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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东西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菲利克斯摇摇头:“我昨天才找到的。这应该是最恐怖的电影了。有人看着看着就昏倒在电影院里了……有个场景是一个女孩的头掉在地上滚来滚去……”最惊险的一幕莫过于小女孩和招魂板的那段了,但那也不是特别吓人。菲利克斯和我去的不是同一家诊所,因为他得的不是白血病。白血病是会复发的。它们的作用是抵抗各种细菌的入侵。




清单之四:我最喜欢的东西



1. 我最喜欢的动物:狼。关于狼的真相:狼的味蕾长在胃里,而不是嘴里,所以人们都说“狼吞虎咽”。

2. 我最喜欢的电影:《魔戒》。去年生病的时候,我不仅看了电影,连小说原著也读了一遍。关于《魔戒》的真相:魔多之城的原型是英格兰的伯明翰。

3.我最喜欢的地方:我们在湖区度假时住的农庄,叫“高地草莓”。农庄坐落在温德米尔湖畔,在湖上可以划船。

4.我最喜欢的网游:《战斧》。

5.我最喜欢的笑话:刺猬为什么要横穿马路呢?是为了向他的女朋友表明他有胆量。

6.我最喜欢的交通工具:飞艇。关于飞艇的真相:帝国大厦的顶端之所以有尖顶,就是为方便你拴飞艇的。

7.我最喜欢的回忆:在德国度假时玩激流划艇。之后我就又一次病倒了。




少儿不宜



下课后,我、菲利克斯和他妈妈一起吃了比萨。饭后我对菲利克斯建议:“我们去你房间。”他的音乐碟比我的多得多,游戏也不少。

菲利克斯却摇了摇头。他用手遮住嘴,以法国抵抗军式的低声细语说道:“我们去米基的房间……那样不大可能被逮到……”

“为什么……”

“嘘!”

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菲利克斯在酝酿着某个惊天计谋。他往往表现出一种独特的秘而不宣的神情,好像他掌握着你不知道的秘密。现在他就是这副表情。在我们进入米基的房间之前,他什么也不告诉我。这个过程很长,因为他爬楼梯很吃力。米基是菲利克斯的哥哥。他在石油钻塔工作,上一个月的班就能休息一个月。

终于到米基的房间了,菲利克斯这才说:“听着,你说过你想看恐怖电影……”

“是的。”我谨慎地说。

“这就对了,看!”

他坐在米基的床上,从枕头下面抽出来一样东西,在我眼前晃了晃。

“《驱魔人》!”

我一把抓了过来。我们两个都迫不及待地读包装盒背后的介绍。

“‘由真实事件改编……’”

“‘《驱魔人》直到现在都被认为不适宜在家中观看……迄今为止最惊悚、最扣人心弦的电影。’”

“你看过了吗?”

菲利克斯摇摇头:“我昨天才找到的。这应该是最恐怖的电影了。有人看着看着就昏倒在电影院里了……有个场景是一个女孩的头掉在地上滚来滚去……”

“那有什么好害怕的?”我问。

“不知道,”菲利克斯认同我的观点,“但它的分级是18岁以下禁止观看,所以肯定挺吓人的。要是你想看恐怖电影,就非它莫属了。”

我们关上了米基的房门,打开DVD机。

这故事死气沉沉的。我们一直在期盼跳出来个怪兽啊恶魔啊什么的,但等了半天什么都没有。有一段简直就是从《夺宝奇兵》里复制过来的,只不过没有精彩的镜头,就一个老头在挖钱币。我们以为那些钱币是邪恶的,被恶魔附体的,但其实又不是。

然后我们就看不懂了。有相当长的一段是一个小孩和她妈妈的故事,其中同时掺和进一个神父,但这神父和整个故事又扯不上太大关系。他所做的只是喝点威士忌,拜访拜访女孩的妈妈。最惊险的一幕莫过于小女孩和招魂板的那段了,但那也不是特别吓人。

招魂板那一段过后也没发生什么重大转变,但你能预感到一丝不祥的气息。那女孩在一个派对上尿尿的片段倒是挺可乐的。后面的一大段故事都发生在医院,我俩看了很倒胃口。菲利克斯干脆快进到脑袋在地上滴溜溜乱滚的那段。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把人吓晕的那段,但不管是不是,这段的确恐怖。房间里窗帘乱抖,书本飞来飞去,那女孩用十字架往自己脸上戳,边戳边用另一个人的声音说些很恐怖的话。鲜血四溅,她的脸扭曲得不成人样。看到这儿,我想要是我被魔鬼附身的话,可就死定了——

正在这紧要关头,菲利克斯的妈妈走了进来。

菲利克斯的妈妈不让我们把电影看完。菲利克斯大哭大闹地说,要是看不到结局,我俩就会被满身是血的小女孩纠缠一辈子,但她根本不吃这一套。

“后来她把恶魔赶走了,”她说,“故事结束。现在给我干点儿别的去,玩你们的爆炸外星人去。”

私底下,我庆幸电影到那儿就结束了。那些恶魔附身、操纵你做些毛骨悚然的事情的情节,我一想就不舒服。那个下午剩下的时间,我们只好在菲利克斯的电脑上打打游戏。可自从看完电影后,我一直在想那个小女孩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由真实事件改编”,包装上是这么说的。那是什么意思?万一这是真的怎么办?那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吗?

从下午到晚上,我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些神神鬼鬼的事儿。直到外婆发话说,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别老像丢了魂儿似的,看得她快发神经了。她把艾拉送到童子军营,刚回到家本来要找妈妈说话,但妈妈接电话去了。

“你和你的小伙伴是不是又干什么坏事了?”

“没有。”我回答。过了几秒钟,我问道:“外婆,你相信有鬼吗?”

“鬼?”外婆说,“你是说头上长角、手里拿大叉子的魔鬼?”

“不是,”我回答,“比如……邪恶的灵魂,被鬼附身。”

“我不相信,”外婆有把握地说,“纯属瞎扯。”

“但你相信鬼魂啊什么的是存在的。”我说。

“我们没必要生造些鬼怪出来自己吓自己,”外婆肯定地说,“我们要担心的事情——真正的烦心事已经够多了,别自寻烦恼。”

“好的,”我答应道,“刚才我不是害怕,只是想弄清楚。”

仔细想想,外婆的话太直白了,不过事后我真的就不怕了。




在医院的日子



今天是星期二。星期二不用上课,因为我得去诊所。菲利克斯和我去的不是同一家诊所,因为他得的不是白血病。他是每逢周四去诊所。我想我应该跟你们说说我去的诊所是什么样的,但我不想谈这个话题。诊所实在没什么意思。去了就是先称体重,再量身高、验血、聊聊你的病情,然后给你一点药吃下去,再开些药带回家。就这么回事。

我知道为什么爸爸觉得我一天比一天精神了,其实只是因为我换了一种药。是这样的,得了白血病就得接受化疗,而化疗是对人体有伤害的。它并不会置你于死地,只是当它杀死癌细胞的时候,你也跟着受罪。你会掉头发、皮肤会火辣辣地疼,等等。我现在不用化疗了,自然看起来就好多了。

我接受过两次化疗,爸爸希望我能再做一次,但医生说已经没必要了。

白血病是会复发的。你以为病已经好了的时候,它却卷土重来。但不一定每个人都这样。事实是:百分之八十五的人能一劳永逸地摆脱白血病的魔爪,相当于10个人里足足有8个半,1000个人里有850个人都能挺过来。

也就是大多数人。

可白血病却不肯放过我。

白血病是一种癌症。得了这种病,你的身体会制造过多的白细胞。白细胞就像你自己手下的抵抗军。它们的作用是抵抗各种细菌的入侵。可你一旦得了白血病,它们便揭竿起义,使其他血液细胞无法正常运作。结果就是你被病毒击倒。你会变得面色苍白,身上会接连不断地出现淤青,会止不住地流鼻血,成天昏昏沉沉的。

算上这次的话,我的白血病共发作过三次。第一次是我六岁的时候。我在医院做了一个月的化疗,回来还吃药吃个没完。当时他们觉得我一定已经摆脱病魔了。

我十岁那年,白血病又找上了我。就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菲利克斯。他们又一次给我吃了化疗的药。我的头发又一次掉光了,一切重来。那次大家同样觉得我痊愈了。怎么说呢,他们或多或少是这么想的。

“我们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吧。”医生们说,“不要灰心。”听了这句宣判,妈妈一脸的担心,爸爸则沉默无语。

爸爸和妈妈的预感灵验了,结果又是白血病,和上一次只间隔了两个半月。



卡西迪船长



昨晚爸爸下班到家后,没有像往常一样坐下来看报纸,而是过来瞧瞧我在干吗。我正在翻《战斧》杂志,把上面的图片剪下来贴到我的笔记本里去。

“又在忙你那个了不起的科研项目了吗?”爸爸问道,嘴角挤出一个不自然的微笑。我知道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不仅仅是一个科研项目。

我想了想,然后,虽然知道这么做也许有点傻,但我还是说了出来:“我在写一本书。”

“写书!”爸爸抬了抬眉毛,“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试着写过书来着,书名叫《卡西迪船长和厄运之城》。”

“结果呢?”我问。

爸爸笑了。“我不知道,”他说,“我写完第一章就写不下去了。”

“我写的是我自己的故事。”我解释道。

爸爸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你自己的故事?”

“是关于……生病,和其他一些东西。”

“哦。”爸爸不说话了。我等着他再说点儿什么,但啥也没等到,于是我埋下头去翻杂志。寂静在我们之间无限地蔓延开来。突然间,我听到了椅子摩擦地板的声音。我猛地抬头,却只看到爸爸离开的背影。

我以为这事就到此为止了,但没想到还有后话。今天,爸爸下班给我带回来一些礼物,是一本贴着蜘蛛侠贴画的活页夹,一管崭新的百特固体胶水和几张糖纸。

“给你写书添点儿小工具。”他说。

“谢谢爸爸,”我说,“真的谢谢……”

“没事儿。”他说。

爸爸回到他往常坐的椅子里,打开报纸。但他又立即放下了报纸,说:“我再问一句,你的书不是那种催人泪下的书吧?没有画彩虹,配感人的诗句吧?”

“不是。”我回答。我并不确定他指的是哪种书,但我的书不是那样的:“我的不是那种类型的。”

“嗯,那就好。”爸爸说着,重新打开了报纸。



比尔医生



当白血病第三次找上我的时候,我们咨询了比尔医生。他是儿科的肿瘤学家,也就是儿童癌症专家。他头上扎了一块海盗头巾,红底白点儿的。这样一来,那些没有头发的小孩就不会因为看到他有头发而感到太难过了。他的真名是威廉姆·鲍特姆雷,但人们从来不这么称呼他。

“要是叫这么个拗口的名字,我还怎么和你们打成一片?”他说。大家都笑了。所以他就变成了比尔医生。

爸爸想让我再接受一次化疗,但比尔医生认为那不可行,因为我从上次化疗以来就很虚弱。他说那样做太危险了。

“我们就不能豁出去再试一次吗?”听爸爸这么一说,比尔医生抿紧了嘴唇。

“可以,”比尔医生回答,“但那就意味着长期住院,而且上次就没有成功……”

我明白他的意思。再来一次就还得吃那些药,忍受并发症的折磨,而且他们心里有数:这次化疗不会成功。

“我不要化疗,”我说,“化疗是毒药。”

“是有治疗能力的毒药。”爸爸说。

比尔医生反对地摇了摇头。

“做了也不会有用的。”

结果他们给我开了些和以前不一样的药。虽然还是属于化学疗法,但不会导致恶心或掉头发。这种药的功效不是帮你治病,而是阻止病情恶化。不过它还是会让我全身乏力、流鼻血,等等。

比尔医生说,这些新药能持续作用很长时间。病人能靠它延长至少一整年的寿命,或者更长。到现在已经过了四个月了。

一年是很长的一段时间。

在一年中,任何事都可能发生。




自动扶梯 



在我的愿望清单里,下面这一条挺傻的:


从上行的自动扶梯向下跑一次,从下行的自动扶梯往上爬一回。


自从几年前我读了一本关于狗的书,我就想把这个愿望付诸实践了。书里的狗后来死掉了。那好像是一只会魔法的狗,我不记得了。不是说它傻到分辨不清哪部楼梯是上楼的,哪部是下楼的,它这么做是为了显示它有这个本事。真酷!所以我也要这么做。这样说得通吧?

这个愿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大人不让我一个人去市里,而且,我怎么和妈妈解释呢?“哦,原来这是下行的啊,我以为这是上行的呢,怪不得那么半天我都到不了楼上。”我妈会以为我脑子出问题了。

也许我是有点异想天开,但我还是想去做。

愿望清单列出来以后,妈妈带我去过几次市中心,每次我都下了决心,但每次都临阵退缩了。我琢磨着等米基下次回来以后带我和菲利克斯一起去。没想到今天妈妈带我去看牙医,然后在购物中心吃了午饭。那里几乎没什么人。我看到了两部自动扶梯。

一部是下行的。

另一部是上行的。

吃午饭的时候我一直在盘算。菲利克斯说得没错,你许下了愿望,至少得试着去实现它吧,否则岂不是白许愿了?至少该去试试那些可能实现的。从下行的扶梯往上跑……没那么难吧?创造世界纪录不简单,可我们不也做到了吗?

我看了看妈妈。她还和平时一样,唠唠叨叨的。

“萨姆,萨姆,你感觉还好吧?你怎么不把三明治吃完?”她凑近了看着我,“你是不是又觉得累了?”

“一点儿也不累,”我边说边站起来,“我想上厕所。”

我从餐厅里出来,径直往扶梯那儿走。我决定了,先去下行的扶梯,往上爬。站在扶梯下面,我抬头仰望。只见一级一级的楼梯从顶部缓缓下降,汇入一个圆形的卷筒里。这样就把购物中心和楼下的面包房、慈善商店和其他几个商店连接了起来。顾客不多,但来来往往地总有那么几个。

从餐厅走出来,每往前迈一步都让我更加紧张。我的心狂跳不已,都快蹦到嗓子眼了。我多希望自己能像没生病的时候一样胆大。要是失败了怎么办?那岂不是活像个傻帽儿?要是突然有人大声指责我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办?要是边上就有保安在巡逻怎么办?

我走到慈善商店门口,停了下来,盯着橱窗,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别这么没出息,那么简单的事你绝对能做到!然后我走了回去。下行扶梯上一个人也没有。我没有再多考虑,抓住扶手,迈出了第一步。

我脑子里一直在担心爬上去了会怎么样,所以一时间忘记了扶梯是从上往下移动的。我一脚踩上去,立刻就感觉到身体被一股力量往后拉。不过我可没时间思前想后,我大步逆着楼梯的移动方向奔上去。就这样,我开始上楼了。

这其实没我想象的那么难。我感觉怪怪的,因为我是在向上爬楼梯。按道理我该不停上升才对,可其实不然,因为扶梯是把人往下送的。不管怎样,我是在一步一步往上爬了。我有点喘不过气来,但我不敢停下来,也不敢抬头看,生怕会跌倒。最后,我看到扶梯顶上的平台离我越来越近了,一瞬间,我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的双腿已经习惯了向上攀登,我拿不准它们还能不能做出往前迈步的动作。眼前就是扶梯顶,我可不能停下来。

我使出吃奶的力气跨出一大步,落地时还跌了一跤。摔得不重,因为手和一边的膝盖都安全着陆在平整、稳固的地板上。我往前支起身子,头昏眼花地站了起来。擦破了一块皮,眼睛冒着金星,但我毕竟成功了!而且没被逮住!

前面站了个老太太,她在等着下楼。

“亲爱的,走旁边的楼梯会快很多。”她说。

“我知道。”我边说边飞快地朝她看了一眼。老太太微笑着。

“你是在练胆子吧?”她笑着问。

“差不多。”我回报以同样的微笑。




死亡场景 



“以后你打算怎么上西天?”菲利克斯问我。

我愣愣地看着他。我们已经放学了。他在等他妈妈过来接他回家。我在给一个崭新的小矮人涂颜色,这是妈妈的朋友送我的。本来菲利克斯答应帮我一起上色,但他没一会儿就腻了,跑一边逗猫去了。

“你知道的。”我回答。

他翻了翻眼珠,说:“我是说在你的书里。”威利斯太太早上带来一部格拉夫发电机,让我们做了好多关于静电的游戏。菲利克斯还在滔滔不绝地瞎掰:“你总不能一死了之,否则看你书的人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书里你得这样,让你妈妈手里拿着口述录音机坐在病床边。‘你感觉怎么样了,萨姆?’‘我看到一束光……我离它越来越近了……我看到好多精灵古怪的人,背后长着翅膀,脑袋上顶着光环,飞来飞去……’”

“你还有完没完啊?”我说。菲利克斯很少这么说话,也许我不喜欢他这样。我更喜欢那个身处逆境仍能自得其乐的菲利克斯,和别人比起来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缺憾,比如到哪儿都得坐轮椅和不能上真正的学校。不过他没理会我的反应。

“你可以提前写下来,”他说,“‘我的离去令世人悲痛。大家泣不成声。我长篇大论地对亲友表达了连日里深切的思念之情。到了天堂,我也会拨开云雾,回望尘世。听者无不交口称赞我的美德,以及……’”

我把一个半兽人玩具朝他身上扔了过去。他咯咯地笑着,猛地往旁边一退,躲开了,倒把哥伦布吓得叫了起来。

“我知道了!”他大叫道,“你可以问问比尔医生,看能不能让你以研究为目的,现场看看其他人是怎么咽气的,然后假设那就是你。将来你可以在你的临终致辞里对这哥们儿表示感谢——”

“我的什么?”

“就是你说一大通的话,谢谢所有帮助过你的人。像这样:‘我要感谢威利斯太太给予我的启发;其次,我也要感谢菲利克斯·斯特兰杰,因为我厚着脸皮硬把他的各种天才点子给窃取了;我还要感谢这位约翰尼·琼斯先生,感谢他容许我记录下他翘辫子时的第一手资料。’”

“你就瞎编吧你!”我说,“你肯在临死前让一个小孩在旁边做笔记?”

菲利克斯抓起他的贝雷帽,戴了上去,帽檐压得很低,都快把眼睛全遮住了。“怎么都行,”他说,“到那时候我不想有人陪。”

“你没得选,”我说,“你妈妈肯定在的。”

菲利克斯摇摇头,依然把眼睛藏在帽檐下面。“你要想来做记录的话,尽管来吧,”他说道,“但我不想让我妈妈也在。她会受不了的。”

听他口气好像来真的一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我才不要写临终的场景,”我别扭地说,“读者会理解的。”刚才他一边说着,我就在一边思考这个问题了,“除此之外,书里所有的事件都是真实的,这才是最重要的。我根本不可能事先把结局写出来,不然人家就会知道是我编出来的。”

“那又怎么样?”菲利克斯把帽子往后一推,满脸放光,笑着说,“喂!我知道了!你应该这样,这样准行——列个多项选择的表让你爸妈来填写。你知道的,就是个简易问卷:

1. 萨姆离我们而去的时候,他是:

  a. 平静的;

  b. 肝肠寸断般的痛苦;

  c. 介于前两者之间;

  d. 不知道——当时我们在油炸薯条店;

  e. 其他,请注明 。”


“傻得冒泡儿!”我说。一想到我爸妈填这表格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我可真是个天才,”菲利克斯说,“这将是世上最具有科学性的对死亡的描写。等你的书出版了,版税得全归我,因为照这么下去,这书差不多就成我写的了。然后我要拿这些钱坐游艇去加勒比海玩。”他从轮椅侧边的袋子里翻找出一支圆珠笔,“给你笔,查尔斯·狄更斯,写下来:第二点……”



外公的脚步声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至少外婆是这么说的,而且她从不撒谎。

外公和外婆是在战争时期认识的。外公是一个“因良知而拒绝服兵役者”,也就是说他不愿加入军队,举枪杀人。到了服兵役的年纪,他就到农庄干活去了。外婆当时14岁。战火蔓延开来,她只得住到农庄里。他们就这样认识了。我不记得外公长什么样子,我只看过他的照片。外婆说妈妈长得和外公一模一样,只是外公有灰胡子,还叼个烟斗。

外公是因心脏病突发去世的,那时艾拉已经出生了。早晨起床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到了晚上他就不行了。

一家人都被搞了个措手不及。外婆回忆道,第二天家里挤满了人,有爸爸妈妈、道格拉斯叔叔、我们两个小孩和邻居,等等,大家一块儿泡茶、喝茶、陪她说话。直到晚上,大家都走了,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她和外公的大床上。从她16岁开始,她和外公几乎每晚都睡在那张床上。

她说她没想睡觉,但之后她肯定还是睡着了,因为她做了个梦。她拿不准那是不是梦,因为太真实了。她说外公回来了,就坐在床边和她说话。他说对不住她,还说他不想走,但已经到了非走不可的时候了。他安慰她别害怕,也别伤心,因为他一切都好好的。外婆说她哭着要他别走,但他不停地说他得走了,最后就消失了。

外婆还是很难过。她不想一个人过日子。但她说,当她难过得不行的时候,只要闻闻外公的烟斗,就会感觉好像外公还在,在天上远远地看着她。

“后来你又见过他吗?”我曾问过外婆。

“没有。”她说,“但有一次,你和艾拉在我这儿的时候,艾拉转过身来——我到现在都清楚地记得那幅情景,就好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问我:‘那个留胡子的人是谁啊?’当时她才两三岁。”

“没其他人在场吗?”我问。

“没人,”外婆说,“但我闻见了你外公的烟斗味。”

这么说艾拉看到了外公的鬼魂,可惜她不记得了。妈妈有一次听到了鬼魂的声音。那是我第二次生病的时候,大家急坏了。到了晚上,外婆老听见走廊上有脚步声。一开始她以为家里来小偷了,出去巡视又没见人影。她自然认为是她听错了。但妈妈过来睡了一个晚上,她也听到脚步声了。所以外婆的结论是,那是外公。他过来是为了让外婆知道,她为我担忧的时候,他也一直在她身旁。

科学家会认为这样的事件不足以证明灵魂的存在。他们称之为“旁证”,意思是让事情看起来似是而非的证据。外婆的故事就属于这种类型。我觉得,当时艾拉才两岁,她看见的留胡须的男人可能只是一幅画,或是墙纸上一块形状怪异的污点。至于烟斗味,有可能是外婆的幻觉,或是街上什么人在抽烟。脚步声则可以归因于嘎吱响的地板。但把这些从头再想想,你又会觉得,也许灵魂真的存在。

“兴许他觉得我年纪够大了,可以照顾好自己了,”她说,“或者他转世了。我觉得他没必要把来生的精力也花在我这么个老婆子身上。”

这下子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相信什么了。我也不想来生一直做个鬼魂,但这让我思考了很多。我在想,如果我是外公,我也会想着要回家看看的。




我和玛丽皇后



在今天的课堂上,我给威利斯太太看了我写的《外公的脚步声》,然后她给我们讲了几个鬼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两位女士在凡尔赛宫的花园里参观的时候迷路了。凡尔赛宫就是以前法国国王住的地方,后来法国闹革命,国王和皇后就掉了脑袋。话说这两位女士走着走着便穿越时光,回到过去玛丽·安托瓦内特皇后生活的年代。她们看到穿着古装的人,讲的都是法语。菲利克斯说,也许那天学校组织了一个“法国皇后时装秀”,正好被她们遇上了。但这个说法被威利斯太太否定了。她说她们看到的景观和其他的细节也和平时不一样。

我说那两位女士应该给玛丽·安托瓦内特皇后通风报信,说革命军要来革她的命了。如果她们能说服皇后到草丛里或其他什么地方躲起来,整个历史就能被重写了。

“何必呢?”威利斯太太说,“谁需要皇帝老爷?要我说的话,就该把他们的头全砍了。”

原来威利斯太太是个地下革命党。

威利斯太太走了以后,菲利克斯说:“我觉得是时候再完成一个你的愿望了,怎么样?要不我们试试召唤灵魂的那一条?”

“怎么可能?”我叫道。我早就把这条标为“几乎不可能”(“乘坐飞艇”那条就不一样,那是“有可能但很难实现的”),“你打算怎么做?找间闹鬼的房子,然后等鬼上门找你?”

书里的小孩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了闹鬼的房子,但这附近可没有。

菲利克斯用手指轻轻地敲着鼻尖,一副故作神秘的样子。

“包在我身上,”他说,“但我们得到你房间去。可别让你妈妈逮到。”

菲利克斯在进卧室前什么也不肯透露,等门一关,他便换上低沉的嗓音说:“你玩过招魂板吗?”

我没玩过。我妈妈不让我玩。她说对不懂的东西不要跟着瞎搅和。我把妈妈的话告诉菲利克斯,他反问:“她平时不是要上教堂吗?谁敢说自己懂上帝?这不也是掺和吗?”

我下不了决心。招魂板不禁让我想起《驱魔人》,当然这部电影没什么科学性可言。菲利克斯催促道:“哎,有什么好犹豫的!你不是想看看鬼魂是什么样的吗?除了把鬼请过来,还有啥好办法吗?”

于是我们开始了。

菲利克斯是个老手。他先打开我的笔记本,用红、黑色的粗头记号笔把招魂板画出来,也就是用二十六个字母围成一个大圈,再用从零到九的数字围成里面的小圈,最后左右两角各写上“是”和“否”。

“完工!”他四周环顾了一下,“现在的房间应该又黑又恐怖,像大师作法一样。”

我们就去了厨房。菲利克斯负责放哨(其实没这个必要——妈妈在楼上打电话呢)。我找到了一套家伙:夜灯、厨房用的长火柴和一个大手电筒。

“还应该有专门的纱罩!”菲利克斯说。

“就用薄窗帘吧!”

我跪在餐柜上取窗帘,正巧艾拉走了过来,她看得瞪大了眼睛。

“你们在干吗?”

“我们在建一个儿童游乐室,”菲利克斯回答,“你也要一起玩吗?”

艾拉可不傻:“你骗人。”

“我们在搞研究呢,”我说,“研究结果要写到我的书里面的。”

艾拉皱着眉头,拿不准我们是不是在跟她开玩笑。但她知道,不管我们在干什么,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我们想招魂。”菲利克斯吓唬她,“身上淌着血的大妖怪,你想看吗?”

如果他以为艾拉会害怕,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要!我也要看!”

“我不……”菲利克斯求助地对我笑笑。艾拉已经死死地缠住了他。

“让我看看!不然我告诉妈妈!”

有了观众,菲利克斯更来劲了。他让艾拉去把伴娘礼服找出来穿上,他说招魂会上都要有穿白衣服的小女孩。艾拉走开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把蜡烛立在小碟子里,点着了,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都放上,然后拉上了窗帘。

现在才四点钟,天还没黑。艾拉和我坐在床上,中间放着我的笔记本。菲利克斯坐在轮椅上,紧靠着床边。他抓住窗帘一抖,把我们都稳稳地盖在下面,感觉好像坐在帐篷里一样。昏暗的烛光透过窗帘,留下一块块的阴暗斑点,更增添了几分恐怖气氛。菲利克斯把电筒放在胸前,光束直接照着下巴,双颊立刻变得又黑又长。

“欢迎来到混沌之国。”他用低哑的嗓音故弄玄虚地说道。

招魂板的操作方法是在画好的纸中央放一枚硬币,或者一个杯子,然后用一个指头压住这枚硬币或杯子。在空中游荡的幽灵就会操纵硬币或杯子,让它移动。

“既然是灵魂在移动它,我们何必还要用手指头来压住它?”我问。

“你照做就是了,”菲利克斯回答,“不然就不灵了。”

我们身上都没硬币,也都不愿走出去拿杯子,只好用豆子软糖代替杯子。大家都按住软糖,菲利克斯就开始发问:

“有谁在那儿吗?”

开始的一会儿,什么也没发生。然后豆子软糖动了,它指向一个角落。

那个角落写着“是”。

艾拉尖叫起来。

“是你干的!”我说。

“我没有!”菲利克斯反驳道。不等我开口,菲利克斯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玛——丽——”我跟着豆子软糖指的单词拼出来。

“你姓什么呢?”

“安——托——瓦——内。它停下了!”我大叫,“玛丽·安托瓦内特皇后的名字不是这么拼写的!”

“谁?”艾拉问,“是谁,萨姆?”

“一定是个无名小鬼在搞恶作剧,”菲利克斯无比严肃地说,“要不就是它不会拼写。你是法国皇后吗?”

软糖指向“是”。

“是你在动吧?”艾拉没把握地问,“它自己怎么会动呢?”

“那是亡灵的力量,”菲利克斯解释道,“你可以问它问题。”

“我不想问。”艾拉不假思索地说。她转过来看着我,菲利克斯也看着我。

“为什么偏要我来想问题?”

“就你问题多呀。”

“我可没什么问题要去问死人的!”

“它可以帮你把书写完。”

我叹了口气:“好吧。做一个不死的亡灵是什么感觉?”

“无——聊,”这次是艾拉在读软糖画出来的单词。“你成天都干些什么?”她大胆地补充道。

“喝——酒。”它回答。

“菲利克斯!”

“怎么啦?不是我干的!”

“还——吃——蛋——糕。”软糖又动了,“她说她还吃蛋糕!”

“别闹了!”

“我没搞鬼!”菲利克斯说,“这样吧,我们来问问她关于我们的问题。萨姆能不能把他的书写完?”

这次我要自己来决定答案。

软糖只拼出来“肯定”。

菲利克斯(或玛丽·安托瓦内特的灵魂)硬把它往“否”那边拖,我奋力反击。

我赢了。

最后软糖指向了“是”。

“她怎么会知道?”艾拉瞪大了眼睛问道。

“她什么都知道。”我带着胜利的笑容回答。




关于棺材的事实



在18世纪和19世纪,人人都害怕一不小心被活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科学家发明了安全棺材。被误埋的人可以发出信号,让上面的人来拯救他。

1822年,阿道夫·古兹姆斯博士设计了一个装有空气管道、食物供给管道的棺材。为了证明它的有效性,博士让人把自己装了进去。在他的助手把他挖出来之前,他通过管道喝了汤、啤酒,还吃到了香肠。

约翰·戈特弗里德·泰伯格博士设计的棺材则配有用长管子和绳子连接起来的铃铛:棺材里的人拉动绳子,铃铛就响了。绳子系在被埋的人的手、脚和头上。管子上有网罩,防止昆虫飞入,管口上还有一个小顶盖,让棺材里的人不被雨淋到。

法兰斯·贝斯特尔在棺材的上面设计了一个巨大的方形立体管道,里面有梯子、响铃和绳子。如果棺材里的人还活着,并且醒了过来,他可以顺着梯子爬上来,逃过一劫。如果他虚弱得无法移动,可以拉绳子,铃铛会响起来。要是最后他真的死了,管道还可以拉出来重新使用。

现在,科学家可以利用听诊器、心电图和其他手段轻松地判断病人的生死,但安全棺材仍然存在。1995年,法布里齐奥·卡塞里制造了一个现代化的高科技棺材。为了确保任何人都不会被活埋,棺材里配备了警报器、电筒、氧气管、双向通话麦克风和扬声器、心跳感应器以及心脏起搏器。




来 访 者



今天,我的三个叔叔和姑姑来看我。如今来看我的人也太多了,爸爸总会躲进书房,艾拉可以和堂妹琪雅拉玩,但我就得乖乖地坐着,举止都要有礼貌。大人说这是因为他们大老远地来看我一趟不容易。可实际上他们不像是来看我的啊。如果他们是来看望我的,就该干些有意思的事,比如试飞莎拉姑姑送我的遥控飞机,打打卡洛琳姑姑带来的电脑游戏。可事实是我得耐着性子坐在那儿喝茶,听他们拉家常。

叔叔和姑姑们这次来可真没什么意思。

他们问我妈:“怎么样啦?”

妈妈回答:“唉,你们知道的,尽我们所能吧。”

然后又转过来问我:“你感觉怎么样?”

我回答:“很好。”

接下来他们聊堂兄皮特在什么剧组里得了个角色,莎拉姑姑自从改吃有机蔬菜以后湿疹果然好了很多,等等,一聊就是三个小时。

然后他们都回去了,爸爸才走出书房,到楼下来。他看到妈妈凝视着冰箱里的蔬菜柜。

“瞪它干吗?”爸爸说,“那就是个西红柿,也不是我那几个亲戚。”妈妈没说话。

“你觉得我们也该买有机食品吗?”妈妈终于开口了。

“买什么?”爸爸问。

“有机食品。也许,对萨姆来说,那样更健康。对我们也好。”

“我觉得不会有半点的差别。”爸爸说,他把西红柿从妈妈手里拿走,放到桌上,“怎么窗子是开着的?”

“是我开的。”妈妈回答。

“冷死了!”爸爸不满地说。

妈妈又沉默了。她的目光又回到了那个西红柿上。

“蕾切尔?”爸爸提高了音量。

“莎拉家的窗子经常开着!”妈妈突然说道,“可她的孩子就好好的!”

爸爸看着她,然后走上去,把她搂在怀里。

“好了。”他温柔地说,“这不是我们的错。”

妈妈把脸贴在爸爸的肩膀上,轻轻地蹭着,说:“我知道。”声音小得我几乎听不到。爸爸捏了捏她的手臂。

“这就对了。”他说。他走到窗前,把窗子紧紧地关了起来。



为什么我想要一艘飞艇



我想要一艘飞艇。飞艇太棒了。它就像巨大的热气球,只不过形状是一个横着的数字“0”。你可以通过发动机让它飞起来,想到哪儿就到哪儿。

你可以在自家的车库里放个热气球,真有人是这么做的。多妙啊——相当于自己有架飞机,比飞机还高级!我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到达目的地后,根本用不着直升机停机坪或跑道,把飞艇在山顶或其他地方一拴,然后顺着绳子爬下山去就行。完事了我可以再爬上去,继续飞行。我可以对地面上那些堵车的人挥手,看他们的笑话。要是看见我不喜欢的人——比如以前上学时候的同学——克雷格·陶德,或以前的老师——克莱菲尔德先生——我可以朝他们吐唾沫——啪嗒!或者对准他们的脑袋扔西红柿,他们只能干瞪眼。

乘上飞艇,你去哪儿都行。可不是购物商场那种没劲的地方,而是去非洲、美洲,去任何地方。不用担心路费、护照,也不用进候机厅,随时都能出发。飞艇还能轻松越过海洋。你可以把飞艇拴到自由女神像或比萨斜塔上。要是有人想来阻止你,你就——“后会有期吧您哪!”然后一踩油门,直冲云霄。

只要有飞艇,想到哪儿都行——随便哪儿,没人能阻止你。



青春的愿望



昨天爸爸送我去菲利克斯家喝下午茶,是菲利克斯来给我开的门。

“你好!”他对我爸爸点点头,“你好,萨姆的爸爸。”

“你好,萨姆的朋友。”爸爸一本正经地说。他挺喜欢菲利克斯的。

“萨姆,喝完下午茶我来接你,好吗?”

我们和他挥手告别,直到他钻进汽车。

“再见……再见……走……走……走了!”菲利克斯关上门,转向我,“干点什么好呢?”

我们去了菲利克斯的卧室。他的卧室和我的一样在底楼,而且一看就是十几岁孩子的房间。墙面漆成黑色,贴满明信片和摇滚乐队的海报。海报上的明星留着蓬松的黑发,衣服上扎了好多洞眼儿。卧室门上贴着黄色警告:“危险:未引爆的炸弹。”

菲利克斯的房间总是酷得让我不自在。我想到了我的房间——蓝色的家具、三个书架的书和窗台上摆的各种玩意儿:瓶中船,我最好的战斧军人,从罗宾汉湾①(利)带回来的石英矿石和化石。菲利克斯比我高两级,本来他现在应该上初中了。不过我11岁,他13岁,他比我也大不了多少。

“怎么啦?”菲利克斯问。他一直注视着我。

“没什么,”我回答,然后补充道,“我在想我的愿望清单。‘体验青少年的生活’,”我停顿了一下,“这个愿望挺傻的。”

“这事要是没有时间机器,是挺难的。”菲利克斯说,“而且谁会把时间浪费在体验小年轻的生活上?”他来来回回地打量着我,笑着说,“振作点儿!我们把他们能做的事儿都做一遍,不就成了?喝酒,抽烟,找个女朋友。”他在轮椅一侧的包里翻了翻,拿出来好几样东西:手机、一沓《星暴》游戏的包装纸和一张纽卡斯尔市的地图。

“你干吗?”我满怀疑问地说。

“让你实现你的愿望。”菲利克斯说。最后,他找到一盒压皱了的香烟,递给我一支:“拿着。”

我从他手里接过来那支香烟,学着别人抽烟的样子,把它夹在食指和中指间。菲利克斯俯身过来把烟点上了。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凑到嘴边吸了一口。香烟又烫又苦,还呛人。我把烟雾含在嘴里,直到再也憋不住为止。我把烟一口吐出来,然后惊天动地地咳了起来。菲利克斯在一旁偷笑。

“还好吧?”他问。

“还行,”我尴尬地说,“应该在哪儿……”我胡乱地甩着这支烟,不知道怎么才能把它灭了。

“你要把它抽完吗?”菲利克斯问。

“不用了。”我说。我刚想说抽烟导致癌症,又一想,这有什么好说的。菲利克斯把烟头在轮椅的扶手上摁灭了。实际上他也不常抽烟,他只是喜欢扮酷。

“来,”他说,“把外衣递给我——那儿——在你屁股下面,就在那儿。”我一动不动。“快呀!”他又一次催促道。

“我们要去哪儿?”

“当然是去做其他事情啦!”他不耐烦地说,“你最好快点,不然等我妈改变了主意,干啥就都得听她的了。”

我们出发到了街上。我推轮椅,菲利克斯指路。

“左转,过街。快点!再快点!你就不能再快点儿了吗?”

对我们要往哪里去,他一个字也不透露,得意得不行。不管我怎么问他都说:“别问了,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我都不记得最近一次一个人出去而且身边没有大人前前后后地提醒是什么时候了。菲利克斯的妈妈倒不介意我俩自己跑出去。刚才菲利克斯对她说:“我们去趟‘复仇天使’,下午茶的时候回来。”

她回答:“去吧,萨姆,帮我照顾好菲利克斯,好吗?”

我回答:“没问题。”

菲利克斯家所在的街区比我家那边要旧。在我住的地方,每栋房子看起来都一样。这里的房子则是一排排的,看起来都不一样,因为住户有的把门刷成了红色,有的在门口挂了菜篮子,或装了新式的凸窗。

“停!”菲利克斯大叫。

我们摇摇晃晃地停在拐角处一个灰暗的小酒吧门口,店名叫“复仇天使”。门上的油漆都开裂、剥落了。门是关着的。

“没开门。”我说。

“我知道。”菲利克斯说,“老板是我叔叔。敲那扇门。”

酒吧大门是白色的,旁边有一扇蓝色的门。我敲了敲蓝色的门,来开门的是一个比我还小的女孩。她长着厚厚的褐色鬈发,身上穿着小巧的花格呢裙子和黑色紧身衣。

“你要干吗?”她问。

“别那么凶嘛!”菲利克斯说,“真是的,我们大老远地过来……”他摇着头,“我想让萨姆来天使酒吧看看,不行吗?麦克叔叔在吗?”

“他在楼上,”小女孩回答,“我不能随便把人放进酒吧的。”

“她可爱吧?”菲利克斯问我,“萨姆,这是我堂妹凯莉。”

“凯莉,这是我在医院认识的朋友,萨姆。”

凯莉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你得的是什么病?”她问。

我不想多谈这个问题。“我得了球体血细胞病。”我这么告诉她。

凯莉不解地看着菲利克斯。

“别听他的。”菲利克斯说,“你到底让不让我进去?”

“好吧!”凯莉让步了,她很生气地摇摇头,“好吧,但要是被我爸爸逮到,那就全怪你。”她说完就消失了。一分钟后,她回来了,穿着好像是她爸爸的职员的工作服,手里拿着一大串叮当响的钥匙。

进了酒吧,她就好像女主人,我们就是顾客。她把灯全打开,坐在吧台后面的那种高脚凳上。我别扭地站在菲利克斯身后,握住轮椅的把手。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至于菲利克斯,他在这里就和在自己家一样。

“给我们上点儿喝的吧,凯莉?”他说,“萨姆想知道在外面喝酒是什么滋味。你这儿有没有什么好喝的?”

凯莉站了起来,一副很内行的样子。

“我们有多种多样的酒类饮料,”她开始介绍,“爸爸在酒水架最高一层存了好几瓶酒,从不用来招待客人。你们想来点儿吗?”

“先拿来看看。”我谨慎地说。

凯莉把酒吧椅推到墙边,跪上去。

“这个……是薄荷味的……这个……我想是咖啡味吧,要么就是巧克力味的……樱桃白兰地……”

“就樱桃味的好了,”菲利克斯打断了她,“应该不错,就来点儿这个吧。”

我永远都不可能跑到别人的酒吧里,往那儿一站就给人调酒喝。但凯莉就和菲利克斯一样天生胆大,她往两个酒杯里各倒了一点点樱桃白兰地,递给我和菲利克斯,给自己倒的则是薄荷酒。

“干杯!”菲利克斯举起手中的樱桃白兰地。

我拿起杯子,闻了闻,然后抿了一小口。这味道不太像樱桃,又甜又浓,还有酒精的味道,更像是人们在圣诞节喝的那种红酒。杯里的酒只够喝一口,一下子就被我喝没了。

“怎么样?”菲利克斯问。

“挺好。”我说。

“这样我们就完成了两件小青年们都会做的事情了。”菲利克斯说。他抬起头来看着凯莉,后者正在把手指上的酒咂干净。

“还剩一件事。”

我立刻就明白了他说的是哪件事。

“不行!”我大叫。

“什么?”

“门儿都没有!”

“你就别管了。”菲利克斯俯身向前说,“凯莉。”

凯莉仰面躺在吧台上,手脚伸开,呈一个“大”字。她低头对菲利克斯说话的时候,头发几乎把她的脸全遮住了:“是,先生。”

“我说一件事,你绝对没胆量去做,你信不信?”

凯莉咯咯直笑:“不要!”

“这有什么的,胆小鬼。”

凯莉停止了傻笑,小心翼翼地透过一缕缕下垂的头发打量着我们:“你得先告诉我是什么事。”

“我说你不敢和萨姆亲嘴儿,亲在嘴唇上的。”

“菲利克斯!”

凯莉又傻笑开了。

“和我没关系,”我为自己开脱,“都是菲利克斯的主意。”

“闭嘴。凯莉,你敢吗?”

凯莉脸红了:“不行!我的意思是,你要是在一旁看着,我就不干!”

菲利克斯差不多花了十分钟才说服凯莉从吧台后面走出来。她笑个不停,反反复复地说:“可是,等等——”边说边用手遮住脸。我一个人窘迫地站在一边。

最后,菲利克斯说:“行了,凯莉,别笑了。开始吧。”

这下子凯莉的脸已经通红了。“你不许看!”她说。

“我没看!”

“我说真的,你转过身去。”

“我转了!你看呀!”

“好吧。”凯莉和我面对面站着,都不敢看对方。我猜想她在等我有所举动,还想知道我这举动会是啥样的。我往前移了一步,她仰起脸来,笑了,然后靠了过来,挺不好意思地吻了我。

吻在了我的嘴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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