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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决定论

时间:2022-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技术哲学家J·埃吕尔为代表。“技术自身成为一种实在,它自我产生、自我决定、自我满足,并具有自己特殊的法则和决定论。”
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决定论_当代科学技术哲学

一、两种对立的技术社会理论: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决定论

1.技术决定论

虽然与科学相比,技术的历史要久远得多,对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而深刻,但技术社会学的诞生却晚于科学社会学。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美国学者W·F·奥格本和S·C·吉尔菲兰才开始对技术进行初步的社会学分析。他们反对把重大技术发明归结为发明家灵感的闪烁,认为从社会角度对技术发明加以解释比把个人因素放在首位更为合理。1922年,W·F·奥格本在其《社会变迁》一书中对多重发现和发明进行了详尽的研究,认为技术积累到一定程度,发明就是水到渠成、不可避免的事情,而技术的变迁必然导致社会的变迁。S·C·吉尔菲兰在1935年发表的《发明的社会学》一书中通过对历史上150个独立的技术发明案例的分析,认识到一旦认知要素在文化遗产中积累起来而社会需要集中注意同样一些问题,这些技术发明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之后,1938年R·K·默顿出版的《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和1939年J·D·贝尔纳出版的《科学的社会功能》两部著作所揭示的社会对科学的影响,启示了人们追踪技术的社会后果。尤其是后来的一些研究者把它推向极端,形成了所谓技术决定论。这一理论观点至今还强烈地影响着技术的社会研究。

技术决定论(technological determinism)的核心观点是:认为技术是一种自主的力量或独立因素,技术的发展不依赖于外部因素,技术作为社会变迁的动力支配人类精神的社会状况。在不同学者那里,它往往与技术自主论、技术统治论、媒介决定论、技术乐观主义、技术悲观主义、新卢德主义等联系在一起,因而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1)技术自主论

技术自主论(technology autonomy)认为技术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和规律自主地发展,社会系统的发展由技术进步的逻辑来决定,亦即作为一种驱动社会变革的力量,决定和支配着人的思想和社会状况。以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技术哲学家J·埃吕尔为代表。他在其《技术社会》、《技术系统》和《技术的规则》中阐述了技术自主论的基本观点。

第一,技术是自我决定的。“技术自身成为一种实在,它自我产生、自我决定、自我满足,并具有自己特殊的法则和决定论。”(1)“技术自身就是目的。”(2)亦即技术只依赖它自身,它是封闭的、自我决定的“有机体”,它以自身为目的,为自己开辟发展道路。

第二,技术决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变革。“技术对经济和政治是自主的。我们已经看到,在当前,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进化都不能制约技术的进步,技术进步也不取决于社会形势。……技术会诱发和制约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变革,技术是所有其余东西的最初动因。”(3)

第三,人的地位、目标是由技术决定的。由于技术依据的是自然规律,在现代技术中,相对于技术而言,人已不再是主体,在技术系统中,人的判断、选择、决策都服从于技术目的,因此,“如果技术与人类的目标不确切相合,如果一个人企图让技术去适合自己的目标的话,一般立刻可以看到,修改的只是目标,而不是技术”(4)

第四,技术决不会给人带来自由。虽然凭借技术,人可以摆脱时间、空间的限制,免遭饥馑之灾、寒暑之苦,但技术系统、技术规范、技术环境却限制了人、压抑了人和束缚了人。技术的效果在本质上是反对自由的,并且技术社会越是发达,人所丧失的自由就越是惨重(5)

但问题是,如果技术的发展有一定的逻辑可寻,那么这个逻辑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并且,技术自主论必然合乎逻辑地得出一个消极无所作为的结论,即人孤立无援地面对着吞没一切、侵占和剥夺一切的技术。尤其要指出的是技术同科学、文化一样,是人创造出来的,因而也取决于特定时期的人所持有的价值观和目标。

(2)技术统治论

所谓技术统治论(technocracy),是一种强调技术决定时代性质、社会发展、人类命运,主张技术专家治理社会的思想。如果把它的含义仅仅理解为一种专家精英掌权的思想,那么,它早在柏拉图的《理想国》、F·培根的《新大西岛》、H·圣西门的社会学说和A·孔德的社会治理方案中就有所反映。19世纪初,空想社会主义者H·圣西门认为,过去的社会是军事社会,牧师、武士和封建主是社会的主要人物,而未来的社会是工业社会,工程师和企业家应担当社会的治理者。A·孔德也认为,工业社会是由学者和实业家统治的社会。但是,“技术统治论”真正成为一种有影响的思潮,则是始于20世纪20年代。主要代表有美国的T·凡勃伦、D·贝尔,法国的M·福柯和德国的H·马尔库塞、J·哈贝马斯等人。

美国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T·凡勃伦被认为是技术统治论思想的奠基人,他在1929年出版的《工程师与价值体系》一书中揭露了商业巨头,即有闲阶级的寄生性消费和统治社会的金钱原则,认为工程师和技术专家是体现物质生产和技术进步的阶层,他们应该逐渐把有闲阶级从统治领域排挤出去,实现社会的专家治理。他说,“现代工业社会的真正统治者应当是直接负责机器有效地运行的技术专家”。现代工业的种种特征“导致了它本身处于工业专家、技术人员等可被称为‘生产工程师’的系统控制之下”(6)

T·凡勃伦的思想迎合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工业技术发展与科技专家增多的状况,因此使技术统治论从单纯的学术思想发展为技术统治的社会运动,工程师H·斯科特领导成立了“技术统治联合会”,声称自己是“向贫穷、生活无保障、疾病、没有文化的现象作战”的“美国新技术大军”,1933年还成立了“技术统治党”。加尔布雷斯受T·凡勃伦的专家统治论思想的影响,更为完整地阐述了“技术专家体制”的理论。他认为,社会权力应归属于最难获得或最难替代的生产要素,在封建社会,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要素,所以权力归地主;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是主要的生产要素,所以权力归资本家,在“丰裕社会”,技术知识是主要的生产要素,所以权力应归技术专家。

1973年,D·贝尔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提出,在后工业社会中,处于统治地位的人物是“以其技术能力而行使权力的人”,“就是掌握新的智力技术的科学家、数学家、经济学家和工程师”(7)。他把技术的进步绝对化,把生产力归结为技术,把生产关系归结为技术组织结构,认为技术、物质生产决定着全部社会因素,技术的进步会自动地、自发地产生出新的社会。

法国哲学家M·福柯的“知识与权力”理论通过研究从17世纪开始出现的科学技术,指出知识和技术不是价值中立的工具,知识和技术的新形式与社会控制的新形式在起源上是相互联系的。1975年,他在发表的《规训与惩罚》一书中提出,关于这种联系的最典型的例子即是英国哲学家J·边沁的全景敞视式监狱(8)。按照M·福柯的理论,知识与权力是一个社会力量和张力的网络,每个人都作为主体和客体深陷其中;这个网络是以技术为中心来构造的,这些技术中有些具体化在机器、建筑或其他设施中,另一些则体现在举止行为的标准模式中。

H·马尔库塞、J·哈贝马斯等人则将技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予以分析,认为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消解了人们一切交往行为,作为技术对政治的必然结果,政治不再以实践目的为导向,而以解决技术问题为导向。他们提出技术理性(technological reason)这一概念,认为“技术理性”是理性观念在当今技术时代发展的新形态,是导致现代技术得以兴起与发展的理性。其典型特征是在人类征服自然的前提下,追求分解化约、标准化、定量化和功能效用的形式合理化逻辑。这种技术理性的局限性在于:(a)它把世界及其构成要素仅仅看作达到自己的目的的工具或手段,因而它是工具主义的;(b)它的价值尺度是效率,关心的是实用目的,一切人或物的价值都视其有用性而定,因而它是实用主义的;(c)它割裂事实与价值,只关心如何去做,而不关心是否应该去做。

在他们看来,技术理性的胜利导致统治合理性。“技术理性的概念,也许本身就是意识形态。不仅技术理性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9)在技术理性的范畴内,技术的成功导致对一切东西加以客观化、定量化和抽象化,一切东西都被纳入技术框架;对人的一切行为也按技术上最合理、最经济的规划来要求,将人放在技术系统的控制下;技术不仅以统治自然的更有效的方法,为人对人的更有效的统治提供纯概念和工具,从而为这种统治提供客观依据,而且还通过增加劳动生产率并扩大生活的舒适面,直接为统治的合法性辩护。“技术的合理性展示出它的政治特性,因为它变成更有效统治的得力工具,并创造出一个真正的极权主义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社会和自然、精神和肉体为保卫这一领域而保持着持久动员的状态。”(10)技术统治的社会是一个极权社会,“资本主义进步的法则寓于这样一个等式:技术进步=社会财富的增长(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奴役的扩展”(11),“在技术帷幕背后,在民主政治帷幕背后,呈现出这个现实:全面的奴役,人的尊严的丧失”(12)

(3)媒介决定论

媒介决定论是技术决定论的一个子集(subset),认为媒介对社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以加拿大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为代表。他在1964年出版的《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通过对口语词、书面词、数字、服装、住宅、货币、印刷品、汽车、飞机、报纸、广告、电报、电话、电影、电视、武器等30多种媒介进行分析,认为在人类的身体因为技术的配置而发生变异、人与机器的结合体构成某种新型的单元的同时,这种身体与机器组织的社会必将放大和引申这些变异,使社会发生深刻的变迁。他指出:“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13)每一种新的技术都为人类打开通向新型感知和活动的大门,创造出一种新的社会环境,并导致人的观念发生结构性的变化。

(4)技术乐观主义和技术悲观主义

技术乐观主义认为技术创造了人类难以想象的奇迹,极大地提高了人类征服和控制自然的能力,丰富了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技术不仅会给人类带来幸福和自由,而且只要基于技术的进步,就会解决人类面临的一切社会问题。以美国学者H·卡恩、A·托夫勒、J·奈斯比特,德国学者K·斯太因布赫等人为代表。

20世纪中叶以来,由于现代技术的迅速发展给西方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不少学者赞美现代技术的功绩,并寄希望于新的技术革命来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未来学家A·托夫勒在憧憬“第三次浪潮”的到来所产生的新文明时,指出由于微电子工业、宇航工业、海洋工程、生物工程等低能耗工业的发展,将消除人类征服自然的状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K·斯太因布赫则认为:如果未来是技术的未来,那么它就是美好的未来。“正是技术使人从物质需求中解放出来,并为人提供食物、原材料、能源、卫生和通讯,即摆脱匮乏的生活,因而使得具有人的尊严的生活成为可能。”(14)技术是真正的“救世主”,“技术救国”、“技术立国”的口号备受推崇。

技术悲观主义认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都来自科学技术,随着技术的发展,将会造成人类文明的没落,人类社会将走向末日。强调技术的发展并不意味着人类和社会的进步,不可能依靠技术摆脱贫困而获得幸福,技术无限制地发展可能危及人类自身,给社会带来灾难。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和组装的流水线化,劳动者成了“一部机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这一普遍现象使西方一些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对科技进步的价值产生了悲观情绪,并且愈来愈明确地形成了一种批判科学与技术进步的思潮。早期代表人物是德国著名历史学家O·斯本格勒,1918年他在出版的《西方的没落》一书中断言技术破坏了人类文明传统,机器“发挥了它的凶恶和神秘的威力”,把工厂主、工人和技术的创造者都变成了“机器的奴隶”,使他们丧失了人格和个性,导致了“欧洲文明的没落”。20世纪中期以后,罗马俱乐部的技术悲观主义观点,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们认为科技的发展会使矿产资源耗尽,粮食生产的增长将会终止,环境污染将无法消除,未来的社会或者是因为全球战争而毁灭,或者倒退到永久的野蛮状态。并预言技术发展必然造成人类文明的没落,为了拯救人类,只有停止技术本身的发展。

尽管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对技术及其发展的见解针锋相对,但从本质上看,它们都是技术决定论的表现形式,都是在技术及其发展决定社会状况乃至于人类命运这一框架内作出的理解,因而都忽视或否定了技术发展中人的因素和社会因素对技术及其发展的制约作用。

(5)新卢德主义

与技术统治论和技术悲观主义较为接近的是新卢德主义。新卢德主义(New‐Ludditism)产生于19世纪英国的卢德派。卢德派主要由英国手工业者组成,他们认为自己的失业是由于机器的大量使用造成的,因而在诺丁汉等地从事捣毁机器的活动,即所谓卢德运动。马克思说:“工人要学会把机器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区别开来,从而学会把自己的攻击从物质生产资料本身转向物质生产资料的社会使用形式,是需要时间和经验的。”(15)卢德运动失败了,但反抗“机器伤害人”的传统却延续下来。20世纪中期,又出现了现代的卢德派。只是其含义已由特指破坏机器,演变为泛指反对机械化、反对自动化的观点或人。20世纪八九十年代,计算机革命引发了剧烈的社会冲击,在全球范围内,尤其在美国,出现了批评新技术的新浪潮,信息技术、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其应用都是他们批评的对象。作为新卢德派的成员,他们由作家、记者、政治学家、经济学家、环境学家、历史学家、心理学家、计算机专家等不同领域的学者组成。

1990年,美国新墨西哥州心理学家C·格伦蒂宁发表的《新卢德宣言阐释》,标志着“新卢德主义”的确立。主要代表人物与著作还有K·萨尔的《反抗未来——卢德派及其对工业革命的反抗》等。C·格伦蒂宁指出:“新卢德主义者鼓励人们关注我们这个时代的全面的灾难。西方社会创造和扩散的技术已经失控,并导致对脆弱的地球生命系统的滥用。”她说:“与其说人们深受一种社会集团意识的形塑和热爱技术的文化的统治,不如说人沉溺于对技术发展倾心到成瘾的地步,或者说人醉心于技术的发展而不能自拔。”(16)在新卢德主义看来,技术已经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它控制和侵犯人的自由;工业社会通过消费文化产生的各种现代生活,使人失去现实感;人们越来越沉迷于娱乐消费,人一旦屈从于这种文化,也就意味着屈从于技术统治;技术制造的一致性,使人失去了对生活方式、兴趣、休闲等自由的选择,从而剥夺了人的自由。作家和历史学家K·萨尔指出,计算机的广泛使用,已导致生活计算机化,其结果是技术骑在人身上,驱赶着、控制着人类;技术发明不再是基于人的需要,而是引导人的需要,推人前行;技术按照它自己特有的、不可逃避的逻辑在发展,计算机化的后果必然是自动化,任务的简单化和定常化必然导致人丧失技能、类同化和非人性化,从而成为技术的附庸(17)

新卢德主义者还对未来技术诸如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机器人技术的发展所导致的可能后果表示担忧。在他们看来,如果机器的智能越来越高,它们就会有自复制能力,能做出人不能做的事情,技术就会陷入失控状态,从而毁灭人类社会。

2.社会决定论:技术建构主义

20世纪80年代,当科学社会学进一步发展建构主义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时候,技术社会学也将建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运用于研究技术,即在“技术研究”(technology studies)中兴起建构论纲领,称为“技术的社会建构”(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y),形成了技术建构主义。一方面,大部分从事相关研究的学者最初都是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此后转向了技术社会学研究;另一方面,技术社会学在研究范围、研究风格、研究范式等方面都受到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影响。

1982年,在欧洲科学技术研究协会的一次会议上,美国科学社会学家T·J·平奇和荷兰技术社会学家W·比耶克等人倡导用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建构主义的方法研究技术。他们认为:“对科学的研究与对技术的研究应该也确实能够相互受益,……都可以使用社会建构主义方法,在科学社会学中盛行并且正在技术社会学中兴起的社会建构论进路已经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起点。我们必须在分析和经验的意义上提出一种统一的社会建构论进路。”(18)“在社会建构论的方法中,要点不是赋予自然之后的社会以特殊的地位,而是认为除了社会的之外,别无他物:社会建构的自然现象、社会建构的社会利益、社会建构的人工制品等等。”(19)1985年D·迈肯齐和J·瓦杰克曼合编了名为《技术的社会形成论》(The Social Shaping of Technology)的论文集,被视作是反映这次重要会议的成果之一。1984年7月,来自各国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等领域的学者在荷兰屯特大学举行了以“技术的社会建构”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并于1987年出版了由T·J·平奇、W·E·比耶克和T·休斯合编的会议论文集《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技术社会学和历史学的新方向》(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ical Systems)。这两本书作为标志性文集为技术建构主义核心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技术建构主义着重于研究社会因素怎样建构人工制品,严格遵守广义对称性原则(generalized symmetry principle),按照解释的灵活性(interpretative flexibility)、结束机制(closure)、协商来说明技术的变迁、发展和创新。

上一章业已述及,对称性原则源于D·布鲁尔提出的“强纲领”,是强纲领的核心主张,它是指科学知识社会学在解释方式上应当是对称的。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正确的信仰,也可以解释错误的信仰。换句话说,用来解释科学“真理”的原因同样可以解释科学“错误”。对称性原则能够有效地向技术研究扩展。它应用于技术研究时,强调应当以公正的立场看待技术人工产品。“广义对称性原则不在于自然实在论和社会实在论之间的替换,而是把自然和社会作为孪生的结果,当我们对两者中的一方更感兴趣时,另一方就成了背景。我们称之为网络建造(network building)、集体事件(collective things)或力量的考验(trial of force)……”(20)这一原则意味着技术的成功或失败依赖于特定的社会背景,技术的有效或无效是相对的,对成功的和失败的技术要采用同样的概念框架进行分析。由于这一原则要求对称地看待自然和社会,因而避免了科学建构论者的局限,即认为先验主体(社会、人、主体)是知识的起点,知识完全是社会建构的,否认客体(自然)本身在科学认识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解释的灵活性认为技术的人造物(artifacts)是被相关社会群体赋予基本特征和意义的技术存在,是由相关社会群体内部或之间的相互作用构型而成的。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和政治背景构成了他们的价值观和技术观,它们影响着所给人造物的意义。对不同的社会群体而言,人造物具有不同的意义,即是说,一定的人造物总是相对于特定的社会群体而存在。这些赋予人造物以特定意义的社会群体被称为相关社会群体(relevant social group),它通常是机构或组织(如军事机构或某些特定的工业公司),以及由个人组成的有组织或无组织的群体。当一个社会群体赋予某一人造物以意义时,它便是与该技术相关的。相关社会群体的关键特征是其成员赋予特定人造物以同样的意义。例如,与高轮普通自行车相关的主要社会群体有:自行车生产者,喜欢自行车运动的年轻男子、妇女和反对自行车的群体,在这些不同社会群体的眼中,高轮自行车具有不同的意义——这便是对特定技术物的“解释的灵活性”——对妇女而言是不安全的交通工具,长裙容易被卷到车轮中,而且如果摔倒将可能造成骨折;对青年男子而言是能够展现雄伟气势的装备,骑自行车会给别人,尤其是年轻女士留下深刻印象。这种解释的灵活性的展示是任何技术社会学具有可行性的重要一步,它表明无论是人造物的界定还是它的“有效”或“无效”都不是物体的内在性质,而是从属于社会变量。

这种解释的灵活性导致不同的设计思路。技术的社会建构就是要寻找事例来说明技术能够以不止一种方式设计,在各种不同技术可能性中存在着选择,反对技术决定论将某一特定的技术看作是惟一的必然的历史现象。认为社会环境造成了人工制品的特征,而技术本身并没有赋予人工制品什么客观性,是社会群体赋予技术以意义,技术的特征取决于相关社会群体的解释框架。由于社会群体赋予技术以意义,因此技术的人工制造物在设计的方式上存在着灵活性,而不是只有一种最好方式。也就是说,在技术的社会建构主义中,技术的人工制造物的发展过程被看作是在选择的多样性中进行选择。W·E·比耶克曾于1992年在“荧光灯照明的社会建构”一文中就社会因素在荧光灯照明技术的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关于荧光灯照明本来存在着不同的解释和评判,但最终确定下来的特定社会建构物是“高强度荧光灯”。这种社会建构物要求变革相关各方社会群体的技术框架,诸如采用新的科学理论、新的技术目标和工程实践等。如此一来,这些变化都是荧光灯照明引入的社会影响的结果。在W·E·比耶克看来,这种社会影响并非因为荧光灯照明技术的任何内在属性所产生,而是荧光灯照明技术之社会建构的特定方式所使然。

解释的灵活性是建构主义的核心和前提,它与技术决定论是完全对立的,它所强调的关键点与技术决定论所强调的内容正好相反,即只有把技术看作是非自主的,并且不只是由内部动力推动的,才可以对技术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学分析。

结束机制是一种对解释灵活性的社会限制机制,认为为了解决技术争端,必须解决常识意义上的问题。解释的灵活性带来了各种冲突,如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需求之间的冲突,同一技术问题不同解决方案之间的冲突等。在这些冲突之间的相互作用即社会建构过程中,技术逐渐走向稳定化,直到结束时刻。结束表明多种关于人造物的解释通过协商过程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终点。T·J·平奇与W·E·比耶克区分了两种结束机制:其一是修辞学方式的(rhetorical)结束,即通过广告或其他一些修辞策略使相关社会群体相信他们的问题被解决了,从而平息围绕某项技术的冲突。例如,通过广告宣传“facile”(便利)自行车不仅告之人们这种车具有与高轮自行车不相上下的速度,而且前者具有比后者更高的安全性,从而结束了围绕自行车的“高轮”与“安全”问题之间的冲突。修辞方式的结束机制意味着没有必要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技术方案来解决“技术”上的问题。第二种结束机制是对问题的重新界定(redefinition):转移最初的问题焦点,从而实现对问题的解决。自行车的充气轮胎最初是作为振动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对于自行车运动者来讲,振动根本不是问题,而且在当时的公众眼中,充气轮胎的装配影响了自行车的美感。但是在自行车比赛中,充气轮胎表现出的高速度使人们最终接受了它。这便是对充气轮胎问题的重新界定:从防振动到高速度。

协商,是说技术和技术实践是在协商中被建构起来的,是由各种参与者的社会利益驱动的过程。认为仅从人造物的内在性质说明技术事件的过程和设计是不可能的,必须看到用户的协商在这个过程中所起的决定作用,特殊的群体和力量竭力将技术塑造为适合自己的目的,同时也必须尽可能将各种技术的和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纳入到自己的视野之中加以考虑。正因为如此,技术的发展和变化只有依据对大量的技术争论才能得到最佳解释,技术的后果也就是来自社会的协商和解释,而不是来自技术自身的逻辑。

技术建构主义的技术研究吸收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观点,在分析技术知识形成过程中强调“把技术看作是黑箱,黑箱的内容和行为被假定为常识”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探讨技术如何在社会中建构的问题,重视人工制品的理论分析意义,坚持经验的研究方法,其研究成果多是围绕自行车、荧光灯照明、电灯泡、酚醛树脂、人工智能、移动电影、钢铁等具体人造物的社会学案例分析,主要强调相关社会群体在解释人造物建构中的关键作用。T·J·平奇关于19世纪自行车发展的案例研究表明社会群体的需求构成了问题,不同的社会群体需求构成不同的问题,比如女性希望有符合自己的自行车,喜欢赛车的群体需要有高速的自行车。提出问题只是技术形成的一个方面,技术形成还包括解决问题。不同的工程师围绕着问题探索出不同的解决方案(既包括后来证明成功的方案,也包括后来证明为失败的方案)。我们只有通过研究这些具体问题的提出和解决,才能够真正理解具体的社会语境如何孕育和发展技术。然而,对技术发展有着强烈影响的经济制度、政府政策乃至社会背景均未列入技术社会建构研究的视野。虽然它一改技术决定论只强调技术影响社会而惟一地、单向地、线性地决定社会的视角,但是它将社会因素理性化,把技术的本体论方面相对弱化,甚至置技术的工艺或自然内容于不顾,从而在拒斥技术决定论的同时,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社会决定论。技术所具有的必然的客观规律,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被协商或建构的,像自行车车轮的尺寸可以通过社会协商来改变,但车轮是圆形而非方形却是由圆与方两种形状的内在性质所决定的。事实上,技术建构主义产生不久就受到了人们的质疑与批判。1991年,技术哲学家L·温纳发表“打开黑箱发现空无一物:社会建构论与技术哲学”一文,正确地指出技术建构主义的局限性在于:(a)忽视技术选择的社会后果;(b)仅仅认同社会群体,认为社会群体在“建构”技术中扮演重要角色,而社会群体不受技术的影响,它同时还忽视了技术选择中的深层政治偏见和技术开发初期所进行的权力斗争;(c)没有注意到技术变迁包含了动力要素,这种动力要素远比通过研究社会群体的特征和行为所揭示的内容重要;(d)不求助道德的或政治的原则进行技术分析,蔑视任何对技术的评价态度(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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