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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病也致病

时间:2022-0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药物具有两重性,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对人体产生或多或少的危害。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许多人认为,只有假药、质量不合格的劣药,医务人员或患者自己用药不当,才会发生的不良反应。事实上,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

药物具有两重性,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对人体产生或多或少的危害。药物说明书上都标有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许多人认为,只有假药、质量不合格的劣药,医务人员或患者自己用药不当,才会发生的不良反应。事实上,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

任何药物都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但是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表现可以有很大的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有这种反应,有的人有那种反应。

药物出现的各种不良反应,除药物本身的特性外,还与用药者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有关。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出现药物不良反应。一般认为,老年人、孕妇、儿童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人容易发生药物的不良反应。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有以下这些。

1.副作用 指药物按常用剂量应用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其他作用,一般比较轻,而且停药后可以逆转。一种药物有好几种作用,当利用其某一作用治疗疾病时,其他便成为副作用。如用阿托品治疗胃痛时,常可出现口干、心搏加快等副作用。如用于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则口干,心搏加快等副作用又成了治疗作用。

副作用对人体的危害较轻,多为一般人所能耐受,即使出现,也多不需停药。

2.毒性反应 指药物超过最大治疗剂量或使用过久时,引起人体生理、生化方面的异常,进而导致器官的功能或形态损害。

“是药三分毒”。大多数药物都有一定的毒性,但在常用剂量时一般不会出现。只有当用药过量或过久,或因肝、肾等有病变时,超过人体耐受力而发生毒性反应,造成机体功能障碍或器官损害。如久用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可致听力障碍及对肾脏有损害。

一般来说,停止用药并进行治疗,毒性反应可逐渐消退。但有的药物毒性可迁延很久,甚至停药后毒性反应继续发展,造成严重后果。

药物的毒性反应危害较大,故需要提高警惕,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3.过敏反应(变态反应) 药物过敏反应又称为变态反应。特指人体对药品产生的异常免疫反应所引起的组织损伤及出现机体某方面的功能障碍。

少数具有特异体质的人可发生过敏反应。反应性质各不相同,不能预知,一般不发生于首次用药,停止给药反应消失。

常见的过敏反应为皮肤出疹(药疹)、皮炎、哮喘、发热等。极少数可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如青霉素可引起过敏性休克,故使用青霉素前要做皮肤过敏试验。

4.继发反应 如长期大剂量使用广谱抗生素,敏感的细菌消灭了,使不敏感的细菌或真菌就大量繁殖,从而产生新的感染(称为继发感染),如葡萄球菌引起的肠炎,真菌引起的鹅口疮。

5.致畸胎作用 妇女在怀孕早期(尤其在头3个月内)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肿瘤药物、性激素、四环素等均可导致胎儿先天性畸形。

药物的不良反应还有特异性遗传反应、药物依赖性等。

6.发生频率 药物有不良反应,但并不是使用了该药物一定会发生反应,这里有一个发生频率的问题。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频率通常用:十分常见(≥10%),常见(≥1%,<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来表示。十分常见在10%左右,而十分罕见少于1/万。就某种药物来说,可有多种不良反应,其发生频率不尽相同,有的是常见,有的是偶见或罕见。

一般情况下,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概率非常低,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就不必过分担心。另外,用药者应学习一些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在自行购买药品时,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选择不良反应少,不良反应小的药物,并在用药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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