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时间:2023-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对延安市涌现出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并向全国推荐,由教育部向全国进行宣传和展示。落实《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条禁令》,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延安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八条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切实解决“择校”问题。

陕西省教育厅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如期兑现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各项承诺,推进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教育厅和延安市人民政府确认以下事项:

陕西省教育厅

(一)依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要求,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代表陕西省人民政府,组织对延安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原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进行督导评估,经省政府审核后,报国家教育督导团认定。

(二)通过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项目,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延安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对延安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对有关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

(四)支持延安市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改革评价手段,不断提高延安市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教育质量。

(五)对延安市涌现出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并向全国推荐,由教育部向全国进行宣传和展示。

(六)支持延安市建设市、县(区)若干大型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并加大对已有校外活动场所经费补助力度。

延安市人民政府

(一)科学规划布局学校

根据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需要,以收拢农村中小学布点和加快推进城镇学校新建、改扩建为主线,以“1市12个县城33个重点镇和100个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的学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规划城乡学校建设。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的中小学布局新格局,基本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切实解决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学生就近入学问题;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切实保障经费投入

明确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投入在教育投入中的比重,加大对城乡义务教育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实施城区教育发展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城乡一体的公用经费补助政策,2012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小学940元、初中1160元、特殊教育1500元,之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拨款标准,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中小学校长、教师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聘用和调配,实行“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市、县(区)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宏观指导和监督。严把教师入口关,对中小学教师采取“省考市县选”的办法,择优录用。完善教师资格管理机制,执行教师资格五年一轮的定期登记制度。建立人才培养、流动与优化机制,形成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支教。落实《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条禁令》,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开展名教师、名校长评选表彰活动。落实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每个教师每五年接受不低于360学时的集中培训。到2020年,基本实现小学教师学历大专化,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达到90%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接受专业训练达到80%以上。

(四)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落实《延安市中小学德育规程》,坚持德育为首,把延安精神教育实践纳入中小学生德育内容。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力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艺术和科技教育,完善地方特色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实现义务教育优质网络资源共享。到2015年,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全部接入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到2020年,全部建成校园网。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不断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精心实施学生营养餐计划,实现“蛋奶工程”全覆盖。

(五)全面加强特教工作

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到2015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适龄视障、听障、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0%;到2020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入学率有新的提高。建立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政策,对残障、流浪、严重行为不良等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和家庭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就学给予更多关爱和帮助。

(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延安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八条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切实解决“择校”问题。加大对违规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监督和管理,鼓励和扶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七)建立完善落实机制

落实县(区)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主体职责,明确各县(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年度实施计划、评估验收的关键指标和关键时间节点。建立和完善县(区)党政领导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建立《备忘录》各项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的工作机制。到2015年,宝塔、延川、志丹、吴起、甘泉、洛川、黄陵、安塞和延长9个县区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县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20年,子长、富县、宜川和黄龙4个县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县建设任务,全市所有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通过评估验收。

(八)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加强县(区)政府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能作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夯实相关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九)向陕西省教育厅提交如下文件以作备案:

1.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含时间表)》

2.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

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