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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梁启超无涉

时间:2022-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恒文君《梁启超评陈寅恪之由来》,对盛传于学术界的梁启超曾荐陈寅恪先生执教清华国学研究院事,做了分析,以为其事不可信。所谓梁启超曾荐陈先生事,确出于陈哲三《陈寅恪先生轶事及其著作》。自此,吴先生正式展开工作。始终经营其事者只是吴先生,而与梁启超无涉。清华聘请梁启超的事,起议何时,商定在哪一天,《吴宓日记》无载。而梁启超在一九二九年逝世之前,皆定居天津,按其时条件,也不很有可能使曹云祥就商于梁。

高恒文君《梁启超评陈寅恪之由来》(载四月十八日《文汇读书周报》),对盛传于学术界的梁启超曾荐陈寅恪先生执教清华国学研究院事,做了分析,以为其事不可信。

所谓梁启超曾荐陈先生事,确出于陈哲三《陈寅恪先生轶事及其著作》。陈哲三谓此事闻之于其师蓝孟博,似乎有了点根据。而绘声绘色,多加点染,状颇生动,易使人信。尤其因清华校长曹云祥来自外交部,不谙学术,唯洋人是信,及闻梁启超说道洋人对陈先生如何如何佩服,曹乃决心聘请陈先生,这段描写,似合于曹之为人。陈哲三所述流传之广,使人轻易相信,种因于此。高君在别无证据之下,据陈先生其时并无学术著作行世,梁启超不识陈先生,不知陈先生之学,分析断定梁启超曾经推荐陈先生执教清华为不可信,极为有见。如今,《吴宓日记》前六卷已经出版,今据《吴宓日记》以证,补高君之说。

吴宓先生不只是推荐陈先生执教清华国学研究院,且是清华国学研究院的创办人和首任主任(曹云祥请吴先生任院长,先生只允任主任),一手经办了聘请陈先生以及返国立清华的一切事务。《吴宓日记》的记载,应是最权威的材料。

北京清华学校于一九二五年准备改为国立清华大学,并设研究院国学门(通称国学研究院)。吴先生在是年初受聘主持筹建国学研究院,于二月五日到京,六日到校。这一段时间,先生《日记》所记极简略,然其经过大概可明。二月六日,到校第一天,见了校长曹云祥,《日记》云:“饭后,由王导谒校长于私宅,同往见P.C.。所事未定。”王为王祖廉,当系学校职员。P.C.为张彭春,时为清华教授、旧制部(即原有的留美预备部)及大学普通部主任兼教务长。据此,吴先生系在到校礼节性拜访了曹云祥之后,与曹、王、张同谈。“所事未定”,当是与校长和主管教务的张彭春共同商议了吴先生的工作,而未有所定。二月九日,《日记》载:“上午,再到清华。见曹,提二条件:一、名义为筹备主任。二、须有全权办本部分之事,并负专责。否则,仍回奉。曹允之。”“回奉”,指回东北大学。二月十日,吴先生迁入清华,“居西客厅”,“被派为大学筹备会(Council for University Development)委员”。时清华正向大学过渡,旧制之留美预备部与新制之大学部(分普通及专门二科,国学研究院即为大学部之国学门)并存,吴先生为筹办大学之委员会委员,而其所司则为筹办国学研究院,如二月九日与曹议。自此,吴先生正式展开工作。同月十二日,《日记》记:“筹备处成立,开始办公。”即指为筹办国学研究院而成立之办公机构。翌日(十三日)先生“入城,谒王国维(初见)”。商议国学研究院聘请教授事,先生《日记》所未载,入城谒王国维即系亲送聘书与王先生,此在《吴宓自编年谱》有载:“宓持清华曹云祥校长聘书,恭谒王国维静安先生,在厅堂向上行三鞠躬礼。王先生事后语人,彼以为来者必系西装革履、握手对坐之少年,至是乃知不同,乃决就聘。”

那么,聘请陈寅恪先生在何时呢?《日记》同月十四日记:“昨与Y.S.及P.C.谈寅恪事,已允。”Y.S.为云祥英语拼音之缩写,P.C.为彭春英语拼音之缩写。则往访王国维之同日(十三日),吴先生已与校长及教务长谈了聘请陈先生来清华任教的事,二人已应允。《日记》在此用了“已允”,而不是“允”,我以为是因为吴先生在此是补记头一天的事。事隔只两天,忽起变化,十五日记:“晨P.C.来,寅恪事有变化,议薪未决。”这可以理解为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对聘陈先生事有了变化,二是对所议陈先生薪水有不同的意见;也可以理解为学校当局因为对陈先生薪水高低有不同的意见,便对于聘请陈先生来清华有所犹豫;还可以有一种理解:所谓变化,并不是聘不聘陈先生来,仅仅是对陈先生来后的薪水数目有不同意见。我倾向于这最后一种解释。不只是文意上更接近,更因为仅仅第二天,事情就解决了:十六日《日记》记:“是日H.H.来,同见Y.S.谈寅恪事。即发电聘之。”三人一谈,问题就解决,立即发电,如此轻易,可见事情原无大变。这H.H.乃是张鑫海(后易名歆海),清华老资格人士,时为清华学校旧制部英语教授。据此,可见最后聘请陈先生,张歆海起了作用。张歆海后于一九二五年六月离开清华,吴先生于是月三日记云:“此间办事诸人,多挟私怨,而毫无尊重学问、保育人才之意,于是张鑫海(歆海)遂离清华去矣。”可见张歆海有可能系受排斥而去,吴先生对张离去觉可惜。六月九日复记:“此间诸人,殊鄙琐。歆海去矣,端升亦辞。学者不容,相率以去。殊可忧也。”端升为钱端升。

从吴先生《日记》看,清华聘请陈先生事,以后就再没有任何周折,仅仅是四月二十七日得“陈寅恪复信,以一、须多购书,二、家务,不即就聘”。致令吴先生有“介绍陈来,费尽气力,而须迟惑。难哉!”之叹,而作为知己之交,作为为清华学子求得良师的道义责任,吴先生不辞辛劳,为陈先生返国到清华的各种事务,包括支薪、汇款、住房等等,办理周到。此种风格,并世不多见。

自然,史所未载者,不能断定为史所未有。那么,高君对梁启超不可能推荐陈先生的分析甚为有理,可以成立,足资为证。在没有其他可信的文字档案材料发现以前,陈先生受聘清华的经过就是如此。始终经营其事者只是吴先生,而与梁启超无涉。如上所述,清华应允聘请陈先生,在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三日,中经小变,延误两天,于二月十六日顺利解决,发电聘请陈先生。清华聘请梁启超的事,起议何时,商定在哪一天,《吴宓日记》无载。然,吴先生去天津拜会梁启超,则在二月二十二日,是日《日记》记:“是日赴津谒梁,即夕归。”此即前引《自编年谱》恭谒王国维,致送聘书所述之后接云:“后又谒梁启超先生。梁先生极乐意前来。”那么,吴先生见梁,已是在清华同意聘请陈先生并发出聘电之六天以后,自然没有聘陈先生事受阻而须由梁启超去向曹云祥游说的事了,此事至明。而梁启超在一九二九年逝世之前,皆定居天津,按其时条件,也不很有可能使曹云祥就商于梁。陈哲三所述那一番引人入胜的梁启超推荐陈先生的说话,实是小说家言。

高恒文君既已分析论定陈哲三之说不可信,复在文章后半部作一假设,说是如果可信的话,则梁之荐陈先生,乃由于报陈先生先世对他的知遇之恩。这种假设,不免多余。事情既然没有,何必假设。高君引出长沙时务学堂一段往事,以为梁荐说立论,这种论证,亦是用自己的意思去揣度梁启超。我佩服高君不轻信人言,高君文章是一篇分析正确的文章,而其后半之假设,颇成蛇足。《吴宓日记》出版,为学术、文化、教育诸多方面,提供了至足宝贵的资料,即就清华聘请陈先生任教一事而言,亦可以息盛传多年的传闻之谈了。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

(原载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六日《文汇读书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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