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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现象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在其自身的局限中,是无法创造出一种精神生活的,要想拉近精神世界与人类的距离,可行之计,便是将人类推举至与所述精神生活相符的高度。在这里,主要原因是:只有从人性中挣脱,新生活才会表明其自身的特质。精神生活还有一个特征,便是以自身为主体,越过一切主客体之间的矛盾,将尽可能多的客体融入生命的追求。因此,精神生活便也超越了一切分裂,成为一种臻于完美的普遍性人生。

1.从精神生活到其独立

我们的研究在进行至最深处时,提出了一个要求,即精神生活应该独立于人类。人类在其自身的局限中,是无法创造出一种精神生活的,要想拉近精神世界与人类的距离,可行之计,便是将人类推举至与所述精神生活相符的高度。有必要说明一下,这并非换汤不换药,也非新瓶装旧酒,某种剧变要由此发端,一切起初的情况要被彻底改观。在研究继续下去之前,我们必须明确这样一点,即向精神生活的迈进绝不是为寻求一种解释,也不是为推论而推论,我们的目的,乃在于破除对真理的误解,将假象还原为事实。这一类事实被确认后就可以成为个人的经验,于人类生活大有裨益,且受益面并不仅仅限于认知范围。对此,我们只能以全面的调查作为论点的论据,仅仅是初步的思考已经不够了。

我们的灵魂本身,便有着与自然界背离发展的行动趋势。我们的生活便在其中。简单地说,这种生活发轫于某些综合的整体,超出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矛盾,以其自觉性同外在世界进行关联。这一切特征展现出一种别样的形态,形成一个更加严密的整体。假如,其中超越人类独立性的生活得到了认知并获得承认的话,那么,这些特征在解释现实时便会得到更多的体现。在这里,主要原因是:只有从人性中挣脱,新生活才会表明其自身的特质。假如个人的特质不再屈从于人类的各种偏好,它们将会被我们意识到,成为一种普遍生活的表现。一旦如此,它们便会具有号令且驾驭人类的力量。

如我们所见,精神生活有这样一些特征:其来自于一个无所不含的整体,其一切元素都在这个整体中得以固化;围绕其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和趋势,无论多么复杂纷繁,最终会归集为同一个目标。此外,也如我们所见,既然人类运动的大方向是趋于分化和分裂的,而且,人类也无力跨越纷繁复杂的事物所形成的自然阻力,那么,这种向着普遍性归集的趋势便不可能从人类内部发端。因此,孤立而多样的事物中间是绝对不会产生必然的统一体的,它不可能作为这些事物的结果,而只能是它们的肇始者。因此,我们唯有承认精神生活本身便是超乎孤立个体的普遍生活,其内部自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才能进而相信这一完整统一体是存在的。也唯有如此,统一整体的概念才能得以由抽象层面进入现实领域,成为活生生的存在,从而以内在的方式将个体联系起来,施以特定的影响,以期在根本上对他们有所提升。此后,人们才会相信还有这样一种灵魂活动的存在,可以对抗自然机制并将它战胜,可以革除自私贪婪的人欲,还可以医治萎靡不振的心病。这样的精神生活,一旦我们与别人一起共享着它,我们便不再是一个个单独的个体,由此而生的普遍生活将升华我们的个人生活,变成驱动我们生命的力量。

精神生活还有一个特征,便是以自身为主体,越过一切主客体之间的矛盾,将尽可能多的客体融入生命的追求。但是,无法排除有一些人生性孤僻,惯于将外在事物放在自身的对立位置,对与己不合者一概排斥。对于这一类个体,要使他的精神生活同于众人,肯定会遇到难以调和的内在矛盾。而唯有精神独立,才能给这种矛盾以一个解决,届时,矛盾双方才会互相交流融合,获得在同一种生活中共存的可能。因此,精神生活便也超越了一切分裂,成为一种臻于完美的普遍性人生。这样来看,生活的发展进程既非单纯地由客体走向主体,也非由主体走向客体;既非主体借客体得以充实,也非客体受主体驱使奴役:它是一种因矛盾而自觉、因对立而进步的生活。在它的进程中,生活已经不再是一根根各行其是的线条,它经过扩展获得了一种内在的普遍性。同时,它始终与一切矛盾对立结伴而行,故能持久地表现为一种深度。这样说,生活便空前地成为精神意义上的生活,它自发又坚定,成为一种十足的自觉意识。

这种变化是可行的,与此同时,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也要由它产生,通过精神生活中每一个独立领域之内的进程,这一切都被预示了出来。在此情形下,艺术的创作便达到一种登峰造极的程度,尽管艺术家已经将一切主观影响从其创作过程中剔除净尽,然而,其最终作品仍将不仅仅是外界事物的如实复制。反之,尽管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力求将其主观影响施于客体对象,其作品最终也不会全然是主观情境与情绪的反映。此时的艺术,便成为一种特色鲜明、自由高尚的艺术,它跨越了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之间的对立;作为一种创造的活动,它让生活从此拥有了灵魂和方向,沿着这一方向,生活的灵魂不断得以完善。至于说这一类创造性艺术的目标,不在于追求由客体表现出来的外在真理,而在于追求灵魂与客体在相刃相靡中产生的内在真理。此处所言创造,并非指主客体互相激荡的产物,而是指于主客体对立之上高层建领地获得的创造成果;只有跨过这一道障碍,艺术家才能与他的工作浑然一体,从而使他的创作有了灵魂,永无止境。与此相通,行为也与上述创造类似。如果不能克服并跨越外界法则的影响,面对矛盾的生活,如果纯粹的主观表现不能带给人以自信和发展,那么,行为便无从获得内在稳定性,也就无法走向独立。我们既要肯定精神生活的独立性,也要对生活中各个现实领域的发展有通盘顾及。

唯有当精神生活成为一种独立的生活,不再从属于他者之时,一切内在特质概念的模棱两可之处才会得以明确。毋庸讳言,为了使生活能够较自然水平有所提升,人类正尝试着将他们的灵魂生命从感官牢笼中释放出来,使之成为自觉的活动。这样就有了一系列问题,即与被否定的感官相应,我们需要加以肯定的东西何在?内在特质要如何找到其内容和独特的形式?主观与主体该如何进展下去?然而,既然普遍性的活动针对各种事物与各样分裂都有着相同的效用,既可以向分裂中去又可以从分裂中来。那么,它便将一种自觉的内在特质表现了出来,其生命形态是独立的,其生活体验是全新的。对于这一生命而言,它是以一个包罗万象且独立活动的统一整体来“接收”客观事物的,如此,便根本杜绝了一切感性之物的产生,挣脱感觉的束缚而成为一个主要问题。精神生活并非要接近于某种现实,而是要自行产生一种现实,这种现实像一个世界或是一个国度那样,正在一点点地建立起来。它要从含混变得准确,从参差变得完善,而它的不断完善是自觉进行的,没有任何外在的目标。

由上述概念可知,精神生活与单一心灵功能——如认知或意志——大不相同;另外,为人类所独享的精神生活也不是这一类单一功能的集合,因为,这类功能都是在主客体对立中产生的,而精神生活则是高于这种对立的。显而易见的是,精神生活只是作为通往一种新生活的向导,其对于现有的生活部分并未有所改变,也没有向其中增添什么新的成分。它的指导意义在于,人类可以借其把自身同那些低端事物清楚地区分开来。

倘说精神生活是生命的内在进化过程,那么,问题便会随之而来。由精神生活所产生的现实与直接经验所呈现的世界,这两者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呢?人类可以通过主观假设将自己从这个世界独立出来,与之相对立,而与此相同,精神生活也由自身运动生发出来,成为这个世界的永恒现实。精神生活向着独立内在特质的转变并非游离于世界之外,而是发生于其内部,因此,并未有与世界的其余部分相剥离的特殊领域在上述转变过程中出现,它只是一种产生自现实本身的内在生活,这便意味着,世界本身向我们显露出了精神或灵魂的深度。精神生活不应当成为我们只关注个体而疏忽外部表现及自然事物的理由,同时,我们也不应当对精神生活的新事物与世界原有秩序之间的矛盾避重就轻。若因为一点点无关大体的外部困惑而将整个的精神生活否定掉,那么,只能说我们还没有对它那种独特与革新的要义认识清楚。对于精神生活,我们不宜只从个体经验出发去探索,而应该将以往至现在全人类的劳动、历史以及文化通盘考虑进去。唯有如此,这所有的一切成果才会从一个新的角度,向我们表明一种进步——如果说精神生活中孕育着一个独立于人类的世界的话,那么,它们便是衡量这一世界的标尺。

当内在特质表现出来时,它是一种根本而全面的东西,其领域虽然是无形的,却借之维系、掌控着有形的世界。从前,自然曾作为一个整体,而现如今,它只是一个众多现实的集合,一个自身发展的片段,由它而来的概念已不再适合用作全局的规矩。由此言之,最终现实为一种有新物质的事物而不是死灭。因为,还要有活生生的东西透过它向我们展现出来,那是一种活跃于其内部、不停进行着体验的东西。然而,由于精神生活迟迟才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而且前提颇多,这使我们不得不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生命,其实是有一个共同的历史的。我们素来熟稔的历史概念,在自然与精神生活中都得到了扩展,且已经被运用至两者的关系中。这样做虽说会带来许多未知的事物,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世界在这一概念中所取得的一切进步。

在人类自身的努力之下,人类及其生活呈现出一种全新的面貌。而在其内部,两个世界也交汇在了一起,这种交汇并不仅仅局限于两者的矛盾和融合,还包括人类所独立参与建设的一个新世界,这一新世界是基于个体的判断合众人之力建造起来的。因为,倘若自觉的精神生活只是一种结果,那么,是无法成其为精神生活的,作为精神生活,它应当被理解为产生结果的原因,而且始终充满活力。不过,只有在其作为一个整体时,它才能够演绎好上述角色。所以,它必须以统一整体的姿态向人类展现,并成为他们自身的生活。唯有如此,才会产生一种与人类的自然存在特性相对应、始于无穷而归于无尽的生活。在自然生活中,人类只是世界的一分子而已,而在上述无穷无尽的生活中,人人皆可构成一个独立的世界。比较这两种情形,人类在前者中不免要受到本身自然特性的掣肘,而在后者中,却可以挣脱一切个体的自然特性,进入到一种超然的、宇宙的境界。

生活在内容上的这些改变,必定影响其在形式上的变化。以传统的经验意识,新生活是无法被理解的,而要想使这一点成为可能,灵魂就势必要在更深处产生一种活动,以此推进至经验意识。然而,若要使这种活动保持为一个整体,那么,它就需要在自身的创造中高于经验意识。既然独立的精神生活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可,那么,便由此产生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法论的问题:一者是显露于人类内部的精神领域的问题,另一者是如何在人性的特殊前提下发起上述活动,并推而广之。这两个问题既需要区别对待,又需要一以贯之,其解决方法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性。

2.对新人生哲学体系的需求

假如我们承认我们对现实以及人类的看法被独立的精神生活所改变的话,我们将会面临一个新的问题:我们能否由此获得一种新的东西并基于它建立一种全新的世界的组织形式呢?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对待人生哲学的方式,已经让我们明确了自己的需求。我们看到,生活朝着不同的方向突飞猛进,每个方向都拥有大量的事实。但是,其中却没有一种强大到可以作为其他方向的参照,所以,便也更谈不上去整合它们了。若要避免生命最终陷于分裂,那么,势必需要一种与这些方向相对应且本质上具有普遍性的方向对之加以整合,而且,它绝不能有任何一丝的牵强或是妥协。这样的话,作为发展变化的前提,这一更为原始的基本关系便可以发挥明显的作用,使人明白人群何以且如何分化;自然主义与理想主义是如何对立的,这独立的二者之间如何产生了一道鸿沟,将当前的生活割裂了开来。总之,这一关系应该承认精神生活的独立性所带来的变化,看它能否保持超越于这一对矛盾之上,并将二者的关系调和。不过,我们应当看到,我们所期待的这一普遍性的生活体系,还没有完全地陷入模糊不清、特征不明的地步。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这种生活体系都必须凭借自身的存在来表明自己,必须不停地综合与分析,必须不断地升华及破除。应该明确,只有当它缔造出一种全新的生活过程和生命网络,它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唯有如此,才会有一种本质全新的评价与任务产生出来,一种全新的经历与真正的发展才会产生出来;也唯有如此,生活才能从整体上得到显而易见的提升。当然,“全新”一词并非指初生的萌芽。假如它不与我们的存在休戚相关,假如它不曾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它又如何能给我们带来安全感,如何来引导我们的生活?不过,它会不会因为被遮蔽而变得模糊?会不会与我们的活动背道而驰?我们的自觉活动将它完全吸纳后,是否便会取得根本上的进展?这有很大差异。如果新事物既有着陈旧的一面,却又在另一个方面解放、加强、提升我们强烈渴望的生活,那么,它的陈旧也可以变为崭新。

3.人生哲学体系的精神基础

当然,若要研究独立的精神生活,我们首先应当对新近诞生于生活中的一种基本关系予以承认,即人与精神世界的关系,其内在于人类又超越了人类。比之于如今五花八门的人生哲学思想体系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争闹不休的关系,我们的这种关系要更为本质一些,因为它是前一类关系的先决条件。不然的话,假如说生活与上帝的关系在以上众多关系中居于首位,是根本而绝对的,那么,致力于维护这一关系的宗教便不会遭到那么多人的非难和弃绝了。从根源上来看,宗教的价值要由其所倡导的精神生活的内容来衡量,正因为它所包含的关系双方是生活和超自然力,所以并没有遭到本质上的否定和抛弃,但如果仍对之一味盲从,是不会有任何益处的。在此之前,对于宗教的虔信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最大的原因在于精神的贫乏和盲目,其次则是仇恨和惰性使然。即便在其声势最为浩大的时候,整个人世的情形还是让人感到无望,甚至连恶棍行凶,都会乞求神灵保佑其得逞!可是,如果只是以其精神内容来衡量宗教的价值及其对生活存在的影响,那么,它的精神内容便会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和行动的目标。如此,人类对于自身与超自然力之间关系的认知,只能借由独立于实体生活的精神生活经验实现,而从前的实体生活的经验对此毫无帮助。对此我们可以断言,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要优先于生活与上帝的关系——生活只有具备了一种普遍的精神特征之后,才可以获得宗教所加给它的特征。

依此类推,内在观念论哲学思想体系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理想主义认为,世界是什么样子全在于我们如何感知,它纯粹是精神生活的映射。果如所言吗?这很值得商榷。因为,倘若精神生活包含着整个世界,它就必须以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力量将神置于人之上,否则,按照这一论调,便会衍生出神人同形同性论,从而闯下大祸:它会因为将整个世界划入人类范畴而被千夫所指,并因此遭到弃绝。

自然主义的哲学思想体系尽管与以上两种体系观点相左,但也有同样的问题。前两者都试图由其本身创造一种体系,然而,它们又未能在精神生活中打下牢固的基础,甚至抛弃了它们所需要的东西,以至于离目标越来越远。综以上三者,它们共同的缺点,便在于无视精神生活本身的发展,而固执地认为可以凭借己身之力向目标迈进。由此言之,任何哲学思想体系若是不肯承认精神生活的独立性,便会失去其一切内在统一性。

无论我们取道何处,无论我们对于人生的哲学思想体系如何选择,精神生活的独立性都成了绕不开的问题。然而,在对这个问题进行适当的审视之前,我们应当进一步明确它的含义。既然普遍性的生活势必要高于任何区分与对立,那么,我们应当以这种生活为立足点,对于围绕它的每一种运动提出新的解释。正因为精神生活的发展问题迟迟未能有一解决,整体中所存在的太多选择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这个问题固然有迁延的余地,然而在面对其与人的关系以及人所要服从的条件时,却不容回避。缥缈浩荡的表象构成了人类目前的存在,我们于此难得满意。我们渴望使自身的存在更加稳固,这种焦虑敦促着我们,一定要将精神生活彰显出来。倘若不能对表象的迷障有所突破,那么,我们在精神领域所进行的一切工作将付诸东流,真理也将随之被带走。我们唯今所愿,是为整个生存找到一个稳固的落脚点,但如果我们为此——无论是思想还是行动里,抑或其他的途径中——而求诸自然生活经验的话,无异于水中捞月。因为,自然生活经验中包含了太多的变化,以至于罕有什么是可以确定不变的。即便有看似稳固者,但究其根本,对于我们的任务并无任何意义,它完全不足以支持自身之外的任何其他存在部分。这样说来,倘若要将我们零碎不定的存在捏合得完整稳固,我们就务必要翻越生活的自然状态,在此之外为它寻找一个支点。如此一来,则非精神生活莫能当此重任了,这是一种既高于人类又不外于人类的生活,尽管它并非与生俱来,我们却可以日积跬步地接近它。不过,我们要留心,将我们的生存引导向这种生活,让生存植根其中,从而使得这一生活中的精神成长壮大,若非如此,它便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一点功用。这是舍此无他的道路,如果不能将精神生活作为我们生存的基础,我们的内心将陷于疑惑,我们的努力将化作迷茫。据此我们可以断言,人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的问题,是先于其他问题的根本问题。

但是,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如果精神生活仅是同生存问题联系起来便获得了普遍性的话,那么,一切特殊形式及其巨大影响是否会因此而不复存在?事实上,如果对于精神生活概念的理解稍有含糊,便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似是而非的概念根本不能撼动自然生活,受此影响,超越这其中各种运动的单纯组合而构建统一整体便也成了妄谈。与此相反,如果我们跨越人的一切特性,而将精神生活视为一个独立世界的话,便会有所不同。鉴于此,表现出一种特别的生活内容,构建起一种全新的生活形式,使得其所内在包含的一切事物鲜明而独特,成为精神生活的题中之意。此外,精神生活与感觉世界的关系也值得我们关注,在这方面,将有千头万绪的问题和情况接踵而至,带来新的看法,冲击着我们一切的生活内容。

便是这样,我们在精神生活中发现了一个业已独立的、与内在特质相关的新世界。在这一世界里,生活将专注于自身内在的发展而不会被任何外在的事物所吸引,由此导致,这种生活的经验也与任何外在事物无关,其存在且仅存在于这种生活中。有了这一前提,我们还会对在精神生活里寻求生存支点的运动心存疑虑吗?不会,我们已经对此有了足够的认识。其中最为显著者,是体现于精神生活的一切进展乃至每一个个体身上的某种特质,它表现为一种普遍化的思维、观念和脾性,从而形成了它的单一功能和存在状态。精神上每一种趋势和表现的发展程度尽管是参差不齐的,但鉴于个别行为不会脱离普遍性的整体活动,因此,上述单一的趋势和表现也具有相当的深度,其在印证整体趋势的同时,也会对之发挥作用。

至此,个体灵魂的直觉状态已经不足以概括这种运动了,后者已经升华为一种精神工作并获得了相应的特质。显然,作为对现实存在的自我意识,生存这一整体,包含着许多的方面和诸多的可能,因而具有多样性,并由此可以在任一方面和趋向中表明自身,扩展至不同的领域。在这些领域中,精神生活既可以进行单一领域的自身体验并获得发展,又可以将这些领域的发展体验综合起来,大而化之。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生活以这种方式在各个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趋势,往往是南辕北辙的,由此,一种整体性的形式的确立成为核心问题,带出了这样一种需要:既要独立于外部世界,又要超越对于自身的关注,对生活运动加以内在的体验。不同方向之间的纷争,必然要考验生活的整体性,并将其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如此,生活便得到了不断的塑造,它意识到自身的发展并通过自身的运动,获得了相应的内容。这将唤起人类一切的精神力量,去竭力追求那种内在的生活,构建那个内在的精神世界,需要我们动用一切创造力,借用一切方法论,即便要求助于神明也不在话下。

然而,如果人类的生存只能于运动和冲突中发现其内容,那么这一内容仍然不能算作已经确立。因为,如果整体生活并未能够超越上述运动和冲突,将它们纳入其自觉而主动的范畴之内,就不会带来任何内在成果,也不会获得任何整体性的进展。时至今日,我们已经不能再像形而上学论那样,从“存在”“整体”和“运动”之类的概念中寻求自觉主动的生活,或者是仅仅将这种生活当作以上概念的补缀,这些都应该被丢弃。自觉存在是精神生活基本特质的前提,如果后者要寻求人们的理解,也必须借助于此。倘若没有自觉存在,一切真与善的辨识都将失去其标准,这且留待后论。

尽管人类思想的发展遵循着一条由模糊到明确、由抽象到具体的路径,我们却不能由此倒推,说前者于后者有缔造之功,除非,我们可以断言,后者的获得除却以前者的作用为基础和前提外便不得实现。

倘若一种生活能够在其一切领域和活动中,自觉地以日益丰富的内容呈现其自身,那么,这些领域的意义与价值,便会在促成这种生活的众多事物和由此形成的趋势中表现出来,倘若我们以个人的某种精神状态作为依据,也会获得一种特定的看待事情的方式,却远不可以作为我们的价值判断标准。以宗教之于一颗自在单纯的心灵为例:在后者种种功能的作用下,前者将唤起不安,然而,我们并不会于这不安中获得任何精神内涵。这样一来,我们该如何将由个人心灵产生的思想世界同人本身区分开,使之独立并告诸四方,人类应该超越自己呢?倘若宗教问题所引发的精神活动和内容能够得到关注,那么,它便会获得一种不同寻常的意义,受此激发,宗教将更加深入地使精神生活的现实获得进展和呈现。这样,我们便获得了一种足以改变生存条件且能够提升人生境界的东西,它是超越了灵魂的直觉而存在的。衡量一种教义的价值大小和正确与否,首先要看其所带来的精神实体的性质,其次要看这一精神实体所获得的进展,唯有这两方面兼具,他才能融入生活的整体运动中,发挥其引导作用。宗教运动以及人们对之抱有的激情,常会与精神实体和人文基础发生冲突,因为在人群之中,从来没有任何真实的东西可以被理所当然地看作是理性的。就生存的其他领域而言,其情况也大致与宗教相同,一切成果的优劣价值全都取决于其精神实体的质与量,这标准可以适用于一切时代和所有文化,无论种群,不分个体,放之四海而皆准。即便对之施以最大的阻力,也无法遏制外部世界环境和人类生存条件中所势必要发生的一些革命性的改变,因为我们内在的贫乏困境不会因受阻而改变,它更不能带领我们超越表象,争取那真实的存在。恰相反,微末的表象会纠缠于精神复兴的始终,同时从本质上而言,改变我们生存价值的东西恰恰是对我们的生存抵制得最凶的东西。这方面的历史经验,不可谓不充足。

因而,我们精神生活的全部使命便在于:倾一切之力,务求上进。自我意识已经为我们夯下了基础,架好了梁木,我们只需要在这基础上继续建造,将这框架充实起来。为此,我们要在体验生活的基础上扩展它的广度与深度,发现其中的新事物,开发其中的新潜力。在精神生活中,为取得进展和赢得自我而进行的抗争可以视为个体生命的灵魂,这一抗争是生存与历史的真正缔造者;个体与世界产生联系的方式各不相同,世界向个体呈现其自身的方式因人而异,每个人所面对的生活框架之内的问题,也都不尽一致。在一切的斗争中,生活为其自身所进行的斗争,以及生活的内容与真理之间的斗争,无论就规模还是程度而言,都是最大的。

看清生活并专注于生活,是出于我们对真正现实和鲜活存在的渴望,对于一种实在而绝非虚妄的生活,我们始终充满了期待。然而,倘若内部现实超越了单纯主观性事物的范畴,并且胜过了我们对于实质性精神特质的渴望,那么,一切人们称之为生活的事物便会显得无比粗陋,以至于难以接受。智力的进步,使人们得以跨越强烈的感官领域,从自然生活和盲目事实中解放出来。由此,内在精神生活的独立性早已得到了彰显,完全不可再作为一般的自然现象而论,它应当获得更广阔的自由。与此同时,人也应当在以其自身思想面对一切环境时表现得更加自信一些,相信自己可以由此把握一种无限深远的东西,并全力使自己立于一种高度,在主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寻求真正的生活内容。然而,人类的局限性在面对直接生活经验时,便会产生矛盾。即便求助于任何力量,主客体在直接生活条件下所产生的动向,都不可能逾越主体同环境之间的互动模式,鉴于其未能使生活进入自觉且自主的层次,是不会有新的生活由此缔造产生的。由此言之,无论有多少活动发生于这一领域,其所产生的变化都只能是生活内部的。如此一来,在既有的途径和期冀的目的之间,便出现了一道沟壑,同时,生活内部的不安定因素也在增加,其表现为精神匮乏的加剧和由此造成的矛盾,以及外在结果所引发的不满,如此等等。因此而反面观之,唯有那种立足实地专注于其自身发展的、自觉且自主的生活,才是一切发展的源流。

对于这一目标的追求,显然是无法独立于生存形态整体之外的,因为,我们身在其中且受之管辖。为此,我们只能在那种自觉且自主的生活中将一切收纳进来,力求使我们所处的生活环境有所改观,且这种改观并不是单单的几处变化,而意味着全然的革除与新生。它不但要对现有的生活内容加以囊括,还要缔造更多的生活内容;它要为这一切纷繁复杂的东西,构建牢不可破的基础和深藏于内的价值。由此我们了解到,这一种自觉的生活若要培养并发展起来,我们必须要将生活专注于某些重要领域的重大趋势;我们要将全副身心投入其间,且要时时反躬自省;在建立自身生活的时候,建立我们与之相应的经验。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使生活凝聚为一个浑然的整体,使之获得内在的精神统一性,以对一切多样化的选择加以包罗与统治。小至人人个体,大至一方民族、一个时代、一种文明,都是如此,都需要从最初的混乱与分裂之中走出来,在精神生活中接受磨砺与锤炼,乃至最终建立其精神特性;这一类精神特性作为生活统一体,面对同整体以及各局部的关系,将进一步推进生活走向自觉与自主,从而,广阔无垠的现实也在它面前铺陈开来。通过对上述事实的思考,我们可以知道,精神生活将带来一种独立的特殊存在形态,它蠢蠢不安又跃跃欲试,生活因之有了稳固的基石,且在此之上日渐臻于善美。

4.人类存在

对于构建中的新人生的哲学体系来说,精神生活的独立特性,当是其中最显要且最基础的一个特征。不过,与此同时,它的构建还要得力于自觉生活的演进与人的能动作用之间的对立消长关系,因为精神生活无疑会像我们前面论述的那样,注定要向着与人彼此独立的方向进展。承认这一事实之后,我们便会对一般层次上的人类生活状态感到失望,这种失望并非仅仅针对它的某些方面,而是它完全同独立精神生活的意旨相背离,由后者产生的精神特质,大多被人类当作谋求其利益的手段,仅此而已。在其最本原的层次上,文明赋予人类以超越自然的地位,使得其个体之间、群体之间充满敌对意识,人人都渴望在他人身上获胜,民族对民族也是如此。生活因此而看似饱满充实,人们为获得更多的东西而征战不休,热血澎湃,激情满怀。然而,这一切不过是虚妄,如此的生活在不安的表象下所掩盖的,实则是内容的空虚与缺乏,人类只能由此收获失落与虚无。而且,由于不愿放弃对名义上的真正精神特性的追求,人类只能对自己的努力与行为尽可能地加以文过饰非,自欺欺人。殊不知,这种混乱与分裂的环境,是绝对无从产生真正的精神生活的,也不能为之提供足够强大的生活凝聚力。仅就目前所言,个人日常生活的一切顺利与挫折,与真正的精神特质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分歧,因此而饱受指责,这使得人们往往采取一种投机的方法,通过炫耀自己的所谓成就来掩盖精神的匮乏,以及思想的蒙昧。

长久以来,人们倾向于将一切局限归咎于人类及其意志,并将其指为道德沦丧的渊薮。在这一做法上,一般的宗教即是代表。在其看来,现实世界本是和谐的,之所以出现混乱是因为人的搅扰,因此,人类要在道德上对自身加以约束。这种观点无疑是严肃的,它将一系列伦理问题纳入人生范畴之内,从而使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对于它的狭隘性,现代人很难找到驳斥的理由,然而,它不但与生活中不容置疑的感觉与经验相矛盾,流于主观,还带有神人同形同性论调的意味,这是不利于它的使命的。此外,不仅仅是我们的天性,我们的一切存在及环境,无不妨害着精神世界的产生与发展,使生存滞留于最原始的形态中,无法升华进入精神生活的境界。这是不容忽视的,因此人类若要为精神生活而努力,就必须向生存的原始形态发起抗争。唯有如此,一切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生活的运动才可得以进行,即使这种运动只限于个别领域的个别情况,此一前提也是必要的。鉴于人类的生存乃是由无数个体的并存构成,倘若要掀起一场对于原始生存形态惰性的抗争运动,那么,每个人的内心动力与幸福追求,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矛盾,都是必不可少的。精神生活甚是宽广,无边无垠,在无限的整体中发挥着创造作用;而个体则受制于其范围,其活动与成果,对于上述整体的贡献都是极其有限的。精神生活所昭示出来的自身内容,是超越了时间的;它逐渐呈现于我们眼前,而时间在此只不过是永恒且绝对的真理借以显现的媒介而已。虽说如此,人类的一切活动还是有赖于时间的,我们在与之俱进地体验着自身。如何才能让人类理解无限呢?精神创造唯有在超越主客体对立关系的束缚之后才能实现,因为人类一切的努力无不受到来自这一关系的影响。主体可以通过自身的自觉活动来克服对于感官的内在依赖,然而,任这种努力的层次再如何高尚,感官对于主体的左右也仍然存在。如此一来便会有这样的疑问,即生活登上精神的巅峰却又同时受制于感官之流,会不会太过卑微?然而,如若不是这样,人类本身的生命又无以维系。因为,人类对感性的需求是不自觉的,是先天的。精神生活以其内在独特性,将一切机制以及由现实盲目而发的感性冲动全部摈弃在外,这便会产生另一重问题:倘若一方面没有思考与行为体系的指导,另一方面缺少习俗力量的制约,那么,无论是人类个体还是群体的生活,都将长期陷入无序且不稳定的局面之中。为了避免这种状况,实现对自身的保护和延续,人类便不得不使自己的存在依赖于某种事物,这种事物非但不能实现独立的精神生活,还与之截然对立。简言之,精神生活要求我们必须去掉一些我们生活中所缺失不得的东西。

显然,意志在我们身上发生作用的同时,我们内心的两个世界也在激烈地冲突着。根据经验,起初辖制着我们的那一个世界,会在我们尝试同高级力量发生关联时加以牵掣,从而使得我们追求进步的运动受挫。此种情形下,真正的精神生活便无从谈起,它只会变得虚弱且失去其根基,退化分裂为一些涣散的精神力量,最终沦丧为个体或群体意义上的自我保护方式,从而导致人类道德的跌落。承认精神世界的独立性会使得矛盾对立进一步强化,从而也使得我们对此看得更加清楚一些。看清楚这些深藏在人性中的短处,对于追求精神生活以及减少人类整体的混乱是十分必要的,且具有莫大助益。不得不说,当代人类已因为过于关注感觉世界而丧失了全部的内在约束。在古时的希腊和罗马,先贤们为了将人类带出狭小的人生圈子而倾力对整体的荣耀与神圣加以褒扬,而在基督教文明中,圣徒们也竭力从人神关系的角度赋予人类生活以新的特征。然而,这一切放诸今日却都成了可笑的“乌托邦”。这是因为,当代人的观念已难以容下普遍理性信仰的存在,人们只能转而求助己身,求助于经验世界。且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些经验不仅可以满足我们的生活日常所需,连我们的精神需要也可以一并给予满足。在这种认识下,资源作为人类首要的生存目标,不但改善了生存状况,还提高了人类的道德水准,使人趋于高尚。但就目前而言,上述观点有一个先行条件,那便是:某种生活是有可能带来完全的幸福的,即便“善”不会在人类存在领域内完全获胜,也会步步趋向于胜利。同时,一些由人类经验所带来的不足之处,如个体的自私自大、见异思迁、意气用事、你争我夺等,以及由前述种种所导致的人类整体内在退化,对于观察入微的现代人而言,都会引起他们的关注。他们只要稍稍加以思考,便会觉得,尽管通往幸福的道路充满坎坷,还是有可能到达的,而如果将这些痛苦的障碍从生活之中挪开,反而会弄巧成拙,使它变得空洞无味。为了避免产生这种情况,便有人提议要对历史和社会敬而远之。为了使人类整体获得更好的未来,应该将个体的缺陷尽行革除;相对于针对当前的不满,对于未来进步的希望才是更重要的。然而,倘若那些面向经验世界的人类个体之间,不能形成类似一个整体下的那种彼此关系,其结果又当如何?经验世界如果从来不能向诸位个体提供内在认同,其局面又当怎样?倘若有人认为,事物的真相终将会证明其自身,那么,悲观主义将最终迫使他不得不放弃对生存理性的信仰。唯经验论作为一种信仰,最是“不知其可也”。它基于自己对经验世界的信仰选择了一种新型存在方式,又自相矛盾地认为,这一方式在未知世界里也同样存在。或者说,它坚信经验生活可以提供给人类以经验之外的东西;我们不但要相信那看不见的东西,还要相信它们跟眼前的东西是一样的。这实在难再称其为信仰,简直是信口雌黄。

5.结果与未来

当然,人类的直接经验是丢弃不得的,否则,精神工作本身便会失去内容参照,趋于退化。我们势必要将他人在其领域内所获得的不容置疑的印象及经验,收纳进入一个整体中;任何一种低下且混乱的生存状态,都不足以产生清晰明了的精神独立运动。由根本言之,这种运动需要具备独立的出发点和清晰的渐进路线;唯有具备这些前提,它才能对混乱的经验加以激发,对它的精神特质加以归结,从而使之趋于清楚且有用。我们不能想当然地去否定一切人类领域都是高尚的这一假设,反之,这些假设对于精神世界的构建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我们对于精神世界的构建不可能通过内部精神力量的自我完善来实现,虽然这样看上去很妥帖,就像某些抱有一切现实即是思维的普遍过程观点的人所设想的那样。信念因其坚定可以带给人们再明确不过的行动目标,同时也能赋予人们以快感,所以我们一时间未必能够摆脱上面那种天真的想法,有意为之反而会让我们陷于沮丧。在人类生活的最初,我们并未发现自身所处的环境即是理性的,反而大费周章地挣扎了一番才得以升入这一环境。这也就导致,我们的精神生活从来都不是绝对且纯粹的,而要受人类生存条件的局限。如此一来,那种独立的精神生活和普遍的自觉性,首先要经我们在自身及活动内部运行起来,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直接体验到它们给生活所带来的焕然改观,才会继之产生一种新的观念。在此观念中,一个崭新的世界开始粗浅地向我们展现,但也只是粗浅而已。因为缺少来自现实世界的帮助,缺少生活中的运动及经验作为借鉴,这一新世界的概貌是难以向我们全然敞开的。这也就是说,自觉现实的发展与最本原的精神运动相结合之后,不会必然产生自觉经验世界。因此,精神生活必须对感觉世界加以囊括和改造,才能从中汲取进步的力量。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是这样,而是精神运动将感觉经验的内容提升至自身的境界,而后加以吸收,这是一种取彼之长补己之短的运动。这一运动越有成效,便会促使人们认识到越多的表面上属于异己的事物,从而,他们对于那些真正异己的事物便会越发抵制。至此,我们对于人类精神生活的特色便有了清楚的认识,当然如果要将它阐述清晰,则非要加以更精细的探讨不可。

精神运动之独立,对于人类整体及其成功来说,最为关键。它在克服掉直接环境的重重阻碍之后,便会在人类生活的特定行为中变得明了起来。不但树立了稳固的根基,还将通过自身的努力进入高一层次的境界。眼下,我们有必要以深入的研究来证实以下一系列情形:独立的精神运动已出现于生活的各个要点之中,这些运动同时发生,互为推进;所有这一切运动都在一个积极进取的目标下凝聚起来,各个得到强化,得以进入实行,最终演绎成为我们在历史上所常见的光芒四射的精神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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