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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湖怪”

时间:2022-02-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是社会影响波及的范围,还是相关资金流动的数额和规模,教研室当初赖以“招摇”的“经济基础”都不可同日而语。但究其根本,仍然有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名分”。教研室的创收行为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教育部门”的性质。而讨论教育领域的“创收行为”,更不能不提到国人皆知的教育经费短缺的现实。

教研室身份的尴尬,除了前面所说的另类出身外,还有一个便是经济收入问题。现在看来,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因素分析。

第一个因素是时间。在全国的教育系统内部,各地教研室差不多都是“先富起来”的典型,当许多校长还在为改善学校建设、提高教师收入捉襟见肘,当各级教育行政的一把手还在为教育经费的缺口寝食不安,教研室已经凭借自身努力获得了雄厚的经济基础。这当然使它显得十分“招摇”,也引来许多批评指责。其实,与20世纪90年代之后基础教育领域中异军突起的其他一些现象相比,如由“学校改制”“初中入学办法改革”等催生的“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学校的大批出现,以及由此带来的牵动全社会的轰轰烈烈的择校行为,名目繁多的各种补习班向千家万户抛出的诱人许诺及不菲的价格……无论是社会影响波及的范围,还是相关资金流动的数额和规模,教研室当初赖以“招摇”的“经济基础”都不可同日而语。不过,由于在时间上“遥遥领先”,基础教育系统在整体上还是“清水衙门”,教研室却“先富起来”无疑显得格外“嚣张”,何况,那时包括教育工作者在内的广大社会成员头脑中市场经济的观念远不像今天这样“开放”,教研室之富,当然是特别“扎眼”。

第二个因素可以说是为名分所累。所谓名不正,言不顺。时过境迁,在后来教育领域发生了那么多与“金钱”有关的变化后,教研室的创收也不再那么“扎眼”。但究其根本,仍然有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名分”。教研室的创收行为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教育部门”的性质。

教研室一直都是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之下,无形中经常被人们看做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而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教研室负责人和教研员在谈到自己机构的性质时都会特别强调:“我们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的确,虽然业外人士对此往往不大注意,实际上这一点含义深刻,教研室作为专门组织的性质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自然不同于政府机关,那么这种不同表现在哪里?意味着什么?与教研室的创收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简言之,身为事业单位的教研室,有没有创收的权利呢?沿着这种思路追踪下去,发现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在我国,有一类非常独特的组织——事业单位。言其独特,其一是因其既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又不同于企业组织;其二是因其在国外任何一个国家都找不出与其相对应的组织类型。我国的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是按照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建立起来的,甚至连事业单位这一名称、分类,也是计划体制的产物。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如何改革传统的事业管理体制,完成从事业单位向公共事业组织的过渡,与国际标准接轨,并使其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独特的课题。”[11]事业单位,是中国独有的组织机构,是中国的“土特产品。”

在我国,有关事业单位的概念的界定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了诸多的变化。

1963年,《国务院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凡是为国家创造或者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内开支的单位均为事业编制”。此时,“界定的标准则主要是经费来源”。到1984年《关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行办法(讨论稿)》中规定,“凡是为国家创造或者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国民经济、人民文化生活、增进社会福利等项服务活动,不是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直接目的的单位,可定为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与60年代相比,变化在于,“不是通过经费来源,而是通过对其活动的性质和活动的目的来进行界定”。[12]

有学者提出,新时期以来关于事业单位的概念界定一直在变化,“新的事业单位的概念更接近于公共事业的概念”,[13]的确,国外没有“事业单位”,但却存在着与其具有一定可比性的组织机构:公共事业。抛开中国的事业单位产生的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计划经济,从社会生活的需求本身考察,通行于国外的公共事业概念与我国的事业单位则相当程度上吻合。这样,了解国外关于公共事业的研究,对于认识教研室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尝试。有趣的是,当阅读有关国外公共事业的文献时,很快便发现,原来在西方围绕着“公共事业”竟然也是迷雾重重。“公共事业的存在已有很长的历史,但对公共事业的研究近些年来才刚刚开始。……套用美国学者尤劳的比喻,‘公共事业’这一概念和核心特征‘也许就是其含义的不明确性。’事实上,它就像尼斯湖的怪兽:人们可以肯定地说它‘不是什么’,但很难说它‘是什么’。”[14]

如果不去纠缠概念定义的“陷阱”,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可以用几个特征来确定事业单位/公共事业部门:非政府性、非营利性、非特定多数性、非实物生产性、非权力依附性。[15]从对于这些特征的讨论与说明中,可以看到许多与教研室性质符合之处。“公共事业部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它是介于政府组织、营利机构之间的一切社会服务组织。公共事业部门执行不生产利润的社会职能,专门提供那些不能由政府及企业充分提供的社会服务。非营利性强调的是自组织宗旨不是为了营利,但这不等于说它们不可以营利。只不过是说它们所赚取的收入必须服务于组织的基本使命,用于扩大向社会所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16]

看来看去,从事业单位的性质考虑,教研室在筹措资金方面的举措,实际并无不合理之处。就今天的形势,即使是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级学校的创收,也早已在人们的叹息之中得到了默认。至于其他各种各样事业单位的创收,更是早就为人们所习惯。医院、研究所……大名鼎鼎的中央电视台也是事业单位,一则几秒钟的广告费动辄几十万,新闻联播之前的广告竞标的千万元天价经常成为街头巷尾老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报载,2009年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招标入账92亿元。[17]相形之下,教研室的创收所得实在不值一提。

而讨论教育领域的“创收行为”,更不能不提到国人皆知的教育经费短缺的现实。下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教育经费的几组数据。

1966年至1970年(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百分之五点九三”。

1971年至1975年(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百分之五点三”。

1976年至1978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百分之六点一三”。

1979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百分之六点四”。

1980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百分之八点二六”。

1981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百分之九点八三”。

1982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点零三”。[18]

以下是包括了GDP和财政支出的教育经费统计。

续表

2007年,首都一家报纸刊登了这样的消息:“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要占GDP比重的4%。这一目标在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首次被提出,而实现目标的时间为2000年。此后,这一目标又经过一系列政策、文件反复说明、强调,但直到2006年的6年后,这一目标仍然没有实现。也正是因此,“4%”这一数字成了众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19]距离这则“两会”消息的刊出,已经又是3年,4%依旧是镜花水月。我个人的感受,这个曾经引发无数次慷慨陈词的百分比,如今在教育界的同行们中已经很难成为热门话题——其境遇有点像中国足球:不说也罢,“却道天凉好个秋”!不过在这里还是很想啰嗦几句。

第一,也许4%并非遥不可及。曾经请教教育经济学的学者,得知财政性教育支出与GDP是不能简单相比的。不过对于以上数字还是可以尝试做点分析。从改革开放后1979年开始直到1991年,除1984年略有下降,按照财政支出计算,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一直保持着增长,其中1979—1982年增长最快。这一阶段能够看到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最高达到2.67,最低也在2.31。1993年之后,同样以财政支出度量,开始有升有降,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也开始表现出极大的不稳定。如此,是不是可以假设,若是从70年代末一直保持增长而没有回落,30年的时间,应该是可以达到4%的。“不怕慢,就怕站”,何况时有回落!

第二,最为困难的两个时期竟然也保持稳定甚至增长。三年困难时期明显下降,那时国民经济形势严峻,华夏大地饿殍遍野,共和国经历巨大灾难,教育经费下降是必然的。值得注意的是,从1958年到1961年,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百分比依次为4.84、4.36、4.86、7.30。1960年灾情依旧惨重,教育经费却开始回升,而1961年也不过是刚刚开始调整恢复,尚未取得明显成效,百分比却增加至7.30,超过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年度。当然,没有看到具体数字,想必未必真有多高。但这样的百分比依然透露信息:教育经费得到政府的强力保障。

“文化大革命”令国民经济濒于崩溃。彼时教育事业彻底陷入瘫痪,然而,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百分比居然也超过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大部分年份,1966年至1970年(“三五”期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3%”。1971年至1975年(“四五”期间),“我国教育事业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3%”。“文化大革命”甫一终结,“1976年至1978年,这个数字便迅速增至6.3%”。

第三,改革开放之初一直保持大幅度上升。改革开放之后,从1979年至1982年期间,是增长最快的时期。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持续大幅上升,1979年6.4%,1980年8.26%,1982年10.03%。那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国民经济迅速繁荣,虽然整体实力与后来无法相比,但足见当时党和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心与气魄。

第四,20世纪最后十年至今令人担忧。除了三年困难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经费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基本是呈现增长趋势的,从1984年之后,稳定增长被打破,下降、回落开始经常出现。

教育事业整体经费不乐观,基础教育尤其困难,教研室自然不会例外。一位地方教研员曾经这样说:“由于各地教研室的定位不够明确,地方财政也没有给教研室以足够的支持。这样,使得本来可以集中精力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教研员们在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默许下,开始了本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活动,即大量编发资料和讲义,开展各种形式的统考,以获得相应的利润来补充财力的缺口。”[20]

“事业单位的非经济化定位,使事业单位与经济发展相脱节,从而一方面使发展科技经济、教育经济、文化经济等不可能,使事业单位失去了自我生存与自我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又割断了事业与经济的内在联系,使科学技术成果等不能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事业单位全部由财政支撑,一方面,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另一方面是事业单位既没有自主支配事业经费的使用权,也没有自己独立的经费来源,从而严重压抑了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如事业单位及体制的行政性,一方面,扩大了政府的职业职能,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降低了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是政事不分,使政府职能不清,只能对事业单位统包统管,进一步增加了国家投入,而事业发展却陷入艰难。”[21]

须知,省市级教研室的教研员们是没有如今日益显赫的“公务员”身份的,也没有部分名校教师的“额外”收入,在全社会讲究市场经济的今天,要求教研员独守清贫实在不切实际。看来,关键还是在于体制,作为一个公共教育部门,教研室绝对不能够像企业一样追求经济效益,但纯粹依靠国家财政支持在目前看来仍然是不现实的。如何规范教研室的创收行为,是教研室洗脱自身,找回清白的出路所在。

[1] 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157.

[2] 教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教育大辞典(第二卷)[Z].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23.

[3] 韦伯.韦伯文集(下)[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224.

[4] 编办职能[EB/OL].http://www.bjbb.gov.cn/zzjg/bbzn,2009-05-25.

[5] 编办职能[EB/OL].http://www.bjbb.gov.cn/zzjg/bbzn,2009-05-25.

[6]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Z].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516.

[7] 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室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基[1990]013号)

[8] 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教研室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教基厅[1993]14号)

[9] 关于对部分省级教研部门教研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994]13号)

[10] 梁威等.回顾历史 把握机遇 开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新局面[A].梁威主编.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编.新时期教学研究工作的继承与创新[C].北京:同心出版社,2003:2.

[11] 冯云廷.公共事业管理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前言1.

[12] 同上,第2页.

[13] 同上,第3页.

[14] 同上,第1页.

[15] 同上,第6-8页.

[16] 《公共事业管理学》,第6页.

[17] 央视广告招标入账92亿[N].北京青年报,2008-11-19.

[18] 以上分别引自: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Z].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436、439、482、538、569、602、639、679.

[19] 代表委员“较真”4%教育支出[N].北京青年报,2007-03-07.

[20] 朱志平.教研员何以异化为“考研员”[J].人民教育,2008(9):33.

[21] 崔运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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