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襄公十四年)
背景师旷是晋国掌乐大夫,春秋时乐与政相通,所以师旷常也论及政事。襄公十四年(前559),卫献公被逐(见《卫孙文子逐君》),师旷就此对晋悼公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师旷侍于晋侯[1]。
晋侯曰:“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2]?”对曰:“或者其君实甚。[一]良君将赏善而刑淫[3],[二]养民如子,[三]盖之如天[4],容之如地[5]。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6]。若困民之主[7],匮神乏祀[8],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9],勿使失性[10]。有君而为之贰[11],使师保之[12],勿使过度[13]。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14],大夫有贰宗[15],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暱[16],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17],过则匡之[18],患则救之,失则革之[19]。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20]。史为书[21],瞽为诗[22],工诵箴谏[23],大夫规诲[24],士传言,庶人谤[25],商旅于市[26],百工献艺[27]。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28],官师相规[29],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30],谏失常也[31]。天之爱民甚矣。[四]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32],以从其淫[33],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一]竹添光鸿:开口答卫事只一句,用“或者”字,又用“实”字,措语最妙。以下皆泛论道理,故不嫌抑扬太过。
[二]竹添光鸿:“将”字管下十七字。
[三]竹添光鸿:“民”上添“如此则”三字讲。
后语竹添光鸿评曰:“晋侯之问,只说得君臣大分,旷以‘天’字压倒‘君’字,以‘民’字托起‘臣’字,发明设君置臣之理。权听于天,命寄于民,以“天”“民”作主,则“君”与“臣”俱在统制之内。”(《左氏会笺》)
[四]竹添光鸿:受“天生民”一节以结之。
【注释】
[1]晋侯:晋悼公。
[2]甚:过分。
[3]刑淫:处罚邪恶。
[4]盖之如天:覆盖保护众民就像天那样广阔。
[5]容之如地:容载接纳众民就像地那样宽厚。
[6]神之主:祭神的主持。民之望:人民的希望依靠。
[7]困民之主:使民生困乏。主:可能是“生”之误。
[8]匮神乏祀:使鬼神祭祀匮乏,即失去主祭者。
[9]司牧:掌管。
[10]性:本性,天性。
[11]为之贰:为其(君)设置卿佐。贰:卿佐。
[12]师保:师傅,这里用作动词,教诲。
[13]勿使过度:勿使君过其度,即不肆于民上以纵其淫。
[14]侧室:贰宗,即小宗。
[15]贰宗:大夫地位与卿相近,故卿有二宗大夫也有。
[16]皂:奴仆,差役。隶:亦奴仆,差役。牧:放牛的奴仆。圉:放马的奴仆。亲暱:亲近(的人)。
[17]赏:褒奖鼓励。
[18]匡:匡正,纠正。
[19]革:更改。
[20]补察:补其过失,察其得失。
[21]史为书:史官记载君主言行。
[22]瞽:音gǔ,盲人,这里指乐师。
[23]工:乐工,乐人。
[24]规诲:规劝开导。
[25]谤:批评。
[26]商旅于市:商人议于市。
[27]百工:各种工匠。献艺:献其技艺,以喻政事,即下文的“工执艺事以谏”。
[28]遒人:行令之官。木铎:金口木舌之铃。徇:巡行宣令。
[29]官师:官之师长。规:规劝君主。
[30]有之:有遒人徇于路之事。
[31]谏失常也:谏君有违常道的事。
[32]肆:放肆。
[33]从:同“纵”,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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