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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指”鸿涛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案组派员对纪鸿涛居住的汇景新城小区住宅和开办的广东融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监控。11时30分,当纪鸿涛驱车正欲进入汇景新城小区时,便被跟踪而来和早已等候在此的专案组人员采取了“双指”措施。截至被“双规”时,杨贤才又应分得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红利86万多元。杨贤才接受纪鸿涛巨额贿赂的情况很快传到了河北专案组大本营。为核实这一重大犯罪,8月2日上午,检察官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第八预审室再次提审杨贤才。

“双指”鸿涛

专案组“双指”广东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纪鸿涛费尽了周折。

根据杨贤才交代,2001年至2005年间,他曾多次收受一个叫“纪红涛”的律师送的钱,大约共有人民币90多万元,这个人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他记不清了。

为查到这个“纪红涛”的真实身份,从3月24日开始,专案组开始了细致的调查。

他们首先到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查找律师证档案备份,发现了2006年一个叫“纪鸿涛”的律师因违反从业规定被吊销了律师证。检察官调取了此人的照片送到北京让杨贤才辨认,从而确定这位被吊销了律师证的律师就是杨贤才所讲的“纪红涛”。

查明了纪鸿涛的真实姓名后,根据纪鸿涛申请律师证时留下的身份证号码,检察官顺藤摸瓜,先后到广州市公安局调取其户籍和车辆信息、到广州市房产局调取其房产信息、到广州市工商局调查其工商注册资料、到广州市电信部门调取其通信记录,很快便掌握了纪鸿涛的基本情况。纪鸿涛,男,生于1970年10月13日,广东省普宁市人。1993年纪鸿涛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在汕头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律师;2005年到广州市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当律师;2005年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了广东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2006年因违反从业规定被广东省司法厅吊销了律师证。现住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其本人经常驾驶一辆牌号为M-M923的黑色奥迪轿车。

根据查明的情况,专案组报请当地纪委批准,决定对纪鸿涛采取“双指”措施。

专案组派员对纪鸿涛居住的汇景新城小区住宅和开办的广东融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监控。一连数日,发现纪鸿涛未回住宅。检察官调取了近6个月的小区出入监控录像,发现纪鸿涛在杨贤才案发后很少回家,平均每个月只回家一次。他们又到广东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暗访,发现公司虽然正常营业运转,但纪鸿涛却不在……种种迹象表明,纪鸿涛已闻到风声躲藏了起来。

4月22日,专案组通过技术手段获悉了融通公司在广州市三元里大道959号投资兴建有蓝色海岸水疗馆和温莎洗浴两个休闲场所。同时,检察官在网络上发现了一条以“纪先生”的名义发布的招租信息,称其在广州市三元里大道959号有三层楼房可作为娱乐场所出租,信息中所称的地方正是蓝色海岸和温莎洗浴的所在地。检察官推测:这位纪先生会不会是藏在暗处的纪鸿涛呢?据此,专案组便派人开始对三元里大道959号实施监控。

三个月过去了,纪鸿涛一直没有露面。

7月31日,羊城天气格外闷热。下午4时,专案组得到公安机关的通报:在三元里附近发现了纪鸿涛的踪迹。专案组领导迅速派出三名办案人员驱车赶往三元里大道959号,隐蔽在蓝色海岸水疗馆和温莎洗浴出入口附近。

就在等待观察期间,办案人员发现在此地不宜对纪鸿涛采取“双指”措施。原因是纪鸿涛是这里娱乐场所的负责人,娱乐场所内外有数名保安,一旦行动起来如果遭到保安的围攻,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们当机立断,兵分两路,一路仍在原地附近监视,任务只负责跟踪;第二路提前赶到汇景新城小区入口附近隐蔽,待纪鸿涛回家时采取行动。晚上11时,纪鸿涛晃晃悠悠地从娱乐城里走了出来,他环视了一下周围,看着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便驱车开往汇景新城小区。11时30分,当纪鸿涛驱车正欲进入汇景新城小区时,便被跟踪而来和早已等候在此的专案组人员采取了“双指”措施。事后,纪鸿涛告诉专案组人员,其实,早在专案组一到广州他就知道检察官在调查他的行踪,于是便躲藏了起来。几个月来,他一直在用电话遥控指挥着公司的运转。最近,他感觉风声已过,自己觉得没什么事了,这才出来看看,没想到一露面就落到了专案组的手里。

对纪鸿涛的谈话连夜进行。有关纪鸿涛的个人背景及相关情况检察官已经有了初步了解。此人是1997年在一次普宁同乡聚会上和杨贤才相识的,从此俩人开始交往,并且越走越近,渐渐成为知己、忘年交。

纪鸿涛多年从事律师工作,深知法律和政策,对此人只能采取政策攻心,以智取胜。最初,纪鸿涛主动要求说明问题,但只是说了一些虽和杨贤才有关联但数额很小的经济交往。办案人员随即加强了心理攻势,纪鸿涛终于在第二天向专案组如实讲述了在其任民事案件代理律师期间,为求得杨贤才的帮助和回报杨贤才的关照,多次送给杨贤才人民币共35万元和股权232余万元的全部事实。

2001年初,在汕头当律师的纪鸿涛代理了广东省第二建筑公司申请执行汕头南方公司工程款保证金案。为使案件能够得到顺利执行,纪鸿涛找到了其同乡、时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的杨贤才。在杨贤才的帮助下,此案被指定到广州铁路中级法院执行并顺利地实现了债权。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纪鸿涛在广州一饭店停车场内送给杨贤才人民币15万元,以示感谢。

2005年初,纪鸿涛又代理了广东省第二建筑公司诉汕头南方公司工程款纠纷案。为使案件能够得到顺利执行,纪鸿涛又找到了杨贤才。后在杨贤才的帮助下,此案被指定到广东省肇庆铁路法院执行,并顺利地实现了债权。为感谢杨贤才的帮助,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纪鸿涛在请杨贤才吃饭完毕后送他回家时,在杨贤才家附近的小公路上送给他人民币20万元。

2005年至2007年间,已到广州市担任广东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纪鸿涛先后代理了广州农垦工程公司申请执行债权纠纷案、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执行汕头帝豪大酒店工程款纠纷案及广东省第四建筑公司申请执行广州新国际公司债权分配案等案件。为保证债权尽快执行,纪鸿涛又请杨贤才帮助,顺利地实现了他所代理公司的部分债权。为感谢杨贤才的付出,2006年年初,纪鸿涛在广州市三元里大道附近投资1160余万元,租赁土地,建成房屋用于出租,他将其中20%的股份——折合人民币232余万元——送给杨贤才。2008年4月,杨贤才从中分得4至5月份红利12万元人民币。截至被“双规”时,杨贤才又应分得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红利86万多元。所幸的是,他还没来得及拿到手便案发了,否则,在受贿的数额上又会增添一笔。

纪鸿涛的交代印证了杨贤才又一重大受贿犯罪事实。

杨贤才接受纪鸿涛巨额贿赂的情况很快传到了河北专案组大本营。为核实这一重大犯罪,8月2日上午,检察官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第八预审室再次提审杨贤才。面对检察官的发问,杨贤才支支吾吾,以想不起来进行搪塞,企图蒙混过关。一连两天,就是不予承认。8月4日下午,在检察官摆出一连串的事实证据面前,杨贤才很不情愿地讲出了接受纪鸿涛人民币35万元和股权232余万元的犯罪过程,其交代和纪鸿涛讲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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