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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人文课程设置的历史沿革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学人文课程作为区别于小学和大学的基础教育课程,其设置在历史上较晚。在这里,我们主要介绍我国中学人文课程设置的历史沿革与当代的发展趋势。因此,古代中国开设的人文课程也是语文课程。该章程对学校的课程设置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癸卯学制”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颁布且在全国普遍实行的学制,其对中学人文课程设置的规定,确定了我国中学人文课程的基本框架。在这一长达近40年的历史时期,中学人文课程设置基本稳定。

第三节 中学人文课程设置的历史沿革

中学人文课程的设置有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传统。人类社会在学校教育出现之后,就有了人文课程的设置。最初,学校还没有小学、中学、大学之分,后来因为渐次有了小学、中学、大学的区别,相应也就有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人文课程。中学人文课程作为区别于小学和大学的基础教育课程,其设置在历史上较晚。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和提高,人文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古今中外,大体上都是如此。在这里,我们主要介绍我国中学人文课程设置的历史沿革与当代的发展趋势。

一、古代的人文课程

早在公元前2600—公元前2400年,在舜为部落首领的时代,就已开始在学校设置人文课程。相传当时已产生叫做“庠”和“成均”的学校,《礼记·王制》载:“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文献还记载当时设立了“司徒”的官职,其职责是“教以人伦”。西周成王时期,已提出“以教育德”的主张。学校既然有德育和人伦教育,自然要开设人文课程,上述“诗”、“书”、“礼”、“乐”就是当时的人文课程。到了春秋时期,孔子修“诗”、“书”、“礼”、“乐”等人文典籍,这也就为人文课程准备了教材。唐代教育家韩愈提出把“诗”、“书”、“易”、“春秋”作为人文课程的基本教材。到宋代,人文课程基本上按儒家经典“四书”和“五经”设置课程。宋代教育家朱熹主张分科教学,提出学校教育除了开设道德人伦教育课程以外,还应当开设历史、地理、军事、法学等课程,他还详细地分列了具体教学内容与相应的教材:历史按史籍、年代分设,“诸史则《左传》、《国语》、《史记》、《两汉》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朱熹把其余的人文学科归为“时务”一类,具体课程设置如下:律历、地理为一科,通礼、新仪为一科,兵法、刑统、敕令为一科,通典为一科。在中国古代教育中,语言文学的教学一直是同道德人伦教育结合在一起的,中国人文教育有一个优良传统,即教学目的要求有两个:一是培养学子的人格道德,二是提高学子的写作能力和文学才华。因此,古代中国开设的人文课程也是语文课程。在中国古代的很长一段时期,学子文章的好坏是判断学业优劣的重要标准。许多朝代的科举考试设立了“博学鸿词科”,奖励并重用有文学才华的封建知识分子。

二、近代的人文课程

到了近代,西方的先进教育思想传入中国,一些“睁眼看世界”的封建知识分子立刻接受了西方的教育思想,立志改革中国教育。在学校人文课程的设置方面,也出现了新的理念和主张。例如,梁启超主张建立“政治学院”,他的课程设置计划是:“以六经诸子为经,而以西人公理公法之书辅之,以求治天下之道;以历朝掌故为纬,而以希腊罗马古史辅之,以求古人治天下之法;以按切当今时势为用,而以各国近政近事辅之,以求治今日之天下所当有事。”其所设课程有“经学”、“史学”、“地学”、“算学”四门,其中经学就是思想政治课,史学即历史课,地学即地理课。梁启超的主张虽没有得到彻底实行,但他的教育思想对具有开放思想的封建官僚却产生了影响,例如:张之洞在广州办广雅书院,所设课程就有经学、史学、理学、经济四类;在湖北办两湖书院,设置了经学、史学、理学、文学四门课程。在张之洞的教育论著中,已出现了天文、地质、绘画、算学、方言(外国语)、代数对数、体操、化学、政治等指称课程的新名词,课程中的天文(部分内容)、地质(部分内容)、方言、政治、文学、经济都是人文课程。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中学堂章程》,规定中学设置修身、读经、词章、中外史学、中外舆地、外国文学、图画等人文课程,只是后来因故未实行。1903年,由张百熙、张之洞等人重新拟订了一个《奏定学堂章程》,时称“癸卯学制”。该章程对学校的课程设置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1904年,清政府批准颁布“癸卯学制”。在《奏定中学堂章程》的“学科科目”中,对中学人文课程设置作出了基本规定,设置了修身、讲经读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法制及理财、图画等课程。“癸卯学制”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颁布且在全国普遍实行的学制,其对中学人文课程设置的规定,确定了我国中学人文课程的基本框架。

1912年9月,民国教育部公布了《中学校令》,规定中学校以完足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同年12月公布了《中学校令施行规则》,规定中学的教学科目为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等,女子中学略有不同。1920年,民国教育部正式通令中等以下教育宜重工艺。中学教材开始采用新文学作品和译作,注重人生问题和社会问题。1928年公布《中学暂行条例》。1929年公布《高级中学暂行课程标准》,取消文理分科,同年,还公布了《中学课程暂行标准》,规定初中设置党义、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自然科、生理卫生、图画、体育、工艺、职业、科目、党童军等课程,高中设置党义、国文、外国文、数学、本国历史、外国历史、本国地理、外国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军事训练、体育、选修科目等课程。1932年公布正式课程标准。初中的教学科目为公民、体育、卫生、国文、英语、算学、植物、动物、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劳作、图画、音乐,高中的教学科目为公民、国文、英语、算学、生物学、化学、物理、本国史、外国史、本国地理、外国地理、论理、图画、音乐。1936年公布《修订中学课程标准》,减少了教学时数,修改了劳作课程,确定了职业科目的地位与时数,取消了自习时数的规定。

汪伪政府统治时期,汪伪政府在其统治区域进行奴化教育。抗战结束后,学校重新强化训育制度。从民国初年直至新中国成立前,中学人文课程设置多次因时而变,其中政治课(修身、三民主义)、国文(中国文学、国语)、历史、地理、图画等课程设置较长,童子军设置较短,其他科目也常有变化,经学(讲经读经)被淘汰得较早。在这一长达近40年的历史时期,中学人文课程设置基本稳定。

三、革命根据地时期的人文课程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江西革命根据地,各中学曾开设的人文课程有:社会发展史、红军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苏维埃建设、工人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常识、革命历史、社会常识、国语、音乐、美术、戏曲等。在抗日民主根据地时期,中学开设的人文课程有:政治常识、三民主义和统一战线、公民知识、社会科学概论、哲学、时事政策、国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戏曲等。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中学开设的人文课程有:中国革命、中国现状、社会常识、政治学、新民主主义论、政治常识、世界现状、人生观、社会调查、经济学、中国经济、国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等。

四、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学人文课程

新中国成立后,中学人文课程设置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1950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及中等学校暂行校历(草案)令》,中学人文课程开设有政治、语文、地理、历史、音乐、美术等科。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对中学人文课程设置作了进一步规范,其中初中开设的人文课程有语文、地理、历史、中国革命常识、时事政策、外国语、音乐、美术等课程,高中开设语文、地理、历史、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时事政策、外国语、制图等课程。1955—1956年,初中三年级的中国革命常识改为政治常识。1956—1957年,初中的语文改为文学、汉语两科。1957—1958年,各年级增设政治。1958—1959年,各年级增设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1959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全国第一个中学政治课大纲,规定初中开设道德品质教育、社会发展简史、中国革命和建设常识等。1964年开始,中央颁发了《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进一步统一调整了课程设置,规定初中一年级开设做革命接班人,初中二年级开设社会发展简史,初中三年级开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首次在全国使用统编教材。这样的课程设置和使用统编教材持续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为止。

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期间,中学人文课程遭到极大破坏,思想政治课变成了“运动课”、“批判课”、“语录课”,语文、历史、地理、艺术等课程濒临被取消的边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学人文课程进入全面恢复和发展的新时期。在改革开放的30多年间,我国对中学的历史、地理课程进行恢复和发展的同时,对中学思想政治课也进行了重构与力度很大的改革,通过拨乱反正,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常识的教育,并且按照邓小平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重构了中学各年级的思想政治课,以年级层次为序,从初中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依次开设青少年修养(后来改为公民)、社会发展简史、法律常识科学社会主义常识(后改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常识)、政治经济学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政治常识等课程。同时开设了历史、地理、语文、音乐、美术等传统人文课程。后来,随着中学课程改革的推进和发展,初中、高中各年级的所有政治课都被统一命名为“思想政治”课程。课程名确定之后,相关部门又对中学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进行了深入改革,通过转变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基本实现了思想政治课的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思想品德教育的同步。之后,中学思想政治课又出现了新的动向,教学目的坚持素质教育方向,教学内容呈人文化趋势,教学方法出现探究性学习走向,教学方式出现多元化趋势。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为顺应人文科学的综合化趋势,我国基础教育开始进行人文课程的综合化改革,前期的试点是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课程综合为一门社会课程,但经后来的实践证明,思想政治课不宜与历史、地理课合并在一起。其原因在于,一方面思想政治课程本身已是相当综合的课程;另一方面,思想政治课程以培养学生怎样做人、怎样正确认识和完善自我为教育教学目标,有其相对独立性,因而应当单独开设。于是,中学人文课程的综合化改革就按照本书前述的“人”与“人的世界”这种二元结构展开:以正确认识和完善自我为主要教学目标,以正确认识和善处外部世界为部分教学目标,则独立开设中学思想政治课;以正确认识和善处外部世界为基本教学目标,则开设历史与社会等课程。这标志着一种崭新的综合课程模式诞生了。应当说明的是,无论是思想政治课程,还是历史与社会课程,都是综合性的人文课程,只是思想政治课的综合化早已完成,因而早就有思想政治这门小综合课程存在,而历史与社会课程则是创新的大综合课程。2001年11月,《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指出,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初中阶段设置的人文课程主要有思想品德、语文、外语、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等课程。2003年3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规定,普通高中阶段设置的人文课程主要有语文、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等课程。这是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中学人文课程设置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国中学人文课程的设置还处在改革推进的过程中,方向是综合化,基本框架是按照“人”与“人的世界”的二元结构进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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