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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荣辱未成人

时间:2022-02-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战国末期的思想家荀子认为,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强调知荣辱的重要性。个人的荣辱与集体、国家、人民的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不知荣辱未成人

人生在世,要懂得怎样做人,不仅要分善恶,辨美丑,识爱憎,而且还应知荣辱,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荣辱观念,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早就重视荣辱问题。战国时期的思想家管仲提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他把道德、荣辱观念同物质消费水平联系起来,包含了进步的因素。这种观念对现代人有同样的意义。我们这代人现在的生活环境好起来了,经济条件充裕了,物质需求容易满足,这是好的一方面。但有些年轻人,在追求人生的物质享受中,忽视了道德修养的提高,缺乏人生成功的荣誉感,对高尚的思想和行为不易理解,自己实践起来也觉困难,而对低级庸俗的东西则容易接受,这是很危险的。我国战国末期的思想家荀子认为,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强调知荣辱的重要性。此后,古人又提出不少有关荣辱的格言,如“宁可毁人,不可毁誉”,“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立大志者,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等等。这些格言都包含有强烈的荣辱感,在我国伦理道德史上有重要的影响。

什么是荣誉,什么是耻辱,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有些人认为金钱和权力至上,把荣誉归结为金钱的多少和人的社会地位高低,把工人和农民以及他们的艰苦劳动看作是下贱、耻辱。这种人缺乏起码的道德修养,是一个冷酷无情的自私自利者,他们把个人的荣耀,把自己的“出人头地”看得比生命更重要。因而他们常常利令智昏,狂妄自大,自欺欺人。只有那些热爱劳动、技艺高超、勤俭朴实、见义勇为、忠于爱情、为人正直、主持正义的人,才是最受尊敬、享有荣誉的;而那种不劳而获、欺诈勒索、巧取豪夺的行为是卑鄙的,那些沽名钓誉、谄媚取宠、卖身求荣的人,则是可耻的。在今天,立志改革、诚心为社会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人,是高尚的;反之,阻碍改革、腐败堕落、损害人民的利益、丧失国格、出卖国家的利益的人,是极端可耻的。邓小平同志说:“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的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的耻辱”。

祖国的荣誉、人民的荣誉高于一切,个人的荣誉则从属于祖国的荣誉、人民的荣誉,因此,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为国为民增光。成长中的公民不需要个人英雄主义、风头主义、小团体主义,而应该懂得国家荣,人民荣,个人也荣,反之,国家辱,人民辱,个人也辱。个人的荣辱与集体、国家、人民的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历史不会忘记,解放前,旧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任人宰割,没有任何尊严,在帝国主义的租界内的公园,“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中国人在世界上倍受欺凌,没有任何民主、自由和说话的权利;建国后,社会主义中国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国际上受到尊重,有了自己的地位,每个爱国者都感到扬眉吐气,为祖国感到光荣。事实证明,个人荣誉是以集体、人民、国家的荣誉为保证的,没有集体、人民、国家的荣誉,也就没有个人的荣誉。

成长中的青少年,应确立个人的荣誉从属于人民和集体的荣誉的观念,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只为个人争名争利,沽名钓誉,贪天之功为已有,抬高自己,贬低别人,甚至嫉妒别人,造谣中伤;也不会为了追求个人虚荣而不惜损害他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因而也就更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表现出崇高的荣誉感和自尊心,把自己的荣誉归功于人民和集体,并对他人的荣誉视为自觉地、虚心地向他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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