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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大事

时间:2022-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彭真倡议下,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讨论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规划”提出各级党政干部、企事业职工、农牧渔民、城镇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和革命军人等不同职业的公民都是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向全体人民普及法律常识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依法治国的大事(8)——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在彭真倡议下,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党、政、军同志在一起共同研究如何在全国范围内,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样的会议,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召开。

会议着重讨论了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首先,普及法律常识,使大家懂得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民的法制观念,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措施,是争取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基础工作,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百年大计。第三,普及法律常识,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一句话,普及法律常识,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这一根本国策。

会议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讨论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规划”提出各级党政干部、企事业职工、农牧渔民、城镇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和革命军人等不同职业的公民都是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要分期分批学习宪法刑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等十来个基本法规、条例。懂得法律的性质、作用和它的重要性;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合法行为;懂得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不许做的,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等等。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对象,首先是各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高低,能不能依法办事,对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关系重大。只有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第二个重点是青少年。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意义十分重大。

普及法律常识的基本形式是有计划地、比较系统地上法制课。可以采取党校、团校、干校、夜校、学习班、短训班等等各种形式,学好一本普及法律常识课本。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在法律普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耳濡目染,形象地、具体地了解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

经过五年左右的普及教育最后要进行验收。个人所学内容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作为今后考核使用干部、评定职称、评选先进、招工征兵的一项条件。

向全体人民普及法律常识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扎扎实实做好日常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力戒浮夸和形式主义;在工作方法上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力求创新。通过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进一步提高人们对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和支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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