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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需要儿童心理学

时间:2022-02-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时人们甚至会说,儿童心理学不过是用复杂的话说出人人都知道的、需要时就能运用的知识。斯波克是最著名的儿童养育专家,他的《婴幼儿的照护》是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在抚养儿童方面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儿童心理学研究的目的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的发展,并尽可能系统地回答有关儿童的行为及其变化方式的相关问题,尽量减少个人意见、猜测和纯理论推演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批评:我们了解儿童,不需要这些所谓的科学也知道怎样抚养孩子。这些根植在人性之中的知识早在心理学出现之前就有了,否则人类根本无法生存。有时人们甚至会说,儿童心理学不过是用复杂的话说出人人都知道的、需要时就能运用的知识。

但是,先看看一些常见的关于抚养孩子的言论:

独生子是孤独的孩子。”

“女孩比男孩更敏感。”

“电视看得太多延缓智力发展。”

“来自单亲家庭的儿童犯罪的概率大。”

“从本性上说,做父亲的没有做母亲的合格。”

上班族母亲的孩子可能会适应性较差。”

许多人都把这些概论当作常识,因为它们太显而易见了,根本就不需要说明,更不要说证明了。可常识并不总是有效的,它可能来自有关人类行为知识的不可靠的部分,因此,系统地进行证明是必需的。让我们区分一下两种不同的获得儿童知识的方法:主观的和客观的。

一、用主观方法回答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遇到儿童和他们即刻的需要和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我们不可避免地依赖个人的感情,使用“正确的”应对方法。这些感觉有多种来源:

(一)最一般的就是直觉

知道怎样去安慰哭泣的孩子,怎样去逗乐郁闷的孩子,怎样去管教调皮的孩子。这些直觉可能是个体行为非常好的指南,帮助许多人成功地把孩子抚养成人,无须翻看有关的书籍。但是,即使在这个层面上也会有很多不确定的东西,你能经常看到父母写给妇女杂志的迷惑不解的问题,以及迫切渴望求助的信,或是“专家”在建议专栏的回答;那些流行的关于抚养和教育孩子的电视节目;政府建立旨在支持和改善养育行为的机构。更有甚者,这些未加分析的直觉大多来自人们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成见。比如,对同性恋家庭成功抚养孩子的能力的讨论更多的是关于个人性障碍的争论,而不是研究这样的抚养方式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二)另外一个来源是人们的个人经历

尤其是他们自己的童年经历。这种经验肯定会影响人们的判断,要么是以一种健康的方式,试图让下一代享受同样的益处;要么相反,尽力使孩子避免重蹈覆辙。首先,无论这种倾向看上去是如何的自然,这不是一个能够指导我们对孩子做出决定的可靠的方法。因为人们对过去的记忆总是有很强的个人色彩,这自然会影响我们的判断。另外,建立在个人经历上的判断很可能是个例外,因而它并不适用于其他的场合。认为“惩罚从来没有伤害到我”,进而以此做出教育孩子的指导性政策显然是不行的。这与决定如何训练其他孩子,即使是自己的孩子,关系甚微。我们不能够完全跳出自己的童年经历,也不能想当然地将它普遍化,认为其他人的童年也是如此。

(三)第三个来源是专家的建议

这比其他两个来源更明显、更清晰。让我们举个本杰明·斯波克(Benjamin Spock)的例子。斯波克是最著名的儿童养育专家,他的《婴幼儿的照护》(Ba Ayand Child Care)是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在抚养儿童方面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书中提的很多建议当然是非常明智的、有益的,许多父母把它当作可依赖的资源。但是,如果仔细研究斯波克建议的依据,我们发现其中的大部分不过是个人的观点、猜测、传说和临床经验的混合。这也适用于其他的所谓专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必感到奇怪,专家对于抚养方式的认同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在20世纪30年代,专家强调严格性。这主要由于受儿科医生特鲁比·金(Truby King)的影响,他建议家长按时喂养,及早训练孩子使用厕所,不要回应婴儿的哭闹。

二、孩子应该看多少电视

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是美国儿科医生的代表机构,拥有55 000名成员。1999年,这个学会发表了一项关于电视对儿童影响的报告,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指导纲领。

1.2岁以下的儿童根本就不应该被允许看电视。相反,父母应该陪他们玩耍,因为这个年龄的孩子有社会交往的急切需要。如果不能满足这个需要,孩子健康的大脑生长会受损,从而延缓智力的发育。

2.2岁以上儿童看电视的时间要严格限制在每天2小时以内,要用计时器严格控制时间。电视这种带屏幕的东西不要放在孩子的卧室里。

毫无疑问,这个报告受到了媒体的极大关注,得到了不少评论。但是,没有人质问这个报告的科学依据是什么。这里所说的大脑受损的可靠性、可重复性和危险程度都没有被质疑。人们都有这样的假设:美国儿科学会的成员都是权威人士,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表态就应该被认真对待。他们的结论是怎样得来的无关紧要,人们也不会想到他们的数据可能受到了个人经验和偏见的误导。

公众对这个报告的反应也是重要的。伦敦的《泰晤士报》(1999年8月9号)刊登了两封读者来信,一封信完全同意报告中的建议。因为“所有的本能”告诉这位读者和她的丈夫,这是抚养孩子的正确方法。

可是,另一封信的作者对报告表示了蔑视,因为通过“我自己的常识”,她发现让她的孩子在2岁前看电视促进而非妨碍了孩子的发展。这两个母亲都深信自己的方法是“正确”的,因为她们各自的潜意识指导她们这样做。但是,她们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看来常识并不都那么一致。

当然,父母都会在看电视这样的问题上按自己的想法做决定,但是,他们也会从专家那里寻求指导,因此专家说话要有合理的依据,这也从旁印证了为什么媒体和父母需要问这样一个关键问题:“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三、用客观方法回答问题

儿童心理学研究的目的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的发展,并尽可能系统地回答有关儿童的行为及其变化方式的相关问题,尽量减少个人意见、猜测和纯理论推演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研究程序中设置了很多的保障措施,比如,要罗列出获得数据的所有细节,公布这些细节好让大家审查,将结果做统计分析以确定其可靠性,不依赖单一研究的结论,一定要坚持结果的可重复性。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划分主观方法和客观方法之间的界限。

为了说明它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差别,让我们来看看母亲工作对儿童的影响这个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不仅可以帮助很多人做出自己的决定,而且能指导政府和其他决策机构制定劳动法规和育儿政策。心理学家是如何着手研究母亲工作对孩子的影响的?他们的方法与主观方法有什么区别?

要想得到有效的结论,心理学研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最主要的包括:

(一)详细描述被试的情况

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知道研究结果适用于哪一类儿童和家庭。在不同的家庭环境中,母亲工作的意义会很不同。对贫穷家庭来说,经济的需要是最重要的,母亲不在家时很难安排好怎么照顾孩子。而对富裕的家庭而言,母亲之所以要工作是因为她们有事业心,她们不在家时可以请保姆来看护孩子。从其中一类家庭中得出的结论可能并不适用于另一类家庭。虽然研究的理想样本应该包括全部有代表性的被试,因而应该是大样本。但是,现实的困难通常使得研究局限在某个特定范围的、相对较少的被试上。所以,指明被试的特殊性很重要,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知道某一研究的结果在多大范围内适用,以及与其他研究的差别在哪里。主观的方法从不考虑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总是倾向于将特定的结论普遍化。

(二)建立在有效和可靠方法上的评价

有效性,即效度,是指一种测试手段在多大程度上准确测量出被测物的性质;可靠性,即信度,是指一种测量技术得出的结果在不同场合和不同实验中的可重复性。因此,要想让我们相信有关母亲对调节儿童情绪的影响的结论,这个结论不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模糊印象,那是主观方法,必须从有效可靠的测量方法中得出结论。

(三)精确描述研究方法的各个方面

研究中的任何发现都会受到研究方法的影响。不同的方法不一定会得出相同的结论:要评价儿童的情绪调节能力,我们可以对孩子的母亲进行访谈,可以对孩子的看护人进行访谈,也可以让他们回答问卷,还可以直接观察孩子的活动,不同的方法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所得到的结果。因此,弄清楚所使用的特定方法是必需的。依赖灵感得出结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无法说出结论是怎样得到的。这就意味着两个意见截然相反的人由于不能检查对方的方法,所以根本就无法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因此除了一些武断的结论外,留不下什么有用的东西。

(四)对照组的使用

发现百分之多少的上班族母亲的孩子情绪适应性较差,这个结果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我们还需要知道母亲不工作的孩子适应性较差的数据情况,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基线水平。但是,这个对照组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在可能影响到结果的各个方面都与上班族母亲的被试组完全一致,比如孩子的年龄、性别、家庭成分、家庭结构和关系、个性等各方面特征。只有这样比较才能得到有意义的、可以正确解释的结论。

(五)警惕偏见

如果要比较上班族母亲的孩子和母亲不工作的孩子,收集数据的人应该不知道所观察对象属于哪一类的孩子。如果可能,他们也不应知道调查的研究假设和预期结果。在心理学研究中有许多方法可以用来防止偏见的产生,能够认识到偏见的影响可能是客观方法与主观方法最大的区别。

上述方法的使用可以保证心理学成为一种独特的研究儿童的方法。但是我们要承认,主观方法和客观方法之间的区别没有我们描述的那么大,为了说明问题我们故意夸大了它们之间的区别。无论做多大的努力,要想完全消除主观因素对研究的影响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许多影响是我们意识不到的。让我们举离婚对儿童的影响这个例子来说。早期的研究都是在离婚根本不被社会所认同的时期进行的,因此除了离婚对孩子有害这个结论外不会有别的。考虑到这样的社会氛围,研究者只考察孩子的病理性特征就不足为奇了。

研究者的问卷中只包括焦虑、攻击性和抑郁等症状的问题,正面影响可能完全没有考虑过。只有到了现在,当离婚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研究者才承认,无论有什么样的消极影响,但积极的后果(从紧张的关系中解放出来、更加独立、对压力更能容忍,等等)也可能会在孩子的身上找到,因而也应该列到问卷中。我们经常在无意识中就做了价值判断,因而会使用一些使结果看上去不很直白明了的测量工具,这会误导我们得到的数据。

还有一个注意事项:即使尽可能地消除了主观因素的影响,也不是所有的研究都是有价值的研究。不能仅仅因为它是发表的东西我们就一定要相信它:把研究者当作权威仅仅因为他是研究者,这会是另一种对专家的盲从。人们需要质问,研究是怎么展开的,能把从这组被试得到的结论推广到另外一些人身上吗?研究程序是否合适、可靠?有用来剔除其他解释的对照组吗?最重要的是,结论被其他的研究重复了吗?理想的状态是,一个研究无论看上去多不容易,在它没有被其他研究证实之前还是要心存质疑的。知识的进步,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的进步,需要比单一的、未经证实的研究更牢固的基础。

因此,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基础没有人们认为的那样坚实:不是每一个研究都设计和实施得很完善。尽管采用了控制措施,价值判断和个人设想有时会介入并干扰研究结果。我们不得不承认,主观方法和客观方法并不是完全分开的;相反,它们只是程度上的差别。但是,客观方法优于主观方法之处在于:前者至少认识到未经检验的假设的危险性,承认要尽可能防止这种危险以获得可靠的结论。

四、理论的作用

日常闲谈中“理论”这个词总是贬义的,比如,“这不过是理论”的意思是,这不过是猜测,因此没必要讨论。但是在科学中,理论却更重要:它可以通过联系更普遍的规律使孤立的现象有意义,它对已有的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并通过提出新问题来引导研究方向。这是科学事业的核心部分。

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受到许多理论的极大影响:精神分析学、行为主义学、社会学习理论、皮亚杰的理论、习性学。我们现在只提一下这些理论,详细的介绍可以在其他地方找到。我只想说两点。第一,不同理论适用的范围差异很大,比如,行为主义的目的是要解释人类和动物外在行为的方方面面;相反,皮亚杰(Piaget)只关注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而弗洛伊德(Freud)关心的主要是成人的情绪生活及其早期的起源。因此,有很多仅仅适用于有限现象的微型理论,比如儿童同伴关系形成的理论、获得物体名称的理论。与之相应的,各种理论并不一定是相互矛盾的:你不一定要么认可皮亚杰的理论,要么就认可精神分析,因为这两种理论研究的是不同的心理功能,它们都有用,都可以接受。

第二点想强调的是,一个理论是一个工具,用它来思考已知的,挖掘未知的。像所有的工具一样,理论的用处是有限的,在找到了你要找的东西后,它的任务就完成了。比如,精神分析理论的某些部分不再有用处了,因为它们不是建立在模糊的、无法证实的概念上(比如,力比多、死亡意志),就是没有被实验所证实(比如,童年经历是以后所有心理问题的根源)。当这种情况出现时,这个理论需要被其他更好的理论代替:一个新工具将提供新智慧,指明新方向,直到它又被更好的东西代替。

五、小结

儿童心理学不仅仅是许多事实的资料,还是获得这些资料的一种特殊方式,不理解后者,人们就无法正确使用前者。因此,我们先要看看心理学家运用了什么方法来寻找儿童及其发展问题的答案。心理学家想了解的儿童问题与其他人想了解的基本上一样。这些问题无非是何时、怎样和为什么,并且分别研究时间、方式和原因方面的问题。询问何时和怎样等方面的问题涉及描述儿童的行为,为什么的问题则涉及解释这些行为。

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运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获得数据,大多数方法属于以下三类:观察法、访谈法和实验法。有些问题涉及某一特定年龄段的儿童,有些则涉及年龄的变化。要回答变化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使用横断研究或追踪研究。后一种方法更好,但在实际使用中比较困难。有人指责儿童心理学没有实际用处,因为人们天生就知道该如何照顾孩子。

为了回应这个指责,我们比较了两种获得这种知识的方法:主观的和客观的方法。前者依赖直觉、个人经验和“专家”的建议。这些虽说有一定用处,但对提供可靠的指导没有太大帮助。后者需要经过科学研究,它的最大优点是可检验和防止个人偏见和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这两种方法也不能完全区分开来:虽然会尽力避免,但研究仍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理论的形成是任何科学事业都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的作用是组织已经取得的事实数据,指导研究去寻找新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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