但还是很不稳定的。小学生判断是非的标准往往是以外在权威人物为评价依据,如家长、教师等。中学生判断是非的标准开始注意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独立的评价。中小学生的道德是非观虽有所不同,但在他们的各自发展中,教师的是非观、教师对某些事情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和行为,仍然是影响学生是非观念发展的重要因素。学生也总是在教师对某些事情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及行为中,领略着什么是“是”,什么是“非”。这其中,对学生是非感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教师是否廉洁。教师执教廉洁公正,学生就会逐渐认识什么是廉耻,什么是正直,什么是卑贱,什么是高尚,进而逐渐形成一定的是非感和判断是非的能力。

6.廉洁从教是转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

廉洁从教,不仅是教师有效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良好人格条件和内在基础,而且对社会风尚的文明强化也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这一职业具有很强的社会期望性和社会瞩目性。当社会出于自身发展需要,把培养下一代继承者的重任专门交给教师时,当社会为培养良好的后继者而设置教师这一行业时,教师就不仅被赋予了在学校教书育人的职责,而且被赋予了强化社会文明风尚的示范角色和引导角色。因此,社会对教师所期望的、所关注的不仅是如何在校内培养下一代的问题,而且有更为广泛的示范性和引导性问题,因而,社会对教师的选择比社会一般行业要严格得多,不仅要求有教书的学识,而且要求有示范学子和世人的良好品行。在期待和瞩目教师培养良好人才的同时,也要求他们对世人有良好的文明示范作用以引导社会风尚的文明。社会对教师社会示范引导作用的期待和瞩目以及教师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使教师的言行常常被当做社会认可、最能体现社会意愿的范型。许多人往往从教师身上来判断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来判断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对的,哪些是不对的,甚至把教师当做言行的楷模。由此可见,教师的言行对社会风尚有巨大的影响作用,其廉洁从教的行为因此便显得格外重要。教师如果执教不廉,不仅有损自身的形象,而且还会带来许多人价值观的迷惑或错位,甚至习染学生或他人,使不良风气蔓延,助长不良风气的形成。

(二)廉洁从教的基本要求

1.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

廉洁从教的根本在于保持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源于坚守高尚的情操。高尚情操,顾名思义,就是进步的、高洁的感情、气节、操守。廉洁自律是人的高尚情操的一个重要表现,高尚情操是保持廉洁自律的深厚根基。

作为一名教师,在教育中保持廉洁自律的高尚情操,是培养学生良好人格的根本条件,是做好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另外,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是廉洁从教的主观保证。为师不廉,以教谋私,虽有很多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教师主观上失去了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教师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才能按照职业的道德规范和党纪国法不断进行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不断增强自我控制的内在机制,及时矫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的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加强人生观、世界观和师德的学习和修养,努力促进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协同发展和有机协调。

首先,要不断提高道德认识。教师廉洁自律的高尚情操,离不开教师道德认识的不断深入和升华,它是教师廉洁自律高尚情操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廉洁自律的高尚情操是基于道德认识不断深化而表现出来的内在精神与外在行为的良好综合体现。教师道德认识水平的不断增强和提高,不仅能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而且能促使教师形成廉洁从教的自觉行为。反之,如果对廉洁从教缺乏道德观、人生观和职业道德上的高度认识,就不可能自觉地保持廉洁自律,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

其次,要不断增强道德情感。道德情感是在道德实践中评价自己和他人行为时心理上所产生的一种爱憎、好恶、荣辱等内心体验,这种内心体验常常使人的行为为它所带来的好恶感所驱使,进而表现出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良好的道德情感,对于教师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具有重要的催化作用和调节作用。因为情感体验能帮助教师在对廉洁从教有良好认识的基础上,产生一定的正义感、是非感、荣辱感等。这种积极的情感体验,能够促使教师对廉洁从教这种道德认识得以升华和进一步深化,进而使廉洁从教发展为高尚的道德情感,成为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廉洁自律。这说明,良好的道德情感能将廉洁从教转化为内在的准则,并表现出以好恶的态度调节人们的行为。

再次,要不断磨炼意志。磨炼坚强的师德意志,是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的重要保证。师德意志是教师履行师德原则和规范时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作出抉择的毅力和坚持的精神。道德意志在人的道德情操修养中,能使人坚持达到预定目的所必需的态度和行为,制止自身不符合预定目的的态度和行为,使人的言行表现出果敢、坚定、专注、稳定。教师廉洁从教需要做出相应的意志努力,这不仅是因为当前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廉的诱因或诱惑,而且因为坚持廉洁有时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对此,如果教师没有果敢、坚毅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力量,就有可能动摇或放弃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意愿。道德意志是防止为师不廉的道德大堤,大堤溃崩,将无以自律,必然被淹没在不廉的污水之中。道德意志顽强,会使人无论在怎样困难的条件下,都不坠青云之志,都不改变已明确认识的行为和信仰;相反,意志薄弱,在各种不廉风气的熏染和压力下,就会改变初衷,随波逐流。

最后,要努力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保持廉洁从教的高尚情操,一个最根本的标志就是要养成廉洁从教的行为习惯。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高尚道德情操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当廉洁从教成为稳定的行为习惯时,才能真正表现出“不染污泥”。因此,不能忽略行为习惯的培养。黑格尔曾说过:“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说他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的。”

2.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

教育公正既是当代世界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和目标,也是对教师一种重要的道德要求。

中小学作为对社会青少年普遍给予培养的基础教育,其普及文化程度的高低和水平的好坏已是当今社会衡量各国各式文明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世界性教育公正化潮流中,中小学教育的公正性因其地位的重要性而格外受到关注。基础教育要平等地尊重每个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要使每个青少年平等地享受到基础教育,并为他们进一步的学习提供平等的机会,教育过程要对他们给予公正平等的对待。适应教育公正化的趋势,实现这一发展目标,虽然离不开社会给予的一定的制度和法律上的保证,但教师是关键。因此,坚持教育公正也成为社会及教育赋予教师的一种重要的道德要求。

作为一种道德要求,除了指社会应使每个人公平地受到教育外,还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各种关系时要符合公认的道德准则,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学生及全体合作者。其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每名学生是最基本的要求,包括在人格上对学生给予平等的尊重,在学习上对学生给予平等的帮助指导,对学生的发展给予平等的全面关心,对学生的评价要符合公认的道德准则。总之,教师要公正平等,正直无私。

坚持教育公正不仅是实现公正化教育目的的要求,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所必需的。教师要保持教育公正,就要做到:第一,应明确是非标准,增强辨别能力。有了是非标准,才能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才能抵制污浊之风,保持教育公正。是非标准的掌握,辨别能力的增强来自于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深刻理解,来自于正确人生观、道德观的自觉修养,来自于对国家政策法律的自觉学习。第二,要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恪守公正立场。在教育中,凡是违反教育方针政策,凡是违背法纪法规,凡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凡是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言行,都应该坚决抵制。在教书育人的活动中,教师应不为污浊庸俗的压力所动摇,不做违反道德原则和政策法纪的事情。第三,要自觉培养公正之品行。公正之品行,即内在公正意识与外在公正行为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它包括光明磊落、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坦荡正派、正直仗义等。养成公正之品行,才具有公正之风骨,廉洁之高节。

3.发扬奉献精神,淡泊功名利禄

教师担负着传递人类文明的接力棒,担负着把前人经验、知识、智慧、品德教给下一代的光荣而艰巨的责任。正因为教师的特殊使命,需要教师永远发扬奉献精神。因为教育事业是培养人的事业,需要具有“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教师的劳动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劳动,要做出创造性的贡献,需要有艰苦奋斗,忘我探索的奉献精神。

人们赞美教师像带给人类光明的蜡烛,称赞教师的奉献精神,是蜡烛精神。蜡烛是教师的象征,它给人类带来了知识和光明;蜡烛象征着教师的奉献精神,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就是教师无私奉献精神的写照。

4.接受外在监督,增强廉教意识

做到廉洁从教,也不能忽视外在监督的作用,因为外在监督犹如警钟醒世,能经常促其行为检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秩序的建立,对教师职业活动的廉明将会予之以各种监督。自觉接受外在监督,将更好地促进教师廉洁从教意识的形成,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外在监督包括许多方面,如舆论监督、制度规范监督、体制监督、法纪监督等。从监督的操作主体来看,有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自觉接受外在监督,一是要主动把从教行为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组织监督即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群众监督包括学生监督、家长监督、同行监督等,这些监督都是不可缺少的。教师要主动报告自己在廉洁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这方面的检查。二是在从教过程中处理各种关系时要增强透明度,如讲究程序的合理性和处理各种关系的合乎原则性,或让组织、家长、学生等直接参与,共同决定并负责等。

四、为人师表

(一)为人师表的意义

为人师表,是指教师用自己的言行做出榜样,成为学生学习、效法的楷模和表率,即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品德高尚、知识丰富、才能卓越的教师,才能成为人们的榜样。

教师之所以要为人师表,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教师劳动的目的和任务是通过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种优秀人才。一般说来,一个优秀人才的成长都是经过学校教育和教师引导、帮助的结果。唐代的韩愈说得好,“古之学者必有师”。宋代教育家朱熹对教师的作用,有过很好的概括,他说:“指引者,师之功也。”教师的功劳在于引导、指导学生。古今中外把教育孩子怎样做人,作为一门学科,把教学看做是一种高尚的职业。法国的卢梭说:“只有一门学科是必须要教给孩子的,这门学科就是做人的天职。……我宁愿把有这种知识的老师称为导师而不称为教师,因为问题不在于要他拿什么东西去教孩子,而是要他指导孩子怎样做人。”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任务就是培养接班人,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的“做一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培养人,我国的共同的社会主义任务就是培养集体主义者,培养新时代的人。”我国近代教育家陶行知明确指出:“教师的职务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徐特立强调“教书不仅是教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人。”这既是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也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教师的任务在于育人,不仅用自己的学识教人,更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品格教人;不仅通过语言去传授知识,而且要用自己的人格感化教育学生。为此,教师无论何时都必须在思想品德、学识才能、言语习惯、生活方式和举止风度等方面“以身立教”,成为学生的表率。

教师之所以要为人师表,还与教师职业劳动的两种情况相联系。

一是教师的职业劳动需要教师在学生中享有很高的威信。教师的威信是进行教育和教学活动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威信就是指威望和信誉。教师的威信是教育学生和搞好教学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它是教师能否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因素。教师需要在学生中享有崇高的威信才能达到教育的最佳效果;自古以来的教育家和优秀教师,在教育事业上取得成就,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就在于他们在学生中有很高的威信。中国古代的荀子就十分注意树立教师的道德威信,他说:“尊严而惮,可以为师”,只有具有尊严和威信的人才能为师。隋代的教育家王通认为,教师的光明前途在于有道德威信,没有道德威信的教师,不能得到学生的尊重,其教学效果也不会理想。所以,王通说:“废德而师之,易子而教。”德国的教育家赫尔巴特在他的《普通教育学》中强调:“树立不容争议的教师威信是绝对必要的。”教师的威信越高,教学效果越好。前苏联伟大的教育家克鲁普斯卡娅说得好:“对儿童来说,教师的思想与他的个人品质是分不开的。一个受学生爱戴的教师所说的话,比一个与他们格格不入的且受他们鄙视的人所说的话,他们接受起来是完全不同的,从后者口中说出的即使是最高尚的思想也会变成可憎恨的东西。”确实是这样,有威信的教师教的课,说的话,学生容易接受,效果也好。这是每位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都能亲身体会和认识到的。

树立教师威信是十分重要的。但教师威信的树立,不能靠威吓、粗暴的手段来实现,只能靠教师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精湛的业务能力,才能赢得学生的信任。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说:“教师使用的强制手段要尽可能地少,学生对教师的尊敬的唯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教师要赢得学生的爱戴和尊敬,除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高尚的品德外,还要给学生以真诚的爱。没有真诚的爱,就没有成功的教育。渴望得到教师的爱护和关心是青少年学生的普遍心理要求。教师只有给学生以真挚的爱,才能引起学生对教师的尊敬和爱戴。常言道,“亲其师,信其道。”只要学生感受到教师对他的谆谆教导是爱护他、关心他,就会自然产生对教师尊敬的心情,从崇敬教师到接受教师的一切教导。这个教育过程体现了教师爱的教育,转化为学生接受教育的内在动力。我国近代教育家夏丏尊说:“教育不能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爱学生就要信任学生、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人格;要发扬民主作风,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有错就改,要公开承认错误,绝对不能文过饰非;对学生的缺点错误,不能讽刺、挖苦、训斥,更不能体罚。爱学生也要有分寸,既要防止娇宠、溺爱,又要防止过于严厉、简单粗暴;既不能过分限制,苛求太多,也不能撒手不管,放任自流。总之,教师威信的树立要靠自己各方面的表率作用;要靠教学、靠品德、靠情感去赢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教师的威信是多方面的,而最基本的是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事实说明,一个缺乏道德修养的教师,既不能受到学生的由衷尊敬,也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教师。

二是在教师的职业劳动中,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自身的品德和行为是强有力的教育因素。换言之,教师从事教育劳动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是自己的“灵魂”,教育功效的高低也反映了自己灵魂的健全、纯洁程度。这都决定了教师应当为人师表,从各方面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素质,成为学生的表率。

为人师表作为一种优秀传统在历代教育家身上得到生动体现。古今中外教育家都是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倡导者和身体力行者。我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伟大的教育家孔子的一生,正是“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一生。他在一生的教育实践中,处处做学生的表率。他强调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他要求学生勤奋学习,并且自己首先做到“发奋忘食”,以自己的人格和言行感化学生,让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他的三千弟子对他都非常敬仰,其表率作用,被后世尊为“万世师表”。

我国战国时期的荀子,强调教师要在各个方面成为学生表率。他认为,要具备四个条件,才可以成为教师。荀况说:“师术有四,而博习不与焉,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誉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俊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就是说,教师必须具备这四项基本条件:不仅要有渊博的知识,而且要有崇高的威信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条理清楚、循序渐进地进行讲解,精通深刻的道理,并能进行发挥。总之,教师是一个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的人。

我国南宋大教育家朱熹也特别注重教师要“以身作则”。他在制订《白鹿洞书院学规》中明确指出,书院的教学目的,是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后己及人,强调教师要以人格感化学生,做学生的表率,以人师自勉自任。

清代的颜习斋在他制定的二十一条教规中,也特别提出教师要做学生的表率,教师的言行起居有过失,应该虚心接受学生的批评。

近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则解释,“什么叫师范?范就是模范,可为人的榜样,自己的行为要做别人的模范。”现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叶圣陶也多次强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应是教师的美德。

在西方教育史上,教育家们也强调“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教师应该是道德卓异的优秀人物。教师的义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来诱导学生。”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教育家洛克在《教育漫话》中强调,“教师应当以身作则,使儿童去做他所希望他做的事情。教师的行动千万不可违反自己的教训,除非是存心是使儿童变坏。”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在《爱弥尔》中指出,“在敢于担当培养一个人的任务之前,自己就必须要造就成一个人,自己就必须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模范。”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在《德国教师教育指南》中提出:“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育好,他就不能发展、培养和教育别人。”并特别强调“只有当你不断地致力于自我教育的时候,你才能教育别人。”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强调教师“以身作则”的重要意义时说:“教师的人格,就是教育工作中的一切。只有从教师的人格的活的源泉中能涌现出教育的力量。”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提出,教师要做学生的榜样,并说:“教师是一切美好的化身和可资仿效的榜样。”美国教育家布鲁纳在《教育过程》一书中说:“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而且是模范。”在他看来,“教师是学生最直接的有象征意义的人物”。

(二)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

人民教师要出色地完成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必须在言表风纪方面符合道德要求,做到语言规范健康、教态高雅自如、仪表朴实大方。

1.语言规范健康

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也是教师劳动的重要手段。丰富的科学知识的传播,美好的思想感情的交流,总是离不开语言的。教师应该是语言艺术大师,善于用语言的力量来启动学生求知的心扉,点燃学生心灵的火花,拨动学生上进的心弦。

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育的艺术首先包括谈话的艺术。”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语言表达能力。这就给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语言修养要求。一般说来,教师的语言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教师的语言要纯洁、文明、健康。语言纯洁,就是要讲普通话,要使用规范化的语言,不夹杂方言土语,不生编硬造谁也不懂的词汇,不滥用缩略语和外来语。教师语言不规范,不仅会破坏祖国语言的纯洁性,也会影响学生对教师语言的理解和掌握。某大学物理系曾有一位副教授,由于不注意知识更新,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电子学知识应用到当代的电子线路中,以至连许多线路和元件的名称都不知道,只能稀里糊涂地告诉学生这个“疙瘩”起什么作用,那个“疙瘩”又有什么功能,故被称为“疙瘩教授”。语言文明,就是用语要文雅、优美,语调要和谐、悦耳,语气要亲切、和蔼,使学生闻后能够产生愉快感,乐于接受教师的教诲。语言健康,就是在使用语言时,要切忌一切低级庸俗、粗鲁无礼的污言秽语。特别是在批评学生的不良行为时,切忌使用侮辱性的语言去训斥和辱骂学生,也不允许用尖酸刻薄的语言去讽刺、挖苦和嘲弄学生。这不仅不利于学生改正错误,而且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给学生的心灵留下长久的伤痕,甚至会直接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

语言是一个人文明程度的表露。教师的语言修养是其为人师表的重要因素。它不仅直接影响着教育和教学效果,同时还会对学生的道德品质修养和审美修养产生极大影响。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对语言美的敏感性,这是促使孩子精神世界高尚的一股巨大力量。这种敏感性,是人的文明的一个源泉所在。”因此,要启迪学生的心灵,陶冶学生的情操,教师就要用醇美的语言去触动学生的心弦,给学生以美的享受,使其形成纯洁、文明、健康的心灵世界。

第二,教师的语言要准确、鲜明、简练。所谓准确,就是要观点明确,语意清晰,发音标准,遣词得当,造句符合文法,推理合乎逻辑,用语具有专业性和学术性。托尔斯泰说过:“在语言上花的工夫简直可怕,必须使一切显得美丽、简朴、质朴,而最重要的是明确。”教师的语言如不准确,词不达意,言不传情,语言不连贯,缺乏逻辑性、层次性,学生听起来就会不得要领,就会给教育和教学信息的传递带来障碍。如生理学中的反应与反射,辐射与辐散,突融与突轴等名词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内涵与外延是不同的。只有正确理解,才能正确应用。所以,苏霍姆林斯基说:“一个真正的教育者应当完美地掌握规范语言的各种表达方式……使自己的语言、思想、信念的教诲进入儿童的心灵。”所谓鲜明,是指语言要褒贬分明,饱含真情实感,爱什么、恨什么、赞扬什么、反对什么,泾渭分明。所谓简练,是指语言简洁明快,精辟透彻,言简意赅;论述简明扼要,提纲挈领;分析丝丝入扣;见解深刻独到,令人耳目一新。这样的语言才会具有感染力和吸引力,能够像春雨一样流入学生的心田,同时把美好的思想和科学的知识一道带进去。

第三,教师的语言要热情、诚恳、富于激励性。语言作为一种感人的力量,它的真正的美,是离不开言辞的热情、诚恳和富于激励性的。教师的语言一旦脱离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只讲“官语”“套语”,言不由衷,毫无个人的感情色彩,那他纵然具有满腹经纶,辞藻华丽,声音动听,也会失去激动人心的教育力量。因此,教师一定要努力把活生生的灵感和思想贯彻到自己的话语中去。特级教师于漪在总结自己的教学语言经验时说:“教学语言要做到优美生动,除了知识素养、语言技巧之外,还必须倾注充沛、真挚的感情。情动于中而言滋于表,只有对所教学科、所教对象倾注满腔热情,教学语言才能充分显示其生命力,熠熠放光彩,打动学生心,使学生产生强烈的共鸣,受到强烈的感染。”

教师语言充沛的感情色彩,来源于教师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来源于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无限热爱,对科学文化知识的强烈渴求以及对学生的赤诚之爱。只有具备了正确的思想认识基础,教师的语言才能时如和煦春风,吹进心扉;时如滔滔激流,感人肺腑;时如霏霏春雨,沁人心田;时如长江东去,催人奋进。

富于激励性,这是对教师语言的一种特殊要求。在教育和教学中,表现好的学生期望得到教师的表扬和鼓励,有了过错的学生则害怕教师的挖苦和冷落。这就需要教师多使用激励性语言。该表扬的,就实事求是地予以表扬,并提出新的期望,鼓励其向更高目标迈进;该批评的,则要注意分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批评激励学生上进。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教师的语言要含蓄、幽默,富于启发性。在教育过程中,干瘪贫乏的语言,毫无色彩的词句,学生听了就会觉得乏味,提不起兴致,激不起灵感,也就不能很好地启迪他们的智慧,震动他们的心灵。相反,教师如果言语丰富,措辞优美,含蓄幽默,富有魅力,让学生置身于语言美的环境和氛围之中,学生就会感到心情愉快、兴味盎然、气氛活跃、思维敏捷,就能收到良好的教育和教学效果。实践证明,那些富有幽默感、谈吐诙谐、风趣机智的教师,往往更善于缓解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师生矛盾,并能恰到好处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使教育过程得以顺利进行。如有一位教师去上课,一进教室门,忽然一把笤帚掉下来,正好打在讲义夹上。这显然是学生的恶作剧。可这位教师并未大发雷霆,而是轻轻捡起讲义夹和笤帚,然后风趣地说:“看来我工作中的问题不少,连不会说话的笤帚也向我表示不满了。好!同学们,你们天天与我在一起相处,对我有更多的了解,希望你们在课后也给我提提意见,帮助我改进工作吧!”这位教师面对损害自己的行为表现幽默,既显示了教师的豁达大度,又让自己摆脱了窘境,很自然地缓解了师生的矛盾。当然,幽默绝非庸俗无聊,绝不能为幽默而幽默,必须懂得,使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教育目的。

2.教态高雅自如

教态是无声的语言,是教师的情感在动作、姿态、表情中的流露。教师对真理的信仰,对学生的期望和关切,都应该通过端庄、大方、自然、亲切的教态体现出来。教师的教态如果轻佻随便,就会使学生失去学习科学真理的庄严感;严肃过分,又会导致学生望而生畏,造成他们心理上的负担;动作太多,容易给人零乱、琐碎之感,分散学生的注意力;表情呆板,则会使学生感到单调、乏味,使人打不起精神,提不起兴致,甚至会使人觉得疲倦无力,昏昏欲睡。可见,教师努力把握好自己教态的“度”,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首先,教师的站态,既要端庄稳重又要富有活力。端庄稳重,有助于稳定学生的听课情绪,振作学生的精神。教师在上课时,搨肩弓背,不停走动,摇头晃脑,都会影响学生的听课情绪,增加学生的心理负担。此外,教师要注意克服那些不良怪癖或习惯动作,如挠头发、挖耳朵、吐唾沫、卷裤腿、叼烟卷等,这些举动和姿态都容易引起学生的发笑或反感,从而破坏课堂气氛,影响学生的学习情绪,同时也有损于自己的形象。富有活力,就是不要过于拘谨和呆板。美学原理告诉我们,美需要流动,死气沉沉是绝不能给人以美感的。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边活动,它应当蕴含着双方的心灵交流。这就要求教师的站态在稳重之中还要显示出活力。教师站在讲台上要精神振奋、富有生气、潇洒大方、烔烔有神;要随时根据授课内容和课堂情境的变化调整站态,适当走动;要善于运用恰到好处的动作和姿态来配合自己的语言表达。

其次,教师的手势,要简洁、适度、准确、有力。手势是教师最明显、最丰富,也是使用最频繁的教具之一。教师在讲课谈话时手势要自然、适度、舒展,既不要过分单调,也不要过分繁杂。一般说,向上、向前、向内的手势表示成功、肯定、赞颂;而向下、向后、向外的手势表示失敬、悲伤、惋惜等。手势应该正确地表达感情,而不能势不达意,更不要指手画脚,擂桌子、敲黑板,显得毫无修养。

再次,教师的表情要丰富、自然、亲切,特别是面部表情中最传神的眼睛,要给人以深邃、敏锐、聪慧之感。根据教育内容的需要,教师要善于运用喜、怒、哀、乐、爱、恶、怨、恨等眼神来表情达意,正确地体现教师的态度和评价。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教师的眼睛要时时热情地注视着学生,因为教师的目光里不只有感情、有启迪、有赞扬、有批评,更重要的是,学生往往能从教师的目光中看到自己在教师心目中的地位和价值。

另外,坐态也是一个人精神气质与文化修养的体现。教师的坐态应保持上身相对直立,双腿自然并放,给人以端庄和谐之感;无论在什么场合,切忌“抖腿”和“跷二郎腿”。

总之,教师高雅自如、利落洒脱的教态,有助于强化教学效果;而粗俗散漫的作风,会明显降低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

3.仪表朴实大方

仪表是教师在身体修饰、衣着打扮等方面的外部形态,是教师精神面貌的展现。仪表虽不是教师的主要素质,却是教师内在素质的体现和个人修养的标志,对学生具有十分显著的示范作用和引导作用。因此,注意自己的仪表,也是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一般说来,教师的仪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首先,教师的仪表应具有美感,这是对教师仪表的最基本要求。教师的衣着、发式应以整齐、洁净、朴素、得体为鲜明特色。这种仪表特色能充分展现教师热爱生活,精神饱满,诚实朴素,有着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尚文明的情操,从而给学生以美的享受和熏陶。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无论对学生或是对教育机关中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都必须要求衣服整洁,头发和胡须都要弄得像样,鞋袜洁净,双手清洁,修好指甲和经常备有手帕。”教师如果衣冠不整,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仅有伤斯文,有失风雅,还会给学生留下一种精神颓废、意志消退、生活懒散、人格丑陋之感。对教师的这种仪容,马卡连柯曾进行过严厉地指责,他说:“从口袋里掏出揉皱了的脏手帕的教师,已经失去了当教师的资格了。最好还是请他走到角落里,在那里去擤鼻涕,叫谁也不要看见他。”因此,教师要想赢得学生的信任,获得好感,就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增加自身仪表的美感,给学生留下美好、愉快的印象。

其次,教师的仪表要具有职业感。教师是知识的象征,智慧的化身。教师的服饰应同职业相适应,应根据自己的性别、年龄、性格、体态合理选择服装款式、格调,切不可随意化。教师的服饰如果过分艳丽,就会与教育气氛相冲突,分散学生听课的注意力,冲淡教师丰富充实、聪颖睿智的内在素质。托尔斯泰曾说,朴素是美的必要条件,过分新奇、特殊有时反而会失去朴素美的本质。

第三,教师的仪表应适合自己的性格特点。教师应当尽可能使衣着色调的冷、暖与性格的刚、柔相协调,或者用以弥补自己性格中的某些缺点。如果教师衣着颜色、款式与教师的良好性格融为一体,可使学生感到教师更亲切、慈爱,更富有朝气和尊严感。甚至连教师体形的胖、瘦、高、矮也可以用服装的面料、颜色、花纹、款式来调节,使衣着更适合自己的体态,以求达到服装与自己性格和体形上的和谐统一,以增强教师形象的美。

最后,教师的仪表还应具有时代感。教师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在教师身上应该体现出时代气息,不能过于保守,因循守旧,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当然,讲时代感,绝不是要教师处处“赶时髦”,一味地追求奇装异服。一般而言,青年教师的服装款式可以新颖一点,活泼一点,既不过分艳丽又能体现出社会和时代特色,这会有利于青年教师与学生接近。同样,中老年教师衣着款式也不宜过分老气横秋,以至令学生望而生畏,而应当在朴实大方中蕴含着生机与活力,使学生看了觉得精神振奋,神采奕奕,显示出教师成熟稳健的魅力。

总之,教师的仪表修饰是一门学问,能最直观地反映教师的精神面貌,对学生亦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和教育意义。

4.身教重于言教

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是为人师表的重要内容。教师的神圣职责要求教师具有高尚的情操,以自己的心灵和外表美去熏陶学生,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教师是通过自己的人格去感化学生的,因此,教师必须具有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美好品德,才能在学生身上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大量事实证明,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必须坚决不做。教师的“以身作则”,就是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学生。俗话说“说千言道万语,不如做个好样子”。因为,青少年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他们对真假是非、善恶美丑的辨别能力还不很强,需要教师正面引导和教育,同时,更希望在自己崇拜的教师身上看到应该做、学到如何做的榜样。为此,教师要以自己的良好品行去教育和感化学生。

第二,以身作则,起榜样示范作用。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或者说是培养学生成长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教师善于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好思想、好道德、好作风为学生树立学习的好榜样,能给学生以巨大的启迪和激励,乃至使学生终生难忘。教师的榜样应该是具体的、生动的、崇高的。在具体表现上,必须是符合时代精神、具有高素质的跨世纪的人才形象;必须是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典范。

教师的榜样不仅能激励和塑造学生的人格,而且学生的思想或行为受到不良影响时,还会增强学生抵制各种干扰的意志力。教师的一言一行会成为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一面镜子,用以时时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使之易于发现自己的缺点、毛病,并及时改正。苏霍姆林斯基说:“儿童的心灵是敏感的,它是为着接受一切好的东西而敞开的。如果教师诱导儿童学习好榜样,鼓励仿效一切好的行为,那么,儿童身上的所有缺点就会没有痛苦和创伤地、不觉得难受地逐渐消失。”可见,教师的榜样对于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是一种最有效的教育,因而在教育实践中常被教师所运用。

第三,坚持“身教重于言教”。无声的身教胜于有声的言教,这是教育实践得出的结论。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亲切告诫教师说:“身教最可贵,行知不可分。”学生从教师的行为举止中直接获得实实在在的感受,获得“言教”的印证,这就会使他们对教师产生亲切感,从而增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有利于促进学生正确道德认识的形成,并推动这种认识向道德行为习惯转化。这在中小学生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因为青少年学生在心理上、道德上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模仿性强。教师的思想、品德、感情、意志、日常言行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被学生观察着、琢磨着和模仿着。在学习过程中教师成为学生的中心人物,这种自然倾向和基本心理特征,如植物的向阳性和向水性,被称为“向师性”。这种“向师性”使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起着很大的示范作用。小学是教育的启蒙阶段,学生处在知识开化的阶段,他们的心灵往往是“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教师在学生的心里往往胜于自己的父母,他们善于模仿而不辨是非,感情充沛而胸无城府。在这个阶段,教师自身的品德作风对于学生的影响,有时甚至超过教师的学识才能。中学阶段是一个人一生的关键时期,中学生的模仿有了一定的选择性和自觉性,减少了盲目性、幼稚性,他们总是有意识地模仿自己心目中有威信的教师的一言一行。因此,教师的言传身教对中小学生的影响非常重要。

思考与练习

1.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2.如何理解苏霍姆利斯基说的:“教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以造就一个天才,也可以毁灭一个天才。”

3.教师在教育职业中的道德规范有哪些?

4.教师在师生关系中的道德规范有哪些?

5.教师在教师集体中的道德规范有哪些?

6.教师在自身建设中的道德规范有哪些?

【注释】

[1]杨芷英.教师职业道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14-116.

[2]钱焕琦.教师职业道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03-107.

[3]钱焕琦.教师职业道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09.

[4]杨芷英.教师职业道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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