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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游戏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情况下,研究者主要是通过分析游戏行为的目的、动机、手段等行为构成要素概括游戏的基本特征。纵观国内外学者对游戏基本特征的分析,在学术界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游戏的特征表现为内部控制,而工作的特征表现为外部控制。因此,可以根据对游戏性质划分的不同维度对其特征进行分析。

第二节 学前儿童游戏的基本特征

游戏的特征是游戏本质属性的表现,要正确把握游戏的概念,必须把握游戏的基本特征。对游戏的基本特征分析和概括的角度不同,对其意义的理解也不同。一般情况下,研究者主要是通过分析游戏行为的目的、动机、手段等行为构成要素概括游戏的基本特征。纵观国内外学者对游戏基本特征的分析,在学术界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因此,对游戏特征的把握取决于研究者站在哪个角度对其进行分析理解。

一、国外学者对学前儿童游戏特征的分析

国外的学者从游戏的动机、手段、目的等行为构成要素来概括游戏的特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外学者对游戏的特征的概括可列举如下:[9]

1.纽曼的游戏特征“三内说”

纽曼(Neumann,1971)提出用控制(control)、真实(reality)和动机(motivation)这三种指标来确定一种活动是不是游戏,因此,游戏的特征概括为内部控制、内部真实、内部动机。

(1)控制

控制可分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所谓内部控制是指自己所从事的活动是由自身的内部因素控制的;所谓外部控制是指自己所从事的活动是由外部复杂且难以预料的事件所主宰。游戏的特征表现为内部控制,而工作的特征表现为外部控制。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不是完全的内控或完全的外控,是根据其程度不同而区分的。当游戏者一个人在进行游戏时,其内控程度大,几乎是由游戏者本人来控制游戏活动的进行。当游戏由别人参与时,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相互作用,外控程度逐渐扩大,控制由内部控制向外部控制移动。

(2)真实性

从游戏活动与现实的关系上来区分它与现实生活相符的程度。游戏活动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的事件,如吃饭是我们生活中的事件,但是用游戏材料来代替餐具来假装吃饭的这一活动则是游戏。这种活动在旁观者看来是“假”的事件,但在游戏者看来却是真实的表现“吃饭”这一生活事件的全过程。因此,在游戏者看来游戏活动是一种内部真实的活动。游戏特征是虚构或想象的,但是游戏者的表现行为却是内部真实的。游戏者所表现的游戏行为是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的,因此,幼儿的游戏是再现现实生活中的事件,它是真实的现实生活的某种反映。

(3)动机

动机可以分为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所谓内部动机是指活动本身来自于活动主体自身的需要;所谓外部动机是指活动本身是由他人的直接要求引起的。游戏行为是受内部动机支配的行为,但实际上很少有某种活动是纯内部动机或纯外部动机。

可以说,游戏活动从内部控制到外部控制,从内部真实到外部现实,从内部动机到外部动机之间构成了一个行为的连续体,游戏和工作正是这一行为连续体的两端,许多行为在这一连续体上找到自己相应的位置。

2.克拉思诺和佩培拉的游戏四因素说

克拉思诺(Krasnor)和佩培拉(Peplerp)于1980年将游戏行为划分为以下四种特征或四种因素:

(1)灵活性(flexibility):指游戏活动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多变性。

(2)肯定的情感(positive affect):指游戏者的情绪体验总是快乐的,笑容是这种肯定情感的标致。

(3)虚构性(nonliterality):指游戏总是带有想象的因素。

(4)内部动机(intrinsic motivation):指游戏不受外部规则或社会性要求的制约,游戏者是为游戏而游戏,玩即目的。

要判断它是否是游戏活动主要看它是否具有以上四种因素,如果同时具备这种因素我们将其看作是“游戏”,即图3-1中的阴影部分。

img4

图3—1 游戏四因素模式图

3.加维的游戏行为五特征说

加维(Catherine Gervey,1982)提出游戏行为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1)游戏是令人愉快的、有趣的活动,即使有时并不一定表示出快乐,但游戏者仍然作出积极的评价。

(2)游戏没有外在的目标,游戏的动机是内在的。游戏更多的是一种获得愉快的体验的手段,而不是为了某种特别的目的而努力。从功利的角度来分析,游戏本身是非生产性的。

(3)游戏是自发自愿的,它是非强制性的,由游戏者自由选择。

(4)游戏包括对游戏者的积极约束。

(5)游戏与非游戏之间有着某种系统性的联系。

4.克罗伊斯的游戏行为六特征说

克罗伊斯(Roger Caillois)认为游戏行为具有以下六个特征:

(1)自由:游戏不是被迫进行的,否则游戏就失去了吸引力和快乐的性质。

(2)松散:游戏不是精确的,没有事先预定的限制。

(3)易变:没有预定的进程或结果,游戏者具有随机应变的自由。

(4)非生产性:从游戏开始到结束,不增加任何生产的物质或任何新因素,除去物品在游戏者之间的转移和变化。

(5)由某种规则和玩法所支配:这种规则代替了通常的法则,而具有独特的新的意义。

(6)虚构的:游戏者清楚地知道他在经历着真实的情况,甚至是与日常生活截然不同的虚构的情况。

5.鲁宾等的游戏行为的六倾向说

鲁宾等(Rubin et al,1983)认为游戏活动具有以下六种倾向:

(1)内部动机:儿童游戏是因为他们想游戏,而不是饥饿等生理内驱力的作用,也不依从于来自外部的社会要求,或因为要得到游戏之外的奖赏。

(2)对手段的注意:游戏行为是自我发动的而不受外部的诱惑或要求的驱使。幼儿对游戏本身所吸引,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游戏的结果上。

(3)我能拿它做什么:游戏不同于探究。探究是“这个东西有什么用途?”,由物体本身的特征来控制它的作用。而游戏是活动者自己控制的,游戏材料的选择是由游戏者自己来决定,并结合物体与游戏材料的关系来决定“它来做什么”。

(4)想象或虚构:游戏是想象的或假想的行为,游戏行为不同于工具性行为。游戏者在游戏中可以通过把物体假装当作其他东西从而发现它的潜在意义,同时,游戏者有清楚的“这不是真的”“这是跟你闹着玩呢”的意识。

(5)规则来自游戏的需要:游戏是有规则的行为,但这种规则不是来自游戏之外,而是由于游戏的需要,由游戏者自己制定或自愿执行的。

(6)游戏者积极参与:游戏者总是积极参与活动,与材料和人相互作用。游戏区别于闲逛和无所事事。

除此之外,鲁宾认为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能导致游戏行为的发生,因此,游戏的背景应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游戏者熟悉的环境(包括人和物)。一成套熟悉的玩具或其他能够引起儿童游戏兴趣的材料以及儿童熟悉的伙伴。

(2)儿童能够自由选择。儿童与成人之间通过言语、姿势或惯例规则建立一种协议或默契,在有限制的范围内儿童可以自由地选择他们希望玩的东西。

(3)成人的干预减少到最低限度。

(4)舒适、安全、友好的心理气氛。

(5)身心放松、机能状态良好。儿童没有任何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压力(如饥饿、疲劳、疾病等)

以上是国外学者对游戏特征的分析和概括,他们都采用了把游戏与非游戏活动相对比、分析的方法。但是游戏与非游戏的区分并不是依照游戏背景和游戏者是否愿意来区别的,更多的时候游戏者是愿意的但它却不是游戏,或者游戏活动在此时是游戏但在彼时却不是游戏。因此,对游戏与非游戏的区分并不能简单的罗列其特征,更重要的要从游戏活动的整个过程来分析。游戏与非游戏之间应该看作是互相可以转化的连续体,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地方,游戏可以转化为非游戏;同时,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地点,非游戏可以转化为游戏。

二、我国学者对学前儿童游戏特征的认识

根据我国学者对游戏活动的研究和经验,结合游戏的本质特征,游戏应该是反映幼儿现实生活的活动,它应该是幼儿喜欢的、主动的、自愿参与的活动。因此,可以根据对游戏性质划分的不同维度对其特征进行分析。

(一)根据游戏与学习活动和劳动的区别来分析游戏的特征

所谓学习是指由练习或经验引起的行为的相对持久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主体与他周围的环境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排除由成熟或先天反应倾向所导致的变化。[10]学习是通过练习而获得,并与环境相互作用,其特征主要突出练习与环境对学习主体的重要作用。而劳动是创造物质财富的手段之一,它同样是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但是主体通过劳动不会有相对持久的变化。学习和劳动都是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它们的客体与游戏的客体有着本质的联系,即都是在环境中获得发展。但是,游戏是主体在环境中自主自愿,并伴随着愉悦的心情来获得经验,而非对其进行练习,因此,游戏与学习和劳动是有区别的。

1.游戏是幼儿自主自愿的活动

游戏的本质属性是主动性,它是由幼儿的内部动机产生的。学前儿童正处在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骨骼和肌肉都日趋健壮,体力也逐渐强壮,手的小肌肉动作也开始发展,逐渐可以进行手的操作活动。思维和想象逐步发展,并能用语言和他人进行交往。他们独立活动能力增强,对活动产生兴趣。在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同时,他们有活动的需要,有与人交往的需要,有认识周围世界的需要,有操作物体反复练习的需要。这一切需要游戏可以满足。游戏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它是一种比较松散的、自由的、轻松的活动,符合幼儿心理需要。而且游戏是由内部动机诱发的,是幼儿的直接需要而产生,没有外部强加的因素。因此,游戏可以使幼儿全身心地投入,并积极地参与其中。幼儿高级神经活动的过程,兴奋强于抑制,并且高级神经系统和身体其他系统还不健全,易于疲劳,因此游戏适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游戏是随意性强的活动,幼儿有支配游戏时间的权利,在他们感到疲劳或不想进行下去的时候,他们有权停止游戏的进行。从儿童的认识过程来看,幼儿的认知特点是具体形象性、不随意性和情绪性。而游戏是以具体形象为主的活动,游戏中有玩具和游戏材料,有具体的动作。游戏内容和形式丰富多彩,灵活易变,幼儿进行游戏时乐此不疲,他们喜欢这种自由自在的活动。

2.游戏是在假想的情景中反映周围生活

幼儿的游戏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它来源于社会生活。因此,游戏的种类、内容与玩法会受到时代、社会、文化、地域、风俗习惯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影响。幼儿进行游戏行为时所反映的是对现实生活的模仿,但在模仿中又带有想象和创造。他们通过游戏将日常生活中的人和事再现出来,并通过他们的想象在游戏中创造新的形象。幼儿渴望进入成人的生活世界,虽然成人世界和儿童世界只有一屏之隔,但是在现实中却是遥不可及。游戏能够将幼儿带进假想的成人世界,幼儿在游戏中可以尽情重演成人世界的活动。他们不受成人的约束,不受时间和具体条件的限制。任何一种游戏材料都可以赋予其无限的想象,并根据游戏的需要和游戏材料的特征改变其原有的用途而运用到游戏中去。游戏材料经幼儿的想象可以有多种用法,他们在游戏中以真诚的情感投入其中,体验游戏中的成人生活。

3.游戏没有社会的实用价值,没有强制性的社会义务,不直接创造财富

工作或劳动是有明确的目的性,它要求按照客观实际,严格地遵守操作方式,生产有社会实用价值的财富。而游戏是一种娱乐活动,它没有强制性的社会义务,没有实用的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创造社会财富,它不在于外部的目的,而在于本身的过程,游戏行为是他们达到愉悦情绪的一种方式。要说游戏的目的那就是让幼儿通过游戏学会关心他人,理解他人,并在游戏中锻炼意志力,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幼儿的兴趣在游戏的过程中,幼儿不会因为最终的目的而忽略游戏过程。

4.游戏伴随着愉悦的情绪

游戏是自由的活动,是非强迫性的。幼儿在游戏过程中是愉悦的、快乐的情绪特征,他们在游戏中能够获得满足感和自豪感。幼儿参与游戏活动是积极的,他们在游戏中也是伴随着愉快的情绪。游戏活动是幼儿自己控制所处的环境,在游戏中尽量施展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的愿望,释放自己的情绪,他们在游戏中能够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游戏中没有需要达到的目标,幼儿没有任何压力,因而减轻为达到目标而产生的紧张,耗费精力小,幼儿在游戏中感到轻松、愉快。因此,整个游戏过程对幼儿来讲是愉悦的过程。

通过上述对游戏与学习、劳动的区别来分析游戏的特征,我们可以对游戏与非游戏的辩证关系作如下概述:

1.愉快中有严肃

游戏是幼儿在愉悦的情绪下进行的活动。在游戏中幼儿感受积极的情感,满足着内心的种种体验,在游戏中寻找轻松和快乐。按照一般逻辑来推理,游戏性是对立于严肃性的,工作的性质是严肃的。但是在游戏中有着严肃性的一面。有些规则游戏是以严肃的方式进行的,如棋牌类游戏和球类游戏。幼儿在进行此种游戏时,表情严肃,深情紧张。在进行游戏时带着一种专注,一种痴迷的状态。在角色游戏中,幼儿扮演的角色其认真程度就像现实中的人和事。由此可见,游戏是一种轻松愉悦的活动,但不排斥游戏中有类似工作的严肃表现。

2.重过程又重结果

游戏本身是不受外部强制的目的所控制的,幼儿在进行游戏时感兴趣的是游戏的过程。当问幼儿“你为什么玩这个?”时,他们的回答都是“好玩呗”、“有意思”等,从幼儿的回答中可以分析,幼儿是在体验游戏的过程,体验游戏中的快乐。游戏的过程是幼儿情绪情感的体验过程,就游戏本身来说这种愉悦的情绪情感的体验就是游戏本身所追求的结果。幼儿进行游戏活动就是为了“好玩”、“有趣”、“高兴”,他们在过程中追求快乐的情绪体验,这就是一种既重结果又重过程的表现。

3.自由中有规则

游戏是一种自由的活动。它不完全受控于活动的目的,幼儿在游戏中可以控制游戏的进展,选择游戏主题,参与游戏规则的制订。游戏在自由中又有规则约束,这种规则是幼儿自己协商制订,是幼儿自愿遵守的规则。如结构游戏、棋类游戏、球类游戏等,幼儿按照规则的要求进行游戏,控制着违背规则的行为。游戏规则的制订是满足幼儿自身的需要,不具有外来的强迫性,是游戏者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自愿的接受的。因此,对游戏本身来说,它是一种自由的但却蕴涵着规则的活动,这种自由体现为幼儿自由自主的活动,对规则自觉自愿的遵守。

专栏3-2

儿童游戏规则分析

规则是游戏的核心和灵魂。游戏过程就是游戏规则的运用。游戏规则划定了一条边界,在此,游戏与非游戏、一种游戏与另种游戏相区分。另一方面,在儿童游戏过程中,规则始终是流变的,并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规则。儿童总会在规则的执行中对规则加以适宜的变形与改造,因此,在游戏过程中,游戏的边界、游戏的规则处于不断的生成之中。

(一)规则的制定:谁为游戏立法

对儿童世界的游戏规则进行追溯的话,根源恐怕在成人世界。一方面因为儿童所生活的世界就是一个成人文化占统治地位的世界,儿童游戏世界的规则其实只不过是成人的一种先在规定;另一方面儿童在其游戏世界中担当和模仿的多是成人世界中的角色,游戏必然会按照成人社会的规则来进行。由此可见,在游戏活动里,儿童不是在模仿和再现自己的生活,而是在模仿成人的生活。

当然,尽管游戏规则从其本源来讲多为成人预先设定,但儿童是规则的执行者,也就具有使规则变形的力量。

在执行成人规则的过程中,儿童总会替自己立言,生成一些新规则。游戏的魅力正在于这些规则,儿童参加游戏的部分乐趣也就在于遵守这些规则。

(二)规则的执行:通过被主宰获得主宰

规则具有强制性与限定性,它必然会束缚人的行动自由,正所谓谁不遵守规则,谁就是游戏的破坏者。规则既有如此的强制性,为什么游戏的特点又往往被人们理解为自由、自愿呢?游戏者又为什么那么心甘情愿地为规则所限制呢?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游戏者通过被主宰而获得主宰感。

(三)规则的演化:寻求合法化

不同的游戏时间、不同的游戏空间、不同的游戏同伴都可能导致对游戏规则的突破和游戏边界的创生。

然而规则的突破是一回事,规则的合法化过程却是另外一回事,儿童可以通过自身游戏的不断传播来扩大影响,但在幼儿园的幼儿却不得不依赖教师来将其突破的规则重新合法化,否则就会被斥为破坏规则而被逐出游戏。

【资料来源】:王海英.解读儿童游戏——基于社会学的分析视角.学前教育研究,2005(9)

4.假想中的现实

游戏是假想的活动,但它又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游戏活动从属于现实,游戏中的情节都是幼儿对生活现实的反映。幼儿在生活中积累的经验再现到游戏中去,通过游戏来反映他们对成人世界的渴望。幼儿积累的经验越多对游戏情节的设计越复杂、逼真。游戏对现实的反映是被概括了的现实,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具体的某人某事,而是对整个这一角色和事件的特征进行概括,从而反映到游戏中。幼儿在游戏中对这些现实生活的概括是根据他们的经验和兴趣,通过想象将现实改造成符合他们意愿的假想情节。因此,游戏中的假想情节与现实生活中情节被幼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得他们对游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乐此不疲地玩着。

5.练习中有探索

游戏是一种活动,是对已有知识技能的运用和对新的知识技能的练习。幼儿在运用游戏材料时,有对其不熟悉的,也有对其熟悉的。对一个不熟悉的物品所进行的操作就是在掌握它的性能和用法,这对幼儿来说是一种探索和尝试。游戏的过程不仅是对已有知识的掌握和练习,同时也是对新事物的探索。幼儿进行游戏的水平也会在探索中提高。在游戏的过程中,幼儿从未知到已知,再从已知到未知,如此反复,在经验中不断创新和发展,正如维果茨基所说:“游戏可以创造最近发展区”。幼儿通过游戏中的探索和练习其游戏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因此,游戏是一种既有练习又有探索的活动。

(二)从游戏可以观察的外显行为来分析游戏的特征

在游戏中,幼儿通过许多外显因素来表达他们的情绪情感,通过游戏者在游戏中的表情、动作、角色、言语、材料(玩具)等外显行为来分析游戏的外部特征。

1.表情

通常我们用表情作为一项外在指标来判断一种活动是否是游戏。皮亚杰曾用微笑来作为游戏发生的标志,用以区分探究和游戏。当婴儿偶尔碰到绳子而带动了摇篮上的摇铃,他最初的表情是严肃的,这可以认为是他的一种探究行为。经过反复尝试几次后,他理解这种情景之后,就开始用摇铃作为他娱乐的工具,表情也由严肃变为愉悦,这时游戏开始了。在幼儿园中出现幼儿追逐嬉闹时,常常脸上露出一种笑意,我们称其为“玩相”。这种“玩相”使得幼儿传递给同伴的信息是:“这不是真的,我在跟你闹着玩呢。”“我们这是在玩呀,是假装的。”幼儿在进行游戏时不一定总是在笑,有时候会伴有严肃的表情,比如在游戏中要扮演一名哨兵的角色,幼儿的表情是严肃而又认真,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因此,幼儿游戏的表情不只一种,而是由多种表情构成一个正向的情绪连续体。无论是专注认真的表情还是微笑嬉闹的表情,都表明幼儿在游戏中处于一种积极主动地活动状态,而不是消极被动的状态。这一点是我们区别于“无所事事”“闲逛无聊”等消极被动状态的关键。

2.动作

游戏中,幼儿对游戏材料的使用往往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对物体的使用,他们对其不采用常规的使用方法,而是自己的意图和想法来使用。而且幼儿在游戏中重复某一种动作,例如开汽车,幼儿一直重复开车的动作,由此我们可以判断他们在玩。除此之外,游戏动作具有个人随意性,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对待同一个事物;同一个人第一次用这种玩法,第二次就会用另外一种玩法。可见,游戏中的动作有非常规性、重复性和随意性。游戏动作的非常规性和随意性使得游戏动作丰富多样、灵活多变。

3.角色扮演

角色扮演是儿童以自身或他物为媒介对他人或他物的动作、行为、态度的模仿,是一种象征性的动作。我们判断幼儿是否游戏时是通过他们在模仿别人的行为或动作,并在游戏中逼真的表现出来。角色扮演是我们判定幼儿是否游戏的重要外显动作。因此,角色扮演是一种特殊的游戏动作。

4.言语

幼儿在游戏时不但伴随有动作,而且有言语。幼儿在游戏中的言语时我们判断他们是否在游戏的外显行为之一。幼儿在游戏中的言语通常有:“我们来玩过家家吧!”“这个不是这样玩的。”“这是我的汽车。”“准备好了吗?笑一笑,好了,你明天来取相片。”这些言语是幼儿在游戏中常用的,其功能是提议、解释、协商、表达、申辩、维系与支持情节的发展等。还有在游戏中的独白言语。注意倾听幼儿的言语,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幼儿是否在游戏以及其游戏的水平和状况。

5.材料

幼儿在进行游戏时往往依赖于具体的游戏材料或玩具。研究表明,幼儿的年龄越小对游戏材料的逼真性程度要求越高。游戏材料是幼儿进行游戏的工具,有无游戏材料也是人们判定幼儿是否游戏的又一指标。幼儿在游戏中赋予游戏材料一定的意义,将游戏材料“假装”当作游戏情节中的某一物体使用。因此,幼儿对游戏材料的非常规意义的使用是游戏的又一特征。

(三)从幼儿进行游戏的动机和体验来分析游戏的特征

游戏构成的内部要素是游戏行为发生的内在依据,它包括游戏者的动机和体验。游戏者的动机和体验是表明他们是否游戏的又一表现。

1.游戏的动机

动机是推动人们去活动的心理动力,对幼儿“为什么去游戏”的解释来看,多数理论认为是幼儿自身的一种内在动力驱使他去进行游戏活动。因此,动机是驱使幼儿进行游戏的内部动力,也是解释游戏内部特征的依据。

(1)内部动机

幼儿的游戏行为是在内部动机的驱使下进行的,是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要求。幼儿进行游戏活动是自愿的,是“我要玩”而不是“要我玩”,是幼儿驾驭游戏,而不是游戏驾驭幼儿。从幼儿的内部动机来看,游戏应当是幼儿主动、自发自愿的活动,而非外力的强加和催促。

(2)直接动机

根据动机与目的的关系,活动动机可以分为直接动机和间接动机。游戏的动机是直接动机,也就是说,对幼儿来讲玩就是目的,游戏过程本身就是目的,在这一过程中幼儿得到某种满足感。因此,游戏不是“无目的”的活动,而是“目的在自身”的活动。他们追求的是一种游戏中的愉悦和满足。

(3)内部控制

游戏活动是受内部动机和直接动机的支配,没有来自外部的要求和压力,因此幼儿可以控制游戏的过程和方式,是幼儿独立自主进行的自由活动。在游戏中幼儿自己决定玩什么,怎么玩,和谁玩,游戏材料怎么使用等,而不是按照外部的要求和规则来玩。游戏本身的规则是经过幼儿自己协商制订的,具有自觉的自我约束行为。

游戏的动机决定着游戏活动的外部行为特征。正是游戏的内部动机、直接动机和内部控制使得儿童积极主动的投入到游戏中去,在游戏中体验快乐。

2.游戏性的体验

幼儿作为游戏的主体,在游戏的过程中必然产生对游戏活动的主观感受和内心体验,它影响着幼儿对游戏的态度(如积极还是不积极)和评价(喜欢还是不喜欢),这种在游戏中产生的主观感受和内心体验就是游戏性体验。游戏性体验是幼儿在游戏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游戏的外部行为特征和动机特征都是外在于游戏者行为的一种表现,是可观察、判断和解释的一种行为。而游戏性体验是游戏者内在的一种活动,是游戏者自身的体验。正是因为游戏者有了愉快、自由、自主的内心体验,他们才会喜欢游戏,才会乐此不疲地反复进行游戏活动。游戏活动的特征体现关键是看幼儿能否把这种游戏活动看作是游戏性体验。游戏性体验的情绪特征是正向的,幼儿表现出的是喜悦、愉快,它对幼儿身心发展起着积极的强化作用。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正向的游戏性体验,幼儿的身心需要在游戏中得以满足,游戏也就体现出它的内在价值。

小 结

本章重点分析了游戏本质观的演变及科学本质观的建立,并通过对游戏本质的研究,阐述了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对游戏特征的分析。

从游戏本质观的演变来看,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文化学意义上的本质观、生物学意义上的本质观、社会学意义上的本质观。文化学意义上的本质观从分析词源来解释本质观,对本质的理解仅从字面意义上来探讨。生物学意义上的本质观将游戏看成是一种本能或本性,认为游戏是幼儿天生就有的。社会学意义上的本质观对游戏理论的探讨逐渐倾向于人的社会性特质,并将人的游戏和动物的游戏区分开来。游戏的社会性本质观彻底批判游戏本能论,认为人是社会的产物,幼儿的游戏离不开社会对其的影响,把幼儿游戏看成是儿童社会性活动可以看到人的发展的本质含义。游戏的社会性本质观不仅可以满足幼儿的生理需要,而且可以满足幼儿的社会心理需要。

从游绕本质观的演变历程来看,对游戏本质观的探讨虽然逐渐趋于考虑幼儿的生活世界,但仍停留在表层。因此,建立科学的游戏本质观——主体性本质观是正确认识游戏价值的重要途径。把游戏看作是幼儿的主体性活动,主要强调了幼儿在游戏行为中的内部的主观体验和感受,并充分体现了幼儿能够驾驭和控制游戏活动对象和游戏过程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表现。游戏的主体性本质观既肯定了游戏的社会性本质,同时赋予游戏精神特质,让游戏因为有“人”而变得充满灵性。

游戏的特征是游戏本质属性的表现,要正确理解游戏的概念,必须把握游戏的基本特征。国外学者主要从游戏的动机、目的、手段等行为构成要素来分析游戏的基本特征,主要有纽曼的游戏特征“三内说”;克拉思诺和佩培拉的游戏四因素说;加维的游戏行为五特征说;克罗伊斯的游戏行为六特征说;鲁宾等的游戏行为的六倾向说。国内学者结合游戏的本质特征根据游戏与学习和劳动的不同、游戏与非游戏的辩证关系、游戏可观察的外显行为和进行游戏的内部动机和体验来分析游戏的特征。

【学习评价】

1.名词解释:主体性;动机;游戏性体验。

2.试述游戏本质观的演变过程。

3.试述建立游戏主体性本质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4.简述游戏特征的“三内说”。

5.简述鲁宾对游戏特征的分析。

6.简述国内学者对从游戏与非游戏的辩证关系上对游戏特征的分析。

7.游戏既重过程又重结果,请你结合教育实践谈谈你的看法。

【注释】

[1]转引自石中英著.教育学的文化性格.山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84页

[2]刘焱.儿童游戏的当代理论与研究.四川教育出版社.1988年5月版.第19页

[3]黄人颂主编.学前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235页

[4]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第二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18页

[5]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5年版.第500页

[6]彭海蕾.幼儿园游戏教学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69页

[7]刘焱.幼儿园游戏教学论.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年11月版.第91页

[8]彭海蕾.幼儿园游戏教学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75页

[9]刘焱.儿童游戏通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44页

[10]邵瑞珍主编.教育心理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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