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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下第四

时间:2022-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孙丑下”为《孟子》第四篇的篇名,详可参见“公孙丑上第三”的题解。这就是孟子对待势利小人的态度。孙武子兵法,即《孙子兵法》。孙子这位兵家代表人物认为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乎国家的存亡兴衰。但《孙子兵法》全书核心思想是以计谋取胜,认为谋略是军事取胜的根本。而儒家尤其孟子则认为战争的胜负决定于人心的向背。“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叛,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题 解:

“公孙丑下”为《孟子》第四篇的篇名,详可参见“公孙丑上第三”的题解。该篇共14章,所选用的4章,主要论述了四方面问题:一、“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二、取之以道,受人财物要合乎道义,不合道义之货利绝不能取。三、君、臣、民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而国家兴亡盛衰均系于国君。四、如何处理与势利小人的关系,既不以语相责,也不虚假欢迎;既不设机关制约牵制于他,也不吹捧他;既不说他好,也不说他坏;既不排斥他,也不与之交流。这就是孟子对待势利小人的态度。

4.1原 文: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原4.1)

译 文:

孟子说:“借助天时不如借助地势,借助地势不如做到人和。周边仅三里的小城,周边仅七里的城郭,包围攻打而不能攻克;而包围攻打它,一定有天时相助;但是没有取得胜利,这是借助天时不如借助地势的原因啊!城不是不高,护城河不是不深,兵器不是不锐利,甲胄不是不坚固,粮谷不是不多,弃城而逃,是借助地利不如做到人和啊!所以说,控制人民不用划定区域疆界,巩固国家不靠高山险壑,威慑天下不靠兵器的锐利。得行仁道的,拥护的人就多,失去仁道的,拥护的人就少;(仁道丢光了,)拥护的人少到极点了,亲戚都会背叛他;拥护的人多到极点了,天下所有人都支持他。凭借天下人都支持,攻打亲戚都背叛的人,所以得道君子除非不战,战就一定获胜。”

评 论: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喻城之小者。郭,外城。环,包围。委,弃,放弃。

孙武子(约公元前535-约前480年)兵法,即《孙子兵法》。《孙子兵法·计篇》:“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这位兵家代表人物认为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乎国家的存亡兴衰。那么怎么重视呢?要搞诡诈之术,要兵不厌诈,要用间细,要趁其不备,袭其空虚等等。虽然《孙子兵法·谋攻篇》也讲了“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但《孙子兵法》全书核心思想是以计谋取胜,认为谋略是军事取胜的根本。而儒家尤其孟子则认为战争的胜负决定于人心的向背。“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此章是儒家代表性的关于战争的观点:“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叛,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而1972年4月,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汉墓竹简《孙膑兵法·月战》载:“孙子曰:‘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这里可见兵家也认识到人的重要地位,人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特别提出了缺失“人和”这个条件,即使打胜了仗,也会遭殃的。那就是说兵家也认为“人和”是战争的决定因素。这就是说:此章的意义不仅是儒家关于战争的观点,也与兵家的重视“人和”的重要思想相通。

4.2原 文: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原4.3)

译 文:

陈臻问孟子说:“以前在齐国,齐王赠送上等金二千两,您不接受;在宋国,宋君赠送金一千四百两,您接受了;在薛,薛君赠送金一千两,您接受了。以前不接受齐君所赠对的话,那么现在接受宋、薛所赠就是不对的。如说现在接受是对的,那么以前不接受所赠就是不对的。老师所为总有一头是错的。”

孟子说:“都是对的。在宋国时,我要远走他乡,对远行的人往往送给盘费;宋君派人送我说:‘送点盘费’。我为什么不能接受?在薛国时,我戒备离开时的不测;薛君派人送我说:‘听说您需要戒备,所以为您买兵器而送些金钱’。我为什么不能接受?至于在齐国,就没有接受馈赠的理由了;没有理由而馈赠金钱,是收买呀,哪有君子可以被别人收买的呢?”

评 论:

兼金,好金,优质金。镒,二十两,一镒为一金。赆,赵岐注:“送行者赠贿之礼也,时人谓之赆。”《大唐西域记·序》:“请吏革音,梯山而奉烬。”即送给行人礼物或金钱。戒,戒备,防止恶人相害。

康有为对此章评论颇有见地:“此明君子行己以义,不可货取。而清不绝物,义取有道,一一非苟焉已也。”君子所作所为均须合乎礼、即合乎规范。但规范不是教条,看其是否合乎道义?具体事物具体分析,合乎道义的事物就是合乎礼,不合乎道义的事物就是不合乎礼。清白高尚非不接触物质财富,接受他人的财物,只要合乎道义,即合于礼。凡事合于礼,才能立于世。今日人与人之间往来,尤其涉及财物,必须首先考虑合法否?合法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合情否?合法合情的财物方可接受。不合法之财物绝对不能接受。只合法不合情之财物亦不能接受。今之合法合情之事即古代合礼之事,今之合法合情之事与古之合礼之事,都是合乎道义之事。

4.3原 文: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

曰:“不待三。”

“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

曰:“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

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

曰:“此则距心之罪也。”

他日,见于王曰:“王之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为王诵之。

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原4.4)

译文:

孟子到了平陆,对平陆长官说:“您的士兵一天三次违规,那么斥退他吗?”

回答说:“不会等到三次。”

孟子说:“而您违规之事也很多呀!灾荒年景,您地区的百姓,老弱辗转死在沟壑之中,强壮的四处逃荒,有数千人之多。”

回答说:“这不是我孔距心所能做得了的事情。”

孟子说:“如有人接受了为人家放牧牛羊之事,那就一定为牛羊找牧场寻水草。找不到牧场,寻不着水草,那么把牛羊返还给人家呢?还是站在那里眼看着这些牛羊饿死、渴死呢?”

回答说:“这是我孔距心的罪过啊!”

过了几天,孟子去见齐宣王,说:“大王治理地方的长官,我所了解的有五个人。自知己罪的,只有孔距心。”为齐宣王复述了与孔距心的对话。

齐宣王说:“这是我的罪过呀!”

评 论:

平陆,齐国的一个城邑。大夫,指平陆地区的官长。持戟之士,卫兵。去之,斥退。子之失伍,指平陆官长失职。距心,平陆官长名;孔,是其人之姓氏。

此章所论之核心在于齐王对齐国百姓的饥荒涂炭应承担罪责。另一方面,实际上是在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正名思想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君、臣、民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民有民的具体职责,臣有臣的具体职责。而君要负全面的责任。某个地区未治好,往往是用人不当,用人不当,就是君主的责任。某个地区农民不好好种地,是地区长官政策或教化恶劣原因造成的,地方官胡来,丧失了农民种地积极性,这也是君主用人不当所致。所以国家兴亡胜衰均系于国君。国君之政,重在用人。用人是否得当,视其是否养民。国君所用,尽是养民之官,自然国泰民安。

4.4原 文:

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驩为辅行。王驩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

公孙丑曰:“齐卿之位不为小矣,齐滕之路不为近矣,反之而未尝与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原4.6)

译 文:

孟子做齐国的卿,出使去滕国吊丧,齐王派盖地大夫王驩作为他的副手。孟子与王驩早晚都在一起,往返在齐滕路上,从未与王驩谈过出使的事。

公孙丑说:“齐国卿位不算小了,齐滕之间的路不算近啊,往返路上未与王驩谈过出使的事,什么原因呢?”

孟子说:“他好像已经善于外交活动,我又有什么话好讲呢?”

评 论:

盖,齐国的一个地区。辅,副使。既或治之,已经好像善于外交的样子了。

此章重在谈论圣贤如何对待势利小人。赵岐说:“王欢,齐之谄人,有宠于王,后为右师,孟子不悦其为人,虽与同使而行,未尝与之言行事,不愿与之相比也。”孟子对自己所厌恶的谄佞之徒,既不以语相责,也不虚假欢迎;既不设机关制约牵制于他,也不吹捧他。不冷不热;不说好,不说坏;不排斥,不交流。这就是孟子对待势利小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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