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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上证人书院与浙东经史学派的相互促进

时间:2022-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说到浙东经史学派与甬上证人书院的相互促进,就不得不提到越中书院。证人会安排在初三,每月仅举行一次。可以说,甬上证人书院是浙东经史学派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可以说,甬上证人书院推动了蕺山之学在宁波地区的进一步传播。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黄宗羲在宁波甬上证人书院讲学期间,不仅丰富了自身的理论知识,而且也提高了甬上证人书院的知名度,进而促进了浙东经史学派的形成。

清朝初期,宁波地区出现了以黄宗羲为代表的、具有极高声望的一批学者,由于他们大多数集中在浙东地区,因此也被称为浙东经史学派,浙东经史学派的宗师就是黄宗羲。说到浙东经史学派与甬上证人书院的相互促进,就不得不提到越中书院。明崇祯四年(1631),陶奭龄与刘宗周在越中创立了“证人会”。该讲会主要讨论的内容是心学,将自己当作修身的证人,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清康熙年间,刘宗周弟子黄宗羲等人来到越中重举证人书院,学习蕺山之学,随后黄宗羲来到甬上,“证人之会”也被改为“讲经会”,讲会也从“义理”转为“考据”,实现了由蕺山之学向经史之学的转变,并最终形成了浙东经史学派。

明崇祯四年(1631),刘宗周与陶奭龄共创“证人会”于越中,讲会以心性之学为主要内容,以个人的修身“证人”为出发点来实现社会秩序的安定,这是浙东学术史上的重大事件。然而创立不久就因对讲会宗旨“证人”的理解产生分歧,陶、刘两派师弟子之间相互诘难。最后,刘宗周及其弟子形成了蕺山学派,陶奭龄与弟子形成了石梁学派,沈国模、管宗圣、史孝咸、史孝复“四先生”及其弟子创“义学”于余姚,后改名为姚江书院派。

康熙六年(1667)九月,刘宗周的弟子黄宗羲、张应鳌(字奠夫)、姜希辙(号定庵)等人以传承蕺山之学为己任,在越中重举证人书院,并编辑“刘子遗书”。黄宗羲说:“刘子讲学于证人书院,梦奠之后,虚其席者将三十年。丁未九月,余与姜定庵复为讲会。而余不能久住越城,念奠夫从先生游最久,因请之共主教事。奠夫距城二十里而家,每至讲期,必率先入坐书院,以俟诸学人之至,未尝以风雨寒暑衰老一日辞也,于今盖五年矣。”越中证人书院的重举距刘宗周去世二十多年,黄宗羲与姜希辙只是在重举之初参与,后来讲会活动主要由张应鳌一人在坚持。黄宗羲认为这一时期的证人书院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书院学生大多不愿从事学术,只是迷恋于训诂章句与服从于科举之功;二是张应鳌讲学过于拘谨,“尊夫守其师说,不为新奇可喜之论,宁使听之者嚼蜡无味,旅进旅退”。因为黄宗羲不认同张应鳌等同门的讲会内容,所以后来才有甬上证人书院的创办。

对处于发展末期的明代来说,越中证人书院的创立无疑是一件大事。证人会安排在初三,每月仅举行一次。如果有来自远方的学者,就会举行一场特殊的讲会。每月十五日后,参与讲会的弟子还须自行组织会课,温习讲会上学到的知识。不仅如此,“证人会”也有着严格的纪律要求,比如参与讲会的人不能嬉笑、交头接耳,在讲会过程中,学者如果心存疑问,应当在讲会完毕后提出,等等。由于创办人对论学宗旨的理解不能达成一致,两派师弟子之间相互诘难的情况时有发生,最终在讲会举办的第三个月,陶、刘两人便分道扬镳。

康熙年间,一些甬上士人邀请黄宗羲前来甬上讲学。虽然甬上证人书院继承了蕺山之学,但是在讲会宗旨上仍然产生了一些变化,比如“证人之会”变成了“讲经会”,“义理”不再是讲会宗旨,而是转向“考据”。可以说,甬上证人书院是浙东经史学派形成的前提和基础。

黄宗羲在康熙四年(1665)来到黄竹浦时,万氏兄弟就带领着策论会的全部成员前来受业,他们返回之后就立即着手甬上证人书院的创办工作。黄宗羲于康熙七年(1668)来到甬上,将甬上证人书院命名为“证人之会”。康熙十四年(1675),范光阳等人中举,甬上证人书院也不再开展讲学活动。

在这里有必要对证人书院的地址做一番说明。证人书院最早设立在广济桥边上高斗槐家祠,这里成为证人书院首次举行讲会的地点,在第一次举办讲会后,由于参与讲会的人数过多,第二天就改变了讲会地点,搬迁至延庆寺。在这期间,较为固定的讲会地点有白云庄等三处,无论在哪一处讲会都可谓是学子云集,人们往往将白云庄称为“甬上证人书院”。除此之外,黄宗羲等人也在云在楼等其他地方进行讲学。所以,甬上证人书院并不止一处,并且讲会地点也不是固定的。

康熙四年至七年(1665—1668)期间,黄宗羲讲授的依然是蕺山之学,为了能够让弟子更好地体会圣贤之学,黄宗羲还多次亲自前往甬上向弟子讲述刘宗周的著作。所谓证人,指的就是黄宗羲亲往甬上的书院以及讲会,在这段时间内,黄宗羲仍然传承蕺山之学。可以说,甬上证人书院推动了蕺山之学在宁波地区的进一步传播。在每次的“证人之会”上,黄宗羲等最先讲授的都是刘宗周选编的《圣学宗要》,其中记载了大量优秀的先儒文章,在每篇文章后面都附有刘宗周按语;其次讲授的是《子刘子学言》,该著作为黄宗羲亲自摘编。虽然黄宗羲讲授的许多内容都是“刘子遗书”,但是并未完全局限于此。黄宗羲在宁波讲学期间就已经出现了“经世致用”的倾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黄宗羲在宁波甬上证人书院讲学期间,不仅丰富了自身的理论知识,而且也提高了甬上证人书院的知名度,进而促进了浙东经史学派的形成。

“证人之会”向“讲经会”的转变实则是“心学”向经世致用的“经史之学”的转变。黄宗羲在甬上证人书院开展讲学吸引了一大批甬上士人以及宁波以外的学者前来学习,但是其中也不乏“疑议”,原因不仅局限于黄宗羲的学术宗旨。在当时,虽然黄宗羲的声望比较高,但在浙东地区一些大型书院,比如姚江书院、越中证人书院等主要讲授的还是心学,而经史之学等并不是主要讲学内容,而是为科举考试服务的,士人对经史之学的认同度也并不高。黄宗羲试图通过讲授“六经”,将三代典章制度推究出来。陈傅良、唐仲友等人是大力推崇经史之学,因此,黄宗羲对陈傅良等人的评价也非常高。由此可以看出,黄氏之学与浙东学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说,黄氏之学是黄宗羲前往浙东地区后,受到浙东学派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万斯同曾在致万言的书信中提及经史之学和经世致用的关系:“夫吾之所为经世者,非因时补救,如今所谓经济云尔也。将尽取古今经国之大猷,而一一详究其始末、斟酌其确当,定为一代之规模,使今日坐而言者,他日可以作而行耳……使古今之典章法制,烂然于胸中而经纬条贯,实可建万世之长策。他日用则为帝王师,不用则著书名山为后世法,始为儒者之实学,而吾亦俯仰于天地间而无愧矣。”万斯同认为经世之学与经济之学有着本质的区别,经世之学需要对古今经国之大猷进行详究。对儒者来说,只有孜孜不倦地学习典章法制才是实学,才能有机会成为帝王师,或者为后代树立榜样,这才能够称得上是真正的经世之学。黄宗羲的“经世”的理念也得到了书院其他弟子的认同,这也是“讲经会”能够顺利形成的主要原因。

黄宗羲及其弟子认为,无论是学理学还是著文章都应当遵循经术,这也是黄宗羲举办“讲经会”的原因。明朝覆灭之后,黄宗羲及其弟子也对讲学以及其他方面进行了反思,精心钻研经世致用之学,也被称为“佐王之学”。正是如此,他们对《四书》持反对态度,反而追求、精研“六经”和史,此时甬上证人书院的讲会宗旨已经不同于书院创立之初,同时也几乎背离了越中证人书院的讲会宗旨。

甬上证人书院与越中证人书院在“讲经会”方面存在三处不同:第一,在讲会正式进行之前,弟子们首先从藏书中搜集多种先儒注说,弟子之间互相传阅、学习和研究;第二,在讲会过程中,弟子之间共同对各种注说的得失进行探讨,如果探讨的结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不管是哪种结果都不能轻易相信;第三,讲会结束后,弟子们提出问题,由某经的精通答疑者解惑,将新的经书注说整理、记录下来。

明清时期,学术领域出现了重大转变,由重“理学”转变为重“朴学”,无论是哪种学说,都一致认为学术自身最为重要,而证人书院的变迁也说明了这一点。黄宗羲从越中来到甬上之后,“证人之会”转变为“讲经会”,虽然在讲会宗旨上陶奭龄和刘宗周有所不同,但是同属于“内圣”之学的范畴,强调修养身心的重要性,“证人之会”同样如此。当黄宗羲来到甬上参加讲学之后,讲会宗旨才产生了变化,讲学内容更加侧重于“外王”之学。黄宗羲及其弟子在甬上的讲学活动实际上就是影响了清代学术的浙东经史学派,甬上证人书院促进了浙东经史学派的形成,而甬上证人书院也得益于浙东经史学派大师和弟子的不断努力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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