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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增强基层人大工作活力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各办事处人大工作在人代会期间以各代表团形式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了街道人大工作正常开展。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省、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也明确提出了加强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建设的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搭建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成为新时期人大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人大设立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及其工作开展情况,近期,我们对全市辖区内街道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重点对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辖区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进行了走访调研。

一、街道办事处人大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街道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目前,全市共有街道办事处31个。其中,丛台区10个,邯山区13个,复兴区7个,峰峰矿区1个;设有人大专门工作机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或街道人大联络处)的18个,占街道办总数的58.1%,另外,邯山区的13个街道办均没有设立人大专门工作机构,只设有兼职的人大工作联络员;设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三区18个街道办中,配备一名专职主任的机构有17个,均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同时配备工作人员的机构只有1个。各街道办均设有代表兼用的活动场所。

(二)街道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各办事处人大工作在人代会期间以各代表团形式参加。闭会期间,有机构设置的由人大联络机构的主任主持开展工作;没有机构设置的,由代表团团长(均由各办事处书记兼任)负责召集,进行代表小组活动,并开展学习、视察、调研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人大工作受到了街道党工委的高度重视。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代表团团长,均能定期不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的重要问题。街道人大联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联系代表及群众、畅通民主渠道、建设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

2.搭建了代表履职平台。街道人大规范了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基本达到了“格式规范、功能齐全、合理实用”的标准,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街道人大制定了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建立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网络,进一步畅通了代表联系选民渠道,为倾听民声、解决民需创造了条件。帮助代表深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保证了代表知社情、晓民意,有效调动了广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化了建议督办工作。每年代表们都围绕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办理过程中,街道人大联络机构结合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组织辖区代表视察、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对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推动办理工作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4.健全了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各街道均建立了代表小组议事制度、人大工作职责、代表工作职责、代表视察办法、办理代表建议、代表述职等制度,工作程序不断规范。

5.加强了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了街道人大工作正常开展。对重点时期重点工作,如换届选举、代表补选、代表活动小组制度建立、活动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均及时在工作上给予指导。在年中岁尾,定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为辖区代表履职尽责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分包街道研究街道代表工作,促进了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街道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各街道人大联络机构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探索创新,为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亟须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街道人大地位、作用的认识还不十分到位。区委对街道工作考核大多没有人大工作内容,从而导致人大工作被“边缘化”;部分街道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还不深,对街道人大地位、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甚至以“工作太忙”“经费紧缺”为理由,不组织相关的代表活动。有的主要领导未能正确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对兼职人大工作的同志也没有更高的要求;再有就是街道人大联络机构在机构性质、职能任务、运行机制等若干方面缺少法律的明确规定,如何开展工作还是一个需要继续探索和创新的课题。

(二)街道人大负责同志有角色错位现象。街道人大联络机构主任在实际工作中,全身心投入到人大上的“事”还不够“专一”,精力基本上转移到了街道的其他工作上,一定程度影响了街道人大工作的职能发挥。另外,像邯山区没有设立专门的街道人大机构,街道联络人大工作的同志都担任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副主任,他们实际上大多承担着大量的党政工作,如政法、信访维稳、拆迁、基建、计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人大工作只是成了“副业”,由于精力有限,难免顾此失彼、角色错位,在监督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监督自己”,处境尴尬。

(三)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由于街道办工作经费较为紧张,往往很难满足工作实际所需。人大工作在街道又处于“边缘化”,工作经费就更难得到保障,使街道人大工作开展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这就使得应该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的事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消极应付、交差完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人大职能的发挥。

(四)代表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受代表比例结构影响,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还不是很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代表认识不到位,将当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因而代表责任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代表选民履行职责;二是部分代表自身素质不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不甚明了,对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了解不多,文件看不懂、报告听不进,开会审议不发言,参加调研和视察不说话,当一届代表未提出过一条建议、批评和意见,成了“开会代表”“举手代表”;三是部分代表政策性和原则性不强,开会发言只反映自己的事,缺乏代表性和群众性。

(五)自身建设尚有欠缺。街道人大联络机构编制除矿区滏阳东路街道办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外,其他街道办就一个“光杆”主任,只有一个人的机构如何提高自身建设,也是一个需要探索的问题。邯山区负责街道人大工作的均是兼职,还存在着角色定位不准、对人大工作缺乏信心、顾虑较多、不敢大胆开展工作等诸多问题,同时,因为还担任党委、政府的领导职务,对人大工作缺乏激情。总的看,不熟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掌握人大业务知识、不懂怎样开展工作等问题,在街道人大还普遍存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刻不容缓。

三、对加强和改进街道人大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与代表联络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由此可见,街道人大联络机构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基层工作机构,其设立和存在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因此,要进一步确立街道人大联络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联络机构开展活动的经费、场地、人员保障等。在法律法规基础上,各街道人大联络机构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规章制度,细化工作范围、流程,使开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街道人大干部队伍。尽快明确基层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大专职工作人员规格和人数,至少应当保证各基层街道有一名专职人大工委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在管理体制上应实行双重管理,由党委提名,人大常委会进行任免,工作受人大监督和指导,以确保人大专职工作人员能安心开展人大工作,切实为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组织代表培训、开展代表活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党委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工)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工作,重视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善于发挥街道人大的作用,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注重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要保证人大工作人员其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人大工作。建议将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区委对街道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占相当比例,以促进街道党工委对于辖区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

(四)为街道人大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要认真研究落实街道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上级人大应当就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性意见,财政应将街道人大工作经费和街道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预算科目,专款专用,为街道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五)加强街道人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轮训工作,不断为街道人大工作人员的履职打下良好基础,提高街道人大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使街道人大工作人员能够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理直气壮地履行法定职权,以饱满的热情干好人大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的信任。在工作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履职,有所作为。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促进街道办事处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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