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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根源论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们认为,“寻租理论”的提出开阔了反腐败研究的视野。首先,它提出并探讨了一系列的新概念,诸如“寻利”“寻租”“合法寻租”与“非法寻租”“创租”与“抽租”,等等,区分了社会的有利竞争和有害竞争,对于科学地规范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准确界定国家公务员的违纪行为是有益的。可以说寻租理论提供了一种思考、研究腐败与廉政问题的新视角。

客体根源论

客体根源论的代表学说主要是“客体—制度说”。这种观点认为,从客体对权力的腐蚀行为与制度之间的联系寻找腐败的根源。这种观点把腐败的过程描绘成:特定的不完善的制度的弊端刺激客体——客体施发腐蚀行为——导致腐败——产生示范效应,最终导致腐败范围的扩大。这类观点最引人注目的是“寻租”理论。

寻租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政治经济学的一项重要进展,这一理论首先是由美国著名学者坎布南提出来的。其核心内容是:普通的“经济人”以追求个人经济利益为动机,当他面临若干不同的选择机会时,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最大经济利益的那种机会;而政府官员也并不像人们理想化认为的那样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他们与普通的经济人一样具有自私自利的动机,他们也不是“经济的阉人”,当他们面临若干个可供选择的公事决定或决策,他们也会选择最有利于他们自己的那种选择机会,而不是选择最有利于公共利益的那个抉择。据此,一切由于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平等竞争而产生的收益都称作租金,依靠这种权力大发横财的行为被称为“寻租活动”。

我国一些学者认为坎布南“寻租理论”的论述对于分析我国的腐败现象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他们认为,“寻租理论”的提出开阔了反腐败研究的视野。首先,它提出并探讨了一系列的新概念,诸如“寻利”“寻租”“合法寻租”与“非法寻租”“创租”与“抽租”,等等,区分了社会的有利竞争和有害竞争,对于科学地规范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准确界定国家公务员的违纪行为是有益的。其次,从探讨腐败的根源上看,它不仅仅是从政治上或意识形态上探讨腐败之源,而是将人们的视野引入经济领域,主张建立恰当的经济体制来约束并引导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以求得有益于社会的效果。第三,从探讨反腐败的效率来看,寻租理论将自然科学中的一些数理方法引入社会科学领域,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计算、比较寻租耗费和寻租成本等问题,进而研究最少投入、最多产出的反腐败效率。可以说寻租理论提供了一种思考、研究腐败与廉政问题的新视角。它使经济学和政治学结合起来,对于克服以往政治学家不研究经济问题,经济学家不研究政治问题的弊端有益处(傅杰,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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