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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更多生活补助

时间:2022-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日,吕亭镇徒岗村村民崔女士通过我台973阳光热线咨询:她的丈夫今年60岁,是一名退役军人,按规定能否享有更多的生活补助。吕亭镇民政办负责同志解释,国家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役老兵确实有这样的政策。根据他申报的材料,民政部门认为,他符合申报每月10元老年生活补助的条件。

【导语】近日,吕亭镇徒岗村村民崔女士通过我台973阳光热线咨询:她的丈夫今年60岁,是一名退役军人,按规定能否享有更多的生活补助。

【正文】接到电话后,市民政局安排专人和记者前往吕亭镇了解情况。吕亭镇民政办负责同志解释,国家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役老兵确实有这样的政策。

【同期声】吕亭镇民政办主任 包士益

《通知》规定,从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具体指1954年11月1日起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正文】随后,市民政局和吕亭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来到这名退役军人曹新美家里。经了解,老人1972年入伍,1976年回乡,先前已经享受到退役军人其他补助。根据他申报的材料,民政部门认为,他符合申报每月10元老年生活补助的条件。

【同期声】吕亭镇民政办主任 包士益

根据曹新美申领材料显示,他是53年6月25日出生的,到今年6月25日年满60周岁,才符合申领条件,前期他的身份证明材料与户口信息不符,我们正准备将他的材料往上申报。

【正文】听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解释,曹新美老人和他的家人表示,对相关补助政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同期声】曹新美爱人 崔贵云

(这个解释你现在可清楚了?)

我清楚了,刚才那个钱局长讲了,我就清楚了。(张德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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