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学制的形成与发展

学制的形成与发展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有完整体系的学制是以现代学制的出现为标志的。随着政治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改革旧学制、建立新学制已成为必然。为此规定我国当时的学制为:初等教育。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小学,修业年限为5年,入学年龄以7岁为标准;对失学青年和成年人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

第二节 学制的形成与发展

学校教育制度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最初的学校类型比较简单,各类学校之间没有复杂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到了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才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各国学制又有了向上下延伸和向纵深发展的趋势,学校的类型更加多样,它们的关系也更加复杂。

一、欧美现代学制的类型

学制的产生是在学校产生之后,原始社会没有学校更没有学制。

现代学制是在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之后,随着现代学校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欧美现代学制主要有三种类型:

1.西欧双轨制。以英国的双轨制为典型代表,法国、前西德等欧洲国家也属于这种学制类型。这种学制是古代等级特权在学制发展过程中遗留的结果。它的学校系统分为两轨,一轨是学术教育,为特权阶层子女所占有,学校多从古代学校发展而来,各方面条件都比较优越,学术性很强,学生学习可升到大学以上;另一轨是职业教育,即为劳动人民的子弟所开设的新学校,学生在经过一定的基础教育之后,便升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从事劳动生产的技术,属生产性的一轨。两轨之间互不相通,互不衔接。这种学制显然不利于教育普及。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特权阶层的削弱,较高的学术性一轨已逐渐向劳动人民子女开放,但普通劳动者子女入学的仍然不多,原因在于这类学校学费昂贵,非劳动人民子女所能承受。只有少数优秀的学生因免费或接受资助才得以入学。但这种学术性一轨的学术水平较高,像牛津、剑桥大学等就培养出许多杰出的人才。

2.美国单轨制。美国的现代学制最初也是双轨制,但是美国的历史发展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发展不同,没有像英国皇室等那样的特权阶层;在这样的历史传统下,学术性的一轨没有充分地发展,而群众性的新学校迅速发展起来,从而开创了从小学直至大学、形式上任何儿童都可以入学的单轨制。这种学制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在形式上保证任何学生都可以由小学而中学直至升入大学。其特点是教育参差不齐、效益低下、发展失衡,同级学校之间教学质量相差较大,许多学校的水平不高。

3.前苏联型学制。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胜利后,推翻了沙皇统治,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制定了单轨制学制。这种学制又与美国的单轨制不同:首先,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学制;其次,它吸收了西欧双轨制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如职业技术学校单独设立;再次,这种学制既有上下级学校间的相互衔接,又有职业技术学校横向的相互联系,形成了立体式的学制。所以,它被称为中间型学制又称“Y”型学制。这种学制试图融会单轨制与双轨制之长,兼顾公平与效益;既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又使学术性保持较高水平。但由于课时多、课程复杂,教学计划、大纲和教科书必须统一而使教学不够灵活,特别是地域性较强的课程得不到很好的发展。

二、我国学制的产生与发展

(一)旧中国的学制

学制是学校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我国古代的学制,萌芽于西周,如最早设立的“庠、序、校”等,形成于西汉,到唐宋时期才比较完备。但由于古代学校教育不发达,所以这一时期的学制也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具有完整体系的学制是以现代学制的出现为标志的。我国的现代学制直到清朝末年才出现,至民国期间,推出四种学制,简介如下:

(1)壬寅学制。1902年,由清政府管学大臣张百熙主持首次制定了现代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虽然该学制未能实行,但从此形成了旧中国现代学制的开端。

(2)癸卯学制。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等人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这个学制体现的是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吸收了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学制形式,也保留了一定的封建科举制度的残余,该学制的最大特点是修业年限长,从小学堂至大学堂要21年,至通儒院要26年。

(3)壬子癸丑学制。辛亥革命后,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于1912年对学制进行修订,称为壬子学制,次年又陆续颁布了一些学校令,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对旧学制的改动不大。

(4)壬戌学制。1922年,由当时留美派主持的教育联合会,参照美国的“六三三制”,制定颁布了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这个学制从小学到大学比癸卯学制缩短了5年,为16年,并在小学实行四二分段,这一改革对当时的社会发展十分有利,后虽几经修改,但都没有重大变动,一直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二)老解放区的学制

上世纪30~40年代,中国共产党为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学校、文化教育机关,创立了一种新型学制。其具体特点是:

1.干部教育与群众教育并举。革命根据地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提高工农群众的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培养革命干部。与此相适应,根据地的教育就分为群众教育和干部教育,而尤以干部教育为重。在干部教育中,在职干部的提高重于未来干部的培养;在群众教育中,成人教育重于儿童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传授战争和生产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

2.学校教育的组织形式多样化,富于灵活性。为了适应战时和生产的需要,革命根据地在学校类型、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各级学校的衔接等方面都采取了灵活的政策而没有统一的要求。如群众教育的形式有冬学、夜学、半日学校、识字班等,干部教育的形式有日校、夜校、半日学校、轮训制、实习制等。

3.依靠群众办学。在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注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办学的积极性。学制除公办外,还提倡民办或民办公助。正是由于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教育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三)我国社会主义学制的建立与发展

1.1951年的学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学制:一种是老解放区的学制;另一种是国民党统治区原来实行的学制。随着政治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改革旧学制、建立新学制已成为必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10月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指出我国原有学校的许多缺陷,其中最重要的是工人、农民的干部学校、各种补习学校和训练班在学校系统中未置于应有地位,技术学校没有一定制度,不能适应国家培养建设人才的要求等。为此规定我国当时的学制为:

(1)幼儿教育。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招收3至7周岁的儿童。

(2)初等教育。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小学,修业年限为5年,入学年龄以7岁为标准;对失学青年和成年人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

(3)中等教育。中学的修业年限为6年,工农速成中学修业年限为3~4年。业余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为3~4年。中等专业学校修业年限为2~4年。

(4)高等教育。大学、专门学院修业年限为3~5年。专科学校修业年限为2~3年。大学和专门学院附设的研究部,修业年限为2年以上。

(5)各级政治学校和训练班。这个学制继承了老解放区的办学经验,吸收了解放前旧学制的合理因素,还借鉴了苏联学制的经验,是进行综合的结果。它体现了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体现了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的原则。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业余教育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形成,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2.1958年的学制改革

1958年9月,《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提出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和“三结合六并举”的具体原则。其中,“三结合”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六并举”是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并举,免费教育与不免费教育并举。《指示》明确规定全国将有三类学校: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业余学校。根据《指示》精神,全国展开了中小学学生学制改革实验。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学制改革一哄而起,一哄而散,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3.我国现行的学校系统

(1)幼儿教育(幼儿园):招收3~6岁的幼儿,进行启蒙教育,使他们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为接受小学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2)初等教育:主要指全日制小学教育,招收6岁以上儿童入学。学制为6年(有的地区为5年)。对儿童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为接受中等教育打下基础。

(3)中等教育:指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业余中学,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教育。一方面为国家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另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中等专业学校的修业年限多为3~4年,技工学校的修业年限多为2~3年。

(4)高等教育:高等学校的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各种各样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0年5月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提出,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二十字方针,即: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国民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未来十年,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将会继续深入,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或趋势: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2)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

(4)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5)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步伐。

(6)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7)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8)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9)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10)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11)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和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2)改革质量评价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中等和高等学校的考试招生制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