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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出卖”自己

时间:2022-0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其说贪官是让朋友给“出卖”了,倒不如说是自己“出卖”了自己。假若你守住了,拒绝与这样的“朋友”相交,经得起这样的诱惑,那么,你就是捍卫了自己的灵魂,反之,便是“出卖”自己。毫无疑义,对自己而言,“出卖”与否,关键取决于自己。莫要“出卖”自己,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淡泊明志。否则,便意味着放弃自我责任,以至意味着“出卖”自己。

莫要“出卖”自己

一位锒铛入狱的贪官,至死执迷不悟,以为自己是被朋友给“出卖”了,并大发感慨:来世再也不与这些不讲信用的人交朋友了。

这位贪官委实可怜,假若其有来世,那么,我相信他依然会被所谓讲信用的朋友给“出卖”了。何以这样说?贪官与朋友之间,一个为利找权,一个恃权谋利,这样一对以利益为纽带结成的狐朋狗友,其相互间又何以有信用可言呢?

与其说贪官是让朋友给“出卖”了,倒不如说是自己“出卖”了自己。不妨细细回想,当你拥有权力的同时,你便拥有了众多冒出来的“朋友”,众多的诱惑。这样的“朋友”,这样的诱惑,无论何时何地都存在着。假若你守住了,拒绝与这样的“朋友”相交,经得起这样的诱惑,那么,你就是捍卫了自己的灵魂,反之,便是“出卖”自己。毫无疑义,对自己而言,“出卖”与否,关键取决于自己。将自己的贪罪归咎于“朋友”,显然是本末倒置,不免是幼稚可笑的。

想起孔子有个弟子叫原宪,他住在鲁国一间简陋的屋子里。他头戴桦树皮做的旧帽子,脚上的草鞋烂得没了后跟,房子是茅草盖的屋顶、蓬蒿编的门、桑条做的门枢和门槛、破瓦罐做的窗户,用粗布把一间房子分为两间小室。每逢下雨,上漏下湿,但他仍旧端正而坐、鼓弦而歌,一点也不在意。原宪这种苦行僧的生活,自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其淡泊明志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莫要“出卖”自己,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淡泊明志。淡泊,说白了,就是一种良好的心境——该得到的你一定会得到,不该得到的就别削尖脑袋去争。诚能如此,你就是管住了自己。

有位哲人说过:“当你成熟到足以克制一时之快,专注于自身的责任而不是权利时,你就站在了最高处;当你知道不为正义挺身而出,就意味着将沦为罪恶的牺牲品时,你就站在了最高处。”于领导干部而言,做到这一点,便是进入了为官的道德境界。要知道,讲道德不是只为别人,它首先应发自于自觉、发自于良心。如果真正从内心觉得应该这样做,不这样做就不能心安,那么对得起道德就是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不会感到对得起道德而对不起自己了。

在赖昌星的“红楼”举办的反腐展览中有段文字:“扭曲的信念,一颗随时引爆的炸弹;不义的钱财,一副银光闪闪的镣铐;放纵的情欲,一个环珠掩映的陷阱;错位的亲情,一根温柔软滑的绞绳。”这是每个领导干部须臾不可忘记的警示。否则,便意味着放弃自我责任,以至意味着“出卖”自己。

人世间,最顽强的“敌人”是自己,最难战胜的也是自己。因而也就有了“自强者胜”这样的经验之谈。通常而言,经过党组织的多年培养和教育,领导干部大都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自控能力也比较强,管住自己,不贪污受贿,不以权谋私,应该不难做到。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一些领导干部就是耐不住清贫,守不住小节。因此,为领导干部者,必须不断强化敬畏意识。如果有敬畏意识,知道腐败带来的决不仅仅是金钱、权力、美色,而且还有惩罚乃至家破人亡,就会自觉地远离腐败。从某意义上讲,敬畏是一种自律意识。

明万历辛卯(公元1591)年,在山西做按察使的吕坤给其子孙留下这样一块家训碑:“居家只要个和平,吃穿只要个温饱,房舍家伙只要个坚守有用,婚礼丧祭只要个合理。”还说:“处身要俭,与人要丰,见善就行,有过便认。”一个封建官吏的廉正操守若此,作为共产党人的我们难道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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