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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年)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县区政府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扶持薄弱学校建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延安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

(延政办发〔2012〕100号,2012年7月11日)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1〕11号)和省教育厅与市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统领,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间的办学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以县为主

县区政府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扶持薄弱学校建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分步实施

各县区要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尊重教育规律,在保证完成教育发展总体目标、改善提升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突出重点

以改造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均衡发展。以教育重点项目为抓手,认真实施“两基”巩固提高、寄宿制办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校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促进公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立现代教育理念,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强化质量意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内涵式发展,努力提高教育整体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宝塔、延川、志丹、吴起、甘泉、洛川、黄陵、安塞、延长9个县建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县区;到2020年,子长、富县、宜川、黄龙4个县建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县,全市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从2012年开始,2020年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各县区要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教育质量要素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优先安排教育项目,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解决教育问题。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有效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大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择校”、“大班额”等问题。

(二)加大教育投入,健全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投入政策,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大幅度提高义务教育占教育总投入的比重,合理调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结构,统筹义务教育资金和项目,建立起责权一致、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投入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县域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逐年提高。

(三)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收拢农村中小学布点和推进城镇学校新建、改扩建为主线,以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妥善处理利用闲置校舍资源,不断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各级教育、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要统筹规划实施城区学校建设,保证学校增容建设用地,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教师配置、校舍建设、条件装备和后勤设施。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对口支援,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促进薄弱学校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新布局,全市6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颁标准;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颁标准。

(四)加强骨干教师体系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全员聘任,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待遇,建立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的奖励制度。各县区财政要列支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全额列入预算,建立教师培训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认真实施教师培训“国培计划”,落实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每个教师每五年接受不低于360学时的集中培训。建立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每三年评选一次名师、名校长,市、县区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名师、名校长。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创新培训模式,探索“院校集中—送培下乡—远程网络—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小学教师学历大专化,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达到90%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接受专业训练达到80%以上。

(五)全面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严格落实《延安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八条规定》和《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条禁令》。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增减课时,保证学生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建立控辍保学、学籍管理、流失学生劝返、辍学报告等制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六)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促进教育公平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与当地学生同质的义务教育。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严禁以考试方式或依据各类竞赛成绩选拔新生,促进校际间生源的相对均衡。重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及时解决他们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七)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提高特教普及水平

将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总体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加强对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加快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充实配备专业教师,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特殊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重要任务,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实行各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教育工作制度,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政策支持。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加强督查指导,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开展相关教育实验和课题研究,定期对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分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表

附件:

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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