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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力的产生及作用机制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度力的发生以及产生作用,依赖于制度的存在以及作用的发生,分析制度力的产生机制应该首先对制度存在及运行状态进行分析。草根状态是指人们已经产生制定制度的理性意愿或已成习俗,尚未成为正式制度的状态;发育期是学校制度化的过程,是教职工和学生对制度的认识和习得过程,也是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成熟期是指制度的主体和客体相互协调、达成默契的状态;稳定期是指制度效能显现,运行相对稳定的状态。

第三节 学校制度力的产生及作用机制

一、制度化和制度安排

制度力的发生以及产生作用,依赖于制度的存在以及作用的发生,分析制度力的产生机制应该首先对制度存在及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制度的存在状态可以界定为“制度化”,制度的运行过程通常被称为“制度安排”。

制度一经产生,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属性,但它的存在方式更多的是静态的,当把制度纳入管理过程,制度便置身于动态运行中,这便是“制度化”了。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是制度作用于社会生活的第一环节,是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转化过程,是群体与组织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也是整个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序化的变迁过程。如果说习惯是制度的蒙昧状态,那么制度化则是制度的固化过程。美国社会学家伯格把制度的生成与运作理解为一个“习惯化—制度化—合法化—社会化”的过程。王海传在《论制度和制度力》一文中认为“制度化指制度的非人格化、组织化和恒定化。”我们认为,制度化是制度功能的外显和制度主体内化的有机统一,按制度化过程来分,制度化涵盖三个阶段:一是制度形成的稳固化,二是制度执行的程式化,三是制度价值的主体化。制度形成的稳固化包含制度内容的相对稳定和制度目标的相对稳固,也就是说作为文本的制度或作为思想观念的制度一旦形成以后,制度价值取向作为制度的灵魂和精髓,既抽象地凌驾在制度之上,又具体地体现在制度的各项规定之中,制度的外延和内涵同样成为不能随意更改的客观存在;制度执行的程式化是指制度通过特定的执行组织和执行方式,为确保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而设计的执行范式,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节约执行成本;制度价值的主体化指的是指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制度的价值取向逐渐成为组织或个人的共同的价值追求,所有的规范都成为人们自觉自为的行动准则。

在制度化的背景下,制度安排变成了人类社会制度管理的常态现象,是人们按照制度化的要求,依据自身价值观的需要,自觉自为地进行制度设计、制度修正、制度创新的过程。

要考察制度安排,首先要对制度的价值维度作必要的分析。制度制定的价值维度简言之就是制度制定的目的,即为什么制定制度,也就是人们制定制度的价值预期,这是研究制度安排的逻辑起点。纵观前述,先前的学者大多强调的是制度对组织和人的规范约束作用,即告诉人们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做,应该说制度的约束功能无疑是制度的本质属性,这是制度创设时的最初价值体现,也是制度经济学派从“人性的弱点”的角度来考察制度产生的必然结果。但现行的制度中,我们分明看到还有一种制度是鼓励人们应该那样做。譬如教育制度的人性假设必须是人心向善,制度的制定和安排必须有利于人性善根的培育和弘扬。因而在制度安排上要少考虑设计一些内敛式制度(惩罚约束性制度),而要多设计开放式制度(激励引导性制度)。

二、学校制度力产生机制

在制度运行的基础上,制度力将逐渐显现,从而使我们可以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研究学校制度力的产生必须同时关注制度的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从制度的主体性看,制度力表现为人的自我规定和主体性自觉的能力和水平;从制度的客体性看,制度力表现为制度对共同体成员关系、行为的协调、规约的能力和水平。只有主体和客体两方面都有效的制度才能产生有效的制度力。为了更细致解释中小学制度力的产生机制,我们从主体制度力和客体制度力两个方面来加以阐述。

所谓主体制度力是指制度力中“人”的因素,是一定的组织和个人通过制度规范自我、实现自我、甚至超越自我的内在动力,是人的力量对象化和社会化。也就说,在制度力孕育和发展中,浸润人的主观色彩,从制度力形成的全过程来看,时时处处留下了“人”的痕迹,是“人”知情意行的外在显现:制度安排是组织和个人的理性选择,制度化是组织和人的自我规定和约束,是“人”意志化的结果,制度实施依赖制度主体对制度的认知程度,也就是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程度,制度效能则体现组织和个人的价值取向,是“人”的愿望的外传体现。中小学制度力是学校所有成员共同孕育、共同实践、共同维护的过程。管理者、教职工、学生都是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遵守者,不能完全割裂他们的制度角色。学校管理者只有积极鼓励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学校制度的建设上来,提高他们的认知程度和自觉程度,使制度规范内化为他们自觉的行为习惯,中小学制度力才能显著提高。

客体制度力是制度对组织和个人规范和约束能力,是制度的内在秉性,是制度一经出现就依附在其身上的威慑力和强制力,同时也体现在组织和个人对制度的敬仰和依附程度。一个学校制度内在的约束力,其影响因素有很多,如制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学校愿景、是否有悖于学校传统习俗;制度表述是否缜密;制度体系是否完备(除了实体制度,是否有程序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做到义务和权利的对等;通过强制力执行是否符合客观现实,是否可行,而不是天上的制度、神仙条款,等等。客观制度力主要来源于制度品质。

把中小学制度力简单地理解为主体制度力和客体制度力还是不全面的,因为制度力还有赖于两者的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因此,我们把学校制度力产生机制表述为:学校制度力产生的机制,是将群体意志上升为学校意志,再通过组织程序加以表述并实施,从而规范个体行为,内化为个体习惯,形成学校制度文化的过程。

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苦卓绝的过程。有的研究者把这个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萌发期;(2)成长期;(3)成熟期;(4)发扬期。[15]根据中小学制度力的“生成性”特点,我们把中小学制度力形成过程分为孕育期、发育期、成熟期、稳定期。孕育期是制度处在草根状态时的制度力情态。草根状态是指人们已经产生制定制度的理性意愿或已成习俗,尚未成为正式制度的状态;发育期是学校制度化的过程,是教职工和学生对制度的认识和习得过程,也是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成熟期是指制度的主体和客体相互协调、达成默契的状态;稳定期是指制度效能显现,运行相对稳定的状态。

三、学校制度力的作用机制

学校制度力的现实表现是我们考察制度力作用机制的抓手,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制度力在组织建构、价值认同、鼓励激励、文化熏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设一所完整意义上的学校,必须先有一套办学规程,在学校运行过程中,也必须依赖制度支持,组织建构功能是制度力的基本功能。学校愿景是共同价值观的产物,教职工和学生在制度力的引领下,形成对学校的共同价值期待,围绕“学校可持续发展、教师专业化成长、学生终生发展”的制度理念,进行制度建设,完成对制度力的理性建构。鼓励激励是由中小学制度力的先导性特点决定的,学校通过人文化的制度设计,让广大教师和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潜能,获得全面健康的发展。德国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指出,人与动物虽然都是生活在同一个物质世界之中,但人的生活世界完全不同于动物的自然世界,因为人的生活根本特征在于:他总是生活在“理想”的世界,总是向着“可能性”行进。制度就寄予了人们这样的“理想”。学校制度的激励机制,是指其对师生“理想”行为的鼓励和奖进,它通过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鼓励什么或压抑什么的信息传达,借助强有力的监督执行,从而规定师生行为的方向,改变师生的偏好,影响师生的选择。当学校制度内化为教师和学生的行为方式时,制度就成为了一种文化形态。熏陶浸润,潜移默化,让人们在制度文化的感召下,由自然的人转变为制度的人,组织的人。

为了全面了解中小学制度力的作用机制,我们还可以通过与学校文化力、学校创新力进行比较研究。

1.制度力与文化力

王亚平在《学校文化是系统工程》一文中指出:学校文化由观念系统、制度系统、物化环境系统和文化活动系统构成。从广义的文化概念来说,制度文化从属于文化,是文化的一种。本文所探讨的制度是学校成员所共同遵守的规则,是正式的学校制度。而文化是指隐匿在人们内心的精神观念,是学校文化中的观念系统。制度和文化还是有许多不同的:首先,制度的内容非常确定,它总是以条文的方式把人们的行为规范加以表述出来,意义明了,概念准确。而作为精神观念的文化,其内涵具有模糊性,“要理解和解释文化就必须乐意接受这种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其次中小学制度力和文化力作用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异,制度力带有强制的色彩,它要求执行者严格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准确而完整地对组织和个人进行刚性的管理,实现其约束机制。而学校文化更多的是如影随形地作用于个人,它像水渗入土壤一样以浸润的方式让人接受,从而产生影响,成为塑造人们精神观念的强大力量,就像人“永远走不出自己的皮肤一样”,教师和学生不得不接受学校积淀的文化体系并深受影响。再次,中小学制度力和文化力作用范围也不同,一般来说,制度力的约束里体现在局限的组织范围内,有一定的地域和时间界限,也就是说中小学制度力只能在一定时段一定区域对师生发生效力。而文化力则是无孔不入,它无时无地不在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人,影响人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态度。第四,中小学制度力和文化力的作用后果不同,简单说,制度力作用是显性的,是可以在短时间见成效,而文化力作用是隐形的,需要长期的浸润,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方式。第五,文化是组织建构中最稳固的意识形态,而制度往往是最薄弱的环节,学校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而学校文化是在学校办学过程中慢慢积淀下来,形成一种比较稳固的意识形态,并外化为师生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学校文化不会轻易发生变异,因而文化的建设是个漫长的过程。学校文化的基础和抓手是制度建设,通过合理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影响学校的校风和学风,进而培育学校文化。学校制度是实现学校文化塑成甚至整体变革的决定力量。在当今的学校管理中,由于学校制度的缺失或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学校文化混乱的现象大量存在,“潜规则”“暗箱操作”等像毒素一样污染学校文化。学校制度作为可读可操作的学校文化形式,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牢牢把握其价值取向,一个价值偏离学校本质的制度,是对学校文化的戕害,反之,只有符合师生的心身全面发展、激励师生创造精神的制度,才会促进学校文化的发展甚至会内化为学校文化。

2.制度力和创新力

江泽民同志曾多次强调:“无论从世界的发展变化还是从国内改革和建设的要求看,我们都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意加速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创新”;“面对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必须在全国兴起一个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高潮,必须坚持创新、创新、再创新”,而“这对于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至关重要的。”[16]创新是时代进步和发展的主题。教育创新与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同样重要,教育创新是其他创新的基础。中小学创新力大小取决于学校是否具有富有创新的机制体制,创新力的培育主要是通过学校富有个性的创新实践,考察中小学创新力现状关键看学校的创新主体(教师和学生)是否具有创新思维、创新习惯、创新能力。我们认为,学校是否具有创新性制度是学校是否具有创新力的前提条件。第一,中小学制度力体系是培育学校创新力的土壤。肥沃的制度土壤催生创新的花朵,一套优质的制度体系蕴含了丰富的创新因素,为创生学校创新力体制机制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从教育的本质看,教育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可持续的发展,学校制度必须围绕教育的本质要求,这是促进教育主体——师生的创造力全面释放的基础条件。第二,中小学制度力的激励机制能激发师生的创新欲望,鼓励师生的创新实践,开发师生的创造潜能,学校制度必须为师生的创造性劳动提供保护和服务。好的中小学制度力体系就是能够把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制度促进创新,就必须使广大教师和学生形成长期、稳定的创新预期。第三,制度创新是不断提高中小学创新力的不竭动力。学校制度总是处在不断变化和完善的状态,不断剔除不利于创新甚至落后腐朽的制度,不断创设富有创新色彩的制度,是学校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制度创新”原本是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指在竞争的环境中,创造出新的经济行为规则或“游戏规则”,以减少交易费用。学校是培养人的场所,“制度创新”必须有利于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和凸显,必须与学校进步和发展步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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