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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穆公时代秦文化的内在冲突与秦诗的二重性风格

时间:2022-0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8]秦穆公时代音乐、文学的二重性集中体现在秦风相关诗篇的风格特征上。《无衣》反映了秦人的尚武之风,是《秦风》中最能代表其地域性风格的诗。据此,则表明秦文公时代秦人继续向西拓展,西戎之势稍逊。秦文化是在游牧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周人礼乐文化的因素而形成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内部充满着矛盾和冲突。这一特点也充分体现在秦人的诗歌创作中。然而《黄鸟》一诗则体现了秦本族文化的原始之风。毛诗及三家诗均无异说。

三、秦穆公时代秦文化的内在冲突与秦诗的二重性风格

秦穆公(前659—前621)是秦国历史上一位有作为的明君,他曾说:“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史记·秦本纪》)和他的先辈一样,他也十分注重对周人文化的吸收。就音乐、文学等方面来说,就十分突出。《吕氏春秋·音初篇》载:“周昭王亲将征荆,辛余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远反涉汉,梁败,王及祭公抎于汉中,辛余靡振王,比济,又反振祭公。周公乃侯之于西翟,实为长公。殷整甲徙宅西河,犹思故处,实始作为西音。长公继是音以处西山,秦穆公取风焉,实始作为秦音。”善革者不如善因者,可见秦穆公也是一位在文化艺术方面善于继承和创造的君主。今人方建军将秦人的音乐文化分为早、晚两个阶段,早期从秦人部落时期至春秋前期,晚期则从春秋后期发展到秦代。他还认为:“晚期的秦音乐文化,在继承周音乐文化的基础之上迅速得到了发展,在乐器制造上表现出独特的风格。这时的秦音乐文化,既有吸收外来文化的因素,又有自身的创造发明,表现出秦音乐文化的开放性与独创性。”[88]秦穆公时代音乐、文学的二重性集中体现在秦风相关诗篇的风格特征上。

1.秦穆公霸西戎与《无衣》

《无衣》反映了秦人的尚武之风,是《秦风》中最能代表其地域性风格的诗。《诗序》云:“《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指出此诗为刺秦君屡屡用兵,但并未明言是哪一位秦君。而《鲁诗》则以此诗非刺诗,而是赞美秦君能力战戎狄。《汉书·地理志》云:“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于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故秦诗曰:‘王于兴诗,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又《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天水、陇西、安定、北地处势迫近羌胡,民俗修习战备,高尚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耳。”班固习《鲁诗》,故《汉书》之说《无衣》当传自《鲁诗》之说。

魏源《诗古微·秦风答问》进一步申明《鲁诗》说曰:“及《车邻》、《驷img93》、《小戎》之篇,皆言车马田狩之事。此《鲁诗》以《无衣》与《驷img94》、《小戎》,皆秦先世美诗之证。……考《秦风》自《终南》以前,皆襄公前世之诗,而后此力战破戎,故收复岐东之地,献诸周室者,功莫盛于文公,不应反无一诗。则《无衣》殆劝于平王赐岐之命,踊跃用兵,同仇赴敌,而康公时追录先世之诗,故编于康公诗内,如《驷img95》、《小戎》追录于襄公之世,而《毛序》并以为美襄公。”魏氏《诗序集义》又曰:“《无衣》,美用兵勤王也。秦地迫近西戎,修习战备,高上气力,故《秦风》有《车邻》、《驷img96》、《小戎》之篇,及‘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之事。”魏源推论《无衣》一诗当为美秦文公用兵勤王而做。

考察诗本文,是秦人美其君,而非“刺其不同欲”。诗中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又“与子同泽”,“与子同裳”。既是“同袍”、“同泽”、“同裳”,自然不为“无衣”。故《毛传》云:“与百姓同欲,则百姓乐致其死。”显然,《序》、《笺》之说不合诗之本义。

其次,诗言“王于兴师”,《毛传》:“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郑《笺》云:“君不与我同欲而于王兴师。”则诗中之“王”为周王。诗又云:“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毛传》:“仇,匹也。”郑《笺》:“怨耦曰仇。君不与我同欲而于王兴师,则云‘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往伐之,刺其好战。”《笺》说诗刺好战无据。按“仇”,《韩诗》作“雠”。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西戎杀幽王,于是周室诸侯为不共戴天之雠,秦民敌王所忾,故曰同雠也。”平王命襄公攻戎,即有岐丰之地,故“王于兴师”之王,当指周平王。王先谦说是。

考秦文公元年,始居西垂宫。其地民强悍,轻生乐死,故秦诗有矫厉猛起之气。《秦本纪》:“文公元年,居西垂宫。”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曰:“秦州上邽县西南九十里,汉陇西郡(西)县是也。……即上西县也。”王国维《秦都邑考》云“犬丘西垂本一地”,“西垂”即“西犬丘”[89]。钱穆《史记地名考》卷八云:“汉上邽县在今甘肃天水县西南。”据此,则表明秦文公时代秦人继续向西拓展,西戎之势稍逊。破戎当在穆公时,魏源以为《无衣》为美秦穆公破戎之事[90],不仅与东周初年史事相合,于诗本文亦有据。

郑《笺》、孔《疏》以为作于康公时。其说以刺诗说为立足点,然诗非刺诗,上文已辩之。再说诗言“王于兴师”,秦康公时当周襄王时,此时周室衰微,无力命诸侯、行征伐之事,因此《无衣》作于康公时的说法理由不够充分。

另外,清人王夫之以为《无衣》作于秦哀公时,这一说法也不可信。王氏《诗经稗疏》云:“《春秋》申包胥乞师,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为之赋’云者,与卫人为之赋《硕人》、郑人为之赋《清人》,义例正同。则此诗哀公为申胥作也。若所赋为古诗,如子展赋《草虫》之类,但言‘赋’不言‘为之赋’也。”然而王氏所定之义例并不严密,《左传·文公七年》:“荀林父为赋《板》之三章。”而《板》非林父所作。《左传·昭公十二年》:“宋华定来聘,通嗣君也。享之,为赋《蓼萧》。”而《蓼萧》非鲁人所作。《笺》云:“赋者,或造篇,或诵古。”《左传·隐公元年》:“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此为造篇,哀公之赋《无衣》,明显是诵前代之诗。故王说不可从。

2.礼乐与蛮俗的冲突:《蒹葭》与《黄鸟》、《权舆》

秦文化是在游牧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周人礼乐文化的因素而形成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内部充满着矛盾和冲突。这一特点也充分体现在秦人的诗歌创作中。《秦风》中的《蒹葭》意境优美、韵味悠长,在抒情方式上尽显含蓄蕴藉、温柔敦厚之气[91],即使置之二《南》、王风、二雅中也毫不逊色。方玉润《诗经原始》云:“此诗在《秦风》中,气味绝不相类。以好战乐斗之邦,忽遇高超远举之作,可谓鹤立鸡群,翛然自异者矣。”其实《蒹葭》一诗的风格体现了秦人对周族礼乐文化与诗歌传统的吸收与融汇。然而《黄鸟》一诗则体现了秦本族文化的原始之风。

关于《秦风·黄鸟》的主题,《诗序》说:“《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此诗主题,诗中自明。毛诗及三家诗均无异说。惟三良之死,一说以为秦穆公所杀。《史记·蒙恬列传》云:“昔者秦穆公杀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也,故立号曰缪。”《风俗通·皇霸篇》亦云:“缪公杀贤臣百里奚,以子车氏为殉,故谥曰穆。”一说以为三良为自杀以从死。《汉书·匡衡传》载匡衡上疏云:“秦穆公贵信,士多从死。”应劭注云:“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公曰:‘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鍼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黄鸟》诗所为作也。”曹植《三良诗》云:“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秦穆先下世,三臣皆自残。生时等荣乐,既没同忧患。谁言捐躯易?杀身诚独难。《黄鸟》为悲鸣,哀哉伤肺肝。”此皆为鲁诗说。

《左传·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权舆》多以为秦人刺秦穆公诗,其说大体可信。傅斯年解说此诗云:“言为礼不卒,后不承先,但不知如何人之歌也。”[92]秦穆公生前有礼贤下士之名,而死以三良为殉,故诗人做《黄鸟》以刺之。《权舆》一诗亦叹其有始无终也。这首诗和《黄鸟》一诗所讽一样,也反映出秦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文明与野蛮的内在冲突。方玉润《诗经原始》说:“《车邻》、《驷img97》、《小戎》诸诗,武勇甚矣,而《蒹葭》一诗又何谈哉!使非贤人君子,乌能为是?盖西京旧治,大有人在也。惜秦俗尚武,有贤而不能用耳。以故《黄鸟》致三良之哀,《权舆》有无食之叹,其为国大可想见。秦之为秦与周之为周,其薄厚不甚相远哉!”同一地域产生的诗歌,而同时兼具柔媚与粗犷两种截然相反的风格,《秦风》中如此奇特的现象,正是由于其文化的内在冲突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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