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为什么孕妇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

为什么孕妇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

时间:2022-02-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妊娠12周内是药物致畸最敏感的时期。妊娠4个月以后,胎儿各器官已形成,药物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下降,已不再能够造成大范围的畸形,但对有些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如生殖系统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神经系统因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故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会一直存在。

着床前期的受精卵与母体组织尚未直接接触,还在输卵管腔或宫腔的分泌液中,故着床前期孕妇用药对其影响不大,药物影响的必备条件是药物进入分泌液中必须达到一定量才能起作用。但若药物毒性极强,也会造成极早期流产。

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导致畸形,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妊娠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并排除胎儿畸形。

受精卵着床后至12周: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不断形成的阶段,此时用药,其毒性能干扰胚胎、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毒性的影响,均可能造成某一部位的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由此可见,妊娠12周内是药物致畸最敏感的时期。

妊娠4个月以后,胎儿各器官已形成,药物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下降,已不再能够造成大范围的畸形,但对有些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如生殖系统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神经系统因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故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会一直存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