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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增论(苏轼)

时间:2022-0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在鸿门宴上多次示意项羽杀刘邦,终未获成功。原因是陈平使离间计,使其被项羽猜忌,范增辞官归里,途中病死。项燕是楚国大将,扶苏是秦始皇长子,被秦二世杀害。范增先后为项梁、项羽的重要谋士,被项羽尊为亚父。文章主旨在于以范增为例,论证封建士大夫应掌握处世原则和进退时机。《范增论》就是这样一篇艺术上值得称道的史论佳作。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2〕。”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3〕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根其不早耳。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4〕,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幾其神乎〔5〕!”《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6〕。”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7〕

陈涉之得民也〔8〕,以项燕、扶苏。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9〕。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以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

【注释】

〔1〕范增(公元前277—公元前204)秦末居巢(今巢湖市)人,为项羽主要谋士,被项羽尊为“亚父”。在鸿门宴上多次示意项羽杀刘邦,终未获成功。原因是陈平使离间计,使其被项羽猜忌,范增辞官归里,途中病死。

〔2〕骸骨:身体的代称。古代臣子事君,看作是以身许人。愿赐骸骨,意即辞官引退。伍:古代乡里的基层组织。愿赐骸骨:意即请求辞官引退。

〔3〕疽:一种毒疮。

〔4〕沛公:即刘邦,因在沛县起义,大家推举他为沛县令,故称沛公。

〔5〕知幾其神乎:见《周易·系辞下》。幾:“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6〕霰:俗称软雹,常于大雪前阵性降落。

〔7〕卿子冠军:指秦末起义军将领宋义,统兵北伐,中途停顿不前,为项羽所杀。

〔8〕陈涉:即陈胜。陈胜起义时曾借用项燕和扶苏的名义。项燕是楚国大将,扶苏是秦始皇长子,被秦二世杀害。

〔9〕义帝:楚怀王孙,名心。项梁起兵反秦时,立为王。后项羽尊他为义帝,又暗杀之。

美文共赏

范增先后为项梁、项羽的重要谋士,被项羽尊为亚父。刘邦的谋士陈平施反间计,离间项羽与谋臣范增的关系,使得范增离开项羽。本文就是对这件史事展开的一篇评论。

文章先简述范增离开项羽的事实经过,接着就在赞同范增应该离开的基础上,进而提出的中心论点:范增离开项羽的最佳时机应在项羽杀卿子冠军的时候;然后就义帝、范增、卿子冠军三人的关系,推论项羽杀义帝是疑心范增的根源;最后批评范增没有适时退身。文章主旨在于以范增为例,论证封建士大夫应掌握处世原则和进退时机。文中这种论述,有事实、有设想,有正写、有反写,环环相扣、层层深入,多方论证、起伏跌宕,加之语言的简明畅达,使其文章逻辑性和论辩力很强。

苏轼自幼“好观前世盛衰之迹,与其一时风俗之变”,因而具有开阔的眼界和广博的历史知识。他的史论文章惯于从旧史料中翻新出奇,常能广搜遗文,博采史事,反复剖析,多方论证,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范增论》就是这样一篇艺术上值得称道的史论佳作。

本篇名句

“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人必自己先有疑心,然后人家才进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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