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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位的概念界定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人们认为是Mathesius率先提出了主位和述位的概念。形式上的划分是指把一个小句按照语法规则划分为主语、谓语、宾语和其他成分;实际切分是指小句根据功能系统可被划分为主位和述位。Halliday是从功能角度而非成分分布视角对主位进行界定的,在Explorations in the Functions of Language[4]中把主位和述位提高到语篇层次,把它引入系统功能语法的理论体系。

1939年布拉格学派[1]的创始人之一—捷克语言学家Mathesius出版了《论句子功能观》一书,提出了依据功能成分而非形式语法成分对小句进行分析。在书中Mathesius使用了“表述起点”和“表述核心”这对术语,他提出这对术语的目的在于研究句子中不同成分在语言交际中发挥的作用有何不同。他发现位于句首的成分在交际过程中有着一种特殊的作用,即充当论述的起点,称之为主位,小句的其余部分命名为述位。因此,人们认为是Mathesius率先提出了主位(theme)和述位(rheme)的概念。[2]

Mathesius主张将一个小句切分为主位和述位两部分。他认为,一个小句可以用两种形式划分:一种是形式上的划分;另一种是实际切分。形式上的划分是指把一个小句按照语法规则划分为主语、谓语、宾语和其他成分;实际切分是指小句根据功能系统可被划分为主位和述位。[3]

根据他的句子实际切分理论(actual division of the sentence),从信息的传递功能角度出发每个句子都可以从语言交际功能的角度切分为“表达出发点”和“表达核心”两部分。主位是已知或至少在一定的语境中话语的出发点,提供的是已知信息;述位是围绕主位说的话,是话语的核心内容,提供的是新信息。主位、述位和已知信息与新信息的对应关系见表1-1-1。

表1-1-1 主位—述位和已知信息—新信息对应

从那以后,诸多学者如Quirk、Halliday和Thompson等都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影响力较大的是系统功能语言学派的语言学家Halliday。Halliday十分注重句子和语篇中各个成分发挥的语义功能,他深受布拉格学派的影响,采纳和吸收了主位、述位概念,并且探讨了主位结构、信息和连贯在话语分析中如何综合作用。

Halliday是从功能角度而非成分分布视角对主位进行界定的,在Explorations in the Functions of Language[4]中把主位和述位提高到语篇层次,把它引入系统功能语法的理论体系。Halliday认为主位是句子的出发点,即信息的起点(the point of departure of the message),是交际的出发点,即叙述内容的开始,是在上下文中标明和定位小句的成分(which locates and orients the clause within its context);句子的其余部分称之为述位,是对主位信息的陈述、描写和说明。在语言交际中,主位表示已知信息,而述位是说话人传递的新信息,是受话人的未知信息。表1-1-2说明了主位和述位结构的划分,例句选自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表1-1-2 主位—述位结构

如表1-1-2所示,“the duke”“my aunt”和“that teapot”为主位,是“信息的出发点”,出现在句子最开始的部分,句子的其余部分是述位。

朱永生和严世清评论道:“由此可见,他(Halliday)把主位看作句子信息组织的起点,又把它看作句子的话题。所谓的起点,就是一句话的开端。这种解释既是功能性的,又是结构性的。之所以说是功能性的,是因为小句的信息从这里开始;之所以说它是结构性的,是因为它总是出现在句首位置。但是,话题不等于起点。从功能来看,话题是小句所关心的成分,或者说是小句准备谈论的题目。从结构来看,话题既可能出现在句首,也可能出现在句子的其他位置。这就意味着,话题与起点可能重叠,即同一个成分同时发挥起点和话题的作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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